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2 新亚电缆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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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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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 │新亚电缆(0013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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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 │新亚电缆(0013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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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 │新亚电缆(00138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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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 │新亚电缆(00138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蒲丹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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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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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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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 │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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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 │新亚电缆(0013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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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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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新亚电缆(00138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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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2日 14:0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部分内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治理制度的议案》 数(5)
7.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4 《关于制定<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5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除议案 4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其他议案已经公司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 4、6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议案 7需逐项表决,议案 7.0
1、7.02、7.03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1日 9:30-11:30,13:30-17:00。
2、登记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5月 11日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人:张家军
(1)联系电话:0763-3810696
(2)传真:0763-3810696
(3)电子邮箱:finance@xinyag.com
(4)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11500
5、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6bc1333b-4bd4-4000-b891-981279074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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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新亚电缆(0013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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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c993c52-6aa2-4181-a078-c0e1ded6d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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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新亚电缆(0013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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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ebea560-d457-44f0-89d2-13e13099d7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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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新亚电缆(00138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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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e388ff5a-32eb-44ac-9b0c-ffa5a1ad6a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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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9│新亚电缆(00138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蒲丹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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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蒲丹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3685d63-4edf-4cd8-b5d0-f87d0b4332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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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新亚电缆(00138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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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100,387,849.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38,784.94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67,041,970.32元。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定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交易
日(2026 年 4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412,000,0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30,900,000.00元(含税)。
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900,000.0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公司净利润的比例
为 30.7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9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0,387,849.37 不适用 不适用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67,041,970.32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467,041,970.3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9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00,387,849.3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0,9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关
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自身实际经营发展状况和可分配利润等情况,并对后续资金需求做出相应评估的基础上,公
司制定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发展阶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
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可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88d2e65-3c6e-415a-82fa-b993c2112f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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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新亚电缆(001382):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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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但不限于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 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并
在公司领取额外的董事固定津贴。在公司不担任具体职务、不分管具体业务的非独立董事,仅领取董事固定津贴。董事固定津贴不参
与绩效考核。
2. 独立董事和职工代表董事
(1)独立董事
固定津贴 7.2万元/年/人(税前),按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2)职工代表董事
按其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另领取董事固定津贴。
(四)其他规定
1. 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2. 董事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规定应由
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3. 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
计算发放。
4.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
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
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
额或部分追回。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
管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如适用期限内有新的薪酬方案通过的,则本薪酬方案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高管薪酬总额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绩效薪酬占薪酬总额原则上不低于 50%。绩效薪酬为当期支付+延期支付,绩效
薪酬延期部分分成两部分支付,其中一部分绩效薪酬在次年一季度支付,另一部分则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评价完成后发放。
绩效薪资采取定期预发与按年结算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结算一定比例,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按照扣除预发部分后的差额予以
结算,多退少补,若绩效薪资结算额低于预发额的,可从未发绩效薪资中等额扣除。
(四)其他规定
1. 高管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基本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发放,绩效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内考核结果
计算发放。
2. 因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扣减全部未发放绩效薪酬,并追究相应责任。
3.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
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按照国家或公司
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af05008-d43a-49d4-a351-f959ba680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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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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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be44fc6-68b6-4716-9729-2153b7e9fd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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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07│新亚电缆(00138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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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度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 年 12 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
,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518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
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对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8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5年 5月 12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
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审计工作小组的
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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