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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24(长青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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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24 长青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3 17:22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9-22 15:46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 │2025-09-10 00:00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9-08 19:07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 │2025-09-08 19:04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9:04 │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8-22 19:19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2 19:18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2 19:18 │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2 19:17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5-09-23 17:22│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325,60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3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5,600股后的137,674,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股利人民币 0.60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8,260,464.00元(含税)。 2、因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10股现金红利应以 0.59858 4元(含税)计算(每 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即 0.598584元/股=8,260,464.00元÷138,000,000股*10,结果直接 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98584元(含税)计算。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0598584元/股。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25年 9月 8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545,600 股后的 137,454,4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 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执行等致使股本发生变化时,以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本次权益分派自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2025年 9月 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220,000股公司股 票已于 2025年 9月 19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 额的 0.16%,过户价格为 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2025-044)。本次非 交易过户事项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 545,600股减少至 325,600股,该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3、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发生变化以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25,600股后的 137,674,400.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9日 除权除息日:2025年 9月 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9月 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11 常州长青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558 埃潍控股有限公司 3 08*****788 常州珊瑚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常州国润九 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95 常州国润九号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9月 22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部分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试图通过任何途径或 手段减持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已发行股票,则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格,若在期间内已发生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出调整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作相应调整。 2、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 股本×分配比例,即8,260,464.00元=137,674,400.00股×0.06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 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 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598584 元(含税)计算(每 10 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 /总股本*10,即 0.598584 元 /股=8,260,464.00 元÷138,000,000股*10,结果直接截取小数点后六位,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598584元(含税 )计算。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858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00号 咨询联系人:徐海琴 咨询电话:0519-68867972 八、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本次分红派息的相关确认文件; 2.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203841ee-b894-4972-8e41-6ceb1cc42d74.PDF ─────────┬──────────────────────────────────────────────── 2025-09-22 15:46│长青科技(001324):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 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股份。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2025-034)。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公司于2024年2月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5,600.00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04%,最高成交价为17.9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3,797,381.19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 费用)。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11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80%。其中首次授予的89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1月1日非 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 过户完成的公告》(2024-045)。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的预留股份数量为22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6%,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的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开立,证券账户名称为“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 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46902”。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认购情况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 1,11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 89 0,000 股,预留股份 220,000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实际认购份额7 12.00万份,认购资金总额 712.00万元。预留份额为176万份,实际认购份额为176万份,认购资金总额176万元,实际认购人数为24 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股 东大会审议的拟认购份额,资金来源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认购资金已全部实缴到位,以上认购情况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容诚验字[2025]230Z0113号《验资报告》审验。 2、具体过户情况 2025年9月22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常州长青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2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9月19日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本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16%,过户价格为8元/股。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 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根据本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 次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预 留授予部分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 关系,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应回避表决。 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前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放弃因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而享有的持有人会议表决权,且不担任管理委员会任何职务,本员 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将与上述持有人保持独立性,且本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一致 行动关系。 (二)管理委员会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根据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设立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并选举朱浩、潘奇峰及翟宇英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委员。管理委员会成员均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管理委员会成员不为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 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将以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28e1d4e3-9039-4014-817c-95e348d5aee1.PDF ─────────┬──────────────────────────────────────────────── 2025-09-10 00:00│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长青科技(001324):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bf8de328-8d5a-415c-b546-1f84ba0f89d3.PDF ─────────┬──────────────────────────────────────────────── 2025-09-08 19:07│长青科技(00132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经全体参会职工认真讨论,一致同 意选举陈枫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经审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陈枫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本次选举完成后,陈枫先生将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并与公司其他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dd4b2cd4-4889-4fa3-a02c-d37f9848e55a.PDF ─────────┬──────────────────────────────────────────────── 2025-09-08 19:04│长青科技(001324):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银妹女士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月 8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 300 号公司会议室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出席人员: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1 人,代表股份 69,856,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2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69,556,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6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7 人,代表股份 300,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85%。 3、公司全部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8%;反对3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527%;反对 36,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78%;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议案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9,7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75%;反对3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7%;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8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8192%;反对 36,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213%;弃权 2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9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0%;反对3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5%;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198%;反对 36,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211%;弃权 2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591%。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9,79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54%;反对3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6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4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197%;反对 37,7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541%;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62%。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二)律师姓名:周理君、黄敏。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a8f19f0b-df9d-4de0-9e31-657421b156e2.PDF ─────────┬──────────────────────────────────────────────── 2025-09-08 19:04│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长青科技(001324):长青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8f9cf34a-0aa3-4f85-9314-ba5590641735.PDF ─────────┬──────────────────────────────────────────────── 2025-08-22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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