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69 双欣材料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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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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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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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双欣材料(0013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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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海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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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明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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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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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 │双欣材料(001369):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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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 │双欣材料(001369):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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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 │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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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7 │双欣材料(001369):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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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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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614013a-43d0-43d4-b937-e2dc2731f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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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20│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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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dab16f04-240c-418e-9ad9-dd38e119a9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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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双欣材料(00136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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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3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13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0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5月 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欣材料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
1.00
2.00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2.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 1.00、议案 2.00、议案 3.00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4.00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以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
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股东登记材料可采用当面、信函或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需事先致电
公司联系人进行确认,公司不接受单纯以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5)以信函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信函投递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日期以公司邮件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2、现场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7日、5月 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30。
3、现场登记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欣材料办公楼 502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 2026年 5月 8日下午 5:30送达登记地点
,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任永平
联系电话:0477-6431363
传 真:0477-6431304
邮 箱:sxhb@shuangxinpva.com
6、参加现场会议的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b96e61c-6daa-4686-a693-b1d37a2737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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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苏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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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曾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有关职责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苏海全,1961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美国马凯特大学化学系博士后研究员,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院长;现任
内蒙古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教授。
2026年1月,本人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2026年2月9日公司组织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本人的辞职申请正式生效。
(二)不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
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
,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履行参会职责,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并对各
项议案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与分析。在行使表决权时,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并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在本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中,本人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也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本人出席股东
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缺席 3
6 6 0 0 次数
否 0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6 6 0
缺席
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亲自参加会议
否 3(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融资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发
表了专项独立意见,以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2024年年度、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本人对审计工作的
安排及进展情况进行了关注。
(四)在公司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
,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工作会议,定期审阅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汇报材料,持续关注董事会决
议事项落实情况及投资项目进展,深入了解负责公司IPO审计业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推进状态。同时,保持与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沟通,及时掌握重大事项的动态,准确研判公司发展态势,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该议案的审议,关联董事乔玉华先生依法回避了表决,履行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对外担保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银行等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
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的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并结合公司2025
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提高经营决策效率。该议案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审计报告及内控自我评价情况
本年度,公司组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情况开展了审计工作。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年度,审计部分别对公司2024年度、2025年半年度的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了自我评价工作,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人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的规定和要求,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实施,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
关要求。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有关职责,认真审阅董
事会的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苏海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ec07777-5521-4d62-bfb8-7a37ea446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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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9:19│双欣材料(001369):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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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有关职责,
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个人基本情况
刘明远,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3年8月至1990年8月,就职于伊克昭盟财经学校任教
员;1997年至今,历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本人
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董事会会议6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了本年度公司召开的全部股东会及董事会会议
,未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参会职责,会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深入研
析各项议案内容,并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行使表决权,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本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中,本人
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情况,也未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本年度,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缺席 3
6 6 0 0 次数
否 0
本报告期应参加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出席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6 6 0
缺席
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 情况
亲自参加会议
否 3(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依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召集或
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7次,其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在上述专门委员会议事过程中,本人充分发挥
专业职能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1、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遵循《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
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活动、资产规模及股权结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保持合理,未
发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
2、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结合国家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对公司对外投资、新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进
行深入分析与审慎研究,为管理层提供具备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专业意见与决策支持,助力公司实现稳健、可持续的战略发展。
3、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及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进行认真审议;同时,我
也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独立性与工作成效,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支持其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得到充分
发挥,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本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方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日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融资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等可能影响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独立、客观的判断,并发
表了专项独立意见,以推动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切实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本人持续保持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半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过程中,本人对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的独立性与工作成效,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汇报,对公司内审工作的重点和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推动内审
监督职能持续发挥作用,为公司的稳健运营与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五)在公司现场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各项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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