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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56(富岭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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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56 富岭股份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1 18:42 │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30 00:00 │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30 00:00 │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20:11 │富岭股份(00135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6-05-15 16:45 │富岭股份(00135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6-04-24 18:37 │富岭股份(001356):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4 18:36 │富岭股份(00135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17 20:02 │富岭股份(00135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6-04-17 20:01 │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17 20:01 │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报告 │ └─────────┴──────────────────────────────────────────────┘ ─────────┬──────────────────────────────────────────────── 2026-06-11 18:42│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的 2025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 元(含税)。以截至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589,320,000股模拟计算,预计共派发 现金红利 18,858,24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6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 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9,3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32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0.288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4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年 6月 1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45 台州臻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08*****629 台州益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0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实际控制人江桂兰、胡乾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台州益升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股东台州臻隆智能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 5%以上直接股东穀风投资有限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承诺: 如果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5.30 元/股)。若本次发行后发生权益分派、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调整。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针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 调整为 5.23元/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南路 88号 咨询联系人:潘梅红 咨询电话:0576-86623577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b8e5422f-e973-45ea-9686-b321499bacd1.PDF ─────────┬──────────────────────────────────────────────── 2026-05-30 00:00│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9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东部新区金塘南路 88号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江桂兰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7人,代表股份 443,579,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2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人,代表股份 377,62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5人,代表股份 65,956,2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1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1,589,7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04 人,代表股份 1,589,7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8%。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吴旨印律师、羊解戈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逐一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01,3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70%;反对 65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81%;弃权 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1,3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239%;反对 657,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300%;弃权 2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461%。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87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17%;反对 66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90%;弃权 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8395%;反对 660,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627%;弃权 4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5978%。 3、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914,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9%;反对 65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72%;弃权 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4,0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228%;反对 65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58%;弃权 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8114%。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77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5%;反对 70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598%;弃权 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4,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480%;反对 709,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009%;弃权 9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0511%。 5、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712,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45%;反对 81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845%;弃权 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2,6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544%;反对 818,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823%;弃权 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633%。 6、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828,2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06%;反对 71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07%;弃权 3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8,2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258%;反对 71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8399%;弃权 3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4343%。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809,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64%;反对 73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52%;弃权 3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9,8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5684%;反对 73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916%;弃权 3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399%。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42,817,7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82%;反对 7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54%;弃权 2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7,7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654%;反对 733,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1357%;弃权 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7990%。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吴旨印、羊解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cde278b-ebff-4909-b526-9505d9a0049d.PDF ─────────┬──────────────────────────────────────────────── 2026-05-30 00:00│富岭股份(00135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872号致: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岭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富岭股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富岭股份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8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29 日下午 14 点;召开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东部新区金塘南路 88号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 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5、《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6、《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富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持股数共计 377,623,50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778%。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5名,代表股份共计 65,956,290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919%。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 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442,901,330股,反对657,060股,弃权2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8470%,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442,877,730股,反对660,760股,弃权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17%,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442,914,030股,反对652,860股,弃权1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99%,表决结果为通过。 4、《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442,774,530股,反对709,060股,弃权96,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85%,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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