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78 德冠新材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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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45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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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46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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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2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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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2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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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1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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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1 │德冠新材(0013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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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 │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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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4 │德冠新材(0013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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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2 │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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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0 │德冠新材(0013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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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17:45│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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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b0fe28b-c2aa-405c-a665-bdf4064d1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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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6:46│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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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e83d6635-e7bd-491d-8e3f-7525bb531c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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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2│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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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bc5dcae0-d32b-4329-a8dc-b3b13fb8b2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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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2│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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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本激励计划公
号 股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 告日公司股本总
例 额的比例
1 罗轶健 职工董事、副总裁 135,000 15.33% 0.10%
(执行总裁)
2 何文俊 副总裁(高级副总 93,900 10.66% 0.07%
裁)
3 杨冰 财务总监 66,000 7.49% 0.05%
4 李俊 副总裁 66,000 7.49% 0.05%
5 黎淑雯 副总裁 66,000 7.49% 0.05%
6 何嘉豪 董事会秘书、助理 66,000 7.49% 0.05%
总裁
其他核心人员(23人) 388,000 44.05% 0.29%
合计 880,900 100% 0.66%
注:1、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a57f6741-9f82-4b0c-bf7d-09c0bf4e3a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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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1│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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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
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权益情况与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3、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已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
合同。
5、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主体资格: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6、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
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
成就,同意以 2026年 1月 2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2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88.09万股,授予价格 11.48元/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e38e0b62-9330-40d8-8e8d-b540ef8b83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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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1│德冠新材(001378):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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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1月 21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其中董事谢嘉辉、张锦棉、王韶峰、罗轶健、独立董事王聪、林耀军以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维满主持,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6年 1月 21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11.48元/股,向 29名激励对象授予 88.09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公告》。
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罗维满、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罗轶健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e609b1fb-197f-4f9c-9d2b-1dea05e135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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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1 18:40│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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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2/614ee55a-6095-4c68-b537-2cc561169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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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4│德冠新材(0013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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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abffa743-64ad-424d-b409-3fc14ea1cd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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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2│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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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19日、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根
据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对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即 2025 年 6月 20 日-2025年 12月 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内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有 1名核
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内部核查,该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之前,完全是基于其个人对公司股票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和个人资金需要而作出的决定,不存在任何利用公司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广发证券作出说明如下:经核查,买卖
公司股票的广发证券自营账户为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对冲账户,为出于对冲风险需要而通过自营账户交易,不带有自营的择时、选股
观点,不以博取股票上涨收益为最终交易目的,交易时未获知内幕信息或者未公开信息。广发证券已经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隔离管理
制度,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综上所述,广发证券上述自营业务股票账户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股权激励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利用该信息操纵市场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
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未发现本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或泄露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
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eaffa3f9-f5ad-4131-8ada-983b7acae7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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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7:20│德冠新材(00137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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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受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
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提案审议情况、股东
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核和见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包括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投票方式、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
记日、出席人员、会议审议事项和提案、会议登记相关事项等内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1月 12日 14:30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
大良街道顺峰山工业区公司3楼会议室如期举行。网络投票时间为:(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 月 12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罗维满先生主持,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就会议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并现场
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所列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适当核查,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表共计 109人,代表股份 65,738,5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31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人
,代表股份 60,431,6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2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3人,代表股份 5,306,880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6%。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105人,代表
股份 6,985,2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3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1,678,37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3人,代表股份 5,306,8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6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资格,由本所律师对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文件,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文
件进行审查验证;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列席会议其他人员
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具备召集股东会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
三、 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1、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事项与公司董事会所公告的议案一致,无修改原有提案或提出新提案情形,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就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进
行了逐一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了表决权,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3、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推举了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参与会议的计票、监票,并对现场会议审议事项的投
票进行清点。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该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以下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
议案 1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 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8%。
表决结果:通过。
回避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罗维满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 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8%。
表决结果:通过。
回避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罗维满先生已回避表决。
议案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607,6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09%;反对 12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86%;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854,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261%;反对 124,0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52%;弃权 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8%。
表决结果:通过。
回避情况:该议案关联股东罗维满先生已回避表决。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 结论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等资料一并进行公告。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二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0b40f0a2-8794-419e-9687-52fe3ced28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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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8:16│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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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冠新材(001378):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b3485b74-c110-4bbc-ab76-2497eed076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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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6:26│德冠新材(00137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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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月 19日、2025年 12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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