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7 四川黄金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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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01 │四川黄金(001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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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 │四川黄金(00133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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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 │四川黄金(0013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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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 │四川黄金(00133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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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 │四川黄金(00133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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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6 │四川黄金(001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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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 │四川黄金(0013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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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 │四川黄金(0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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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34 │四川黄金(00133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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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6 15:36 │四川黄金(00133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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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01│四川黄金(001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期间届满暨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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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阳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2月 2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金阳矿业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金阳”)计划在预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 8,9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1190%)。2026年 6月 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北京金阳已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123.52万股,减持后,北京金阳持股比例从 9.
2941%降低至 9%,该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金阳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北京金阳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的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万股) (%)
集中竞价交 2026 年 4 月 15 日 45.59 326.52 0.7774
易 —2026年6月18日
大宗交易 0 0 0 0
合 计 — 45.59 326.52 0.7774
北京金阳减持股份的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股份已于 2024年 3月 4日解除限售,减持价格区
间为 42.00元/股-57.62元/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3,903.518 9.2941 3,576.998 8.51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903.518 9.2941 3,576.998 8.51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北京金阳在减持过程中严格遵守了前期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
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金阳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间届满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049b26bf-2f94-4245-8023-11d478815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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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6│四川黄金(00133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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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 6月 12日,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8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冯希尧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2人,实到董事 12人。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表决等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a6e348f6-5de1-4fa6-baf5-9d58e2694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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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四川黄金(0013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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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召集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3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公司将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 145号特拉克斯国际广场南楼 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13 日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3、特别说明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
托人有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或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下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
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公司注册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书,下同)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
效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15:00前,采取信函或电话登记的须在 2026年 6月 29日 17:00之前告知公司。
3、登记地点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周立、杨鹏
电话:028-61551700
传真:028-61551700
邮箱:sichuanhuangjin@mlrdky.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9d0c058-cbb3-4509-a468-c7065f93d5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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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6:34│四川黄金(001337):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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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规范、激励与约束并
重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和激励优秀人才,确保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
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薪酬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目标相一致。
(二)公平兼顾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兼顾内部岗位价值差异的公平性及外部市场薪酬水平的竞争性。
(三)绩效挂钩原则:薪酬与个人职责、贡献、绩效相适应,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
(四)可持续发展原则: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资总额纳入预算管理。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为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每年度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进行考核,薪酬方案应明确薪酬确定的
依据、具体构成等。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第七条 公司向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发放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股东会审
议决定,按月或按季度发放,不适用本制度关于绩效薪酬、止付追索等规定。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的同时,不再另行领取其他形
式的薪酬。外部董事因履行职责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履职津贴,独立董事不适用本制度关于绩效薪酬、止付追索等规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按月或按季度发放。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公司可适时研究制定中长期激励
方案,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比例。其中: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职责、重要性、从业经验以及市场薪资水平等确定。基本薪酬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补贴等,按月发
放。
2.绩效薪酬: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期内实现效益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标准与绩效薪酬标准之和的50%。绩效薪酬包括:
(1)基本绩效: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
(2)奖励绩效:与产量、利润等经营成果挂钩;
(3)特殊奖励(专项奖励):依据特定贡献或突破性成果另行考核确定。特殊奖励的设置须有独立的考核前提和可量化的专项
成果作为依据,经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3.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具体激励方案,并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
。
第九条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在公司兼
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绩效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最终确定依据。可根据年度考核方案
确定的预发比例按月预付,年度结束后进行清算,多退少补。年度预发比例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年初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时确定。基
本绩效的一定比例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奖励绩效、特殊奖励(专项奖励)依据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年初制定的年度
考核方案确定发放标准及发放条件。第十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各类社会保险、其他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一条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
非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原因导致的劳动合同解除,公司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约定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或劳
动合同约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公司应依法予以支付。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时,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对其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审查,包括是否存在未尽
义务、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是否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等,并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审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应当报送董事会。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
协调。
第十三条 公司引进属于“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及其他国内外顶尖稀缺技术人才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薪酬与提名
委员会审议并报董事会批准,可实行特殊的薪酬决定机制,不与当期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但应当在年度报告中专项说明合理性。
第十四条 董事会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当期实际经营情况确定下一年度经营目标。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年度
经营目标,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目标
考核责任书》。
总经理的绩效考核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为依据,不单独设计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由薪酬与
提名委员会制定。
公司人力资源部配合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开展薪酬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筹备薪酬与提
名委员会会议、执行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年度结束后,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发放方案。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将作为其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提出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计划和目标调整申请,报董事会同意后实施。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当相应下降。如未下降的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充分披露原因。
第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结果与其聘任或解聘挂钩,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可根据被考核者的绩效考核结果,提请董事
会聘任或解聘其高级管理职务。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如对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考核和评价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由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收到申诉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如对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的处理结果
仍有异议,可向董事会提出申诉。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含基本绩效、奖励
绩效、特殊奖励)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原《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0ade6c7-4286-461b-9c0b-440aee4b5b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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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00:00│四川黄金(00133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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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关于
变更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获悉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具
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原指派盖甦女士和张钟伟先生担任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
续督导工作。现因张钟伟先生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决定
委派任疆先生(简历附后)接替张钟伟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盖甦女士和任疆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变更不影响中信建投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钟
伟先生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09a7361-756d-41e9-95a4-b41216d4b3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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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7:56│四川黄金(001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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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00133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a3b8279-9278-4338-8468-829c49d31e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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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2│四川黄金(00133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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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 20
25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以公司总股本 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210,000,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公司按分派总额不变的方式分派,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4.5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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