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6 播恩集团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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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52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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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10 │播恩集团(0013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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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07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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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7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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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6 │播恩集团(00136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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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5 │播恩集团(001366):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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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6:07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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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17 │播恩集团(001366):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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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8:15 │播恩集团(001366):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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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6:47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审计机构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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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7:5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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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
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临时补流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开立募集资金补流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
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近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专户余额 募集资金用途
播恩集团股份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656851069 0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人)(以下简称“丙
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甲、乙、丙三
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656851069,截至 2026 年 3月 17日,专户余额为 0万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应在开立存管账户时按照开户银行要求,
就受益所有人识别等相关信息的核实提供必要的协助,并确保所提供信息以及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甲方在业务运作中应遵守
监管部门及存管行对银行结算账户的相关规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托管账户无法使用,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 修正)》、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改《支付结算办法》的决定、《客
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2021修正)》《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20修正)》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卢婷婷、龚思琪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
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上一个月的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
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
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本协议约定的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
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甲方应遵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业务背景及交易真实、合法,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制裁违规、逃税或其他违
法犯罪活动;配合乙方履行其反洗钱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相关信息及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
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d61af7d9-41db-444d-81f2-a3599222e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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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10│播恩集团(0013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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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a4b0a0cb-b311-43a5-9f06-b009e49be4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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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9:0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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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是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
,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因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届满,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
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 24万吨饲料项目 10,830.77 7,330.77
2 浙江播恩年产 12万吨饲料项目 5,659.09 3,659.09
3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 12,468.88 8,698.22
4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 12万吨饲料项目 7,326.62 5,326.62
5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45.28 5,145.28
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3,612.38 1,745.52
合计 45,043.02 31,905.50
*注:“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二)暂时闲置原因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募集资金需分阶段按计划投入,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
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以期增加募集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任一时点总额度不超过 21,000 万元(含
相关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该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且该
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投资期限
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拟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满足保本要求、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
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中心不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此次拟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对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相关审核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81119015-2a1a-4b78-b147-87219892d9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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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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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1号)核准,公司
由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35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9.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7,606.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700.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1,905.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
部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0460号”《验资报告》对此次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号
1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年产 24 万吨饲料项 10,830.77 7,330.77
目
2 浙江播恩年产 12万吨饲料项目 5,659.09 3,659.09
3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 12,468.88 8,698.22
4 重庆八维生物年产 12万吨饲料项目 7,326.62 5,326.62
5 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145.28 5,145.28
6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系统平台升级项目 3,612.38 1,745.52
合计 45,043.02 31,905.50
*注:“播恩生物健康产业基地-维生素复合预混料项目”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3月 23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及使用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
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2026年 3月 12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情况
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3月 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12个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需求,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经营效益。公司本次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估算,预计可为公司减少利息支出约360万元(仅为测算数据,不构成公司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亦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期限届满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
要使用时,将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三)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
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董事会同意新开立募集资金补流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办理该账户的开立及后续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五、 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3月 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
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
间未超过 12 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80f94e61-40f0-40a5-bb64-3d57806ff3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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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8:36│播恩集团(00136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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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 10 楼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 21,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
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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