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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58(兴欣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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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2 16:43 │兴欣新材(0013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6-25 18:16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8:1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向参股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6-06-15 17:09 │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6-15 17:05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7 16:16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7 16:15 │兴欣新材(00135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 │金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7 16:14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5-27 16:1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 │2026-05-27 16:12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 │动资金的公告 │ └─────────┴──────────────────────────────────────────────┘ ─────────┬──────────────────────────────────────────────── 2026-07-02 16:43│兴欣新材(00135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欣新材,证券代码:001358)于 2026 年 6月 30 日、7月 1日、7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等方式,就相关问题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进行了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相关业务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 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拟定于 2026 年 8月 28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 披露 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情形,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未向任何外 部单位提供 2026 年半年度业绩信息。 3.公司新增募投项目——年产 10,500 吨 4,4'-联苯二酚系列产品及 150 吨负载金属催化剂项目,目前处于建设初期,尚待取 得环评、安评等合规手续。相关审批的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对项目如期推进产生影响,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理 性作出投资决策。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2d370718-7612-49a5-b589-bfe2c7b05f6d.PDF ─────────┬──────────────────────────────────────────────── 2026-06-25 18:16│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6月 25日(星期四)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和 董事吕安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稳定运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与必要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 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事前意见。 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56402df7-dae1-490f-8035-a0784b3e0df0.PDF ─────────┬──────────────────────────────────────────────── 2026-06-25 18:1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向参股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向参股公司采购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3605464-8495-43a6-8012-d898776b745b.PDF ─────────┬──────────────────────────────────────────────── 2026-06-15 17:09│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8人,代表股份78,560,2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76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78,382,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622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177,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1%。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3 人,代表股份 5,296,8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119,3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5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 人,代表股份 177,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 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531,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8%;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13,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68,4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35%;反对 1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7%;弃权 13,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628%。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星洁、马喜喜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07c5e42d-a48d-46e6-91b5-4b9a0efe6a8d.PDF ─────────┬──────────────────────────────────────────────── 2026-06-15 17:05│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致: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 本所王星洁律师、马喜喜律师出席公司本次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本所律师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与其他须披露文件一同上报有关机构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2026 年 5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等议案。会议决议于 2026年 6月 15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5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 会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15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 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核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8人,代表股份78,560,26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664%。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6名,均为截至2026 年 6月 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该 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78,382,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22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6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7 ,5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1%。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63 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5,296,8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2994%。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 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三)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 根据《会议通知》,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出席、列 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结束后,本 次股东会推选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 统计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78,53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8%;反对 1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5%;弃权 1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268,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35%;反对 14,5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37%;弃权 13,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8%。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614c421-42fc-4c77-8bdd-1580ecd0aa84.PDF ─────────┬──────────────────────────────────────────────── 2026-05-27 16:16│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7 日(星期三)在公司二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5月 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独立董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 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届满,因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该期末未解锁份 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后择机出售。出 售后,按照当期未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实际出售金额,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金额加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存款基准利率 计算的利息之和,两者取孰低金额返还给持有人。返还后如仍有剩余收益,则归属于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 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严利忠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对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新增募投项目;同时,将剩余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如获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 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为本次新增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定专户存储银行,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以及安徽兴欣新材料 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与监督等事项作出明确安排,以切实保障募集资 金的安全和规范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 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6月 1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 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 大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55f0797-a793-407a-935d-e4c852c27fda.PDF ─────────┬──────────────────────────────────────────────── 2026-05-27 16:15│兴欣新材(00135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 兴欣新材(001358):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edfdde7-5feb-49aa-b59e-573bedc49154.PDF ─────────┬──────────────────────────────────────────────── 2026-05-27 16:1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6 年 6月 15 日(星 期一)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 2)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 备注 编码 型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 √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 非累积 √ 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投票提 金的议案 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5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6月 11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 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ad0a117-9f41-4838-b3df-c0a916ebf95f.PDF ─────────┬──────────────────────────────────────────────── 2026-05-27 16:1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届满,鉴于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未达到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即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未成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 2025 年 4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25 年 5月 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绍兴兴 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 236.8894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5月 26日以11.19 元/股的价格非交 易过户至公司开立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 9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本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 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个月、24个月,每期 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50%、50%。 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股票锁定期于 2026年 5月 27日届满,解锁日期为 2026年 5月 28日,解锁比例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 股总数的 50%,共 1,184,44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96%。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目 标如下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比 对应考核 业绩考核目标 例 年度 第一个解 50% 2025年度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锁期 1、以 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 率不低于 15%; 2、以 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0%。 注 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有效期内公司所有股权 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的数值作 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151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47,455.93万元,较2024年同比增加1.37%,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3,696.11 万元,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影 响后的净利润为 4,150.74 万元,较 2024 年下降 41.31%。因此,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若某一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该 期末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不得解锁,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在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 月后择机出售,按照当期未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的实际出售金额与相应份额原始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同期存 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之和的孰低金额返还给持有人。如返还持有人后仍存在收益,则收益归属于公司。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 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未来关于上述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期间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则参照最新规定执行。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出资方式、持有人获取股票的方式、持有人确定依据、存续期延长等事项 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 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 2个月,或因公司股票停牌、窗口期较短等情形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无法在 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持有人证券账户名下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4.除上述情形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应当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及时披露相关决议。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 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fb9687eb-a0ac-41bb-b023-c5c84952fff0.PDF ─────────┬──────────────────────────────────────────────── 2026-05-27 16:1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新项目并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5009dce-4812-4a1e-8919-4d7a6b28e36b.PDF ─────────┬──────────────────────────────────────────────── 2026-05-21 15:4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3月 30日、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同意为 全资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安徽兴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中信银行“信 e融”业务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中信银行向安徽兴欣提供最高余额不超过 8,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作协议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5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1 月 21 日,即在合作协议下单笔贷款的提款申请日不得超出上述有效期。同日,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公司为中信银行与安徽兴欣在 2026 年 5月 20日至2027年4月10日期间所签署的包括前述 合作协议在内的主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限度为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 年度,公司预计对安徽兴欣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兴欣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00 万 元,实际担保余额为 1,791.02万元。新增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安徽兴欣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累计将达到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10,0 00 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0,实际担保余额为 9,791.02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担 被 担 担 保 被 担保 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占公司 是 否 保 保方 方 持 近 一期 资产 保余额 担保额度 最近一期经审计 关 联 方 股 比 负债率 净资产比例 担保 例 公 安 徽 100% 45.91% 1,791.02 8,000 5.58% 否 司 兴欣 上述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进行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 1月 18日 注册资本 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斌炜 注册地和主要 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生产经营地 股东构成及控 公司全资子公司 制情况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 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 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最近一年及一 项目 2025.12.31/2025 2026.03.31/2026 年第一季 期 财 务 数 据 年 度 (万元) 度 (未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42,439.49 41,492.40 总负债 20,128.19 19,049.10 净资产 22,311.30 22,443.29 营业收入 11,931.39 2,699.24 利润总额 -2,095.25 136.34 净利润 -1,689.05 110.60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0 0 额(包括担保、抵押、 诉讼与仲裁)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 债务人: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本金最高额限度 8,000 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 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 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5.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形式、反担保情况及形式: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不 存在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的情况,不存在反担保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公司在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能够有效支持其日常经营与业务拓展,帮助 其获得更灵活的融资渠道和更低成本的资金,进而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目前,被担保子公司经营 运作正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全面掌握子公司管理层任命及重大经营决策权,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监 督与管控。综合来看,本次担保所涉财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对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27.91%。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9,791.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5 年12 月 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83%,全部为公司对并表子公司的担保。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安徽兴欣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中信银行“信 e融”业务合作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aa7184-b2dc-4a24-9b9a-ed330fda742b.PDF ─────────┬──────────────────────────────────────────────── 2026-04-28 15:5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新增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 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4050700X4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 法定代表人:叶汀 成立日期:2002 年 6月 27 日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叁佰贰拾万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 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1.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17e076-4d0a-49bd-9a0b-efee63785b6d.PDF ─────────┬──────────────────────────────────────────────── 2026-04-27 15:46│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978df4-a7cb-4263-b63d-3062f5808d3c.PDF ─────────┬──────────────────────────────────────────────── 2026-04-23 17:18│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进行公 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800,000.00元(含税)。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以实施2025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 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3,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 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4月3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26年4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4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772 绍兴上虞璟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4月2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 公司总股本为 123,200,000 股,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25000000 元/股。 公司股东叶汀、吕安春、鲁国富、绍兴上虞璟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本人/本公司所持首发前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亦作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鲁国富 咨询电话:0575-82728851 传真电话:0575-82115528 八、备查文件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b2366e-3abf-4b50-9d1b-28034d18fe52.PDF ─────────┬──────────────────────────────────────────────── 2026-04-21 17:2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80,473,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1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0,306,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8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人,代表股份16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0人,代表股份7,209,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7,042,7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6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人,代表股份167,0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 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 况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4%;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6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7%。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406,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50%;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34%;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关联股东叶汀、吕安春、绍兴上虞璟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国富回避表决。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5%;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64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89%。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0,471,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17%;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8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6%;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9%。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3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94%;弃权 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07,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39%;反对 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4%;弃权 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66%。 关联股东叶汀、吕安春、绍兴上虞璟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鲁国富、沈华伟回避表决。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星洁、胡振楠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51f446d-f4cb-4f71-86af-4e6244f233c5.PDF ─────────┬──────────────────────────────────────────────── 2026-04-21 17:24│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445eab6-a9f6-405e-81a4-d05493a54e3e.PDF ─────────┬──────────────────────────────────────────────── 2026-04-01 00:00│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兴欣新材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期已 满。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云锦路 1888号华侨城五期云域 9栋 1楼 108室 主要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1115号北京银行大楼 15和 12层 法定代表人 刘朝东 本项目保荐代表人 韩逸驰、储伟 项目联系人 韩逸驰 联系电话 021-38124105 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358 股本 123,200,000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 法定代表人 叶汀 实际控制人 叶汀 联系人 魏柳莹 联系电话 0575-8272885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12月 21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调推荐阶段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行人情况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证券交易 所的审核, 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 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证券交易所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要求的相关文 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人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24 年 5月,原保荐代表人孙蓓女士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盛 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储伟先生接替孙蓓女士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至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 为止。 (二)其他重要事项 无。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承接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 对外信息披露;重要事项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代表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了本保荐人 及其保荐代表人及时对有关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和发表专业意见。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承接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出具专业意见。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承接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相符,披露内容完整,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督 导期已届满,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继续履行持续督导 义务。 十、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申报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3679e9e6-479f-4bf3-9370-8e5254626da4.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3ad5d17-51a3-493c-9993-fef9c4350c18.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存货 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依据和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号—存货》以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存货存在跌价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变现净值。存货 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进行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183,097.71 元,详情如下表: 单位: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类别 上年年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56,708.03 3,679,200.09 期末余额 3,735,908.12 库存商品 781,267.72 3,503,897.62 781,267.72 3,503,897.62 合计 837,975.75 7,183,097.71 781,267.72 7,239,805.74 二、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存货跌价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 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183,097.71元,相应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7,183,097.71 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审计委员会意见: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的议案》,全体委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批程序符合 《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客观、真实,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行为,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2026 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 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96415a6-867e-4a47-b175-e293599e36fa.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在公司经营范围中新增“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意见 为准,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 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 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服务 (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 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情况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具体如下: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 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 般项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 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境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 (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 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咨询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除依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依法须经批 果为准)。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批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 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f0f888e-8daf-46e4-a9ec-ac40ff432fa6.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 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 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次、监督管理措施 42次、自律监管措施 6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人 员 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立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6 年年初,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 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 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 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da31d78-934a-4c90-82f5-3d6e5d64f0ce.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9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mohqsqBZ8A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 司定于 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9日(星期四)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叶汀,总经理沈华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鲁国富,董事、财务总监严利忠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 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wlYt8Y0oaQ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76d7777-f8eb-432c-8e86-b0bff1c07a4e.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fc35439-af52-49c0-a5df-2a18eb3a8735.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fdb613b-90d2-4eb1-b2bf-c18df5c6eac8.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c376b2f-7365-4b12-939b-7b3d6451cab9.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报告期内在任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翔宇、葛凤燕、顾凌枫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各位独立董事自查及董事会核查,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陈翔宇、葛凤燕、顾凌枫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 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陈翔宇、葛凤燕、顾凌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00ac601-0572-4528-b3ca-fa37f6fd0620.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 期限为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 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802名。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 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被诉( 诉讼( 起诉(仲 诉讼(仲 被仲裁 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金额 )人 事件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 金亚科 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 技、周 2014年 尚余500 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投资者 旭辉、 报 万元 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 立信 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 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 2015年 1,096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 、东北 重组、 元 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 证券、 2015年 ;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 银信评 报、 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 估、立 2016年 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 信等 报 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 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 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 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 ,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 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 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 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 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 ,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注册会计师 项目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执业时间 时间 间 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洪建良 2010年 2008年 2008年 2023年 签字注册会 李亚博 2022年 2016年 2022年 2025年计师 质量控制复 丁伟良 2009年 2009年 2021年 2025年核人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洪建良 时间 2024-2025年 2024-2025年 上市公司名称 温州意华接插件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2024-2025年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2024年 2024-2025年 2025年 2025年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签字合伙人 2023-2025年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2025年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质量控制复核人 公司 2025年 铁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5年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李亚博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5年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现场负责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伟良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2023-2025年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2025年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职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时间 2023-2024年 2025年 上市公司名称 欣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中振永磁股份有限公司 职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 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 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到证 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 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 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2026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 紧跟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最新变化,展现了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谨慎。同时,按时保质完成了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 够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e05bdec-e584-46d4-9f4c-fe8e3f88f581.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 了审计监督职责。现本委员会对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 3名成员组成,3名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构成合理,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陈翔宇女士担任,各委员具备履职的专业性和相关经验。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按照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集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 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第四季度内审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4年度内审部总结报告及 2025年内审计划的议案》进行审议。 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4月 25日召集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报告议案》。 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8月 15日召集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度第二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2025 半年度重大事件及资金往来情况检查报告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于 2025年 10月 24 日召集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5年度第三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5年第三季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的报告议案》。 三、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与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及公司财务部进行沟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审计方法等事 项,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多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对子公司报表合并、内部控制 有效性等重大事项,积极与立信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确保相关事项的公允性、公平性与有效性。通过事前、事中、事后的 充分沟通与认真审阅,认为年审会计师初步审定的 2025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同意将经 年审会计师正式审计的公司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 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认为相关事宜的程序与结果符合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要求,相应的财务核算及在财务报告中的反映客观、公允、合 理。对财务报告中的相关财务科目情况进行了审阅及讨论。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是否造成影响等情况积极与立信会计师、公司财务 部进行沟通并提出了有效建议。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 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 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在检查、督促相关流程设计合理性、执行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管理建议,从而在有效保证内 部控制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升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与工作水平。 (四)评估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执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尽管无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司审计委员会及各委员仍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秉持审慎、客观的原则,切实履行了日常监督与评估职责。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适合公司自身业务模式的控制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认为报告基本上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内部控制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对一般缺陷的整改方案 进行了沟通讨论,并同意将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管理层一起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梳理发现的问题,积极讨论分析,敦促内部审计部门加强内部审计 工作,及时完善制度建设,防范经营风险。 (七)评估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是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该事务所从业人员专业务实、勤勉尽责,且对行业模式、公司业务情况较为熟悉 。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内控审计机构有利于更准确、更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职责。 特此报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f04dd0c-aa2d-4987-942d-60f99940fcbc.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与管委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署《 项目落户协议》,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 产 3376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5.5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78 亿元,建设周期为3 年,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2.公司与管委会已就项目投资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本次先行签署协 议主要基于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需要,即以已签署的落户协议作为申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材料。鉴于公司所在地区环保部门于 202 5年全面提升了重点排污企业的环评审批要求,尤其对新增涉气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受理范围进行了调整。受此影响,本项目 最终取得环评批复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 以便提前准备行政审批所需的基础文件。待相关不确定性因素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3.本项目为中长期建设工程,整体实施进度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建设过程中,若建材、人工等成本上涨,可能 导致项目成本高于预期;若市场环境或下游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效益;若未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 业政策或环保政策发生重大调整,也可能影响项目目标的实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投资概述 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计划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等方式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年产 33760 吨电子化学品项目,预计总投资金额 5.55 亿元 ,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78 亿元,建设周期为 3年,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二)协议签署情况及环评审批不确定性说明 公司与管委会已就项目投资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协议约定,该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正式生效。本次先行签署协议 主要基于项目前期审批手续的需要,即以已签署的落户协议作为申报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材料。鉴于公司所在地区环保部门于 2025 年全面提升了重点排污企业的环评审批要求,尤其对新增涉气污染物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受理范围进行了调整。受此影响,本项目最 终取得环评批复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 以便提前准备行政审批所需的基础文件。待相关不确定性因素消除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该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管委会签署<项目落户协议>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在保障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推进的同时,为避免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投资者误判,公司先行与园区签署协议,系在不影响 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出发点。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关键不确定性因素(即环评批复时间)取得明确进展后, 再行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办理本次项目投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办理行政审批手续 以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手方介绍 1.名称: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落户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投资 项目落户甲方辖区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 乙方拟总投资 5.55亿元,建设年产 33760吨电子化学品项目,改造利用现有车间,并扩建罐区,购置反应釜、管式反应器、精 馏塔、储罐等设备。 第二条:项目审批及服务 1.乙方应按规定要求提供有关项目审批的各类资料,并及时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环评、企业登记、安全等各类审批手续。 2.甲方可提供相关的服务,配合乙方做好项目报批及有关手续办理工作,并做好有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络工作。 第三条:项目建设及配套 1.乙方项目应通过相关法定审批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项目应按项目建设进度组织施工,因特殊原因,乙方项目确需延期施工 ,乙方应在约定开工期满之日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期施工。 2.乙方项目设计、建设需符合开发区规划管理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安装应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并按规定报甲方 和有关职能部门认可。 第四条:项目环保与安全 1.乙方应按照规范要求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编制安评和环评,并报相应部门批准。乙方需确保所有环保和安全措施符合国家及地 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因违反相关规定而产生的全部责任。 2.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必须按照三同时要求,报经有关职能部门验收通过。项目产生废水、废气、固废按照环评和甲方管理要求 排放和处置。 第五条:项目综合验收 乙方项目建成竣工,在投入生产前,须报请甲方组织综合验收,经综合验收通过的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第六条: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书 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三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按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可按照法律规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八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履行完毕其内部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落户协议》的签署是公司落实新材料与电子化学品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通过本项目,公司将进一步拓展电子化 学品领域布局,满足下游产业对关键材料国产化替代的迫切需求。本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升公司在电子化学品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 业化能力,有助于公司切入电子化学品更高端的应用场景,丰富产品矩阵,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在高附加值领域的核心竞争力。符合 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的情况。本次项目投资为公司长期发展的投入,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及 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为中长期建设工程,其整体实施进度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若出现建材、 人工等成本上涨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可能导致项目建设成本高于预期,进而影响项目整体效益。此外,项目开工建设前需取得环评 、安评等批复性文件,若相关审批未能顺利通过或需重大修改,将直接影响项目启动时间及整体建设进度。 2.若项目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或下游需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本项目投产后无法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存在市场培育不及预 期或竞争加剧的风险。 3.本项目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影响。若未来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或相关产业政策、环保政策 等作出重大调整,可能导致项目原定发展目标难以实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双方签署的《项目落户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043a426-5b8b-494b-90d6-cfb6472ab40c.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绍 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 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绍兴兴欣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虞欣(杭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广西兴欣新材料有限公 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与销售业务、资 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电子信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与销售业务、存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重大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1)利润表项目:错报≥利润总额的 5% (2)资产负债表项目:错报≥净资产总额 的 5%。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 (1)利润表项目:3%≤错报<利润总额的 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5%; (2)资产负债表项目:3%≤错报<净资产 总额的 5%。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 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落在如下区间: 缺陷。 (1)利润表项目:错报<利润总额的 3% (2)资产负债表项目:错报<净资产总额 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1)控制环境无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3)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4)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5)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具有以下情形,认定为重要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 定义 定量标准 重大缺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以直接损失占公司净资产的 5%作为非财务报告重要 陷 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 性水平的衡量指标: 离控制目标。 直接损失≥净资产总额的 5%。 重要缺 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 以直接损失占公司净资产的 5%作为非财务报告重要 陷 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 性水平的衡量指标: 果低于重大缺陷,但是仍有 3%≤直接损失<净资产总额的 5%。 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 标。 一般缺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 以直接损失占公司净资产的 5%作为非财务报告重要 陷 的其他控制缺陷。 性水平的衡量指标: 直接损失<净资产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叶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9e22018-5a55-44fd-b76e-473c94ab5a27.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ee225b1-872e-4b30-b61f-d2c8151f1586.PDF ─────────┬──────────────────────────────────────────────── 2026-03-30 19:42│兴欣新材(001358):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05dfd79-a746-4c0f-ac7c-dec3d1311fd4.PDF ─────────┬──────────────────────────────────────────────── 2026-03-30 19:41│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affa157-b070-408b-a07d-c8fc36f64e05.PDF ─────────┬──────────────────────────────────────────────── 2026-03-30 19:41│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76c49a2-7adc-4f15-81db-8aac0de9af8a.PDF ─────────┬──────────────────────────────────────────────── 2026-03-30 19:41│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d1b42e0-9b85-4476-9107-5e2560f05f75.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 兴欣新材(001358):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af5bbf-44f4-44cd-8d16-ab3bd9297a68.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兴欣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兴欣新材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亚博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1e9cb7f-64e0-4a16-b77c-a8e8efd22572.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兴欣新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154号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 于2026年 3月 30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F10151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贵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年度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年度财务 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洪建良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亚博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 资金占用方 占用方与 上市 2025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占用 占用性 用 名称 上市公司 公司 年期 占用累计 度占用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的关 核算 初 发 资金 偿还 末占 原因 联关系 的会 占用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 用资 计科 资金 不含利息 如有) 发生 金余 目 余额 ) 金额 额 控股股东、实际 非经营 控制人及其附属 性占用 企业 非经营 性占用 小计 - - - - - 前控股股东、实 非经营 际控制人及其附 性占用 属企业 非经营 性占用 小计 - - - - - 其他关联方及其 非经营 附属企业 性占用 小计 总计 - - - - - 其它关联资金往 资金往来方 往来方与 上市 2025 2025年度 2025年 2025 2025 往来 往来性 来 名称 上市公司 公司 年期 往来累计 度往来 年度 年期 形成 质 的关 核算 初 发 资金 偿还 末往 原因 (经营 联关系 的会 往来 生金额( 的利息( 累计 来资 性往来 计科 资金 不含利息 如有) 发生 金余 、非 目 余额 ) 金额 额 经营性 往来) 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附属 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 安徽兴欣新 全资子公 其他 1,300 100.00 39.12 1,439 往来 非经营 司及其附属企业 材料有限公 司 应收 .00 .12 款 性往来 司 款 应收 11,53 1420.73 12,95 产品 经营性 账款 9.23 9.96 销售 往来 欣诺环境( 控股子公 其他 1,000.00 17.59 1,017 往来 非经营 浙江)有限 司 应收 .59 款 性往来 公司 款 应收 2,903.55 868.6 2,034 产品 经营性 账款 1 .94 销售 往来 广西兴欣新 控股子公 其他 1,500.00 1.85 1,501 往来 非经营 材料有限公 司 应收 .85 款 性往来 司 款 应收 0.60 0.60 产品 经营性 账款 销售 往来 其他关联方及其 附属企业 总计 - - - - 12, 6,924.88 58.56 868.6 18,95 - 839.2 1 4.06 3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bc999ae6-45f0-4972-805c-30b5787b4cd2.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鉴证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8b65807-9d17-4aa2-bb79-7c6267568571.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 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年 2月 10日、2026年 2月 27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放弃原 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欣诺环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诺环境的 持股比例由 51.25%降至 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 联方。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6年将与欣诺环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7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预计 截至披露日已发 上年发生金额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万元) 生金额(万元) (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 欣诺环境 销售公 市场公允 5,000.00 - 1,174.46 产品 司主要 价格 产品 接受关联人委 销售代 市场公允 2,000.00 - 1,396.46 托代为采购产 为采购 价格 品 的产品 小计 7,000.00 2,570.92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鉴于欣诺环境系本公司于 2026年新增认定的关联方,该公司此前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因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间往来,根据 相关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已予以合并抵销,故未在对外披露文件中作为关联交易单独披露。自本关系认定之日起,公司与欣诺 环境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后续与欣诺环境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幢 2001-1室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成立日期:2024年 06月 0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化 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 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 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欣诺环境总资产 33,487,715.32 元,净资产 -4,257,768.47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 12,777,996.2 1元,净利润-11,127,530.37元。 (三)与公司关联关系 待欣诺环境完成其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是其控股股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欣诺环境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诺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 2026年公司向欣诺环境销售产品 5000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合同对应签署之时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 司销售同类产品所适用的市场公允价格区间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原则。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采购产品:基于欣诺环境业务规划及发展需求,预计 2026年公司替欣诺环境代为采购产品 2000万元, 本次代采购业务以收取一定服务费模式确认公司贸易收入。为体现公平交易并保障公司合理利润,本次服务费率以成本加成法为原则 。 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法,具体为:交易价格 = 代采购成本价 × (1 + 服务费率)其中,代采购成本价包含产品本身价款及为 实现采购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相关费用(具体构成以双方届时确认的清单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 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欣诺环境签署有关协议或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欣诺环境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属于正常商 业业务往来范畴,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欣诺环境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等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6年 3月 2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且交易遵 循了平等、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2026 年 3 月 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已回避表决。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2cb3c91-b6ad-43d8-b2bf-962147ede575.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ad7ecfb-8614-431e-811a-1f57e445ae6a.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d505ba1-0012-4e1d-98f8-00ae0c1553cd.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93dabdf-ea25-42a9-bb3b-e9ba822e28f2.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6 年 2 月 10 日、2026 年 2 月 27 日,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同 意放弃原控股子公司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诺环境”)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欣诺环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欣 诺环境的持股比例由 51.25%降至 30.75%,欣诺环境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目前,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正在办理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 联方。 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 2026 年将与欣诺环境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 联 关联交 关联交 2026年度预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人 易内容 易定价 计金额(万 已发生金额 金额(万 原则 元) (万元) 元) 向关联人销 欣 诺 销售公 市场公 5,000 0 1,174.46 售产品 环境 司主要 允价格 产品 接受关联人 销售代 市场公 2,000 - 1,396.46 委托代为采 为采购 允价格 购产品 的产品 小计 7,000 2,570.92 (三)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鉴于欣诺环境系本公司于 2026 年新增认定的关联方,该公司此前与公司发生的交易因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间往来,根据 相关会计准则及信息披露规则,已予以合并抵销,故未在对外披露文件中作为关联交易单独披露。自本关系认定之日起,公司与欣诺 环境之间的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后续与欣诺环境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并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欣诺环境(浙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DLA4GX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盈丰街道朝龙汇大厦 1 幢 2001-1 室 注册资本:壹仟贰佰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帅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自有或自筹资金) 成立日期:2024 年 06 月 03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 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涉及国 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欣诺环境总资产 33,487,715.32 元,净资产-4,257,768.47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12,777,996.21 元,净利润-11,127,530.37元。 (三)与公司关联关系 待欣诺环境完成其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不再是其控股股东,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 的规定,公司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担任欣诺环境董事,欣诺环境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欣诺环境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的市场开拓能力,能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欣诺环境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人销售产品:预计 2026 年公司向欣诺环境销售产品 5000 万元,交易价格参照合同对应签署之时公司向其他非关联公 司销售同类产品所适用的市场公允价格区间协商确定,遵循公平、公开、合理原则。 2.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采购产品:基于欣诺环境业务规划及发展需求,预计2026 年公司替欣诺环境代为采购产品 2000 万元, 本次代采购业务以收取一定服务费模式确认公司贸易收入。为体现公平交易并保障公司合理利润,本次服务费率以成本加成法为原则 。 定价原则为成本加成法,具体为:交易价格 = 代采购成本价 × (1 + 服务费率)其中,代采购成本价包含产品本身价款及为 实现采购所发生的必要、合理的相关费用(具体构成以双方届时确认的清单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 2026 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额度内与欣诺环境签署有关协议或合同,并按照约定完成交易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往来及经营需要,公司与欣诺环境可以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属于正常商 业业务往来范畴,对公司主营业务开展及日常运营管理具有积极影响。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公司与欣诺环境的交易定价、结算方式等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公司主营业务中比例不高,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五、相关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2026 年 3月 20 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且交 易遵循了平等、公允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吕安春先生、鲁国富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 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述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上述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0e9be32-4395-4158-ab52-00be2aec2587.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90c4f6-7b09-4ba0-ac71-7d746552ecf4.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10e4162-6d50-4afb-800d-000568397188.PDF ─────────┬──────────────────────────────────────────────── 2026-03-30 19:40│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c85726b-601c-46bd-be14-364a018b7fe3.PDF ─────────┬──────────────────────────────────────────────── 2026-03-30 19:39│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章程 ─────────┴────────────────────────────────────────────────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053117e-29dc-4488-b823-b55653251cf6.PDF ─────────┬──────────────────────────────────────────────── 2026-03-30 19:39│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翔宇)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翔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f13cee9-95b0-4906-ac5a-065fe15134cd.PDF ─────────┬──────────────────────────────────────────────── 2026-03-30 19:39│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凤燕) ─────────┴──────────────────────────────────────────────── 兴欣新材(00135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凤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0b64a843-6300-4ac2-89a6-d9d21a8da11d.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兴欣新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57.PDF ─────────┬──────────────────────────────────────────────── 2026-03-31│兴欣新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2488.PDF ─────────┬──────────────────────────────────────────────── 2025-10-29│兴欣新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48294.PDF ─────────┬──────────────────────────────────────────────── 2025-08-27│兴欣新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7/1224574493.PDF ─────────┬──────────────────────────────────────────────── 2025-04-29│兴欣新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6595.PDF ─────────┬──────────────────────────────────────────────── 2025-03-27│兴欣新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7/1222910408.PDF ─────────┬──────────────────────────────────────────────── 2024-10-29│兴欣新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268.PDF ─────────┬──────────────────────────────────────────────── 2024-08-27│兴欣新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3381.PDF ─────────┬──────────────────────────────────────────────── 2024-04-25│兴欣新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15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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