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6 播恩集团 更新日期:2024-05-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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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10:00│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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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汇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公司合并报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706,441.82 元;2023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800,523.24 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3,380,052.32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62,641,49
5.28元,减去已分配的 2022年度现金红利 28,922,40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64,139,566.2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积极稳定地回报全体股东,鉴于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60,6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 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19,281,600 元(含税)。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
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5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
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同意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3af802c2-2e47-4d2e-b934-97becc8280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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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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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565788f1-9f8d-4036-a9de-9a980bc1b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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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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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的召开合法、合规。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节能科技园16号楼2001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3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4月29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议案7、8、9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 5 月 16日上午 8:45-11:30,下午 2:30-5:30。
2、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北 555 号天安节能科技园 16号楼 2001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
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
(2)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林、李亚云
联系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时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bf16bfc4-8669-40ac-94b8-753cf15c5e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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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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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afd24b6b-1827-42a2-91b3-c624e7cfc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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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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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dc489a6c-3c25-4b30-9946-89f39c166d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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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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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林先生已获得上交所主板及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李亚云女士已获得深交所主板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都具备
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证券事务代表的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 李林 李亚云
通讯地址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中段 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中段
邮政编码 341001 341001
联系电话 020-2288-3999 020-2288-3999
传真号码 020-2288-3999 020-2288-3999
电子邮箱 lil3@bo-en.com liyy@bo-en.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455e313c-cda2-42b6-815b-ecbb2b220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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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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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播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李德发先生、瞿明仁先生、曹丽梅女士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出具
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经自查,公司在任 3 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6efd871f-02c2-4037-94a3-e80a41e9ab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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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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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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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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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3年
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5月 24日召开了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换届前的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独立董事李云先生、非独立董事徐晔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曹丽梅女士担任;
换届后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独立董事曾华春先生、非独立董事瞿明仁先生,其
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曹丽梅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
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3年 1 月 9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报出经审阅的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
的议案》。
2023年 4 月 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续聘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3年 4 月 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3年 8 月 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播恩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播
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专项检查报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3年 10 月 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播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
为中汇作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
、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认可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 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
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
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
,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内
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四)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
作,指导公司审计部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积极、稳妥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建设工作,使得公司内控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审计委员
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经营管理规范运作,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
陷。
(五)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 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
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有效的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保持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充分沟通
,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为董事会建言献策,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合规、稳定、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6/939edcf5-c44b-4829-b856-17d99fda1f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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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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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9/9dcbcd31-5db6-4c0b-8e7f-8f8e41f3fe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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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 00:00│播恩集团(001366):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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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 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会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较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监事会 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审议了 17项议案均获得通过,未出现监事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1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月 16日 1、《关于报出经审阅的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
十次会议 的议案》
2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3月 22日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十一次会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3、《关于修订<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3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月 11日 1、《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十二次会议 2、《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4月 24日 1、《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次会议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
募投项目的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议案
5 第二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5 月 8日 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
议案》
6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5月 24日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次会议
7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8月 24日 1、《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次会议 2、《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 第三届监事会第 2023 年 10月 27日 1、《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3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
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出席或列席了公司的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
营行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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