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6 马可波罗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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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40 │马可波罗(001386):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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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37 │马可波罗(00138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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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22 │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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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05 │马可波罗(001386):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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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48 │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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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0 │马可波罗(001386):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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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09 │马可波罗(00138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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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09 │马可波罗(00138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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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09 │马可波罗(001386):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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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07 │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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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40│马可波罗(001386):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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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马
可波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1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099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1,949.20万股,并于 2025年 10月 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075,428,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94,92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097,058,7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1.81%;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97,861,20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9,681,59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0.81%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4月 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 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
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
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681,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62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9,681,596 0.81 9,681,596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7,058,796 91.81 -9,681,596 1,087,377,200 91.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75,428,000 90.00 0 1,075,428,000 90.00
首发后限售股 21,630,796 1.81 -9,681,596 11,949,200 1.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861,204 8.19 +9,681,596 107,542,800 9.00
三、总股本 1,194,920,000 100.00 0 1,194,92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4ddd1bf-ff82-455e-9474-35b853022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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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7:37│马可波罗(00138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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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7,62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681,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11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1099号)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949.20万股,并于2025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为1,075,428,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194,92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
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1,097,058,79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1.81%;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97,861,204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1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681,596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0.81%,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6年4月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份变动
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
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3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
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7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30%的股份限
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9,681,5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1%。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7,62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股) )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9,681,596 0.81 9,681,596
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不存在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不存在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减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097,058,796 91.81 -9,681,596 1,087,377,200 91.0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1,075,428,000 90.00 0 1,075,428,000 90.00
首发后限售股 21,630,796 1.81 -9,681,596 11,949,200 1.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861,204 8.19 +9,681,596 107,542,800 9.00
三、总股本 1,194,920,000 100.00 0 1,194,920,000 1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
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f2c91e0b-a998-4ef3-bc39-e85c01697f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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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22│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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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唯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唯美”)、东莞市唯美陶
瓷工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美工业园”)、江西和美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和美”)于近日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
的发明专利证书1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利 权利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证书号
类型
1 发明 江西唯美;唯美工 一种静电喷釉装 ZL20221156481 2022.12.07 第8814538号
专利 业园;江西和美; 置 3.4
佛山市三水区广顺
自动化设备有限公
司
上述专利是公司子公司联合佛山市三水区广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共同取得。公司通过与产业链相关企业强强联手,集中相关企
业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方面的优势资源,构建共享创新平台,以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智能制造和产品创新,共
同为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赋能。
该专利技术涉及建筑陶瓷装备领域,应用于智能制造方向,已在公司生产中应用,与公司核心技术直接相关。专利的取得有利于
充分发挥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形成持续创新机制,提升公司的品牌美誉度,维持公司的市场地
位,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d028a2-d5da-428e-b86e-4ad798864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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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6:05│马可波罗(001386):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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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固定资产
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含子公司之间)拟提供合计不超过616,596.30万元人民币和1,800万美元的担
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等融资业务。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
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决定担保的具体条件或进行担保调整,并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
二、担保进展情况
1、2026年3月1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
司作为保证人为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与公司下属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江西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
、WONDER PORCELAIN GROUP,LLC、WED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LIMITED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6
.8亿元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6年3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东莞分行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广东家美陶瓷
有限公司作为保证人为中信银行东莞分行与公司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形成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3亿元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东莞市唯美陶瓷工业园有限公司、江西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
WONDERPORCELAINGROUP,LLC、WEDE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CO.,LIMITED
1、主合同
债权人与主合同债务人所签署的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为本合同的主合同(以下简称“主合
同”)。
2、被担保的债权
是指债权人依据债务人在2026年03月04日至2028年03月04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
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而享有的一系列债权。
如债权人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包括主合同债务人为承兑人及持票人等情
形)或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保证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合同签署日,票据、信用证、保函等的开立日、到
期日或债权人实际垫款日、履行担保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债权人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
担保范围之内,保证人均愿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如债权人为主合同债务人办理的具体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保证人不可撤销地承诺和保证,只要上述业务对应的保理合同签署日或
履行回购责任日等任一日期发生在本款约定期间内的,债权人基于上述业务形成的全部债权均纳入本合同担保范围之内,保证人均愿
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3、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
保证人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证人广东家美陶瓷有限公司担保的债权最高额度分别为本金人民币6.8亿元和3亿元,以及
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
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之和。
4、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
、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
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5、保证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如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人应履行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内的下属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8,242.3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担
保额度总金额为354,17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119,917.59万元(含全资子公司对公司担保余额38,810.81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62%。除此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00元,也无逾期担保
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2394c88f-9bfa-4e93-93f0-b3118473b2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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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 15:48│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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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001386):关于取得专利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3/9569a2ae-76a6-487e-ac5c-d6a4b27a6b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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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10│马可波罗(001386):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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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波罗(001386):增加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8ded1436-deee-45d3-b9fb-25fdf00d6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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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8:09│马可波罗(001386):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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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简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
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十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
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不得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
确认后,交由证券事务部妥善归档保管。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
登记及存档保管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需包括豁免披露的方式、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以及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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