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0 华纬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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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34 │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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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34 │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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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08:18 │华纬科技(0013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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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4 │华纬科技(001380):《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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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4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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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1 │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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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 │华纬科技(001380):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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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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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 │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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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 15:36 │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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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34│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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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3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2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千禧路 26 号。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
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雷先生因出差在外不能现场参加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
童秀娣女士主持会议。
6、 公司董事、监事、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4 名,代表股份数量为123,72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982
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名,代表股份数量 34,31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85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2 名,代表股份数量 89,407,2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127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99 人,代表股份数量18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8%。
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181,5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8%。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009,6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及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中的股份
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585,124 股,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数量 433,600 股,共计 1,018,724
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81,990,876 股。)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 123,701,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5%;反对 14,5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5,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
047%。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 161,1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800%;反对 14,594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78%;弃权 5,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23%。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是公司 5%以上股东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泽投资)之兄弟公司。万安科技持有萬安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100%股权,萬安科技(香
港)國際有限公司持有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议案的关联股东万泽投资持表决权股份 10,564,842 股,已
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尤遥瑶、孙万德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87e4493e-3bee-4e6f-9785-96baf7070b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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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8:34│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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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0138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17bdb739-db80-434a-9062-c51da31dc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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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5 08:18│华纬科技(001380):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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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介:华纬科技,股票代码:001380)于2025年1月24日和2025年1月27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通过问询等方式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
行了核实,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需强制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2024 年年度业绩信息未对
外提供。公司将于 2025 年 4月 10 日披露《2024 年年度报告》,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三)公司董事会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询证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2d0c0f43-cb9a-44dd-8d8a-8cd83c37c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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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4│华纬科技(001380):《舆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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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提高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项下的“舆情”指公共媒体(如报纸、杂志、期刊等纸质媒体,以及广播、电视、网站、公众账号、应用程序、
深交所互动易、论坛、贴吧、股吧等电子媒体)、社交媒体(如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知乎、博客、播客等)等媒体以及市场、
社会出现的与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的,且已经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生产经营、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报道或者传闻。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已经或可能引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产生异常波动、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
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等相关舆情;或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时点前,重大事项
已经泄露或者出现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
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组成。组长负责领导舆情工作组的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组长因故不能
履行职务时,由副组长进行领导;副组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会指定的舆情工作组其他成员进行领导。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
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
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的舆情信息采集设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
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等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公司及子公司各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
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九条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应涵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体、电子报、微信、微博、博客、互动易问答、
论坛、贴吧、股吧等各类型互联网信息载体。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疑
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主动核查、实事求是。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及时核查相关信息,实事求是,不情绪化,低调处理、避免冲突,积
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科学应对。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科学应对,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及时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专职人员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董事会秘
书;
(二)上报公司领导及监管部门。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
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的监管机构或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于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才能确定的,也必须积极推进,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反应。
(三)出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关的报道或者传闻,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应当主动了解真实情况,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公司和答复公司的询证,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应当积极关注公司事务,通过审阅文件、问询相关人员、现场考察、组织调查等多种形式,主动了解公司的经营、运
作、管理和财务等情况。对于关注到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或者市场传闻,董事应当要求公司相关人员及时作出说明或者澄清,必要
时应当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
(五)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关注关于公司的舆情以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及时向相关方了解真实情况
。舆情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情况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向相关方核实情况,及时披露公告
予以澄清说明。(六)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因业绩舆情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
披露业绩快报。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传播范围。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道
的畅通,及时发声,向投资者传达“公司对事件高度重视、事件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的信息。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
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并依规披露情况说明公告或者澄清公告,披露的澄清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传闻内容及其来源;
2)传闻所涉及事项的真实情况;
3)相关风险提示(如适用);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必要时将舆情自查情况上报监管部门,还可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核查并公告其核查意
见;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律师函、提起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危机恢复管理,对危机处理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在危机中的应对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公司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
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
利。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
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4b93eae3-0ef1-40c6-81da-76410a6d4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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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4│华纬科技(0013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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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0138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b5922805-57dc-41d8-bb07-376be1e0e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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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1│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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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 月 24 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 月 18 日(星期六)通过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
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金锦女士、陈文晓先生、姜晏先生、董舟江先生,共4 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部分
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提升海外业务竞争力,公司拟通过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JINSHENG USA
LLC 与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科技”)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建设墨西哥生产基地,投资总额不超过 3,000 万美元(其中公司通过全资孙公司金晟實業投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 JINSHENG USA
LLC 出资不超过 1,950万美元,合计占股 65%,万安科技通过全资孙公司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資有限公司出资不超过 1,050 万
美元,合计占股 35%),实际投资金额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万安科技是公司5%以上股东浙江万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诸暨万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万泽投资
)之兄弟公司。万安科技持有萬安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 100%股权,萬安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持有萬安科技(香港)北美投
資有限公司 100%股权。公司董事陈文晓系万泽投资的委派代表,关联董事陈文晓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004)。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914ae2a7-251c-4129-b991-ee0bcb33e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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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华纬科技(001380):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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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01380):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60d4e2e8-eded-4e3d-a805-473249505f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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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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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01380):关于拟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a72f1c1e-0d83-4f9c-8b2a-bc3a03ed70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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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4 21:00│华纬科技(001380):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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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纬科技(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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