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5 信凯科技 更新日期:2025-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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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 │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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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7:37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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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4 │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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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4 │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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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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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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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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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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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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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 │信凯科技(001335):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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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00:00│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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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739,560 股为基数,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 14,060,934.00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3,739,5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5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3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
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
0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20%);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实际应补缴税率 10%);持
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7 月16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 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05 浙江信凯森源投资有限公司
2 01*****322 李治
3 03*****482 李武
4 08*****630 杭州利仕嘉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517 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7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治和李武、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信凯森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股东湖州慧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如本人/本企业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12.80 元/股)。若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针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为 12.65 元/股。
七、 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黄涛
咨询电话:0571-81952819
传真电话:0571-81957500
八、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21537ef5-4e8a-40d5-b340-f5996f17f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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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7:37│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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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46235d14-9358-4fe3-a67e-e6d89c9cbf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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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4│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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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信凯科技 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信凯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5年 6月 5日发布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召开通知”)及其他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作出相关决议。根据召开
通知,本次股东会将于 2025年 6月 25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 20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知。召开通
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关于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董事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监事 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11.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1.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11.6《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 6月 25日
(星期三)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 6月 25日(星期三),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 6月 2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18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名,持股数共计 70,304,770股,占信凯科
技总股本的 75.0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据,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
性负责。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经合法表决通过;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已经股东会特别决议程序表决通
过,即同意该等议案的表决权数已达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对于涉及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对于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
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5年 6月 25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c783589f-c5e6-42b6-8591-b904f832d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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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54│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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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凯科技(00133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4a46c94e-de00-4b3f-8244-957c0cae9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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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9:19│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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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届次: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5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8 日(星期三)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
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 √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 √
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逐项表决,作为
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6)
11.0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1.06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二)除议案 2.00 外其他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00 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 10.00、子议案 11.02 至 11.03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1.00 需逐项表决。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5 年 6 月 24 日,上午 8:45-11:45,下午 12:45-17:15(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
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
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随同相关登记资
料在 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与本公司进
行确认,联系电话:0571-81952819。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
箱:info@trustche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
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黄涛(收),收件
电话:0571-81952819,邮政编码:311121,信函请注明“2024 年年度股东会”。(五)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
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参会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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