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59 平安电工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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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 │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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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9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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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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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7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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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6 │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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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5 │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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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 │平安电工(001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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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 │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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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 │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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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 │平安电工(001359):2024-048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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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30│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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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7064e316-6920-4d6e-92ae-933882e87d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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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9│平安电工(00135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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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4 年 12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5 年 1月 8日(《 星期三)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月 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月 8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月 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月 8日9:15-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
见附件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月 3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平安电工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 √
目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
《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月7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
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原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
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股东请仔细填写附件三,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3740
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
.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拓宇
联系电话:0715-4637899
传真:0715-4351508
电子邮箱:IR@pamica.com.cn
联系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通城大道 242 号平安电工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参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四)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五)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
示原件。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1d4dc28f-a9bb-4c69-bce7-e7e5d5a84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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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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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 关于聘
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需要,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 公司法》)、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潘渡江先生提名,并经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俊先生(《 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李俊先生目前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一直是公司关键核心技术人才,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及管理工作,在相关工作领域拥有丰富的
履职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 《 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
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b70f0b95-172a-45ac-b629-9d17634337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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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7│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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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9799cc27-00a4-4cee-a20f-35b0e7878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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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6│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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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e8abeb41-173b-4ca5-81a4-d51f51c19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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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3 18:25│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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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975d1467-0103-461d-ae78-282a9ad71c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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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00:00│平安电工(001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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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2/06b7f631-ac32-494d-a819-5b12c0ef5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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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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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电工(001359):中信证券关于平安电工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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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0:00│平安电工(001359):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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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为6,350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3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2%,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及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2121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225号)同意,
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380,000股,并于2024年3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5,503,165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140,054,68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无
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5,448,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份数量为931,5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22%,限售期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30日(星期一)。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网下发行共有 931,515 股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2.01%。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
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931,5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02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6,350 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数 占股本比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剩余限售股份数
量(股) 例(%) 数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931,515 0.5022 931,515 0
配售限售股
注 1: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
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
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054,680 75.50% -931,515 139,123,165 75.00%
首发前限售股 139,123,165 75.00% 0 139,123,165 75.00%
首发后限售股 931,515 0.50% -931,515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5,448,485 24.50% +931,515 46,380,000 25.00%
三、总股本 185,503,165 100.00% 0 185,503,165 100.00%
注: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4 年 9 月 25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
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次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
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
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9-27/0fb18783-0ddc-4189-a195-dcbbc6f64d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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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5 00:00│平安电工(001359):2024-048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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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1号)
同意,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3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7.3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654.82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
民币7,900.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754.5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3月21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同意
增加子公司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力玻纤”)为“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之一,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同力玻纤提供借款不超过6,800万元以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开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及借款事项等具体工作(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及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近日,公司及子公司同力玻纤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
下:
开户主体 协议签订主体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
(万元) 途
1 通城县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 554786748295 4,999.38 湖北平安电
力玻纤有 公司湖北省分行 有限公司通城 工科技股份
限公司 支行营业部 公司通城生
产基地建设
项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通城县同力玻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
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二已在乙方辖内分支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城支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
户仅用于甲方二“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通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
途。
2.在募集资金专户内,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部分
资金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形式存放。甲方
应将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
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
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丙方作为甲方一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
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柳小杰、彭捷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二专户及甲方二募集资金涉及
的相关账户(包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账户的资料。
5.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
方查询甲方二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7.为提高财务支付效率,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专户可开立网银。乙方按照甲方网银或线下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
支付申请(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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