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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65(天海电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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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65 天海电子 更新日期:2026-09-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4 20:36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 ├─────────┼──────────────────────────────────────────────┤ │2026-08-23 15:37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8-23 15:36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8-23 15:35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 │2026-08-23 15:35 │天海电子(00136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8-23 15:34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8-23 15:34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 ├─────────┼──────────────────────────────────────────────┤ │2026-08-23 15:34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廉洁从业与反舞弊管理制度 │ ├─────────┼──────────────────────────────────────────────┤ │2026-08-23 15:34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 │2026-08-23 15:34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 └─────────┴──────────────────────────────────────────────┘ ─────────┬──────────────────────────────────────────────── 2026-08-24 20:36│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b145f307-ff51-4768-a9b8-b49fd75228bb.PDF ─────────┬──────────────────────────────────────────────── 2026-08-23 15:37│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 /2026GZAA3B0390)。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具体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0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28,464.19 0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074.81 14,949.39 0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19,664.65 3,525.16 04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产业园配套项 31,556.56 10,010.20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05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13,650.47 0.00 合计 200,562.82 56,948.94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预计短期内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支付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 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包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 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 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4、实施方式及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5、收益分配方式 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具体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和使用。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 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 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产品进行投资,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 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所动用资金为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节奏。本次拟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 资品种等,资金兑付灵活、安全系数高,运作流程合规严谨,满足监管层面对于募资现金管理的各项规范要求。因此,公司审计委员 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不影响 募投项目正常建设进度与资金投入安排,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及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拟 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操作规范审慎,符合监管关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事宜。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在保证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d6702ea3-b2d0-4c0b-be72-0088f3260d40.PDF ─────────┬──────────────────────────────────────────────── 2026-08-23 15:36│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3596b38-aedf-47bc-8348-844c0a931418.PDF ─────────┬──────────────────────────────────────────────── 2026-08-23 15:35│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两家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全资孙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 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优化集团业务布局、落实“低压+高压+高速传输”三足鼎立专业化裂 变发展战略,抢抓新能源汽车、储能、智能驾驶、低空装备、人形机器人产业发展机遇,由全资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天海电器”)以自有资金,分别出资设立河南天海驭联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天海数联科技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孙公司(均为暂定 名,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公司通过设立两家新公司,分别搭建高压零部件、车载高速连接器专业化运营平台,依托公司现有成熟产能、核心专利、优质整 车及行业客户资源,实现两大高增长业务独立核算、独立市场拓展、独立申报产业政策与融资授信,破除原有事业部运营发展瓶颈, 充分发挥内部技术、产能、客户协同优势,培育全新业绩增长曲线,巩固公司车载连接器行业龙头地位。 2.公司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河南天海驭联科技有限公司(拟)项目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河南天海数联科技有限公司(拟)项目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本次公司全资子 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孙公司的基本情况 1.河南天海驭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3号 8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器、集成式 BDU/PDU配电盒、大功率充电插座、储能高压连接组件研发、生产与销售 ;铜铝复合材料、轻量化端子、液冷高压连接件设计制造;电动工程机械、低空飞行器高压连接系统配套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检测试验服务。许可项目:根据行业监管要求办理高压产品检测、进出口相关资质(以主管部门审 批为准)。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天海电器拟出资人民币 26,000万元,持有 100%股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天海电器自有资金 以上公司基本信息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2.河南天海数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渤海路 376号众创科技孵化园 11号楼经营范围:(1)车载 FAKRA、MINI-FAKRA、千兆/万兆高 速连接器端子、护套、板端及线束系统研发、生产、销售;(2)车载激光雷达配套组件、具身机器人高速连接部件设计、制造;(3 )车载以太网、高速高频连接组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产品检测服务;(4)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天海电器拟出资人民币 22,000万元,持有 100%股权 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天海电器自有资金 以上公司基本信息具体以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天海电器出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优化业务布局、推动新兴业务的发展,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与市场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全资子公司天海电器自有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标的公司的设立尚需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备案,可能存在因各种因素导致不达预期的风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 定性。 五、备查文件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730e6d88-ee74-465f-bb91-c26330137392.PDF ─────────┬──────────────────────────────────────────────── 2026-08-23 15:35│天海电子(00136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天海电子(00136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e5b1a255-1e7e-43bc-b387-d54cd09b824c.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 8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拟于 2026 年 9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9月 0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0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9月 0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9月 0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3号天海大厦 1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数(3) 1.01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事规则》 1.02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事规则》 1.03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0 《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执行情 况的议案》 3.00 《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9月 2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3 号天海大厦(邮政编码:458030)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 示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应当在2026年 9月 2日下午 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胜涛 电话及传真:0392-3279707 5、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4d8cbdc-87b1-41a3-8b31-6b0e704418ef.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108e578-f6c7-4fd3-aa8f-c30031ec5842.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廉洁从业与反舞弊管理制度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廉洁从业与反舞弊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ccd6e0a9-6ad2-441d-8c63-dbbe0ef26de8.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为规范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 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因辞任/辞职、任期届满、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 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辞职生 效。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除非经董事会续聘,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第六条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 董事会可以决议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决议作出之日解聘生效。 第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履 职并由公司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相关董事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其专门委 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投票的,其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八条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 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 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十条公司应在收到辞任/辞职报告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公告,说明离任时间、离任的具体原因、离任 的职务、离任后是否继续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如存 在,说明相关保障措施)、离任事项对公司影响等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两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第三章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内容包括 但不限于: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证照、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及其他公司要 求移交的文件或物品。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确保公司业务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离职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其履行 承诺;如其未履行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根据事项情况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规 定,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告。相关离职人员应全力配合离任审计,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四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其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该等忠 实义务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 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未公开信息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相 关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存在竞业禁止约定的,离职后应当遵守相关约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第十七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度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 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前述转让比例的限制; (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的转让限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九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 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保 全费、诉讼费等)。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 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法律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b23d45c5-4053-44ba-947c-e522d5880fed.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ff3686d-9b5d-45ee-a681-ad4a57701729.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a4fe8622-6345-4532-89ba-16be12306bd9.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12a1c401-f072-47e9-8ab4-bfa4160574b8.PDF ─────────┬──────────────────────────────────────────────── 2026-08-23 15:34│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2f80ee9e-0c03-4e1c-b5b2-a4024962273a.PDF ─────────┬──────────────────────────────────────────────── 2026-08-23 15:33│天海电子(0013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天海电子(00136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c2f038f2-7f4e-42bf-be80-6ff87ccc50f1.PDF ─────────┬──────────────────────────────────────────────── 2026-08-23 15:33│天海电子(00136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天海电子(00136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98acc17-3191-4f6c-b0d3-ccb6442b053b.PDF ─────────┬──────────────────────────────────────────────── 2026-08-23 15:32│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80000c41-c387-4d9b-ab57-da17ce52ce69.PDF ─────────┬──────────────────────────────────────────────── 2026-08-23 15:32│天海电子(001365):关于修订、制定天海电子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为进一步完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管理制 度进行修订、制定。具体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 股东会审议 1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2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 是 3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修订 是 薪酬管理制度》 4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制定 否 离职管理制度》 5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廉洁从业与反舞弊 制定 否 管理制度》 6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 制定 否 免管理制度》 7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和衍生品套期 制定 否 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已于 2026年 8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 度的议案》、《关于制定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修订、制定上述制度。本次修订的公司管 理制度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6497753-d0af-4394-b5da-13a5ed930efa.PDF ─────────┬──────────────────────────────────────────────── 2026-08-23 15:32│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fcf64b1d-0e65-49d1-81ba-d0be9d2cde45.PDF ─────────┬──────────────────────────────────────────────── 2026-08-23 15:32│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4a2a5141-55e9-4c64-bc90-f286ab9d4a62.PDF ─────────┬──────────────────────────────────────────────── 2026-08-23 15:32│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执行的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不会对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5年 12月 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 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 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相关内容,本解释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6年 6月 4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财会〔2026〕7号),规定“关于金融资产合 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相关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 1月 1日至本 解释施行日新增的本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本解释进行调整。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开始施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变更部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号》要求执 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 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4/2ec18e39-2581-489d-ac65-4b27ff3f5abf.PDF ─────────┬──────────────────────────────────────────────── 2026-07-16 15:42│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海电子”)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环球电器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海环球”)收到来自破产清算企业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菲亚特”)的债权分配款, 金额为 4,697,786.52元。本次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2年 8月 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环球基于买卖合同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县人民法院起诉广汽菲亚特,诉讼请求广汽菲亚 特支付货款及相应违约金,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冻结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该诉讼于 2022年 8月 22日 立案,2022年 11月 28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被告广汽菲亚特破产清算。 2023年 3月 6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担任广汽菲亚特管理人,天海环球依据《企业破 产法》规定向广汽菲亚特管理人申报债权。2025年 6月 24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汽菲亚特破产,2025年 11月 11日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335 笔无异议债权,债权总金额为3,581,688,231.57 元,其中确认天海环球普通债权金额 9 3,955,730.48元。本次案件基本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相关章节。 2026年 6月 18日广汽菲亚特管理人发出公告《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第一次)》,宣布用 于本次分配普通债权清偿金额368,332,339.11元,本次分配普通债权清偿比例 5%。根据本案资产及负债情况,经管理人测算,本案 后续完成后轮次分配后,普通债权分配比例共计约 8%,最终以实际分配为准。 2026年 7月 16日,天海环球收到管理人支付的破产财产分配款 4,697,786.52元。 二、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天海环球对广汽菲亚特的应收账款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收到广汽菲亚特破产清算分配款对公司 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以后续司法程序进展及会计师事务所最终审计情况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 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进展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广汽菲亚特克莱斯勒汽车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案(第一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2a34c70-795e-47b3-af0a-c3b4b4f1c73b.PDF ─────────┬──────────────────────────────────────────────── 2026-07-08 18:38│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1365;证券简称:天海电子)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 年7月7日、2026年7月8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2、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证券代码:001365;证券简称:天海电子)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8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 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注意到近期市场对机器人相关概念关注度较高,公司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2026年 6月 26日,公司与机器人公司上海它石智航技术有限公司达成合作。目前,该合作事项对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未构成实质 性影响,短期内难以对公司经营业绩形成明显贡献,合作落地进度、预期收益均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审慎 决策。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与公司相关且市场关注度较高的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 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 简称“《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有关公司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3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 3、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相关主体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441ed72-7c37-40d2-b152-e6c4405e71d8.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 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 构成;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二)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四)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 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 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 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九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677a92c-cca4-4d64-93e3-e19ee7460dcf.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体现中小投资者在重大事项决策中 的意愿和诉求,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含一致行动人); (二)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相关决议。本办法所 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单独计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选举、更换董事,决定董事薪酬事项; (二)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三)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四)相关方变更承诺的方案; (五)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 (六)关联交易、提供担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财、提供财务资助、募集资金使用、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投资等重大事项; (七)证券发行方案、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管理层收购、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案、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方 案;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十)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要求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计票程序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中小投资者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方式对股东会 审议事项进行投票。同一股东账户通过多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股东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审议事项中包含单独计票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召开现场股东会时,应将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股东账号、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持股比 例)单独登记; (二)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时,应将中小投资者的出席情况单列 宣布; (三)股东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有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时,应由推举的一 名中小投资者代表与律师和推举的另一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可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 票结果; (四)公司统计股东会表决结果时,除统计出席股东会的全体股东表决结果外,应另行统计并单独计算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 (五)股东会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时,应将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投票情况予以特别提示。 第六条 股东会会议记录、决议中均应说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有无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如有,则应单独载明: (一)出席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人数; (二)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表决情况,各方(同意、反对、弃权)票数及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股东会会议记录中应对中小投资者对其单独投票事项投反对票的原因予以记录(如有)。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七条 公司应在披露的股东会通知中载明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网络投票操作 流程作出明确说明。 第八条 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股东会决议公告还应列明: (一)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事项;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三)中小投资者出席股东会的情况,包括出席的中小投资者和代理人的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四)中小投资者对单独计票事项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包括审议和表决的方式,对相关议案的同意票数、反对票数和弃权票数, 其中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第九条 公司披露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应包含见证律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发表意见的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b610b29-c390-4582-816b-5b1fc13f6c01.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台”),规范天 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 及时、公平、有效的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 原则,严格遵守深交所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 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 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五条 公司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 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 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 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 息。 第七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 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理并 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八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 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避免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第十条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 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 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价格。 第十一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 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 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 台的问答回复工作,并对拟发布的信息或回复内容进行最终审核。 第十四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查看并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秘 书进行汇报。 (二)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董事会办公室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对 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汇总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对于涉及各子公司、各部门 的提问,应经各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 (四)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由董事会办公室指定人员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 经审核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一律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完成互动易平台的相关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351c4bf-d439-422f-a33d-5e05108aa50a.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保障独立董事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天海汽车电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旨在对特定事项进行独立研讨、审 议并形成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时,应当经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二)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三)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除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事项外,专门会议还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对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 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十条 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传真、邮寄或专人送达等)通知全体独立 董事,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如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召开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不受前述通知时限的限制,但召集人 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会议通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方式、时间、地点; (二)会议议题; (三)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二条 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应确保独 立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第十三条 专门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专门会议,因故不能亲 自出席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填写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 书应载明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在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经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以列席专门会议。列席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并应当遵守保密义务。 第十五条 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包括举手表决、书面表决或通讯表决等方式)。会议作 出决议,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 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七条 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 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方式和召集人、主持人姓名; (二)独立董事出席及受托出席情况; (三)会议审议的议案; (四)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应载明同意、反对、弃权的具体票数);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如适用); (六)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应当记录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专门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授权委托书、表决票、与会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及决议等,由公 司董事会秘书或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 10 年。 第十九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的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含其参与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或 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并及时修订 。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5fe7865-faa5-4d44-bbc4-b4d3b6cf2bc2.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市值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 值提升,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并通过依法合规的资本运作、投资 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等手段,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动态趋同,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公司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系统性原则:公司秉持系统思维,坚持整体推进,协同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模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相关工作。 (二)科学性原则:市值管理工作应遵循资本市场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司投资价值的关键因素,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为核 心。 (三)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坚守合规底线,确保各项行为合法合规、规范 有序。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应持续关注资本市场动态及公司股价走势,建立健全常态化、持续化的市值管理机制,主动开展工作。 (五)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值管理活动中恪守诚信底线,尊重中小股东及外部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良好的资本市场生态 。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为第一负责人,经营管理层深度协同,董事会秘书为具体负责人。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市值管理日常执行和监督工作。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应积极支持与配 合。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制定公司投资价值的长期目标。 (二)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 (三)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原因,并积极决策采取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 理反映质量的有效措施。 第七条 董事长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 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三)在市值管理策略执行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意见。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如下: (一)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 对公司经营的预期。 (二)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情况,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依法采取澄清、发布公告等措施。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第十条 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一)起草并组织实施市值管理计划。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分析与预警。 (三)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日常工作的具体执行。 (四)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管理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市值管理工作,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可能对市值产生影响的经营、财务、重 大事件等信息。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 映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聚焦主业及产业链关键环节,适时开展与公司产业协同的优质企业并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核心竞争力。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灵活运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工具,绑定管理层、核心员 工与公司的长期利益,激发活力。 (三)现金分红: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理念,综合考虑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 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的沟通, 积极传递公司价值,增进市场认同。 (五)信息披露:依法依规,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 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提升透明度。 (六)股份回购:根据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财务状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稳定市场预期。 (七)环境、社会及治理(ESG)管理:完善 ESG 管理体系,编制并披露 ESG相关报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提升长期价值。 (八)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鼓励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合适时机依法增持公司股份,传递发展信心 。 (九)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 第四章 监测预警机制与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健全市值监测预警机制。董事会办公室应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性现金流等关 键财务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动态监测,并根据公司情况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 第十四条 当相关指标出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及行业平均水平,或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启动预警机制,及时 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五条 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出现上述预警或情形时,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 (一)立即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电话会议等方式,介绍公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积极传递公司价 值,稳定市场预期。 (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或现金分红方案。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下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锁定期、终止 减持计划、承诺不减持等。 (五)当公司市净率长期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出现长期破净情形时,董事会应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并至少每年评估执行效 果,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进行专项说明。 (六)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七条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ffdabec6-f2d9-493b-94c0-39d430fe51e3.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规范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天海汽车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提出建议; (三) 遴选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四) 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五)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 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专业结构等因素。提名委员 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公司在披露董事候选人情况时,应当同步披露 提名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评估,发现 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及时向董事会提出解任的建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 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并遵照实施。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应积极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和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和新聘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建议和相 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所称“以上”,都含本数;“过半数”不包括本数。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2b16fb1-f4a5-4938-bb1a-cdd152d56400.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 第一条 为促进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 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并参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颁布的相关法规以及《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特制定本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董事会审查、评价董事会秘书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 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四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二章 选 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曾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充足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 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给公司、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与辞 职有关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离任的,应当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并办理有关档案文件、具体工作的移交手续 。 董事会秘书辞职后未完成上述报告和公告义务的,或者未完成离任审查、文件和工作移交手续的,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 交易所备案。 公司董事会未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或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 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在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三章 履职 第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 息沟通; (三)筹备组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 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董事会秘书应当确保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发现程序瑕疵等影响董事会决议效力情形的,应当向董事会报告;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 (六)组织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 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支持、 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 信息或相关事项作出说明。 第十六条 公司召开总裁办公会以及其他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的会议,应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在任期期间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对外披露为止 ,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履行保密的范围。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证券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本制度第七条执行。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3b7d61d-dff5-4490-b764-df1d55526f04.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舆情管理制度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 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及平台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或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四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引发全国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异常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较大舆情:在局部范围传播,舆情态势转变可能性大,社会关注度较高但影响相对可控的,可能影响消费者信任或投资者 信心的负面舆情。 (三)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较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通常指舆论带有一定的负面倾向性,少量非核心媒体及民众关注并 转载,尚未引起广泛关注。第五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防范为主、快速响应、真诚沟通、主动承担、系统运作”的总体 原则,有效引导内部舆论和社会舆论,维护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投资者关系。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信息)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七条 公司成立舆情处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公 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事业部负责人及董事会办公室、市场项目中心、法律风控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子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对涉及本公司的舆情负主要责任,并配合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第八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波及范围,拟定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监管机构(如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上报和沟通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重大事项决策。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舆情信息采集和日常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监控与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 (二)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三)建立并维护舆情信息管理档案,记录包括文章题目、质疑内容、刊载媒体、情况是否属实、产生的影响、采取措施、后续 进展等相关信息; (四)组织协调各部门、子公司应对舆情,并监督处理方案的执行。 第十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重点涵盖但不限于: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官方账 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刊、主流社交平台(如微信、微博)、深交所互动易、论坛、贴吧、雪球、股吧等各类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十一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以下合称“配合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设立或明确舆情信息联络人,积极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质量抽检、客户反馈等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或潜在风险; (三)在发生舆情事件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办公室准确报告所掌握的信息; (四)其他舆情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十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子公司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或篡改舆情信息。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三条 舆情的报告流程: (一)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向董事会办公室汇报;董事会办公室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 会秘书汇报。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立即了解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制定处置方案并直接或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汇报后处置 ;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全体成员报告,并及时向控股股东报告,必要时请求控股股东协 调帮助公司及时化解舆情风险。必要时,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四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依法依规处置。董事会秘书认为必要时,可以将相关舆情及处置 情况向舆情工作组组长进行报告。 第十五条 较大舆情的处置: 董事会办公室和配合部门对监测到的舆情信息进行研判后通报涉舆情公司部门或子公司主要领导,并报送舆情工作组;涉舆情公 司部门或子公司开展线下核查处置,并在接到舆情通报后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和舆情工作组反馈处置情况;董事会办公室及时跟踪网 络舆情态势,并同步开展资本市场舆情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如属炒作造谣等有害信息,报本地网信、公安等部门进行跟踪 、处置,防止进一步异化扩散形成舆情事件。 第十六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 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董事会办公室启动应急处置 响应,并会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启动调查程序,了解舆情相关事项的真实情况,必要时以书面方式向相关方问询。 (二)风险分析与处置策略研判:及时组织力量对舆情进行系统性风险分析,基于分析结果,形成初步的处置策略建议,并明确 各阶段应对目标。 (三)联系媒体:及时与刊发媒体或平台沟通,说明情况,争取避免虚假、片面信息的进一步发酵。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互动平台等渠道的作用,向投资者传递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 工作,减少误读误判。 (五)发布澄清信息:根据需要通过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澄清。若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造成重 大影响,公司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发布澄清公告。 (六)法律维权: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或个人,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维护公 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总结与恢复:舆情处置结束后,对事件进行全面评估和总结,分析原因,完善制度,提升应对能力。 第四章 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及知情人员对未公开的重大舆情信息及应对方案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 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扣减绩效 、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民事或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致公司股价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a0ed6d0-2c2d-47d0-a283-9e63385a2636.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ddc66d6-51d2-45ff-a722-d6fa6bbe43d1.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海电子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390)。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 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子 公司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83,616.33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579.11 52,074.81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3,899.62 19,664.65 4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25,158.05 13,650.47 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产业 50,789.00 31,556.56 园配套项目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天海电子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ece4b410-db4d-4d9b-83dd-87103328bce8.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海电子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390)。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 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子 公司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83,616.33 83,616.33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2,579.11 52,074.81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33,899.62 19,664.65 4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25,158.05 13,650.47 公司 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0,789.00 31,556.56 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于募投项目的部分支出,公司与供应商协议通过承兑 汇票支付,而募集资金专户无法开具承兑汇票。因此,公司需要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经董 事会审议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器”)和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智联”) 的业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与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经双方洽谈确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承兑汇票等票据为合同付款方式,采购 合同的签订需履行公司合同审批程序。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业务部门提报资金计划经审批后,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履行相应的付 款审批程序后,财务部门内据此办理付款。 3、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情况汇 总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明细表无异议后,经董事会审议,财务部门定期向募集资金专管银行提出置换申请,由专管银 行将通过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 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 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电器和天海智联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有利于加快其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其财务成 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天海电子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e92c4b6-4061-4164-a29c-346a682a6da5.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海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6GZAA3B0390)。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 户存储。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子 公司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淇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协议对公司 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及公司《 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 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拟投入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83,616.33 83,616.33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2,579.11 52,074.81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33,899.62 19,664.65 4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25,158.05 13,650.47 公司 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 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50,789.00 31,556.56 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47,926.51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47,92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截至 2026年 5月 13日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已投入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83,616.33 24,911.49 24,911.49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579.11 52,074.81 13,369.86 13,369.86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3,899.62 19,664.65 3,525.16 3,525.16 4 智能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5,158.05 13,650.47 0.00 0.00 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 50,789.00 31,556.56 6,120.00 6,120.00 院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47,926.51 47,926.51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 费用为人民币 1,519.73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发行费种类 金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不含税)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1,107.60 471.70 471.70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871.70 671.23 671.23 3 律师费用 516.98 187.73 187.73 4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547.17 91.51 91.51 5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194.73 97.56 97.56 合计 14,238.18 1,519.73 1,519.73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6年 5月 22日出具的《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6GZAA3B0457),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 49,446.24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海电子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将募集资金投入项 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形。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天海电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需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出具鉴证报告。本次置换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858eb05b-d9dc-4c60-a14d-998679907a02.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 天海电子(001365):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增资方式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48aa450-410e-41c2-bfbd-89e03ffcd683.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 ─────────┴────────────────────────────────────────────────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天海电子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专项说明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本公司现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文批复,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7,900.00 万股,发行 价格为 27.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148,01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不含税金额后余额 2,041,650,990.57 元,已于 20 26年 5月 13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总额 2,148,01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各项费用 142,381,768.2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5,6 28,231.73 元。该募集资金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6年 5月 13日出具了 XYZH/2026GZAA30390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本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项目环评批 投资金额 (月) 复文号 1 连接器技改 83,616.33 83,616.33 36 2407-410671- 鹤经开环监 扩产建设项 04-02-540882 表(2024) 目 33号 2 线束生产基 52,579.11 52,579.11 36 2407-410671- 鹤经开环监 地项目 04-01-585209 表(2024) 3 汽车电子生 33,899.62 33,899.62 48 27号 产基地项目 4 天海智能网 50,789.00 50,789.00 24 联汽车产业 研究院及产 业园配套项 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 建设期 项目备案文号 项目环评批 投资金额 (月) 复文号 5 智能改造及 25,158.05 25,158.05 36 2407-410671- 无需环评批 信息化建设 04-04-920347 复 项目 合计 — 246,042.10 246,042.10 — — — 由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00,562.82 万元,低于原计划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246,042.10 万元,本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83,616.33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579.11 52,074.81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3,899.62 19,664.65 4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 50,789.00 31,556.56 院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5 智能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25,158.05 13,650.47 合计 — 246,042.10 200,562.82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47,92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24,911.49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074.81 13,369.86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19,664.65 3,525.16 4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 31,556.56 6,120.00 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5 智能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13,650.47 - 合计 — 200,562.82 47,926.51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238.18万元(不含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发行费用中人民币 10,635.90万元 (不含税)已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519.73万元(不含 税),其余发行费用人民币 2,082.55 万元(不含税)尚未支付,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费用类别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 说明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保荐及承销费 11,107.60 471.70 自有资金支付 审计及验资费 1,871.70 671.23 自有资金支付 律师费 516.98 187.73 自有资金支付 用于本次发行的 547.17 91.51 自有资金支付 信息披露费用 发行手续费及其 194.73 97.56 自有资金支付 他(注) 合计 14,238.18 1,519.73 — 注:因印花税按年度申报且将自动在基本户扣缴,后续印花税 50.15 万元需对应置换,故本次拟置换的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 及其他”包含印花税。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先投入及已支付自筹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24,911.49 24,911.49 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13,369.86 13,369.86 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525.16 3,525.16 4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 6,120.00 6,120.00 产业园配套项目 5 智能改造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 6 保荐及承销费 471.70 471.70 7 审计及验资费 671.23 671.23 8 律师费 187.73 187.73 9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91.51 91.51 1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97.56 97.56 合计 — 49,446.24 49,446.2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ae3aa9f-1c89-438f-853f-b3546ed26c25.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e80ce56-ad96-4df0-b232-51b01d47d7a9.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海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海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42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79,000,000股,并于 2 026年 5月 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6GZAA3B0390”《天海 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4,6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2,500 万元,公 司股份总数由 44,600 万股变更为52,500万股。 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后,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 司(上市)”,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等条款发生了变化,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天海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天海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 原条款 现条款 号 1 第三条 公司于【批准/核准/注册日期】经【批 第三条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1日经中国 准/核准/注册机关全称】批准/核准/注册,首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次向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000,000 额】股,于【上市日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 上市。公司于【批准/核准/注册日期】经【批 易所上市。 准/核准/注册机关全称】批准/核准/注册,发 行优先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6,000,000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525,000,000元。 3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446,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525,000,000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4 第二百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二百二十一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会 通过后,自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施行。 普通股票(A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日起生效实施。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发行人注册资本及股份变动情况,对公 司章程有关条款作出适当及必要修订,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等事宜,授 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登记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结果为准。修订 后的章程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 4、《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750d8ee3-c945-4a76-a138-253045dac2a7.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 │告 ─────────┴──────────────────────────────────────────────── 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56d19af-4db4-433d-ad17-1b657e870f01.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的公告 ─────────┴──────────────────────────────────────────────── 为进一步完善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管理制 度进行制定、修订。具体制度列表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类型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 1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修订 否 秘书工作制度》 2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修订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3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修订 否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4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 制定 否 理制度》 5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小投 制定 否 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6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 制定 否 理制度》 7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 制定 否 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8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制定 否 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及修订公司 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修订上述制度。本次制定、修订的公司管理制度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aa1c1a32-cbfd-4494-a5d6-49858c9c3991.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划转等额资金至公 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 /2026GZAA3B0390)。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董事会已通过《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0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83,616.33 0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579.11 52,074.81 0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3,899.62 19,664.65 04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25,158.05 13,650.47 0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50,789.00 31,556.56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原因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对于募投项目的部分支出,公司与供应商协议通过承兑 汇票支付,而募集资金专户无法开具承兑汇票。因此,公司需要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经董 事会审议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天海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器”)和河南天海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智联”) 的业务部门根据项目进度,与相关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经双方洽谈确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承兑汇票等票据为合同付款方式,采购 合同的签订需履行公司合同审批程序。 2、在达到合同付款条件时,业务部门提报资金计划经审批后,填制付款申请单,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履行相应的付 款审批程序后,财务部门据此办理付款。 3、财务部门建立专项台账,逐笔统计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按月编制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情况汇 总明细表,并报送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4、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上述明细表无异议后,经董事会审议,财务部门定期向募集资金专管银行提出置换申请,由专管银 行将通过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5、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并与该笔资金相关的票据进行 匹配记载。对采用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的票据、交易合同、付款凭据以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等单独建册存档,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本次 募投项目。 6、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海电器和天海智联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将有利于加快其票据的周转速度,降低其财务 成本,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等票 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 ,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 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 下,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实施的票据支付及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的相关制度要求。本次操作仅为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的优化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用途、投资方向、投资规模及项目建设 内容,不存在变相挪用、挤占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设进度及预期效益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本次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 换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3787d74b-3c4e-4ae6-98bb-e776c55c98a7.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对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23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214,801.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8.18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562.82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6年 5月 13日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 /2026GZAA3B0390)。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 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 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01 连接器技改扩产建设项目 83,616.33 83,616.33 02 线束生产基地项目 52,579.11 52,074.81 03 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 33,899.62 19,664.65 04 智能化改造及数字化转型项目 25,158.05 13,650.47 05 天海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研究院及产业园配套项目 50,789.00 31,556.56 合计 246,042.10 200,562.82 注:上述各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 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2、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 于原计划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 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战略委 员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事宜。 3、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本次实际募资净额不及原定规划投入规模,结合企业经营实际, 本次调整旨在保障各募投项目有序推进。本次调整未实质影响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变更募资投向、侵害股东权益的情况,合规性符 合监管法规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事宜。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调整相关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主要系募集资金未足额到位,结合公司募集资金筹措情况 、项目推进节奏及整体资金统筹安排作出的合理调整。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资金到位情况作出的 审慎合理安排,未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实施地点及项目整体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挪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符合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资金投入额度调整事宜 。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191a40ee-248c-49a1-b03a-3e071bf4c515.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章程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00312eb-756a-4e9c-b267-c9bb8a02286f.PDF ─────────┬──────────────────────────────────────────────── 2026-05-30 00:00│天海电子(001365):关于天海电子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鹤壁天海环球电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海环球”)增资人民币 3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为满足天海环球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海环球增资人民币 30,000万元,待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完成后正式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天海环球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50,000万元。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1、天海环球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名称:鹤壁天海环球电器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7年 1月 22日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600796789077N (5)法定代表人:王松 (6)注册地址: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5号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日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9)财务状况: 项目名称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万元) 296,686.67 321,935.66 负债总额(万元) 214,261.66 242,060.31 净资产(万元) 82,425.02 79,875.35 营业收入(万元) 283,328.13 110,697.02 净利润(万元) -619.19 -2,626.94 资产负债率 72.22% 75.19%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天海环球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本次增资有利于优化其财务结构,提高抗风险能力,保证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创造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 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海环球增资人民币 30,000万元,待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等相关手 续完成后正式增资。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 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全 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海环球当前处于高速发展期,本次增资能够优化其财务架构,增强经营抗风险水平,为 企业稳健运营与长远发展筑牢根基。 因此,公司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宜。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及日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子公司 资本结构,充实子公司运营资金实力,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提升整体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90814982-936e-474a-828c-efa4892f54f0.PDF ─────────┬──────────────────────────────────────────────── 2026-05-17 15:33│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天海电子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c672888-bc89-4eaa-8e11-770d55cd044f.PDF ─────────┬──────────────────────────────────────────────── 2026-05-14 20:33│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电子”、“发行人”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将于 2026 年 5 月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 券日报网( www.zqrb.cn ) 、 经 济 参 考 网 ( www.jjckb.cn ) 、 中 国 金 融 新 闻 网(www.financialnews.com.cn)、 中国日报网(www.chinadaily.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网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天海电子 (二)股票代码:001365 (三)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52,500.00 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900.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非理性炒作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 27.19 元/股,投资者应当关注股票交易可能触发的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情形,知悉严重异常波动情形可能 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并导致停牌核查,审慎参与相关股票交易。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 ,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二)涨跌幅限制放宽的风险 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 限制为 10%。公司股票上市初期存在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盲目炒作遭 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三)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 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 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 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 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2,500.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 57,505,646 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约为 10.9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五)公司发行市盈率与同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的风险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汽车制造业(C36)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8.97 倍。 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T-3 日),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T-3 日收盘 2025 年扣 2025 年扣 对应静态市盈 对应静态市 价 非前 EPS 非后 EPS 率-扣非前 盈率-扣非后 (元/股) (元/股) (元/股) (2025 年) (2025 年) 600105.SH 永鼎股份 43.32 0.1598 0.1552 271.09 279.12 605333.SH 沪光股份 22.77 1.0370 0.9982 21.96 22.81 301631.SZ 壹连科技 108.92 3.2103 2.9641 33.93 36.75 688800.SH 瑞可达 92.42 1.4541 1.3514 63.56 68.39 603633.SH 徕木股份 8.17 — — — — 算术平均值(剔除负值及异常值) 27.95 29.78 数据来源:Wind 资讯,数据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2、2025 年扣非前/后 EPS=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3 日总股本; 3、徕木股份 2025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永鼎股份、瑞可达2025 年扣非前后对应的静态市盈率显著较 高,因此徕木股份、永鼎股份、瑞可达未纳入同行业上市公司市盈率算术平均值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27.19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3. 40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 29.78 倍,低于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T-3 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8.97 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 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 。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 (七)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 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天海汽车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 住所:河南省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松江路 003 号天海大厦 联系人:刘丰周 电话:0392-3279707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朱江涛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联系人:鄢坚 电话:0755-82852949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e02f8483-fbde-468f-90a4-98c3c2631d77.PDF ─────────┬──────────────────────────────────────────────── 2026-05-14 20:33│天海电子(00136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天海电子(00136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1f82763-a36b-4849-b852-80f743e672c1.PDF ─────────┬──────────────────────────────────────────────── 2026-05-14 20:33│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5c18d67c-9cb8-4229-a4db-9c040b8339ba.PDF ─────────┬──────────────────────────────────────────────── 2026-05-14 20:33│天海电子(001365):招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 天海电子(001365):招商证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9db76d4-c3fa-400d-a56a-eaacf52827a9.PDF ─────────┬──────────────────────────────────────────────── 2026-05-12 20:33│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天海电子(00136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91f71ee-c7cd-41a6-99d6-af5ee44f930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4│天海电子: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4/1225488353.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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