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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59(平安电工)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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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59 平安电工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8-11 16:39 │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8月修订) │ ├─────────┼──────────────────────────────────────────────┤ │2025-08-08 19:29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8-08 19:29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07-23 20:26 │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3 20:25 │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7-23 20:24 │平安电工(001359):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5-07-23 20:24 │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7月修订) │ ├─────────┼──────────────────────────────────────────────┤ │2025-07-23 20:24 │平安电工(00135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5-07-23 20:24 │平安电工(001359):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 │2025-07-23 20:24 │平安电工(001359):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 ─────────┬──────────────────────────────────────────────── 2025-08-11 16:39│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8月修订) ─────────┴──────────────────────────────────────────────── 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2/3cf5a774-0f2b-463e-91e4-e6f7da8f7ba9.PDF ─────────┬──────────────────────────────────────────────── 2025-08-08 19:29│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2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 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协保先生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 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 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242号公司326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92人,代表股份139,27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5.0805%。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39,123,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74.99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1人,代表股份153,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827%。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82人,代表股份2,644,7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425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1 人,代表股份2,491,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43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1人,代表股份153,500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数的0.0827%。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见证了本 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9,1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6%;反对4,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7,2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4%;反对4,8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8,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4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2%;反对5,6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7%;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分子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8,3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5,6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0%;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4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62%;反对5,6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7%;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7,7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6,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5,8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35%;反对6,2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44%;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8,2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0%;反对5,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4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3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24%;反对5,7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5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9,268,86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4%;反对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7%;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636,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1%;反对5,100股, 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8%;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21%。 上述议案中议案1.00、议案3.01、议案3.0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徐帅律师、孙静曲律师见证,并出具了见证意见,该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0cea3ec2-cfb1-4866-a219-89c337dfbdc4.PDF ─────────┬──────────────────────────────────────────────── 2025-08-08 19:29│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平安电工(001359):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447b2176-cbf4-482c-a6ae-42157262a12f.PDF ─────────┬──────────────────────────────────────────────── 2025-07-23 20:26│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 年7月17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协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 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公司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 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 和章程备案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工商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亦相应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和《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交易 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拟新增制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修订及新增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及 相关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董丽颖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以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现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资格审核通过,拟提名方国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方国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接任董丽颖女士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 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拟提请于2025 年 8 月 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c4491ece-51a7-42a7-88ce-cbd35271ed83.PDF ─────────┬──────────────────────────────────────────────── 2025-07-23 20:25│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的通知于2025 年7月18日通过书面和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 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艳良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是从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出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全资子公司作为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 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2b32974e-bbce-4e6a-bc9c-a178941852cf.PDF ─────────┬──────────────────────────────────────────────── 2025-07-23 20:24│平安电工(001359):董事会议事规则 ─────────┴──────────────────────────────────────────────── 平安电工(001359):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7b7d3f71-8f05-472c-b80b-76e8ec3e9063.PDF ─────────┬──────────────────────────────────────────────── 2025-07-23 20:24│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7月修订) ─────────┴──────────────────────────────────────────────── 平安电工(001359):平安电工章程(2025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4/da3bbd73-a62a-4a82-92c1-6dfdd19a9b28.PDF ─────────┬──────────────────────────────────────────────── 2025-07-23 20:24│平安电工(00135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湖北平 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 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提名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 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任委员职责。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委 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 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九条 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本规则的规定,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 员产生之日。在改选出的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应当自上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或同类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 酬计划或方案; (二)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制定股权激励方案;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 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二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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