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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368(通达创智)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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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368 通达创智 更新日期:2026-0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0 00:00 │通达创智(001368):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 │2025-12-05 16:47 │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2-02 15:47 │通达创智(00136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 │2025-11-24 18:34 │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24 18:34 │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1-20 00:00 │通达创智(001368):关于公司原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 │2025-11-07 18:35 │通达创智(001368):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11-07 18:35 │通达创智(001368):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 ├─────────┼──────────────────────────────────────────────┤ │2025-11-07 18:35 │通达创智(00136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11-07 18:35 │通达创智(001368):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5-12-20 00:00│通达创智(001368):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 董事叶金晃、高级管理人员尤军峰、张靖国、张芸彬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公司董事叶金晃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0日至 2025 年 12月 1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18,1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5 52%);公司总经理尤军峰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0日至 2025 年 12月 19日 ),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60,175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921%);公司副总经理张靖国先生 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月 19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68,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476%);公司财务总监张芸彬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月 19日),以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9,200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0169%)。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9日收到叶金晃先生、尤军峰先生、张靖国先生及张芸彬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 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叶金晃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9月 20日至 28.23 200,000 0.1757 尤军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5年 12月 19日 28.36 220,000 0.1933 张靖国 集中竞价交易 25.63 150,000 0.1318 张芸彬 集中竞价交易 24.21 19,000 0.0167 合计 —— —— —— 589,000 0.5174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减持比例计算对应的总股本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的公司总股本。叶金晃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 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27.60元/股-28.98元/股。 尤军峰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27.44元/股-29.00元/股 。 张靖国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区间为 24.25元/股-28.60元/股 。 张芸彬先生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解禁上市流通的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价格 为 24.12-24.3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计划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计划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叶金晃 合计持有股份 2,072,700 1.8208% 1,872,700 1.64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18,175 0.4552% 318,175 0.279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54,525 1.3656% 1,554,525 1.3656% 尤军峰 合计持有股份 2,240,700 1.9683% 2,020,700 1.775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60,175 0.4921% 340,175 0.2988%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80,525 1.4763% 1,680,525 1.4763% 张靖国 合计持有股份 672,000 0.5903% 522,000 0.45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8,000 0.1476% 18,000 0.0158%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4,000 0.4427% 504,000 0.4427% 张芸彬 合计持有股份 75,200 0.0661% 56,200 0.049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200 0.0169% 200 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56,000 0.0492% 56,000 0.0492% 注:(1)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上表中“有限售条件股份”指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二、其他说明 1、叶金晃先生、尤军峰先生、张靖国先生及张芸彬先生本次股份计划的减持情况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叶金晃先生、尤军峰先生、张靖国先生及张芸彬先生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实施 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叶金晃先生、尤军峰先生、张靖国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上一 年末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4)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股份锁定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尤军峰先生、叶金晃先生、张靖国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张芸彬先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均 不存在违反承诺或规定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叶金晃); 2、《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尤军峰); 3、《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张靖国); 4、《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张芸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2b593de3-501e-4d8d-bea0-a3506be7159c.PDF ─────────┬──────────────────────────────────────────────── 2025-12-05 16:47│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08ae5e31-2211-42da-b276-766759e9be26.PDF ─────────┬──────────────────────────────────────────────── 2025-12-02 15:47│通达创智(00136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创智”)境外二级全资子公司 TONGDA SMART TECH (MALAYSIA) SD N. BHD.(以下简称“创智马来西亚”)已在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近日,公司、创智马来 西亚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号)核 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5.13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0,364.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2,400.85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于 2023年 3月 7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9号《验资报 告》。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董事会 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和使用。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年 8月 4日召开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 一级全资子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不超过 6,000.00 万元兑换成 等值外币通过境外一级全资子公司 TONGDA SMART TECH (SINGAPORE)PTE. LTD.(以下简称“创智新加坡”)向境外二级全资子公司 创智马来西亚进行增资以实施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增资款项可以一次性全部投入或分批次投入,具体金额以实际投入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7月 1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投入马来西亚 制造基地扩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一级全资子公司向二级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的议案》,同意创智马来西亚在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8月 23日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创智马来西亚已在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近日与通达创智、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 )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主体 募集资金专 募投项目 项账户余额 (美元) 中国建设银行 696100002052 TONGDA SMART 1,400,566.10 马来西亚制造基 (马来西亚) TECH (MALAYSIA) 地扩建项目 有限公司 SDN.BHD. 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400,566.10 美元,已扣除手续费 288.42 美元。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通达创智(协议中称“甲方”)、创智马来西亚(协议中称“乙方”)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协议中称“丙方 ”)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议中称“丁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696100002052,截至 2025 年 11月 3日,专户余额为 1,400,566.10 美元(已扣手续费 288.42美元)。该专户仅用于乙方“马来西亚制造基地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乙方明确且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同意丙方将专户相关的所有信息披露给甲方和丁方,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数据、账户数据及其他相关 信息,无需再向乙方征询意见并获得其同意。 二、甲、乙、丙叁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 三、丁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丁方应 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 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乙方和丙方应当配合丁方的调查与查询。丁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乙方明确授权丁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林海峰、阮任群可以随时到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 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丁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丙方按月(每月前 10个工作日之前)向甲方及乙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丁方。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乙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人民币或达到募集资金净额(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 费用后的净额)20%的,甲方、乙方及丙方应当及时以邮件通知丁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丁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丁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丙方,同时按本协议的 要求向甲方、乙方及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及乙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丁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及乙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丁方的要 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由乙方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如需)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丁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5年 12月 31日解除,但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另有规定或要求的除外。 本协议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照其法律进行解释。 如果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无法通过各方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 院处理。 十、本协议一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本协议中文、英文合同条款内容若存在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四、备查文件 通 达 创 智 ( 厦 门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TONGDA SMART TECH(MALAYSIA)SDN.BHD. 与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 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3/eb6f5f37-64d3-4535-8490-c83d58968666.PDF ─────────┬──────────────────────────────────────────────── 2025-11-24 18:34│通达创智(001368):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1月 24日(星期一)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24日上午 9:15 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1月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号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亚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6、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 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或列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3 人,代表股份81,85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9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人,代表股份 81,43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53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41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6 人,代表股份1,281,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4人,代表股份86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2人,代表股份 419,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出席会议人员: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 列席会议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会议提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5%;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32%;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3%;反对 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45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2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28%;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11%;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483%;反对 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7%;弃权 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2019%。 本议案关联股东【通達現代家居(香港)有限公司/ Tongda Modern Home(Hong Kong) Limited、通达(厦门)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已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4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5%;反对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1%;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4%;反对 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8%;弃权 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458%。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1,8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4%;反对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50%;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6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937%;反对 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00%;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86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陈锦屏律师、孙嘉穗律师出席现场会议、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通达创智(厦 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在核查后认为:通达创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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