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1358(兴欣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8 16:02 │兴欣新材(001358):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8 16:01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8 15:58 │兴欣新材(001358):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 ├─────────┼──────────────────────────────────────────────┤ │2025-04-28 15:58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 ├─────────┼──────────────────────────────────────────────┤ │2025-04-21 17:52 │兴欣新材(0013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4-17 18:33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 │2025-04-17 18:32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 │2025-04-17 18:30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5-04-16 15:4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5-04-02 16:32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 ─────────┬──────────────────────────────────────────────── 2025-04-28 16:02│兴欣新材(001358):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46ea6073-e4ae-4287-aab1-3c5367194a47.PDF ─────────┬──────────────────────────────────────────────── 2025-04-28 16:01│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一季度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8702f869-03cc-4b23-ae33-f2f18bd5b93d.PDF ─────────┬──────────────────────────────────────────────── 2025-04-28 15:58│兴欣新材(001358):调整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致: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公司”)的委托,担 任公司实施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购买价格 调整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调整”),出具《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购买价格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 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 1.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发 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依法进行了核查和验 证,并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 漏。 3.本所及本所律师已经得到公司的承诺: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真实的、完整的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保证其提供给本所及本所律师的材料均真实、准确、完整;且对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披露的一切足以 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真实的事实、声明和文件材料,并不存在隐瞒、虚假、遗漏和误导;进而保证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者原 件一致;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字、印章是真实的且已履行该签字和盖章所需要的法定程序并获得合法授权;保证所有口头陈述 和说明的事实均与所发生的客观事实一致。 4.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律师若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年度报告等文件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数据和相关结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明示或者 默示的担保或保证;本所律师并不具备核查和评价该等数据的适当资格。 5.对本法律意见书中至关重要而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部门、公司等单位或个人出具的证明文件、 情况说明、书面承诺等文件或其所作的陈述与答复等材料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6.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申请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非经本 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法律事项发表法律 意见如下: 一、本次调整的批准和授权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如下程序: 1、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4、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5、2025年 4月 17日,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6、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价格的议案》。 7、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二、本次调整的具体情况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剔除截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披露日已回购股份 2,368,894股后的 120,831,106 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股利 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60,415,553.00元(含税)。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公告之日起至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 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以对股票购买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由 11.68 元/股调整为 11.1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调整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实施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指 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肆份,无副本,经本所盖章及经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dba5596d-7645-4dc3-91a9-a5bacd679e93.PDF ─────────┬──────────────────────────────────────────────── 2025-04-28 15:58│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9e3719ed-af2d-49f8-a958-f56727b03c70.PDF ─────────┬──────────────────────────────────────────────── 2025-04-21 17:52│兴欣新材(0013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055ccc59-6ca4-4672-b681-3917e9aa37f3.PDF ─────────┬──────────────────────────────────────────────── 2025-04-17 18:33│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118ed970-896e-4342-9021-20b5f5b6125c.PDF ─────────┬──────────────────────────────────────────────── 2025-04-17 18:3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694df09c-29d5-475f-94cb-8a48733a642d.PDF ─────────┬──────────────────────────────────────────────── 2025-04-17 18:30│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4年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661a15b6-696e-411e-a202-0934b9ab5b69.PDF ─────────┬──────────────────────────────────────────────── 2025-04-16 15:4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受让浙江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龙钢铁”)所合法持有且 未实缴出资的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长惠”或“合伙企业”)2,000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占宁波 长惠认缴出资总额的 6.666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3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受让 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份额暨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与建龙钢铁协商一致正式签署了《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并与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长浙宏翔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巍华新材科技有限公司、王伟松、章建东、长 江浙商联合控股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了合伙企业 首期认购款的缴纳,实缴出资 600 万元,占公司本次认购总额的 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二、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进展情况 (一)宁波长惠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宁波长惠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 如下: 1、名称: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D4WB172E 4、执行事务合伙人: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出资额:30001 万元 6、成立日期:2023 年 11 月 20 日 7、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一路 1 号 323-8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宁波长惠完成基金备案 近日,公司收到通知,宁波长惠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 备案证明》,具体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管理人名称:长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备案日期:2025 年 4 月 11 日 5、备案编码:SAWQ95 (三)签署《补充协议(一)》 宁波长惠办理私募基金备案过程中,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反馈,公司及其他相关方需签署《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三、《补充协议(一)》的主要内容 (一)针对《合伙协议》第 4.10.2 条关联交易的补充约定 1、关联交易对价确定 关联交易定价应当公允,参照下列原则执行:(1)交易事项执行政府定价的,可以直接适用该价格;(2)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 导价的,可在政府指导价 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3)交易事项有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如公开市场报价)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可以优先参考 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4) 关联事项无可比的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的,交易定价可以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5) 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 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 2、不属于关联交易的情形 以下情况不属于关联交易:(1)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管理人或其关联方投资的投资项目增资或购买股权(份)时,合伙企 业非领投方,且存在第三方定价的;(2)合伙企业与平行投资实体联合投资,合伙企业接受联接投资载体 投资或合伙企业投资于投资持有实体的;(3)本合伙企业为母基金,全体合伙人同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绍兴上虞长浙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滨海新区长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视为关联交易。 (二)针对《合伙协议》第六条合伙人会议的补充约定 合伙人会议的职能包括:(1)批准合伙企业的收益分配方案;(2)决定合伙人的退伙、入伙、除名;(3)决定合伙企业的解 散和清算;(4)决定对本协 议的修改;(5)决定更换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6)决定合伙企业的总认 缴出资额的增加或减少;(7)批准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权益;(8)变更关键人士;(9)合伙企业存续期限的延长;(10)合 伙企业非现金分配事项;(11)审议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时的关联交易;(12)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应由合伙人会议决议 的事项 (三)针对《合伙协议》第五条管理人特殊情况的补充约定 1、普通合伙人除名及更换 因普通合伙人失联,主动申请注销登记或者被注销、撤销登记,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形无法履行或者怠于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 或者因普通合伙人任何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致使合伙企业受到重大经济损失或承担合伙企业无力偿还或解决的重大债务、责任时, 经有限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 有限合伙人在作出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决定同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决定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否则合伙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2、更换新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如下程序: (1)有限合伙人在决定将普通合伙人除名之同时作出接纳新的普通合伙人之决定; (2)新的普通合伙人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同意受本协议约束并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应由普通合伙人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四、风险提示 由于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投资回报受宏观经济环境、监管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无法及时 有效退出的风险。 公司将及时了解投资基金的管理运作情况,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根 据该投资基金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一)》; 2、宁波长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b1ee0c54-0cb5-4e87-ac64-e79d510d89b5.PDF ─────────┬──────────────────────────────────────────────── 2025-04-02 16:32│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991232ac-67e3-470a-801b-a5190d842035.PDF ─────────┬──────────────────────────────────────────────── 2025-04-02 16:32│兴欣新材(001358):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1046cf44-6af2-429b-b244-7e86f9b4f1ac.PDF ─────────┬──────────────────────────────────────────────── 2025-03-26 19:05│兴欣新材(00135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5fed7f4d-c6fd-49c5-a881-a9ff1ca9bcf1.pdf ─────────┬──────────────────────────────────────────────── 2025-03-26 19:05│兴欣新材(00135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兴欣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兴欣新材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亚芹 中国注册会计师:邱俊杰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7/8d0adf79-f31e-4d85-a22b-97864b6a0a1f.PDF ─────────┬──────────────────────────────────────────────── 2025-03-26 19:05│兴欣新材(001358):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我们审计了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并于2025 年 3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044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 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4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