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7 雪祺电气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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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2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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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1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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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0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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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9 │雪祺电气(0013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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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9 │雪祺电气(0013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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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9 │雪祺电气(00138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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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8:12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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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9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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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7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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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7 │雪祺电气(001387):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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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7:12│雪祺电气(0013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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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安徽志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道投资”)
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总 质押登记日 解除质押 质权人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股本比例 日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万 比例
一致行动人 股)
志道投资 否 300.00 12.96% 1.64% 2025/8/21 2026/6/24 深圳市中小担小
额贷款有限公司
合计 - 300.00 12.96% 1.64% - -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6年 6月 24日,志道投资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 合计占 合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数量(万 比例 质押前累 质押后累 其所持 占公 况
股) 计质押数 计质押数 股份比 司总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量(万 量(万 例 股本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股) 比例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标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记数量 (万
(万 股)
股)
志道 2,314.99 12.65% 1,782.00 1,482.00 64.02% 8.10% 0 0 0 0
投资
合计 2,314.99 12.65% 1,782.00 1,482.00 64.02% 8.10% 0 0 0 0
注:上表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系以本次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进行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的股份质押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志道投资在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情况,志道投资资信情况、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未解除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本次解除质押预计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3、公司将持续关注志道投资后续权益变动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志道投资出具的股份解除质押事项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4aec9a79-2381-42a6-b40c-097c05aaf0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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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1│雪祺电气(00138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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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鉴于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
完全达标,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98.59%,不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41%,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959股;同时,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 6.97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4)。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83,030,400股减少至 182,993,44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83,030,400元变更为人民
币 182,993,441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鉴于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
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以书面形式申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
采取电子邮件申报的,相关材料请于申报当日邮寄本公司,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1)申报时间:2026年 6月 23日至 2026年 8月 6日(9:00-12:0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 369号(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51-63893033
(5)邮箱:IR@snowkye.com
(6)邮政编码:2306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a2dc4de4-0e16-4b09-9045-6ec487ce0d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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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40│雪祺电气(00138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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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为实现公司发展布局,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水平,依托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与能力优势,把握相关产业发展机遇,持续增强公司
市场竞争力等,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 2,000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绿技行(上海)私募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基金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与股
权相关的投资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投资活动,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并 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详见《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同业竞争,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一)完成基金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近日,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具体备案信息如下:
1、基金名称: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BSH90
3、管理人名称:绿技行(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签署相关合伙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基金已完成本轮募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180万元,公司近日已签署《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类型 名称 出资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方式 (万元)
普通合伙人 绿技行(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金 180 0.9901%
有限合伙人 安徽向日葵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金 5,000 27.5028%
有限合伙人 安徽海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现金 3,000 16.5017%
有限合伙人 安徽星梦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现金 2,000 11.0010%
有限合伙人 安徽易科技术有限公司 现金 1,000 5.5006%
有限合伙人 贵州黔晟投资有限公司 现金 5,000 27.5028%
有限合伙人 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 2,000 11.0010%
合计 - - 18,180 100.0000%
三、风险提示
1、公司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同时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
受到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等诸多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投资失败、亏损等风险,敬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不会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预计短期内亦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关
注投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运作情况,并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2、上海绿技行集贤创芯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747cf8e-2a3f-4fb7-84ca-dd43c0ad5b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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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9│雪祺电气(0013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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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89,969,823股,占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49.155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2,512,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8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
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7,457,056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4.0742%。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78,672,016 99.9604% 28,760 0.0365% 2,380 0.0030%
其中:中小股东 7,425,916 99.5824% 28,760 0.3857% 2,380 0.0319%
持有公司11,266,667股股份的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9,932,653 99.9587% 30,090 0.0334% 7,080 0.0079%
其中:中小股东 7,419,886 99.5015% 30,090 0.4035% 7,080 0.0949%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9,909,483 99.9329% 57,460 0.0639% 2,880 0.0032%
其中:中小股东 7,396,716 99.1908% 57,460 0.7705% 2,880 0.03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齐曼、任梦媛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31d5410b-970f-481f-a6ef-226fc3a9c8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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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8:39│雪祺电气(00138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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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北京BEIJING·上海SHANGHAI·深圳SHENZHEN·香港HONGKONG·广州GUANGZHOU·西安
XI’AN·武汉WUHAN·长沙CHANGSHA致: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6)-04-415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
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确认: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
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会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2026 年 6月 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2026 年 6月 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公告了《合肥雪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会
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系方式等事项。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 6月22日 14:00在安徽省合肥市经济
技术开发区青鸾路36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顾维主持。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2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77 名,代表股份 89,969,8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9.
1557%(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030,400 股)。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4、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及其他相关人员
。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1、本次股东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决
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的表决结果。
4、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672,0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 28,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5%;弃权 2,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30%。关联股东宁波雪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 7,425,91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24%;反对 28,7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57%;弃权 2,3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9%。
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9,932,6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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