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6 联域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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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18:40│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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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f162aa99-f782-4675-b54e-cd2ff5c67f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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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9:29│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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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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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 19:25│联域股份(001326):关于联域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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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关于联域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8/9a7cd1dd-5f96-4383-a1a1-6efe5e9dd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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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20│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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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6/06c188a1-4133-418c-af80-d546c5e02f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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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8:17│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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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或“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424,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
月内;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联 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161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00,000 股,于 2023年 11 月 9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4,900,000 股增加至 73,200,000 股。
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
变动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73,200,000 股,其中:首发前限售股为54,9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 18,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424,525 股,占总股本的 3.31%,
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4年 11月 11 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东为深圳洲明时代伯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时代伯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总额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时代伯乐做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时代伯乐就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如下:
“一、自联域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联域股
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联域股份回购该等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
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二、本企业也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联域股份所有;
如果因本企业未履行承诺事项给联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也将向联域股份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时代伯乐无其他特别承诺。
(二)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的股东时代伯乐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年 11月 1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2,424,5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公司总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数 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
数(股) 例(%) 量(股) 数量(股)
时代伯乐 2,424,525 3.31 2,424,525 2,424,525
合计 2,424,525 3.31 2,424,525 2,424,525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 54,900,000 75.00 -2,424,525 52,475,475 71.69
份
其中:首发后限售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 54,900,000 75.00 -2,424,525 52,475,475 71.69
二、无限售条件股 18,300,000 25.00 +2,424,525 20,724,525 28.31
份
三、总股本 73,200,000 100.00 - 73,200,000 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实际变动情况以解锁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最新股本结
构表为准。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
查意见》;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三)《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四)《股本结构表》;
(五)《限售股份明细表》;
(六)其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c95e62fb-a5b6-4419-aa67-cb1635dc52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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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1│联域股份(00132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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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市宝安
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 2号正大安工业城 6栋 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八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其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c143536-1fe9-46e8-87dd-526b066823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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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20:00│联域股份(00132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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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市宝安
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象山大道17 2号正大安工业城 6栋 6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人,实际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
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
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57f3256d-93b3-4094-87e4-f8e5097d15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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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9:59│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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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2d99d2dd-829e-4fb8-939f-828633346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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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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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域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联域股份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
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
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 9,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
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 9,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审议额度范围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将在实际发生业务时与交易对手方签订协议,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使用情况。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
目的,不存在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远期外汇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
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
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风险可控。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就该事项出具以下专
项意见: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编制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
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对公司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可控。
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额度为 9,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套期保值为
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三、开展远期结售汇的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
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4、履约风险: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对手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但依旧存在因相关法
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或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给公司带来的履约风险;
5、客户违约风险: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以出口交易为基础,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配备专业人员并选择开展结构简
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远期结售汇业务。
2、公司制定了《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规定公司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经营为
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控制交
易风险。
3、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适时调整交易方案,最大程度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以自身名义设立远期结售汇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
5、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6、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远期结售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
公司经营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7、公司审计部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远期结
售汇业务的开展情况。
五、远期结售汇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要求,对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于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
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6f389138-3869-4793-bfa6-93f65c23b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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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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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0120b5b3-e820-430d-8994-94e33f1a9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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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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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域股份(001326):中信建投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3/cecef892-6f0b-431c-bf41-485b45811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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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0:00│联域股份(001326):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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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
2. 交易品种及交易工具:远期结汇、售汇业务。
3.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 交易金额:9,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5.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6. 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 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本投资不以投机为目 的,对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把关,但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内部控制风险、操作风险、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10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9
,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
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
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即任一交易日累计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9,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
超过 9,000 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3、交易方式:交易品种主要为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交易场所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
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有效期限,则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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