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9 平安电工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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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 │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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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 │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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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 │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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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 │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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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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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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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6 │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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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 │资金并以募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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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5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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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0 │平安电工(00135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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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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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34,574.87 34,574.87
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前次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定期统计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有效期
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公
司在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操作,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违规情形,相关置换款项均已及时划转。
四、本次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
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1、公司从境外采购设备、原材料等,需以外币进行支付的,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外汇账户先行支付,有
利于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为了提高经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公司采购设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采取批量统一采购的策略,因此募投项目涉及的设
备、原材料、研发材料等不宜单独采购,若按照募投项目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实践操作,也不便于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账户
操作,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统一支付更为符合公司利益,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进口增值税、预提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款支出需由公司与海关或税局绑定的银行账户统一支付,无法通过募集资金账户直接
支付。
综上,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拟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垫付上述相关支出,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先行支付的募
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相应款项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五、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求,由相关部门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境外采购合同;
2、具体办理支付时,由相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照《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核准,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执行付款手续,并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
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
3、财务部建立明细台账,逐笔统计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款项,按
月编制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包括支付对象、支付时间、金额、所属募投项目等;对已支付的费用明细、付款凭据等资料财务部按照
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定期将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所垫付的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相关
款项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通知保荐机构,并进行保存归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上述置换事项在自有资金
、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完毕。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境外采购的相关款项并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核查与问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影响募
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根据实际需要,先行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后续定期统计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
外汇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等额款项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
的相关监管要求。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
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3fbe874a-122e-4b1f-ae88-0691a6ce7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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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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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
超过该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
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会
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投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
用合规。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
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
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
荐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803825e9-0ac0-4582-b2b3-6e3899b7f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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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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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电工”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 34,574.87 34,574.87
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8,174.03 7,356.63
4 生产基地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5,016.90 5,016.90
5 补充营运资金 13,514.57 13,514.57
合计 73,571.91 72,754.50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一)“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原因及情况
截至目前,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
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湖北平安电工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材料”),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34,
574.87万元。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拟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云水云母”)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本次增加实施主体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
施主体由公司、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变为公司、同力玻纤、平安材料和云水云母,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情况
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实施主体
(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34,574.87 平安电工、同 平安电工、同力玻
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力玻纤、平安 纤、平安材料、云水
材料 云母
增加实施主体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云水云母提供借款不超过 3,5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为无息借款,
借款期限 3年,借款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逐步推进提供借款的进
度。本次借款仅限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具体工作。
(二)新增实施主体及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年 12月 08日
3.注册资本:6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方丁雄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2225854880040
6.住所:通城县关刀镇云水村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 100%,云水云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三)新增实施主体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为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的实施主体云水云母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将与云水云母、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四、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
此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不改变募集资
金的用途,也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五、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的议案》。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针对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
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求做出的安排,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f7c61eef-4be6-4efb-84eb-0e3a99959f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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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40│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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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3/b4717c0c-906e-4a84-bcbb-61192ee34e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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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2 15:3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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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全资子公司通城县云水云母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云水云母”)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
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之一,并相应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638.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39 元,共计募集资金 80,654.82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7,900.3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72,754.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
4〕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1)、《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平安电工武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2,291.54 12,291.54
2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 34,574.87 34,574.87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 新材料研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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