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6 楚环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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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06│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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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4/61c31f62-b92b-49f9-ac78-41d7404667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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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楚环科技(001336):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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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
规定,对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末对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变现值、应收款项回收可能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能发生价值减损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等,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9月 30 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7,288
,282.64 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9 月 30 日,具体明细如下表:
项 目 本期计提
一、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7,551,360.93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49,448.0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7,397,323.8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01,299.5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201,708.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203,894.57
二、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 263,078.29
其中: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263,078.29
-7,288,282.64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依据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票据类型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
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 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长期应收款——逾期账 逾期账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龄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长期应收款逾期账
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
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合同资产——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应收账款预期 其他应收款 应收商业承兑 合同资产预
信用损失率 预期信用损 汇票预期信用 期信用损失
(%) 失率(%) 损失率(%) 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5.00 5.00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20.00 20.00
3-4 年 50.00 50.00 50.00 50.00
4-5 年 80.00 80.00 80.00 8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3、长期应收款——逾期账龄组合的逾期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逾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到收款期 5.00
逾期 1 年以内(含,下同) 10.00
逾期 1-2 年 20.00
逾期 2-3 年 50.00
逾期 3-4 年 80.00
逾期 4 年以上 100.00
4、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与经
营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
各项减值准备共计7,288,282.64 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 7,288,282.64 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数据未经
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符合经营过程中可能形成不良资产的客观实际,有利
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进一步增强企业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179d26de-0e63-4b2b-9233-ae194996fa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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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楚环科技(00133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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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c635c472-bdfa-408a-9673-96f3c76c4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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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楚环科技(001336):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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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52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
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0,373,5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79,853,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
红总额为2,395,60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10股=2,395,605÷80,373,500×10=0.298059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
-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0298059元)。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9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年 9月 18日召开的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分派方案为: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未发生变化。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
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的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80,373,5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
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79,853,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10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10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回购的股份 520,000股不享有利润分配权,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10 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 10月 9日至登记日:2024年 10月 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
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2,395,605÷80,373,500×10=0.298059元(含税)(保留六位小数,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
(0.0298059元)。
2、最低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部分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已调整为每股 22.7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22.71元。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4年 2月 22日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
整。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已调整为不超过 29.90元/股(含)。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 29.8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29.90-0.0298059)÷(1+0)≈29.87(元/股)。上述调整自 2024
年 10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鉴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也将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祥园路 108号 5幢 601室
咨询联系人:朱忻怡
咨询电话:0571-88063683
传真电话:0571-88054693
八、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0/a522bc7b-45db-473c-bd24-17952ee31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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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00:00│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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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9/6c25d9ef-945a-4092-9e13-390436e24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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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 00:00│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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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调整为不超过 29.9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
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6470%,最高成交价为19.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11,1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08/85d61073-0d24-44b3-a6d0-73edda19f8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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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楚环科技(001336):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楚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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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楚环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9/295be255-e5d0-4797-9a7f-7a2194a1bd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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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 00:00│楚环科技(00133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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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环科技(001336):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18/9ac75e32-140c-4d7a-b96a-63226f0ba3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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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3 00:00│楚环科技(0013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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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 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
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30 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20 日、2024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回购股份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
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
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4 年 7 月 3日(除权除息日)起调整为不超过 29.90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年 6 月 26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
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20,0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 0.6470%,最高成交价为19.9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8.5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11,108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
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02/949ccb66-ca0d-4c99-a99b-20afa16630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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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00:00│楚环科技(001336):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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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
利。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2、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后的股本总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内容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半年度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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