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6 播恩集团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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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20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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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12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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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4 │播恩集团(0013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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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26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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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2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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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 │播恩集团(0013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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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 │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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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6 │播恩集团(001366):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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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6 │播恩集团(0013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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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4 │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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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20│播恩集团(001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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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6年 2月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就全资子公司佛山播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播恩”)的授信业务,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播恩集团对上述授信业务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佛山播恩的担保余额为 2,014.74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佛山播恩担保余额为 2,014.74万元,本次担保
尚未实际借款,故余额未发生变化,已使用担保额度 5,6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26,900.00 万元。本次担保发生额在公司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仅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3. 债务人:佛山播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3,000万元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 4月 23日至 2031年 12月 31日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8.00亿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 2.00亿元。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358.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21.82%,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20.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 3笔银行贷款到期,债务逾期本金为 17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借款人、银行沟通,
督促借款人尽快解决借款逾期,积极协助银行进行催收。本次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如出现代为履行偿还义务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 备查文件
相关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a095201-d8ba-4814-91f4-f1e62b7d5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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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7:1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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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涉及以下哪种情形:
?股份质押 □股份冻结 □股份拍卖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维集团”)通知,获
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东或第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一大股 (%) 比例 押
东及其 (%)
一致行
动人
江西八 是 16,500,000 15.87 10.27 否 否 2026 办理解 兴业银 自身
维生物 年 7月 除质押 行股份 生产
集团有 15 日 手续之 有限公 经营
限公司 日止 司赣州
分行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 后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况 况
(%) 前质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 占未
押股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押股 质押
份数 (%) (%) 售和冻 股份 份限 股份
量 结、标 比例 售和 比例
(股) 记数量 (%) 冻结 (%)
(股) 数量
(股)
江西 103,950,000 64.69 0 16,500,000 15.87 10.27 0 0 0 0
八维
生物
集团
有限
公司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后续若出现质押
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8954c2ae-f195-403f-8d84-901845ab4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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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34│播恩集团(001366):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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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盈利:910~1,130万元 亏损:1,464.03万元
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盈利:250~370万元 亏损:1,536.14万元
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元/股~0.07元/股 亏损:0.09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的主要驱动因素如下:
(1)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核心业务市场拓展成效显现,主营产品销量与营收规模同步提升,为整体业绩筑牢基本盘。
(2)公司持续深化内部精细化管理,通过优化费用管控流程、精简非必要开支、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同比
下降,期间费用率得到有效控制。
(3)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房产,取得资产处置收益652.90万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4)公司通过合理布局的对外投资项目获得稳定投资收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273ae70-24fb-4beb-87a9-072ccaa7fd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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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 20:26│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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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西八维生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赣州九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
明科技”)合计持有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0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473%)。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八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九明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以上股东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 7月 9 日至 2026 年 10 月 8日)合计拟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4,820,400股,
即不超过股本的 3.00%,其中拟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3,213,600股(即不超过股本的 2%),拟以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1,606,800 股(即不超过股本的 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八维集团 103,950,000 64.6938%
2 九明科技 1,050,000 0.6535%
合计 105,000,000 65.3473%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 3 个月)、价格区间等具体
安排
1、 拟减持的原因: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八维集团、九明科技拟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八维集团、九明科技合
计减持不超过 4,820,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
2、 拟减持股份来源:八维集团、九明科技所持公司股份均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
4、 拟减持股份数量:
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及拟减持股份 合计拟减持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号 数量(股) 份数量(股)
1 八维集团 大宗交易 2,702,600 4,053,900 2.5230%
集中竞价 1,351,300
2 九明科技 大宗交易 511,000 766,500 0.4770%
集中竞价 255,500
5、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 7月 9日至 2026年 10月 8日)并遵从相关
合规要求。
6、 减持价格区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 锁定期承诺:大宗交易对象承诺在受让公司股份后,锁定期不少于 6个月。
8、其他:若相关期间内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控股股东八维集团、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九明科技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
1、股份限售承诺
(1)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 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发行人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
事项的上述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3)如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持有的本次公开发行前的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
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应作相应调整)。(4)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出现不得减持股
份情形时承诺将不会减持发行人股份。(5)本企业如拟减持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
予以公告,并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进行,履行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要求的义务,且承诺不会违反相关限制性规定在实施减持时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备案
、公告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前不减持。(6)若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本企业未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股份减持承诺
(1)对于本次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八维集团及九明科技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
愿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上市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
市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3)八维集
团及九明科技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大宗
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4)锁定期届满后,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八维集团及九明科技将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5)八
维集团及九明科技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减持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发行人
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八维集团及九明科技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未出现过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未
触及锁定期自动延长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控股股东八维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九明科技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
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本次减持计划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正常减持行为,其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八维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九明科技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09ea548-302e-4293-9f4e-98ebd8e89b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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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1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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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
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68.49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具体
详见公司在 2026 年 5月 2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 168.49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近日办理完毕。
经上述调整,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96人调整至 84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476.30
万份调整为 307.81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注销原因及数量合法、有效,流程合规。本次注销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股本结构产生影响,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395d3b6-390d-4aa9-839b-070b59a907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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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8│播恩集团(00136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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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当前股价涨幅偏高,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的风险: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近期涨幅较大,
可能存在短期上涨过快出现的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且存在业绩不确定的风险:根据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
告》和《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28,713,852.78 元、-19,773
,382.91 元;2026 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149,201.78 元。后续经营受到行业周期波动、市场变化、上游原
料价格等多重不确定因素影响,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拟收购希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三家目标公司股权,存在无法按预期达成或交易终止的风险: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收购希杰国际控股有限公司(CJ Global Holding
s Limited)持有的希杰(沈阳)饲料有限公司、希杰(天津)饲料有限公司及希杰(聊城)饲料有限公司三家目标公司各 100%的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1)交易存在不达预期或终止风险: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最终交易价格需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独立第三方资产
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方案、交割条件等核心要素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正式股权转让协议能否签署、何
时签署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能否完成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以及最终取得相关批准和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
(2)交易保证金无法收回的风险:根据本次交易的条款清单约定,公司需支付人民币 700 万元交易保证金。若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未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或因公司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获得监管核准/批准(如有)或未
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交割,该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相关交易情况及风险提示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后续将结合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在签署正式的投资协议等交易文件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播恩集团,证券代码:001366)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2026
年 5月 22 日、2026 年 5月25 日、2026 年 5月 26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书面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经自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
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本次交易的市场关注度较高,再次提示该收购事项尚处于初步意向阶段,最终能否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根据本次交易的条款清单约定,公司需支付人民币 700 万元交易保证金。若截至 2026 年 8月 31 日(或各方书面约定的其
他日期)未能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或因公司原因导致交易未能获得监管核准/批准(如有)或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交割,该保证
金将不予退还。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6faaeba-2151-4944-9532-89c8691227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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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18:2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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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拟签署股权收购条款清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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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6│播恩集团(001366):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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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21 日 16:40
会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 136 号播恩集团办公楼 9 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瞿明仁
出席会议委员:瞿明仁、曹剑波、吴炎太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广州市白云
区广陈路 136 号播恩集团办公楼 9 楼会议室召开,因本次会议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会新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后当即召开,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委员传达。全体委员对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本次会议应参加委员 3人,实际参加委员 3 人。
会议由主任委员瞿明仁先生主持,与会委员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审议《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议案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曹剑波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委员,已回避表决,获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271b21b4-c25a-4127-9d55-3e4982c74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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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6│播恩集团(001366):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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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因本次会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会新一届成员后当即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
前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以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传达。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1日在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 9楼会议室
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名,实际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经过半数参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邹新华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邹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结果如下:
(1)战略委员会:邹新华先生(主任委员)、肖九明先生、秦玉昌先生。(2)审计委员会:吴炎太先生(主任委员)、何显坤
先生、瞿明仁先生。(3)提名委员会:秦玉昌先生(主任委员)、邹新华先生、瞿明仁先生。(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瞿明仁先生
(主任委员)、曹剑波先生、吴炎太先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聘任邹新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曹剑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聘任汪世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聘任曹思颖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6、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的公告》。
7、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68.4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曹剑波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经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d74d6aa-e3e3-4bf8-80e2-fa3b9d6e83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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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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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和时间:2026年5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136号播恩集团办公楼9楼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新华先生
7、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人,代表股份110,828,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
8.974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10,756,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9298%;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2人,代表股份7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24人,代表股份2,695,6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7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2,62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72,2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9%。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7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3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54%;弃权1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64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5%;反对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2%;弃
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7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3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5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2,64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635%;反对 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42%
;弃权 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823%。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76,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9%;反对3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5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643,4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635%;反对3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42%;弃
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823%。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江西八维生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九明科技有限公司、赣州爱特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同意3,010,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926%;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
646%;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4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64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8%;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6%;弃
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5%。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0,77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28%;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
377%;弃权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2,643,3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98%;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506%;弃
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895%。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01关于选举邹新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10,78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邹新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8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3%。
6.02关于选举肖九明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10,78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肖九明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8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3%。
6.03关于选举曹剑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10,785,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曹剑波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8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3%。
6.04关于选举何显坤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 110,785,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何显坤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652,851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123%。
7、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关于选举秦玉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10,785,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秦玉昌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52,8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3%。
7.02关于选举瞿明仁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10,785,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瞿明仁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52,851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3%。
7.03关于选举吴炎太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110,785,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14%,吴炎太先生当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652,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叶坚鑫、戴思语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db3dc9a7-b088-47c5-b9df-7321d30b1b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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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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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a962f22-9d96-4217-88e1-e861a41be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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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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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于 2026年 5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
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合计 168.49万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内容。
2. 2024 年 10 月 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播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4年 10月 10日至 2024年 10月 20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在公
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49)。
4. 2024 年 11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4 年 11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2)。
5. 2024 年 12 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该等议
案已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 2025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7. 2026年 5月 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次注销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依据及数量
1、因激励对象离职的注销
自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以来,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
职、个人原因离职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原激励对象(包含首次授予与预
留授予)中 1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注销该 1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64.00万份。
2、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注销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以 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个行权期 低于 10%。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以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个行权期 于20%。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以2022-2024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准,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个行权期 于3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营业收入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6,044.39万元,第一个行权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 2025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152,602.68万元。因此
2025年度营业收入未达到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所有激
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予以注销。本次因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影响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70 人,公司拟根据上述规定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104.49万份。
综上,本次注销共影响激励对象 82人,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8.49万份。注销完成后,公司 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总人数由 96 人调整至 84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476.30 万份调整为 307.81万份。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造成影响,不存在不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
四、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未达成可行权条件,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激励对象持
有的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不具备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及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68.49万份,涉
及激励对象 82人。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原因、注销数量、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次注销的原因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73350c7c-220c-4a13-b518-e482c04a24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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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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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 4名非独立董事和 3名独
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年。
在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名,独立董事 3名,设董事长 1人,不设副董事长。具体成员如下:
董事长:邹新华先生
非独立董事: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曹剑波先生、何显坤先生
独立董事: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吴炎太先生
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秦玉昌先生、瞿明
仁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吴炎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目前,吴炎太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
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上 述 董 事 的 简 历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的公告》。
二、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战略委员会:邹新华先生(主任委员)、肖九明先生、秦玉昌先生。
2、审计委员会:吴炎太先生(主任委员)、何显坤先生、瞿明仁先生。
3、提名委员会:秦玉昌先生(主任委员)、邹新华先生、瞿明仁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瞿明仁先生(主任委员)、曹剑波先生、吴炎太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吴炎太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1、总经理:邹新华先生
2、副总经理:曹剑波先生
3、财务总监:汪世业先生
4、董事会秘书:曹思颖女士
5、证券事务代表:李林先生、李亚云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
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中,邹新华先生和曹剑波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汪世业先生、曹思颖女士、李林先生以及李亚云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20-22883999
传真:020-22883999
电子邮箱:ir@bo-en.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陈路 136 号
五、公司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丽梅女士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曹丽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曾华春先生在任期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曾华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525 万股,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二、主要股东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曾华春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
用,公司董事会对曾华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新华同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是基于公司当前发展阶段及战略统筹需要的安排,有利于提升沟通效率、
保持管理团队稳定及经营理念的统一,确保经营决策有效落地。该任职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建立
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障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独立,决策程序公允、透明,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七、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8dfdd94d-ca2a-40b8-a088-2546d53c9a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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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52│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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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e33856f-6e9a-47de-ad17-81791aeb41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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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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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播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
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播恩集团广州办公总部
(五)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播恩集团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规范使用要求及市场处罚案例,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
训对象的问题等形式,加深了培训对象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理解与认识。
三、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四、本次培训的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
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10d3e23e-07c5-40aa-b0bd-6d981dae8e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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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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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 Z2913100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号 271 号)批复,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035万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9.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606.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905.50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3年 3月 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
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3 年 3月 7日至 2025 年 12 月31日。鉴于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批复,本次合并交易已于 2025年 3月 14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公司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继续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2025年 12月 31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国泰海通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
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 朱健
保荐代表人 卢婷婷、龚思琪
联系电话 0755-25869830、0755-25869929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1366
注册资本 16,068 万元
注册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中段
主要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广陈路 136号
法定代表人 邹新华
实际控制人 邹新华
联系人 李云
联系电话 86-20-22883999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3年 2月 22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3年 3月 7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保荐机构积极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播恩集团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工作,
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
或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保荐机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规定,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规占
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
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承诺的履行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6、持续关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
者被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7、持续关注公共传媒关于发行人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
8、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9、根据监管规定,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
10、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等文件约定的其他工作。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证券发行上市所需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
供文件、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的尽职调查和核查
工作,为保荐机构开展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于重要事项或信息披露事项,发行人
能够及时与保荐机构进行沟通,并根据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为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的说明及评价
在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尽职推荐和持续督导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专业
报告,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于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与保荐工作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及事
后及时审阅,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认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按照证券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
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阅,认为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本次证券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 8,557.59万元。国泰海通证券将继续履行
对公司剩余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的持续督导责任。
十一、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3118ee1b-8796-4fc1-bbad-e716a2e701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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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5│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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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2b7b31aa-40c7-490c-b160-1f43cb77a9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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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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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7:00。届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
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
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6d344800-aa14-4548-963a-0bae29e276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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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17:05│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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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国泰海通关于播恩集团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211090f9-00eb-49d1-b885-cd2b69162a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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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30│播恩集团(001366):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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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播恩集团”)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 100%,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1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 2026年 2月6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
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6.00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因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就全资子公司广州播恩动物营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动物营养”)的授信业务,
与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被担保最高主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 7,980.40万元,播恩集团对上述授信业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播恩动物营养的担保余额为 5,980.4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播恩动物营养担保余额为 5,980.40万元,
本次担保尚未实际借款,故余额未发生变化,已使用担保额度 25,530.4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4,369.6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额
在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仅为该子公司提供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详见附件。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保证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权人:中国银行广州番禺支行
3. 债务人:广州播恩动物营养有限公司
4. 本合同所担保债券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7,980.40万元
5.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2026年 4月 23日至 2031年 12月 31日
6.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 保证范围:
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
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8.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28.00亿元,其中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提供担
保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符合条件的下游客户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为 2.00亿元。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5,898.7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19.98%,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720.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 3笔银行贷款到期,债务逾期本金为 170万元。公司正在积极与借款人、银行沟通,
督促借款人尽快解决借款逾期,积极协助银行进行催收。本次承担担保责任对公司资金流动性影响较小,如出现代为履行偿还义务的
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 备查文件
相关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b526cb3-f6de-4412-85e5-47706bd19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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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瞿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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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瞿明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0c5a21f-3a12-4723-a17e-67113d5404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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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播恩集团(0013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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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激励
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兼顾外部薪酬水平;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及公司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公司在年度业绩亏损时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
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定期发放。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
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当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
支付。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
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考虑决定是否扣减特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当年薪酬或不予发放,或追回已发放薪酬的部分或全部: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公司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政府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因素:公司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表现、薪酬考核方式调整、组织架构及职位职责的调整等;
(二)外部因素:所处地区及行业薪资水平变动、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变化、通胀水平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股东会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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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秦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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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本人秦玉昌自 2025 年 2月 13 日起担任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勤勉、独
立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任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秦玉昌,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 年北京农业工程大学(现中国农业大学)获学士学位;2001 年
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2010 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获博士学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
,畜禽营养与饲养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中国畜牧兽医》编委会主任,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副理事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副会长,中
国饲料工业协会宠物分会会长,中国奶业协会战略发展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饲料工业协会战略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畜牧科
技创新联盟理事长,国家鸽业科技创新联盟理事长。2019 年 11 月至今于北京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发展基金会任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兼职上市公司未超过 3家,且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任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会议次数为 6次,亲自参加 6次,本人应参加股东会会议次数为 4次,亲自参加 4次,不存在委托出
席或缺席的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做出判断,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和《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内,公司召开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
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天,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
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积极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
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任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及要
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 2025 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其次,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独立董
事履职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关于 202
5 年度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时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并严格遵循了市
场交易原则,交易定价合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接受担保方无偿担保,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年度
关联交易事项预计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时
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此议案。本人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合理、
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
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任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审议通过,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任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具有相
应的专业知识和履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也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提名董事,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汪世业先生为
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上述议案进行了预审,认为上述公司财务负责人人选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
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时,涉及薪酬调整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现金分红及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
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整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七)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8 日通过公司内部 OA 系统公告
了《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予以公示,以上内容公司均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公司亦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
序,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本人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本人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本人未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支持与配合下,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
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此外本人积极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和座谈会,认真学习最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在此,也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
给予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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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9│播恩集团(00136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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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选举新一任董事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或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另行确定的其他日期自动离
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新一届董事会选举高级管理人员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辞职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第七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
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职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第八条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及时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被解除职务程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规定的其它情形。
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向股东会提出解除董事职务提案方,应提供解除董事职务的理
由或依据。股东会审议解除董事职务的提案时,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应通知拟被解除职务的董事,并告知其有权在会议上进行申辩。董事可以选择在股东会上进行口头抗辩,也
可以提交书面陈述,并可要求公司将陈述传达给其他股东。股东会应当对董事的申辩理由进行审议,综合考虑解职理由和董事的申辩
后再进行表决。
董事会可在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解聘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应当经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第
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后二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申报其姓名、职务、身份证号、证券账户、
离职时间等个人信息。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及义务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于正式离职 5 日内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
明及处理建议、分管业务文件、财务资料、以及其他物品等的移交。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除非承诺事项需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职权履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
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承诺
;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计划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离职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在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三年内仍然有效。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到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应当继续遵守其与公司签订的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义务。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
竞业限制条款,除需按协议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外,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违约行为、赔偿实际损失,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七
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承担的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
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十八条 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因其擅自离职而致使公司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的持股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
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十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 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
、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
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二十二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监督,如有需要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报告。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三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
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移交存在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有权对其继续追偿
,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二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辞任规避其应承担的职责,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
内向公司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存在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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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炎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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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炎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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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召开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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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0 日 前 访 问 网 址(www.ir-online.cn)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
问题进行回答。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
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
6: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暨 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
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邹新华、独立董事曹丽梅、财务总监汪世业、董事会秘书曹思颖(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nIcHOkaci4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
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曹思颖
电话:020-22883999
邮箱:ir@bo-en.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534531a-74d6-49be-864f-4fc48af5d5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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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秦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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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秦玉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e87a22b-f997-4273-ae0c-b2b30bed6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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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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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年度。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773,382.91 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37,530,704.29元,减去 2025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217,757,321.38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26,588.2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51,765,568.07元,减去 2025年度提取盈
余公积 0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 244,338,979.83元。
由于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19,281,6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773,382.91 -28,713,852.78 48,706,441.82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217,757,321.38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44,338,979.83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281,600.00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0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73,068.71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19,281,600.00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未达到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考虑到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
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3f99828-2f4e-4447-b4ce-733ae4edb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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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瞿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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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瞿明仁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
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
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瞿明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66ccb39-097f-4a74-a493-d186f3502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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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曹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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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曹丽梅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
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
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曹丽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400182-7968-472d-a12e-eaee6a5bd8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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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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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关于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汇会专[2026]7733号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播恩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6年4月24日出具中汇会审[2026]7
729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满足监管要求,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金额和
披露的审计证据。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Floors5-8,12and23,
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播恩集团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财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播恩集团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
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四、对本专项说明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专项说明仅供播恩集团2025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为了更好地理解
播恩集团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4月24日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
pa.cn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告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a8dcc75-a16b-46e0-84cf-20aa369ad7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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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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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29a05e-1a6c-4db3-a25d-e13ffe5c1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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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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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
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议案
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现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和工作职责,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在公司未同时担任其他职务且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根据年度的考核结果核定。公司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公司根据独立董事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
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12 万元(税前),每半年支付一次。
四、其他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缴纳,公司按规定进行代扣代缴。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39c3754-d743-4fb4-8619-d28a79f4f9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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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秦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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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秦玉昌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
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
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
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秦玉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746d692-a6f0-41b4-ba73-164fd6c1e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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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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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播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告期在任独立董事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曹丽梅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
独立董事李德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分别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经自查,公司报告期在任独立董事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曹丽梅女士,及报告期内离任独立董事李德发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7fc20e5-ca5d-4d89-bb12-d4b2776f5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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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瞿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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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瞿明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e6f4a19-1ae8-45cb-bd03-63646056f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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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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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吴炎太,身份证号(3201131967XXXXXXXX)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
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 吴炎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5b7d9d2-9739-49dc-b04c-f86e11d1da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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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李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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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德发作为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任职期间(自 2025年初至 2025年 2月
13日)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
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期内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
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是否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
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自查人: 李德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bfbb433-2b8e-400a-9053-e6cc10c41f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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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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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
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存货,计
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为 3,934,853.70元,具体如下:
2026 年第一季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本期计提额 占公司2025 年度经审计
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
一 资产减值准备
1 存货减值损失 24,387.69 0.12%
二 信用减值损失
1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5,364.28 0.63%
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3,785,101.73 19.14%
合计 3,934,853.70 19.90%
注:本公告所有数字均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二)其他应收款
1.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
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
(三)应收账款
1.本公司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934,853.70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3,934,853.70元,并相应
减少2026年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
额为准。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
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6948d8f-c3ac-4a1b-ba8d-21b7d9af3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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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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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第
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经审查,本次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符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
独立董事候选人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吴炎太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
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邹新华先生、肖九明先生、曹剑波先生、何显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名秦玉昌先生、瞿明仁先生、吴炎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cf3a980-a4b3-4761-ba7e-b0c9698f30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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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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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的各类资
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本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相关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24,557
,281.29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本期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 11,156,540.71
1、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 10,409,522.56
2、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 747,018.15
二、资产减值损失 13,400,740.58
1、存货减值损失 12,273,373.98
2、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1,127,366.60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4,557,281.29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其他应收款
1.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
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
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
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
(二)应收账款
1.本公司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
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
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
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2.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公司款项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
测试。
(三)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
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
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
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
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
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
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
高者。
四、本次超过净利润 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
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存货 存货成本 166,890,614.26
可变现净值 150,652,799.31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孰低计量,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2,273,373.98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部分存货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相应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应收账款 账面余额 114,110,294.07
可收回金额 84,590,324.24
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
信用损失
坏账准备计提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号-资产减值》
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0,409,522.56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原因 部分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大于可收回金额,相
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五、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4,557,281.29元,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少当期利润总额24,557,281.29元,并相应减少
2025年度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在2025年度财务报表中体现。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
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计提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资产现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278460f-4db4-45e5-a9b5-eeae34a6ba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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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瞿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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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瞿明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1f5fc38-6775-4838-add3-282e6bb659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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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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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
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
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层面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等方面;业务层
面包含资金活动、资产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外部信息传递、信
息系统、审计监察等方面。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战略风险、资金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业务风险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
信息披露等重要事项。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
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或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3%;
(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1%<错报金额≤利润总额3%,或净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3%;
(3)一般缺陷: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1%,或错报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如下: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舞弊;②公司多次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
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当公司出现以
下迹象时,将认为公司存在财务报告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
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3%,或损失金额>净资产总额的3%;
(2)重要缺陷:利润总额的1%<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3%,或净资产总额的1%<损失金额≤净资产总额的3%;
一般缺陷: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1%,或损失金额≤净资产总额的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①内部控制环境无效;②违规泄露对外投资、资产重组等重大内幕信息,导致公司股价严重波动或公司形象出
现严重负面影响;③重大事项违反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公司重大经济损失;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大缺陷的情况。
(2)重要缺陷:①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金融衍生品交易;②公司核心岗位人员严重流失的情况;
③因执行政策偏差、核算错误等,受到处罚或对公司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④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3)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f116cb4-aebf-4467-8959-227038329a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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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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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f8a204e-920a-4630-8af0-de2b229093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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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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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播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丽梅女士、非独立董事曾华春先生、独立董事瞿明仁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
计专业人士曹丽梅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专业委员
会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2025 年 3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5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 年 4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检
查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2025 年 8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三
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大额资金往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检查报告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15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2025 年 10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审计工作
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中汇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
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
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
审计意见,勤勉尽责地完成审计工作。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本职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
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健全,内审工
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进行了审查,就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和重点事项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广泛沟通
,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审工作
开展有效,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
内控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能够有效执行,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
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多渠道进行积极的协调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
计工作效率,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六) 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
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制度》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查、监督的作用,提升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
健发展。
2026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根据相关法规的要求,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协助董事会
做好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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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炎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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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炎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c6e8c8b-4e88-4612-847f-1d755f5da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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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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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3e4e7cf-58f4-468b-8dd8-88e18c73b4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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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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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105407f3-d464-41d1-ba5f-d0a0ff1818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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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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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秦玉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eb08cddc-ea10-4c46-991c-d26f3f3b2c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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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27│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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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恩集团(001366):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0717d2d-1fb2-4821-9abc-963d90f1b536.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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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播恩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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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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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播恩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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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58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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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播恩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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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633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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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播恩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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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5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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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播恩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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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3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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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播恩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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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3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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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播恩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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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84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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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播恩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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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0/12210454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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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播恩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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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62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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