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28 登康口腔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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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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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 │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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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渝富控│
│ │股取得机电集团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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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机电集│
│ │团受托管理轻纺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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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登康口腔(001328):中信建投关于登康口腔保荐总结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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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登康口腔(001328):中信建投关于登康口腔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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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9 │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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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 │登康口腔(0013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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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 │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兵-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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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 │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成林-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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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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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23f44140-6303-4400-a663-502a8550c8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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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9│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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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4.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三)召集人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办公楼一楼报告厅(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389号)。
(五)会议主持人
董事长邓嵘先生。
(六)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8名,代表股份数122,234,3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
994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数为118,67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66%。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63名,代表股份数为3,560,8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82%。
(四)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除公司董事向志勇先生、李江一女士、张力先生、独立董事郭强先生线上参会外,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2,218,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0%;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弃权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2,222,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03%;反对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81%;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2,219,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本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回避表决,回避
股份数为12,673,400股。
同意109,542,2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1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42%;弃权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122,219,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7%;反对1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0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该议案公司股东重庆本康贰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重庆本康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自愿回避表决,回避
股份为12,673,400股。
同意109,546,4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8%;反对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14%;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张莉律师、肖浩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018b563-f50b-4883-af25-69b6d0cc43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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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渝富控股取
│得机电集团8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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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渝富控股取得机电集团80%股
权)。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2d58b6-ab4c-4b38-8b7f-456666d0bc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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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机电集团受
│托管理轻纺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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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收购报告书之2025年度及2026年一季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机电集团受托管理轻纺集团)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5d8d75a-6a88-4234-9e14-6a9f65b1bf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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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登康口腔(001328):中信建投关于登康口腔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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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登康口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登康口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
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
荐业务》等相关法规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 刘成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邓必银、严延
项目联系人 邓必银
联系电话 028-68850835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否
三、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328.SZ
注册资本 172,173,800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重庆市江北区海尔路 389号
主要办公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海尔路 389 号
法定代表人 赵丰硕
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杨祥思
联系电话 023-6701578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3月 24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4月 10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年年报披露时间 2026年 4月 23日
其他 无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对登康口腔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
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组织登康口腔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特定事项
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在
登康口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包括:(1)持续关注发行
人的经营情况。(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公司合法
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3)督导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
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或事后审阅。(4)督导发行人三会运作情况及相关信息披露事项。(5)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关联
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事项发表核查意见。(6)对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与发行人
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报告。(7)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相关承诺的
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保荐人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人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能够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事项,公司能够及时通知保荐
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应保荐人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的督导工作,为持续督导工作提供了
必要的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出专业意见。公司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构均能勤勉尽职地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
八、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与存放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督导期已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主板上市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九、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登康口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持续督导期内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了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保荐人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e2105af-e6e2-4f7b-9496-02559e1aea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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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登康口腔(001328):中信建投关于登康口腔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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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中信建投关于登康口腔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a84f90b-6276-49ae-b1ce-e4b4115b5b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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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9│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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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ebc8d6c-ed7e-4b70-8f9f-f9394609d0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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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登康口腔(0013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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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康口腔(00132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46430f35-eec6-4236-a3ec-97abc6c609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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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8:14│登康口腔(00132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海兵-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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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1月 1日至 7月 28日,本人作为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相关条款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
挥专业优势,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在 2025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王海兵先生,1978年 12月生,中国国籍,博士,重庆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 1月至 2013年 3月,任重庆理工大学
审计系副教授;2013年 3月至 2023年 3月,任重庆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财会研究与开发中心副主任;2015年 12 月至今任重庆
理工大学审计系教授;2018 年 11月至 2024年 11月担任重庆燃气集团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起担任财政部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咨
询专家;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重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3 月至 2024年 7月担任重庆天箭惯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24 年 1月至今,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 12月至今,任重庆仁培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3月至 2026年 7月 28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控股股东担任任何职务,未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
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共召开了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3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
以上历次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董
事会及股东会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未对审议议案提
出过异议。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除与自身利益相关的薪酬议案回避表决外,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的情况。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续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并就年报审计工作安排、重要审计事项等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与交流,充分发
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5年 1月 1日至 7月 28日,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王海兵 2 2 1 1
2025年 1月 1日至 7月 28日,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王海兵 2 2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每季度审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半年度审阅了关联
交易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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