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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35(信凯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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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35 信凯科技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0 00:00 │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1-10 00:00 │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5 17:35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12-23 16:56 │信凯科技(0013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3 16:55 │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12-23 16:54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23 16:50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12-17 16:07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信凯科技(0013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10-27 16:19 │信凯科技(00133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6-01-10 00:00│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公司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信凯科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 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 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信凯科技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2月 24日发布的《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召开通知”)及其他公告文件,并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且公司董事会已作出相关决议。 根据召开通知,本次股东会将于 2026年 1月 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已就召开本次股东会提前 15日以上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通 知。召开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会议审议议题、股权登记日以及会议出席对象、登记方法等内容。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1月 9日 (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1月 9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 026年 1月 9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 9:1 5-15:00的任意时间。 (三)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 (四)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31日。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1.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并进行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持股数共计 7,030.467万股,占信凯 科技总股本的 75.00%。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2.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 、监票。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据,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 性负责。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3.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合法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 议案;对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期为 2026年 1月 9日。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1d9a8d98-3ac7-4bef-bd11-8ba8610d3094.PDF ─────────┬──────────────────────────────────────────────── 2026-01-10 00:00│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d223cb11-6805-49e1-9dbd-b0dc626cb4f9.PDF ─────────┬──────────────────────────────────────────────── 2025-12-25 17:35│信凯科技(001335):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 担保进展情况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2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 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紫源”)申请人民币 1亿元银 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 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25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其中,同意由公司无偿为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15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为控股子公 司增加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从 3亿元增加至 5.5亿元,并调整对不同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6月 5日、2025年 9月 30日及 2025年 10月 3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增加公司对子公司综合授信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等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为辽宁紫源提供担保事项,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1. 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1) 法定代表人:余力文 2) 成立日期:2022年 3月 7日 3) 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宝石山路 6号 4)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颜料制造,染料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79%、无锡五彩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21% 7)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3,662.24 25,688.68 负债总额 20,183.41 11,317.94 净资产 13,478.83 14,370.74 项目 2025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54.01 0 利润总额 -891.91 -313.65 净利润 -891.91 -313.65 8)履约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辽宁紫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证人/债务人:辽宁信凯紫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3.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4.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5.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2025年 12月 24日至 2035年 9月 21日止。 6. 担保最高本金金额:1亿元 7. 保证责任的发生:如果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正常还款日或提前还款日未按约定向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前款所指的正常还款日为主合同中所约定的本金偿还日、利息支付日或债务人依据该等合同约定应向债权人支付 任何款项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还款日为债务人提出的经债权人同意的提前还款日以及债权人依据合同等约定向债务人要求提前收 回债权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项的日期。主债务在本合同之外同时存在其他物的担保或保证的,不影响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 及其行使,债权人有权决定各担保权利的行使顺序,保证人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担保及行使顺序等抗 辩债权人。 8. 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 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9.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形下,债权人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在一般保证情形下,债权人在本合同 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 适用诉讼时效。 10.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1.结合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目标、总体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本次担保事项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业 务的稳健发展提供支持,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且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 3.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子公司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但在担保期限内公司有能力控制子公 司生产经营管理风险及决策,可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整体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5.5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18, 927.23万元,占公司 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8.47%。前述担保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 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13fbadb6-6aad-4981-a163-29ea3ed1b069.PDF ─────────┬──────────────────────────────────────────────── 2025-12-23 16:56│信凯科技(0013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董事 7人,实际参加董事 7人(其中李武先生、沈日炯先生、施放先生、梁伟亮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治 先生召集并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信凯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2026年度预计与公司关联方 温州金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将发生采购原材料、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9200万元,2025年 1-11月 实际发生总金额为 7925.14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李治、李武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于 2026年 1月 9日下午 14点 30 分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 街 1069 号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d8ae6ae0-1541-446f-bb5e-24663d17656a.PDF ─────────┬──────────────────────────────────────────────── 2025-12-23 16:55│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信凯科技(001335):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195d3096-d5a4-4924-b372-fd25d7b1ff21.PDF ─────────┬──────────────────────────────────────────────── 2025-12-23 16:54│信凯科技(00133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 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 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1月 9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9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1月 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 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月 31 日(星期三) (七)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二)议案 1.00 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议案 1.00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李治、李武等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需对议案回避 表决。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时间:2026 年 1月 8日,上午 8:45-11:45,下午 12:45-17:15 (二) 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号公司会议室 (三)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 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登记: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随同相关登记资 料在 2026 年 1月 8日下午 16:30 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71- 81952819。 (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info@trustchem.cn,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1069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黄涛(收),收件电话:0571-81952819,邮政编码:311121,信函请注明“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五)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东莲街 1069 号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涛 电话:0571-81952819 电子邮箱:info@trustchem.cn (七) 其他事项: 1.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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