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1 胜通能源 更新日期:2025-09-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25 18:06 │胜通能源(0013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5 18:05 │胜通能源(001331):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9-25 18:05 │胜通能源(00133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9-24 16:07 │胜通能源(00133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9-12 16:59 │胜通能源(0013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2 16:59 │胜通能源(0013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4 16:37 │胜通能源(00133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9-04 16:35 │胜通能源(00133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8-26 19:38 │胜通能源(00133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6 19:38 │胜通能源(00133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
2025-09-25 18:06│胜通能源(0013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其中独立董事闫建涛和杨冰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人,实际参加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
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的现金管理产品。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并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
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b251f3d3-26e7-4416-be1b-b3d8442a0f22.PDF
─────────┬────────────────────────────────────────────────
2025-09-25 18:05│胜通能源(001331):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通能源”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胜通能源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胜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0
3,400,00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5,05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350,000.00 元。本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2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1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46,653.00 46,653.00
2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182.00 4,182.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9,000.00 19,000.00
合 计 69,835.00 69,835.00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
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范围
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
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
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 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和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胜通能源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
适度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保荐机构对胜通能源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3806a981-c56d-4f04-9cf6-8b160f014228.PDF
─────────┬────────────────────────────────────────────────
2025-09-25 18:05│胜通能源(00133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重要提示内容:
1.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胜通能源”)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3 号),公司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 股。本次募集资金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实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 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78 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803,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不含税)105,05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8,350,000.00 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5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序号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额
(万元) (万元)
1 综合物流园建设项目 46,653.00 46,653.00
2 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182.00 4,182.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9,000.00 19,000.00
合计 69,835.00 69,835.00
截至 2025 年 8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48,232.78 万元(未经审计),由于募投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合理使用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造成影响,公司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2.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和子公司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3.现金管理期限
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产品范围
募集资金: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
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自有资金: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
取的产品,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
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现金管理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
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和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
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
六、本次现金管理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 9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和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总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本数
)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
投资进展。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并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进行适度
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综上,保荐机构
对胜通能源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2483ac49-1378-4ad2-87e5-fcd082dc537f.PDF
─────────┬────────────────────────────────────────────────
2025-09-24 16:07│胜通能源(00133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年 9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
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8月 27 日刊
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烟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
体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81057901272T
公司名称: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贰佰贰拾肆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13 日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和平路 5000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出租;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689f733-35dd-4a1a-8f2d-00083c4c652b.PDF
─────────┬────────────────────────────────────────────────
2025-09-12 16:59│胜通能源(00133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