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39 智微智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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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6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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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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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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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 │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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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2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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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2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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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0 │智微智能(00133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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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06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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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 │智微智能(00133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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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 │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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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20:36│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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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直接持有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股份 76,2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2254%,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4日至 2026 年 1月 13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500,000股,约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2.9749%。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郭旭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郭旭辉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76,200,000 30.2254%
注:截至 2025年 9月 11日,公司总股本为 252,105,510股。
郭旭辉先生与袁微微女士系夫妻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9.8120
%。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相结合的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10月 14日至 2026年 1月 13日)(根据法律法规等
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减持方式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
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标准应作相应调整) 。
6、本次拟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郭旭辉 集中竞价 2,500,000 0.9916%
大宗交易 5,000,000 1.9833%
合计 7,500,000 2.9749%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郭旭辉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股份的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每年转
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
如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期间如有派发股
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
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以上承诺事项未被遵守,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股份的条件
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本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
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股份的方式
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价格(若因派息、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
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
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公司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人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
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所持公司股份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将减持
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在减持公司股份前后,应按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人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孰高孰长原则确定持股锁定期限;上述法律法规及政策
规定未来发生变化的,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变化后的要求确定股份锁定期限。
(7)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因本人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
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公告日,郭旭辉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
次减持亦不会违反上述承诺。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股东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郭旭辉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01a00c24-e97e-4d7c-be88-11eef438d5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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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智微智能(001339):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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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年 9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72)。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于 2025年 9月 26日到期。截至 2025年 9月 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
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使用额度未超过 5,000万元,且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63012514-f625-4cf8-8ae0-3b773ca5a8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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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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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0cbc26f9-4876-450a-9ee7-f4996b8269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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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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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0/d2f5d002-64fe-4366-870a-bf91f25ae7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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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15:42│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变更主要办公地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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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开展投资者关系
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主要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兴科
九路海松大厦 B-1303 路 66 号乐普大厦东塔 23 层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箱、邮政编码等信息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投资者联系电话:0755-23981862
传真:0755-82734561
公司网址:http://www.jwipc.com
电子邮箱:security@jwele.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60de7cbd-3877-44db-a92c-5ce7b0ceee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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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2│智微智能(0013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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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3/6fe9624d-4bb0-445f-ae28-1d42f31873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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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8:00│智微智能(00133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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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4/bd6322e9-0141-45fe-bc06-23d7c038b9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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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06│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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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和董事会秘书张新媛女士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188,75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0750%,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拟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7,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8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和董事会秘
书张新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涂友冬 副总经理 60,000 0.0238%
2 翟荣宣 副总经理 48,750 0.0194%
3 张新媛 董事会秘书 80,000 0.0318%
合计 188,750 0.0750%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251,707,896 股。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涂友冬、翟荣宣、张新媛持有的股份来源于上市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8 月2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7 日)(根据法律
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次拟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拟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
1 涂友冬 集中竞价 15,000 0.0060%
2 翟荣宣 集中竞价 12,000 0.0048%
3 张新媛 集中竞价 20,000 0.0079%
合计 47,000 0.0187%
7、调整说明: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
相应进行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
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涂友冬先生、翟荣宣先生和张新媛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3f12e80c-2768-4229-b5fd-f4b7489e38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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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智微智能(001339):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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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10 点 30 分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际出席监事 3 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5-066)。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 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
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b994ea29-8330-446c-a18d-7a8dbcfbd1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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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45│智微智能(001339):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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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已预计的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审议及披露情况
2025年3月7日,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
经营需要,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预计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71.88万元,
其中向关联方租入场地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71.88万元,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9)。
2025年5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与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向深圳华清同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同创”)采
购原材料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5月28日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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