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9 平安电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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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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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02 │平安电工(0013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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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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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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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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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 │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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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 │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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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 │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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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2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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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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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8:2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参加湖北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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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湖北证监局指导,湖北省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湖北辖区上市公司 2026 年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7月 9日(周四)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ff6194c8-7dc5-4901-b9c4-b60731a239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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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8:02│平安电工(001359):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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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001359,证券简称:平安电工)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
易日(2026 年 6月 22 日、2026 年 6 月 23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 2026 年 6月 24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27.26 倍,公司所处的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 C30 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5.94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关注到近期“石英布”概念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研发的石英布目前仍处于送样验证阶段,未实现产
业化供应,较长时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任何影响。需明确提示: 高端石英布对产品性能要求严苛,验证周期长,相关送样进
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警惕概念炒作风险,理性判断投资价值。
4、公司主要从事电热系统用云母耐温绝缘材料(2025 年度营收占比62.67%)、新能源热失控安全防护件(2025 年度营收占比
25.04%)和玻纤布(2025 年度营收占比 11.67%)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电缆、轨道交通、智能家电、电机
、发电机、工业电气等领域,未用于固态电池领域,也未涉及其他非相关前沿领域。
5、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产品出口退税取消和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产品出口销售占比逐年增高,外销业务
以美元报价结算为主,出口退税取消、汇率波动、关税贸易战会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2)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
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或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
6、股票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股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出现异常波动情况,可能存在短期涨幅较大后的回落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 年 6 月 22 日、2026 年 6 月 23 日、2026 年
6 月 2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 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函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主要从事电热系统用云母耐温绝缘材料(2025 年度营收占比62.67%)、新能源热失控安全防护件(2025 年度营收占比
25.04%)和玻纤布(2025 年度营收占比 11.67%)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电缆、轨道交通、智能家电、电机
、发电机、工业电气等领域,未用于固态电池领域,也未涉及其他非相关前沿领域。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7、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处于筹划阶
段的重大事项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 2026 年 6月 24 日,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数据,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127.26 倍,公司所处的非金属矿物
制品业 C30 最新滚动市盈率为45.94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显著高于行业水平,存在估值较高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
慎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3、公司关注到近期“石英布”概念受到市场高度关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研发的石英布目前仍处于送样验证阶段,未实现产
业化供应,较长时间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任何影响。需明确提示: 高端石英布对产品性能要求严苛,验证周期长,相关送样进
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警惕概念炒作风险,理性判断投资价值。
4、公司主要从事电热系统用云母耐温绝缘材料(2025 年度营收占比62.67%)、新能源热失控安全防护件(2025 年度营收占比
25.04%)和玻纤布(2025 年度营收占比 11.67%)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特种电缆、轨道交通、智能家电、电机
、发电机、工业电气等领域,未用于固态电池领域,也未涉及其他非相关前沿领域。
5、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以下风险:(1)产品出口退税取消和汇率波动风险:公司产品出口销售占比逐年增高,外销业务
以美元报价结算为主,出口退税取消、汇率波动、关税贸易战会对公司外销业务收入产生一定的影响。(2)出现替代性技术或产品
风险:公司所处行业不排除出现重大技术革新或更具优势的新型产品对公司产品实现重大替代的可能。
6、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风险。
7、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77082c2-e623-43c0-9e5b-a36aa26ee4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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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4 15:32│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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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红
利 3.98元(含税),不送红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73,830,259.67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共计转增 55,650,949股。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503,16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3.98元(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582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9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9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85,503,16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41,154,114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 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年 6月 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
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72 湖北众晖实业有限公司
2 03*****838 潘渡江
3 03*****086 潘协保
4 03*****423 陈珊珊
5 08*****549 通城县裕昇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2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6 月 23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本 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 139,126,465 75.00% 41,737,940 180,864,405 75.0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300 0.00% 990 4,29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139,123,165 75.00% 41,736,950 180,860,115 75.00%
二、无限售条件流 46,376,700 25.00% 13,913,010 60,289,710 25.00%
通股
三、总股本 185,503,165 100.00% 55,650,949 241,154,114 100.00%
注:因涉及零碎股处理,变动后的具体股本情况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情况为准。
八、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最新股本 241,154,114 股摊薄计算,2025 年年度,每股收益为 1.00 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715-4637899
传真电话:0715-4351508
十、备查文件
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5/d0a9501b-80d6-4410-b21c-ba75c3a522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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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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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由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
026年4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协保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77人,代表股份140,475,1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7266%。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39,326,5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107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4人,代表股份1,148,6
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6192%。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67人,代表股份3,843,2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071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3
人,代表股份2,694,6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52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4人,代表股份1,148,623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数的0.6192%。
2.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
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2,3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0%;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0,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1%;反对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3,8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1,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62%;反对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4,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4%;反对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6%;反对4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0,472,9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4%;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6%;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84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1,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反对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8%;弃权1,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报告。上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2026年4月29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帅律师、魏清馨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e667769-d777-44ea-8d90-2555b4dbc9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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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08│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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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383ae01-a10e-4640-9d93-12866f42f5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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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结果及提请公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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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人”)作为对贵公司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贵公司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
基于 2025 年度现场检查,本保荐人提请贵公司关注以下事项: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
附件:《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bed918f0-6600-4e11-b58f-69d44d755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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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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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121898e-b334-463f-abb5-e08921c7a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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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15:35│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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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7d41ad12-7052-4524-aee6-1d22a7a5d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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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7:02│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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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
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有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
公司。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增加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材料”)、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水云母”)作为本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
集资金向上述子公司分别提供借款用于实施本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于 2026 年 4月 13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
9)。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平安材料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及子公司云水云母分别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号 (万元)
1 湖北平安电工 招商银行股份有 757900290410009 0.00 湖北平安电工
材料有限公司 限公司武汉分行 科技股份公司
通城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2 通城县云水云 中国农业银行股 17700501040017519 0.00 湖北平安电工
母科技有限公 份有限公司通城 科技股份公司
司 县支行 通城生产基地
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主体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平安材料
甲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一”)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二)协议签署主体之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水云母
甲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三”,“甲方一”“甲方二”与“甲方三”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县支行(以下简称“乙方二”,“乙方一”与“乙方二”合称为“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57900290410009。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二“湖北平安
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为
3,600.00万元。
2.甲方三已在乙方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7700501040017519。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三“湖北平
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存放募集资金的金额
为 3,500.00万元。
3.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
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
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
提供前述信息。
4.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5.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
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
6.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柳小杰、彭捷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甲方三专户及甲方二、甲
方三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甲方三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
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甲方三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7.乙方按月(每月 1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8.为提高财务支付效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户可开立网银。乙方按照甲方线下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形式审核甲方的支
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印鉴表面相符,载明的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甲方以网银
方式操作付款过程中,乙方应形式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的要素是否齐全。
9.甲方二、甲方三 1次或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二、甲方三及乙
方应当在付款后 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0.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 16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1.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2.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3.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含现金管
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账单,甲
方二、甲方三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14.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其他方造成损失,违约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和费用。
15.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应提交位
于北京的北京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提交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最终裁决。仲裁应用中文进行。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
约束力。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平安材料、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公司、云水云母、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cbfd7724-08a9-41dc-8350-f93e8f59b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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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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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1,631,782.44 元,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为 247,333,369.80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
24,733,336.98 元后,2025 年度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222,600,032.82 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292,883,418.16 元
,减去 2025 年度已实施的 2024 年度分红金额66,781,139.40 元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母 公司 累计 可供 分配 的利
润 为448,702,311.58 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828,375,643.28 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 448,702,311.58 元。
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及资金状况,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
提下,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总股本 185,503,1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 3.98 元(含税),每 10 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3 股。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73,830,259.67 元(含税),剩余未
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55,650,950 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之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241,1
54,115 股(总股本可能因零碎股的舍入调整而产生微小差异,最终转增股本数及转增后总股本的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 73,830,259.67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
购事宜。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73,830,259.67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5%。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3,830,259.67 66,781,139.40 未上市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41,631,782.44 217,488,043.5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828,375,643.28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8,702,311.58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40,611,399.07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29,559,912.9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 140,611,399.07
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 2024 年 3月上市,上市未满三个会计年度,以上表格中数据仅填报上市后的数据;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
条件、比例及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金额(元) 占总资产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9,120,988.51 6.45% 116,496,681.91 5.31%
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 / / / /
债权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 269,183,531.67 10.92% / /
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
资产除外)
合计 428,304,520.18 17.37% 116,496,681.91 5.31%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e60cad-468e-4100-9d95-6b6b138687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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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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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7a859d-445c-48f4-bc8d-5dab869c2d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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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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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5 年(经审 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6
公 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B 股) 审计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情况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和 2025年 4月 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上议案经公司于 2025 年 5月 8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等进行鉴证、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
项进行沟通。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
,认为天健所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良好的诚信状况与独立性。2025 年 4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召开 2025 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保持沟通,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2025 年度,天健所积极配合公司的年报工
作,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规划和时间计划,就审计计划和审计完成情况与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有效沟
通,充分听取并考虑了审计委员会的意见,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三)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
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
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在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天健所能够按照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切实履行了审计
机构应尽的职责。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d48a54-9594-4167-ba6a-ef30c61fd4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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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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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2025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
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上,董事会勤勉尽责
地开展各项工作,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认真执行战略计划,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任务,保持了生产经
营的稳健运行。
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收 118,940.17 万元,同比增加 13,236.91 万元,同比增长 12.52%,其中新能源热失控安全防护件收
入 29,782.72 万元,同比增加7,770.08 万元,增长率为 35.30%;特种石英纤维及电子布收入 13,875.38 万元,同比增加 3,244.83
万元,增长率为 30.52%,实现归母净利润 24,163.18 万元,同比增加 2414.37 万元,同比增长 11.10%,报告期期末公司总资产
246,581.0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1,246.3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18.39%。
二、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4次会议,涉及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补选董事、修订公司内部制度等
共计 26 个议案。公司全体董事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开展工
作,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以诚信、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各自议事
规则履行职责,分别围绕公司财务审计、内控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与激励方案等专业事项开展研究论证,为董
事会提供专业、审慎的决策参考,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具体而言:
1、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
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依法依规将上述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
详细了解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控制度的落实及执行。各位委员认为公司内控制度体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适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中披
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状况属实,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未有违反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确保董事具备引领公司稳健发展的能力,提升决策层专业水平,为公司治理筑牢根基。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董事分别担任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根据
其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
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公告合计 35 份,披露的信息未发生补
充、更正情形,未发生因信披违规被监管部门处罚、警示等情况。公司高质量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了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
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五)公司治理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主要决策机构、审计委员会为监督机构、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均能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地召开,各
位董事均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勤勉尽责,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
法人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原则性差异。
2025 年度,公司按照内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控部门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并
形成了《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未发现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或重要缺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经过全面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2026 年公司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 年,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继续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
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董事会将根据监管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做好公司重要事项的审议、信息披露以及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持续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建立
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企。推进内控管理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
司健康、稳定、可持续的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296adec-51dc-41b7-bcb7-a6ef34128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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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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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具体商定。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2024 年业务 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756
公司(含 A、B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股)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78 家
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
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
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 2024年 3月6日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 已完结(天健所
气、东海 气 2017 年度、2019 需在 5%的范围
证券、天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内与华仪电气
健所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承担连带责任,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天健所已按期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履行判决)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
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
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康雪艳,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
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超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杨驰,2020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5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王建,2012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3 年起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50 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25 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5 万元(含税)。2026 年
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
作量等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公司 2026 年度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调整相关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
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对天健所从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
真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前期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
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较好地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6 年
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
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天健所相关资质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587de9-7360-4532-a061-d5cc371c4a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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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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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004ec15-61dc-42cb-82e0-12a7f2baf6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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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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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现将
具体薪酬方案公告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审议通过后
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标准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不再发放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占标准年
薪的 50%、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占标准年薪的 50%,并留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
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
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公司 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税前),按季度发放,无绩效薪酬。自
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
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
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
批次支付。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公司担任多项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按单项职务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及津贴
。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761e1f-b5cd-4bfd-86a0-22c7002850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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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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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fce62c-ef1c-4d18-978c-cd8d2c7e1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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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7│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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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cf1532e-b674-42db-9520-415108aeae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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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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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f0373ff-3ef7-4aea-a1ac-31a1c9461f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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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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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81d3b38-b954-41ab-beb4-e5f11a4004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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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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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d96ed2-108a-467a-b3de-8f08eaa890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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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6│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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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6c9da32-7348-41db-b8a2-64c143ff4e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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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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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a87ef47-6565-4f56-864e-f82f6331c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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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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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ad7af10-441d-4332-a3e3-0834cd2404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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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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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353 号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电工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平安电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平安电工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6〕3-353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康雪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6〕3-353 号报告后附之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269b7b-9c75-44a6-b323-b2a5e5207b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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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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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e7ed74-2739-4652-8f1b-9f64f530f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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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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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26〕3-355 号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月 31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
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平安电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平安电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平安电工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平安电工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平安电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平安电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平安电工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
深证上〔2026〕13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平安电工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有合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6〕3-355 号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康雪艳是中国注册会计师,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天健审〔2026〕3-355 号报告后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61ed78-6f08-4a48-9f57-9a81fe78b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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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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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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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5│平安电工(001359):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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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根据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及投资计划的资金需求,为提高资金营运能力,保证
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投资计划等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 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资或建设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
、资金及外汇管理业务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以上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
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担保(含抵押、股权质押
等)、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等事宜另行
召开董事会。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申请授信额度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
用效率,推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9e2082-a936-47c0-9d54-e5dd227450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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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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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04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的议案》。会议决定于 2026 年 05 月 20 日(星期三)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4.00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以上议案 1-5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 6 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 直 接 提 交 本 次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4、关联股东应对议案 6.00 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
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
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6 年 05月 19 日 8:30-17:30
3、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37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通讯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37400
其他事项: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c77a22d-7ec9-42ac-b591-b380bf49d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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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子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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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曾子路。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6688271-acb0-44c9-879b-cef1d1edd1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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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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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
谢峰、曾子路、方国兵出具的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独立董事不属于“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独立董事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偶、父母、子女”。
4、独立董事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独立董事不属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
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6、独立董事不属于“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
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
责人”。
7、独立董事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 1项至第 6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独立董事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
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e2a960-5939-44ab-a6fe-5f52f394a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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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方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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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勤勉、诚信、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
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方国兵,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管理学博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CPA,全国
会计领军人才,上海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曾任中国平安人寿和中国人保寿险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平安养老和平安陆金所
财务总监 CFO,中国大地保险首席风险官、财务总监 CFO等。现任职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金融系;同时兼任大智慧(601519)和江山
股份(600389)的独立董事。2025 年 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参加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2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行使相关表决权。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
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参加股东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参加股东
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两次未亲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自参加董
事会会议
方国兵 2 1 1 0 0 否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任职期内,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均按时
出席各专委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责任
。本人对出席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反对或弃权。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2 2 0 0 否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1 1 0 0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0 0 0 0 否
战略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0 0 0 0 否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包括公司定期报告、公司内审工作报告等相关事宜,提出专业意见,助
力董事会科学决策。本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解,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进行现场考察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
、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认真听取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投资等情
况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信息,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法人治理水平;在公司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信息披露是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获取公司重要信息的主要途径。2025 年度,本人持续
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监督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在信息披露
方面做到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情况。2025 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对于董事
会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2025 年,本人不断增强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同时积极学习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与参与相关培训,深化对各项
制度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规定的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强化保护中小股
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
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作为独立董事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在任职期内,本人对公司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
为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运行良好,
公司编制的《2025 年半年度内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及本人任职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发展提出意见建议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
考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与公司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方国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bb8bbc7-7512-470e-90ae-3aec1cb9ee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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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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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进一步促
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规模、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公司薪酬水平具有竞争力;
(二)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体现薪酬水平与承担的管理责任、权限相对应;
(三)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总体薪酬水平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构成: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10万元/年,自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二)非独立董事:
1. 公司非独立董事标准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构成,不再发放董事津贴,其中基本薪酬原则上占标
准年薪的 5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原则上占标准年薪的 50%,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
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
例分批次支付。
2.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三部分组成,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
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
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
例分批次支付。
第五条 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和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
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每年度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
的津贴。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按《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薪酬的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
任期)发放。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
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岗位薪酬、绩效奖金中扣除下
列事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奖金并予以发放
。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考虑决定是否扣减、暂缓或不予发放其
相应薪酬,或追回其已获得的全部或部分薪酬:
(一)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宣布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人选或被证券
等部门主管机关予以处罚的;
(三)因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3e4354f-2020-4664-b52e-52f179ec50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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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丽颖(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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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丽颖(已离任)。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2fe68e-04e1-4514-992b-bf90c67a3c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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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9:0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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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谢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b34ad9-159d-4279-911e-13a4a0e40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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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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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34,574.87 34,574.87
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前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有效期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
司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相关置换款项均已及时划转。
四、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从境外采购设备、原材料等,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
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的设
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不宜单独采购,若按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实践操作,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
操作,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进口增值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
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
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相应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境外采购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核准,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执行付款手续,并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3、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款项,按
月编制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包括支付对象、支付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财务部按照
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垫付的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相关
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相关款项并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
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fbe874a-122e-4b1f-ae88-0691a6ce7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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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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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该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
用合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03825e9-0ac0-4582-b2b3-6e3899b7f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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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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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34,574.87 34,574.87
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一)“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
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
574.8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云水云母”)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由公司、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变为公司、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和云水云母,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
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34,574.87 平安电工、同 平安电工、同力玻
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力玻纤、平安 纤、平安材料、云水
材料 云母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水云母提供借款不超过 3,5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
借款期限 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
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08日
3.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丁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5854880040
6.住所:通城县关刀镇云水村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云水云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云水云母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云水云母、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f7c61eef-4be6-4efb-84eb-0e3a99959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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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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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4717c0c-906e-4a84-bcbb-61192ee34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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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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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云水云母”)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 34,574.87 34,574.87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一)“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
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
574.87 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云水云母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之一。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变为公司
、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和云水云母,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 实施主体
额(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34,574.87 平安电工、 平安电工、同力玻
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同力玻纤、 纤、平安材料、云
平安材料 水云母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水云母提供借款不超过 3,5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
借款期限 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
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08日
3.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丁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5854880040
6.住所:通城县关刀镇云水村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云水云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云水云母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云水云母、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本
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1d6fa0bc-1ab9-4e54-a3e9-d934de95e3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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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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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
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亿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 34,574.87 34,574.87
产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二)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原因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但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需分
阶段按计划投入,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期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
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 3亿元(含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
超过十二个月且不为非保本型的产品。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且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
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59a283bd-b252-413f-af29-0badfa0972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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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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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 2
026年 4月 3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 9名,实际参加董事 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其中,非独立董事徐君,独立董事谢峰、曾子路、方国
兵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继续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
数)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
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
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c34823f6-d5bd-4300-a6f7-c748b0d80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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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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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
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 34,574.87 34,574.87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前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
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司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未
发生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相关置换款项均已及时划转。
四、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从境外采购设备、原材料等,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
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的设
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不宜单独采购,若按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实践操作,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
操作,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进口增值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
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
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相应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境外采购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核准,财务中心审核无误后执行付款手续,并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3、财务中心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款项,
按月编制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包括支付对象、支付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财务中心
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垫付的募投项目境外采购
相关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上述置换事项将在自
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相关款项并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
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
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ee0a5c7f-d3e9-41b8-8c57-d3c8dffbb2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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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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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额度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5年 4月 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
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
过该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
用合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1883157-8c7c-4bf4-8a79-ff785a4ac5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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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0│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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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2ee1cb96-e8f1-4fc0-aaae-f60c658bec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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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0│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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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c4e0ead8-6b12-4c12-86dd-25f46c1525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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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9:53│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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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e2a4d4d7-e661-4eeb-a1a9-7bc36f9e0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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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9:51│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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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6
年1月15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6年1月20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作为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和投资结构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平安材料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
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向平安材料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 2026年 2月 5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bd793a0d-f62f-442e-81f2-5ea3882164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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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0 19:50│平安电工(001359):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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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1/b244d0e3-d6a3-4e54-8c5b-7b35c292f0e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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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平安电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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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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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平安电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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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3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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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平安电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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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55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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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平安电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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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6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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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平安电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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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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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平安电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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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8/1223122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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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平安电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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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2/12214504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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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平安电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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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19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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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平安电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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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9983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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