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8 兴欣新材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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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4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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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4 │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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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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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5 │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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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6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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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5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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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5 │兴欣新材(001358):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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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4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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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47 │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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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 18:21 │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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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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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
-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叶汀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62,508,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73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2,285,7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1人,代表股份2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
2.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8人,代表股份5,562,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5,339,7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人,代表股份222,3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
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对提请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476,2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0%;反对 1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1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30,2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272%;反对 18,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87%;弃权 13,0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341%。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王星洁、马喜喜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db0afb71-6b53-4b2f-b402-699bc0c40b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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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7 17:04│兴欣新材(001358):兴欣新材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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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
本所王星洁律师、马喜喜律师出席公司本次召开的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和要求,本所律师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公司已向本所及本所律师保证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等)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该等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为真实,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所及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与其他须披露文件一同上报有关机构进行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及本所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1、2026 年 2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等议案。会议决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 年 2月 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绍兴
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
会的届次、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
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
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2月 27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2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经核查,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1人,代表股份62,508,14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0.73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表共 10名,均为截至 2026年 2月 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62,285,78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5566%。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5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22
,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80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计 58 名,代表股份数共计 5,562,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5147%。
(二)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所律师参加
并见证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本所律师现场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
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在现场投票结束后,本
次股东会推选的股东代表与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
统计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计票人、监票人在合并统计议案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的基础上,确定了本次股东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为同意 62,47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0%;反对 18,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弃权 1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530,2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2%;反对 18,84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7%;弃权 1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1%。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无副本。
本法律意见书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本所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0c84c6e7-a68d-45f6-8747-ecdc79c76c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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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5:4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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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9c9638ac-5093-46d9-ad66-32e78f60fb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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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15:55│兴欣新材(001358):国盛证券关于兴欣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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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或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项目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的相关规定,于 2026年 2月 9日对兴欣新材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6年 2月 9日
2、培训方式:现场培训和远程授课相结合。 现场培训后,国盛证券向上市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3、培训人员:国盛证券保荐代表人韩逸驰
4、培训对象: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与培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本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明晰了自身的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增强
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 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58e059b9-7129-4c4b-bb44-771d08aa26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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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6│兴欣新材(00135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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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10 日(星期二)在公司二楼会议
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2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独立董
事陈翔宇女士、葛凤燕女士、顾凌枫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是基于对控股子公司的运营管理情况及整合优化资产结构为出发点,放弃对控股子公司的优先认购权,从而导
致公司对其提供的借款将被动的形成关联财务资助。该事项具有合理性,且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
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表决结果如下: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回避表决。
公司保荐机构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已经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
楼大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6 年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
助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e69ad46-36d8-4fcc-b979-49228249c7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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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5│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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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f8a0db88-5c97-4729-8669-6e45476ee5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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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5│兴欣新材(001358):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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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欣新材(001358):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7b47bf9f-15ca-4bd8-823b-648cec63f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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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6:14│兴欣新材(001358):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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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
星期五)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2月 27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2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 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放弃优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认购权暨被动形成关联财务资助的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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