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2 锡装股份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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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2 │锡装股份(00133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 │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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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2 │锡装股份(001332):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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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1 │锡装股份(00133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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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0 │锡装股份(00133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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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15 │锡装股份(00133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
│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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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04 │锡装股份(0013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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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04 │锡装股份(0013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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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40 │锡装股份(00133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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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8:37 │锡装股份(001332):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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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10 │锡装股份(001332):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合资公司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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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2│锡装股份(00133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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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001332):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0dd77953-0a03-4468-84a0-7f9b40af3c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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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2│锡装股份(001332):关于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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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最新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
监事会职权;公司在董事会中增加 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名,除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之外的董事 4名。公司于 2025年9月 2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参加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同意黄海雄先生(其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代表董事。黄海雄先生作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任期自 2025年 9月 24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黄海雄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b29ce618-252d-465a-8b0f-3ef23f3289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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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1│锡装股份(00133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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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19日通过电子
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送达所有董事,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 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
事 7名,实到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参会。会议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
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所有委托理财的起始投资日(即理财开始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若单笔理财的到期日超过该期限,以其实际到期日为该笔理财
的结束日,但授权期限内仅允许起始投资日在期限内的理财交易。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云龙、邵雪枫回避表决。
本议案由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张云龙先生作为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需回避审议和表决本议案,董事邵雪枫先生为关联董事,也需回避。经其他与会董事确认,关联董事张云龙
先生、邵雪枫先生进行回避。与会的其他非关联董事共 5名,超过董事人数的半数,符合董事会会议程序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31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
共计 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本事项审议通过后至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期间,如有激励对象提出离职申请或发生其他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则
其已授予尚未办理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5643dc25-6ab7-47f4-9217-caa9764f0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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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20│锡装股份(00133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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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审议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批准的范
围内执行相关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自有资金相对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总额不超过8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委托理财期限
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所有委托理财的起始投资日(即理财开始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若单笔
理财的到期日超过该期限,以其实际到期日为该笔理财的结束日,但授权期限内仅允许起始投资日在期限内的理财交易。
(四)委托理财投资产品范围
公司拟委托理财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上
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将选择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保证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授权情况
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委托理财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
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财务部门在实施期间及时分析和跟进委托理财品种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
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财务部门定期对所有委托理财品种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审慎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强化相关人员的操作技能及素质。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6、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合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
益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该额度,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使用期限: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所有委托理财的起始投资日(即理财开始日)必须在上述期限内,若单笔理财的到期日超过该期限,以其实际到期日为该笔理财
的结束日,但授权期限内仅允许起始投资日在期限内的理财交易。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委托理财的具体操作,授
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49086afd-c2c6-4aba-8efe-aca7a567d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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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8:15│锡装股份(00133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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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装股份(00133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c4ecd1a-77a0-43e2-a8f7-9977229922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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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04│锡装股份(0013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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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9月 23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3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3日上午
9:15-下午 15:00期间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股东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7 人,代表股份82,86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008%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人,代表股份 81,31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9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1
人,代表股份 1,55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1人,代表股份 1,55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
41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
1人,代表股份 1,558,3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4%。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曹洪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和监事出席,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
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对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3%;反对 19,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9%;弃权 7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4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99%;反对 19,7
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90%;弃权 7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11%。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同意,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需对 3个子议案逐项表决,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正文部分》。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80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01%;反对 8,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 57,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92,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7520%;反对 8,47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8%;弃权 57,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附件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5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8%;反对 8,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 107,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42,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435%;反对 8,47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8%;弃权 107,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1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3、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附件之<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 82,772,1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39%;反对 8,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2%;弃权 87,7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462,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269%;反对 8,47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38%;弃权 87,725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4/409e06de-0e6c-48e1-9346-59bd54e1e1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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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 19:04│锡装股份(00133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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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法律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该法律意
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有关文件资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
项进行了审查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2025年 8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37),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办法、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联系方式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满 15日。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23日 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华谊路 3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曹洪
海先生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3日上午 9:1
5-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等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为 6名,代表股份81,3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904%。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1名,代表股份 1,558,37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0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3、经核查,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本次
股东大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
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经对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2,7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3%;反对 19,7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9%;弃权 7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8%。
其中,中小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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