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2 新亚电缆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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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0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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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26 │新亚电缆(00138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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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2 │新亚电缆(00138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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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0 │新亚电缆(00138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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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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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 │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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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新亚电缆(00138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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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新亚电缆(001382):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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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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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 │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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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30│新亚电缆(001382):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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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计划在清远市清城区辖区内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
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2.98 亿元人民
币。项目运作的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结算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项目投资协议由协议签约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商定,并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式签署。本
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相关投资项目进度、收益等存在不确定性。协议能否按照约定内容
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3、本次拟投资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尚处于前期的筹划阶段,投资协议中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
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受到行业、市场等因素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4、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清远市清城区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
建设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为 2.98亿元人民币。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82.025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批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法定代表人:庄志辉
4、办公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行政文化中心大楼
5、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6、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良好
三、投资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绿色环保电缆产业项目(以最终备案为准)
2、项目投资内容:主要新建 35kV 及以下电线电缆、特种电缆等产品车间约27,000㎡,配建中高压电线电缆及特种电缆等产品
生产线,并建设物流区及道路、停车场等其它配套工程
3、项目计划投资金额约为 2.98亿元人民币,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该投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
诺投资金额
4、项目用地位置、面积:项目选址于清远市清城区沙田工业区紧邻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旁,规划用地面积约为 82.025
7亩(以实际供地为准)
5、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
6、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7、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对外投资拟签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包括下属各个职能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协调解决乙方在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保障项目如期动工
并尽快建成运营,协助乙方落实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以及支持乙方建设运营,保障乙方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甲方协调项目红线范围内征地补偿、居民搬迁、安置等工作;协助将水、电、路等接至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周边。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项目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管理,承担本协议项下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实行独立核算,保证本项目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产值和税收等经济数据纳入清城区统计,并且本项目 10年内不迁离清远市清城区
、不改变在本区的纳税义务。
2、乙方须在取得用地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之日起 12 个月内取得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并动工。
3、乙方须在动工之日起 24个月内全面完成项目的开发建设并正式投产,自投产之日起连续 6个完整会计年度为考核期。
4、乙方项目进度、容积率、项目投资强度、亩均年产值、亩均税收、能源、环保、年工业增加值率、研发投入等主要指标必须
符合协议要求。
5、乙方在项目投产后,年纳税不低于 30万元/亩。
6、乙方不得转让、出租项目用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构)筑物,不得在项目用地内开发商品厂房,不得擅自改变项目的产业
类型或发展方向,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计划新建厂房和配备先进生产设备,不断提升产品生产的工艺水平和自动化水平,扩大生产规模,优化产
品结构,满足市场对高品质、高性能电线电缆产品的需求,助力公司拓展市场份额,全面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
具有积极意义。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良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尚处于筹划阶段,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现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投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六、风险提示
1、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批准,如遇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程序条
件发生变化等情形,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等不确定风险。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落实
和推进。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协议中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未来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
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具体建设规划及投资金额以公司后续的立项批复文件及相关部门核准文件等为准。
3、未来宏观经济、市场形势、行业环境及政策等变化也可能对项目预期经济效益带来不确定性影响,项目可能存在实现效益不
及预期的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目前公司资金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但是受政策因素、金
融市场等外部环境的影响,如资金不能及时筹措到位,后续的协议履行和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5、本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需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6、本项目实施后,新增产能若不能有效消化,公司将面临产能过剩的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818adef5-839c-424a-b498-a099f7732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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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9:26│新亚电缆(00138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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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7日(星期二)以电话、微
信方式送达公司 7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3日(星期一)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
董事 7人,其中董事陈家锦先生、潘泽国先生、独立董事段礼乐先生、罗桃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家锦先生主持,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中国日报》《金融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4/4248284f-68ca-42d8-a6c1-ce452a22fd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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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2│新亚电缆(00138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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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5,824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222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并于 2025年 3月 21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现有总股本为 41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35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0,139,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0%。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860,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
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
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82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占总股份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
(股) (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860,507 0.45% 1,860,507 0
售限售股份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860,507 85.40% -1,860,507 350,000,000 84.9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50,000,000 84.95% - 350,000,000 84.95%
首发后限售股 1,860,507 0.45% -1,860,507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39,493 14.60% +1,860,507 62,000,000 15.05%
三、总股本 412,000,000 100.00% - 4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
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bed26ec5-3148-4f67-bff4-057b7413b0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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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20:10│新亚电缆(001382):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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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亚电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222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并于 2025 年 3月 21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 3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现有总股本为 412,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为 35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40%;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 60,139,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0%。本次解除
限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 1,860,50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的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
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
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860,5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5,82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占总股份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份
(股) (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1,860,507 0.45% 1,860,507 0
售限售股份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51,860,507 85.40% -1,860,507 350,000,000 84.9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50,000,000 84.95% - 350,000,000 84.95%
首发后限售股 1,860,507 0.45% -1,860,507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60,139,493 14.60% +1,860,507 62,000,000 15.05%
三、总股本 412,000,000 100.00% - 4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0ace48ac-955e-4699-96de-d9259fa534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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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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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26091205-7199-43d6-9d50-369efcb56e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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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3│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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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8ec9b423-7e9f-405b-a181-c79bdb0a87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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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新亚电缆(00138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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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b044ba0c-b5e3-43ce-a58a-b4123bc46c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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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12│新亚电缆(001382):关于新增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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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聘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贾金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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