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8 信通电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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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9 │信通电子(0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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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02 │信通电子(001388):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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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08 │信通电子(0013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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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9 │信通电子(0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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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13 │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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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2 │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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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 │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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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6 │信通电子(0013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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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4 │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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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4 │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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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18:19│信通电子(0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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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21 日、7月 22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年 7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
34)。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计划于 2026年 8
月 22日披露《2026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股票于 2026年 7月 13日、7月 14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84%,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7
月 16 日和 7 月 17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五个连续交易日内,连续两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于 2026 年 7月 21 日、7月 22 日连续 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再次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鉴于
公司股票价格涨跌幅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4、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3/76423838-32f9-4f8d-a951-874d1cc891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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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0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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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5)954号】同意注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 3,9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6.42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4,038.00 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7,674.80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363.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了“天健验(2025)6-12号《验资报告》”。2025年
6月 26日,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新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6 月22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输电线路立体化巡
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同意将自该募投项目调减的募集资金用
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同意募投项目“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项目”和“信通电子
研发中心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根据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将已超过变更后项目投资额度的现金管理产品赎回并
退回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原项目变更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
9)。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针对变更后
募投项目,公司现已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签订《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山东信通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3900093610008 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
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区支行 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
山东信通电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3900093610018 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
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高新区支行 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注:新的专户开立后,公司拟注销原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533900093610019),并在注销手续完成后将该事项及时通知
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原有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自动作废。专户注销后,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商业银行),丙方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已在乙方下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下称“专户”):(1)账号为 5
33900093610008,截止 2026 年 6月 29 日,专户余额为 76,229,709.83 元,系甲方“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输电线路立体化巡检与大数据分析平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账号为 533900093610018,截止 2026年 6月 29日,专户余额为 89,467,208.21元,系甲方“
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产业化项目
”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承诺,若本单位存在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将在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
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第二条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
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第四条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徐国振、张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
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第五条 乙方按月(每月 3日前)向甲方出具专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 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甲方及乙方均应及时以传真、邮
件等书面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第七条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
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第八条 协议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或
不完全履行各自在本协议中的各项责任和义务,即构成违约,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
或者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如甲方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等原因需要变更专户开立银行或开立账户,且需要与相关银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的,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
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解除。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协议签订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协议签订各方一致同意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解决:(一)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并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二)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fa03fd36-5c6a-47f0-bae1-2101a82e8f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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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8:08│信通电子(001388):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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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风险提示: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15日、7月 16 日和 7月 17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股票价格自 7 月份以来涨幅达到
35.27%,短期累计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可能存在快速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
场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月 15 日、7月 16 日和 7月 17 日连续 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
6-034)。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8月 22 日披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7,95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8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17 日。
4、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问询函及其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428ec2e-1a0c-498b-a900-00dc171b2f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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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49│信通电子(001388):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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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7 月 13日、7 月 14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达到 22.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6、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
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
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6-034)。本次业
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计划于2026 年 8月 22 日披
露《2026 年半年度报告》。
3、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bfec3e2-6252-4dd8-a400-626aad71b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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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6:13│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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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1,300.00 万元–1,600.00 万元 盈利:5,049.63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4.26% - 68.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盈利:8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盈利:4,563.71 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2.47% - 78.09%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8 元/股–0.1 元/股 盈利:0.43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进行了预沟
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出现下降,主要原因系:
1、2026年上半年,公司主导产品输电线路智能巡检系统、移动智能终端产品收入保持上升趋势,变电站智能辅控系统收入同比
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整体收入略降。截至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量同比提升,为下半年业绩实现奠定基础。
2、2026年上半年,行业竞争日趋加剧,公司中标价格承压,同时受国内存储类器件、PCB、工业金属、碳酸锂等价格持续走高,
如 TF存储卡、EMMC芯片和电池等价格涨幅明显,推高产品材料成本,产品售价端和成本端等多重阶段性因素叠加,导致公司毛利率
下降幅度较大。为了应对成本上升问题,公司采用技术升级、国产替代、适量备货等方式应对当前材料涨价问题。
3、2026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市场和研发投入,费用总投入同比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市场方面,公司在全国新增多个办
事处,重点加大新产品推广投入,如为具身智能防冰除冰机器人组织新产品鉴定会;通信新产品智家网绘仪、AI工牌加大推广力度;
提高国内外展会参展频率,由此带来销售费用增加;研发方面,公司吸引行业高端人才加盟,部分研发项目研发用料和试制检测费用
增加,因此研发费用同比增加。
4、2026年上半年,因软件退税额降低和减值准备增加,导致净利润下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董事会关于业绩预告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8cd5de05-6605-4f05-a4f0-da98b7dde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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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6:12│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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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5月 26 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26日,公司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派方案为:
“公司拟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元(含税),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每 10 股送红股 4.80股(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已于 2026年 5月 27日刊登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股权激励授予发生变化,2026年 7 月 8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57,950,000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月 7日披露的《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975,000元(含税),合计送红股 75,816,0
00股(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公司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7,9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4.80 股,派 5.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4.02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9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57,95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33,766,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股于 2026年 7月 17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
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14 李全用
2 01*****732 王乐刚
3 09*****349 王丙友
4 01*****564 李 莉
5 01*****918 王泽滨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9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 年 7 月 17 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73,410,424 46.4770 +35,237,004 108,647,428 46.4770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84,539,576 53.5230 +40,578,996 125,118,572 53.5230
股份
三、总股本 157,950,000 100.0000 +75,816,000 233,766,000 100.00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八、调整相关参数
1、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最新股本 233,766,000 股摊薄计算,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每股收益为 0.5862元。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持股 5%以上的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参考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16.42元/股,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价减持价格调整为 15.8
2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 10.35 元/股。
3、公司将根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
九、有关咨询方法
1、咨询机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号
3、咨询电话:0533-3589256
4、传真:0533-3587522
5、联系人:荆海霞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f2426b47-99fb-4455-9fe9-8e15fb089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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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16:52│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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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81fa9102-864a-441d-965e-c3dc587751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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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6│信通电子(001388):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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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2 日以现场及网络通信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6年 6月 22日以口头和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任德保通过网络通信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全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需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根据募投项目及投资金额调整情况,将已超过变更后项目投资额度的现金管理产品将赎
回并退回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用于原项目变更后,新增募投项目“输配电主动运维群智协同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的建设。董事会授
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无。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已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同意以 2026年 6月 22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12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95.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18.36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相关意见和《关于向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莉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217b02d-29c7-4500-ab64-b26982ac8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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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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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730c0bc-29ef-402c-a2e6-3691580587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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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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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全用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2日(星期一)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18号信通电子915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1 人,代表股份 85,757,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972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84,712,7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303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044,5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6%。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6 人,代表股份 8,087,29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8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7,042,7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4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1,044,5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9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510,9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28%;反对 2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30%;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中小股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40,9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45%;反对 24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10%;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45%。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 80,295,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79%;反对 2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898%;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3%。中小股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50,0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62%;反对 23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9%;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239%。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 80,291,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21%;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004%;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中小股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5,3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74%;反对 2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63%;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李莉、夏建军回避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为80,539,295股。
同意 80,294,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59%;反对 2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96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中小股东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8,4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362%;反对 2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75%;弃权 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763%。
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李莹律师、刘福庆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资格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齐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844747e1-b953-4d01-a0e1-840a2a2f7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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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2│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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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ee49674c-50f4-492b-81c2-416878a3f5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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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2│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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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29fa992-4282-4dbc-93ed-8d15cf174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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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2│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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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已经成就。
3、公司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 年 6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1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9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5cbf40ff-c936-48cf-8718-ddd84e5ab4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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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1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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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3 日、6 月 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 要 的 议 案 》 等 相 关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
,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在本次
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2 月5 日—2026 年 6月 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除下列核查对象外,其余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有 3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但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
激励计划事项前。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完全基于其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自身对二级市场行情的个人
判断所进行的独立投资决策,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
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
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了及时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91f8fac3-9316-4dd3-a054-4b8cece98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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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7:52│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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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月 3日、2026 年6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
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6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等相关公告,并于同日在公司内部 BPM系统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具体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 6月 6日至 2026 年 6月 15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BPM 系统公告。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实名通过书面、电子邮箱、现场递交的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
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50be86ce-b3f3-4286-8ab6-7f94cbf8c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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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8│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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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2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2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6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号信通电子 91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00 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3、议案 2.00-4.00均为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表决。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
件请在 2026年 6月 19日下午 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来信请寄: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号,信通电子证券部收邮编:255000(来信请注明“信通电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
样)
2、登记时间:
2026年 6月 19日(星期五)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号,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荆海霞
联系邮箱:office@senter.com.cn
联系电话:0533-358925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eb53fbe-bfa4-4e7f-ab19-f3ef0d47a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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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7│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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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32619186-421a-472e-907f-074e086608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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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7│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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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2a139e3c-ad2f-49e2-84ef-d074dbfb6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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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7│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募集资金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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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募集资金变更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68e44fec-e6ba-433a-b20f-f32a4cedfb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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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7│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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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17312c7-5d53-4776-8a24-d2d22376e6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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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6│信通电子(001388):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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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5日以现场及网络通信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6月 3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其中,董事王树
亭、丁强、刘元锁、任德保、李莉通过网络通信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全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摘要》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莉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莉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
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适当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回避情况:关联董事李莉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通知》(公告编号:2026-024)。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3628372-7e6e-423a-be45-af3e0b054a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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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5│信通电子(001388):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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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暨新增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91df2f91-02de-450f-ae1f-b90f6d23a1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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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5│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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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63ebdd7-a932-4036-ae77-717b828373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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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4│信通电子(001388):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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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信通电子”)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
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制定了《信通电子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本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本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确保实现本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
献,为本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不含信通电子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
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对数据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负责,并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和激励对象个人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
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股票及预留授予的 1、2026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10%;
限制性股票(若预 2、2026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10%。
留部分在公司 2026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 1、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露前(含)授予) 2、202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2、202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股票(若预留部分 1、2027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在公司 2026年第三 2、2027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季度报告披露后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予) 1、2028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2、2028年净利润同比增长率不低于 2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上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于上年度营业收
入的增长率;
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它员工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
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同比增长率”指该年度净利润相比于上年度净利润的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B”“C
”“D”六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如下所示:
考核等级 S A B+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第六条 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以及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每年考核一次
。
第七条 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在薪酬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薪酬委员会,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及应用
1、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或公司人力行政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
考核对象。
2、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考核结果后的 5个工作日内与人力行政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
被考核对象可向薪酬委员会申诉,薪酬委员会需在 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3、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记录归档
1、考核结束后,人力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应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档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案保存。
2、为保证绩效记录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上不允许涂改,若要重新修改或重新记录,须由当事人签字。
3、绩效考核记录保存期 5年。对于超过保存期限的文件与记录,由人力行政部统一销毁。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办法由薪酬委员会负责制订及修订,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执行。若
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并自本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992c877-8025-4817-a462-1f1d3c48c7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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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12│信通电子(001388):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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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下列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主体资格:(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以及外籍员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情况的说明。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解除限售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授予价格、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
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增强公司整体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f7be694-a6f6-4bf8-bdb9-edcb99920e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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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2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轮值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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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轮值总经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莉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
整,李莉女士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李莉女士原定总经理职务的任期为 2025
年12 月 22 日至 2028 年 12 月 22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之日起生效。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李莉女士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妥善交接,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莉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5,124,062 股,通过招商资管信通电子员工参与主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为 304,506 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未完成的承诺事项。
李莉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对公司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李莉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
衷心感谢!
二、聘任轮值总经理情况
为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先进的公司运营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管理团队,让更多德才兼备的人员了解、理解、支持公司发展
,提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体战略组织能力、协同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企业领导者战略引领视野,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并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实行总经理
轮值制度并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轮值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 年 5月 26 日,公司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轮值总经理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
聘任孔志强先生为轮值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两年满止。孔志强先生原副总经理职务自动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李莉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fe4e6d0-b912-41dd-ac1f-6e9bfbaf32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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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6│信通电子(001388):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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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年5 月 26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5月 22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李全用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轮值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资格审查,同意聘任孔志强先生为公司轮值总经理,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两年满止。孔志强先生原副总经理职务自动终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总经理离任暨聘任轮值总经理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75243ff-0f06-40c5-a506-a4abea4b2a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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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3│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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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c2a29793-9405-427d-9580-c739117ff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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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8:13│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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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7ba72491-0399-4cf9-83f8-f1eb24ab1f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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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2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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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
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日(周五)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
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9d7ebb86-c51a-44ab-889f-f60635f239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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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45│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关于信通电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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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招商证券关于信通电子2025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79f56e5-0b6b-4987-911c-f532533811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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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信通电子(001388):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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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6-355 号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通
电子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信通电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信通电子公司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本复印件仅供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55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
营,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55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合
法执业资质,他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本复印件仅供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55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王健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用无效且不
得擅自外传。本复印件仅供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天健审〔2026〕6-355 报告后附之用,证明 谢贤杰 是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他
用无效且不得擅自外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1550f11-72f4-40ef-896c-f0c340c21b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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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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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904d202-ac7c-4d9d-8cc3-5766c6a233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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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5│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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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f18562b-64ba-4ef5-b87d-b724e6b231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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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信通电子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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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6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05 月 2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信通电子 91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4.00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财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确认及制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其他文件。
4、提案 5.00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提案 5.00 进行投票。
5、提案 11.00 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
议案需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
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邮件请
在 2026 年 5 月 25 日下午 17:00 送达至公司证券部。信函、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来信请寄: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信通电子证券部 收 邮编:255000(来信请注明“信通电子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
2、登记时间:
2026 年 5月 25 日(星期一)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
淄博高新区柳毅山路 18 号,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荆海霞
联系邮箱:office@senter.com.cn
联系电话:0533-3589256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ada5ef0-6aef-43f4-b442-6314e129dd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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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元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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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元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ccaee9-aa56-455c-93ba-cefb98eed6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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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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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树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74eca31-5699-4cf3-8821-03af45a008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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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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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公司章程(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dc0edbe-81f9-4824-8988-c4b3ce6a17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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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轮值总经理工作制度(2026年4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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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先进的公司运营管理机制,培养一支高素质管理团队,让更多德才兼备的人员了解、理解、支持
公司发展,提升公司高管的整体战略组织能力、协同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提升企业领导者战略引领视野,不断推进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经理工作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轮值总经理人选范围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含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轮值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执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决策事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设轮值总经理一名,从候选人中聘任产生。
第五条 董事长提名轮值总经理候选人名单并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审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董事会决定轮值总经理的聘任或者解聘。
轮值总经理聘期内如遇董事会换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的高级管理人员,若董事会批准当值总经理连聘连任的,则总经理聘期自
董事会聘任决议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若董事会未聘任当值总经理连聘连任的,则聘期自动结束。
轮值总经理任期届满,但董事会尚未聘任新的轮值总经理,在新的轮值总经理就任前,原轮值总经理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轮值总经理职务,直至董事会聘任新的轮值总经理为止。
如轮值期间轮值总经理不履职、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该轮值总经理可申请辞去总经
理职务或者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轮值总经理职务。
第六条 轮值总经理(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任职资格:
(一) 轮值总经理(候选人)须为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二)轮值总经理(候选人)须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无市场禁入
、无重大失信记录;
(三)轮值总经理(候选人)不得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
第七条 轮值总经理轮值期限为 2年,连聘可以连任。
轮值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去总经理职务。有关具体程序和办法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定。
第八条 轮值总经理的工作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绩效部门组织进行,参照本制度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执行,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九条 轮值总经理在其轮值期间,不得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禁止关联交易、内幕交易等)。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十条 轮值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轮值总经理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具体参照《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总经理权限范围的事项应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行使以下职权: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10%的生
产经营资金、资产运用项目,批准签订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50%的生产经营合同。
第十二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的制度或方案时,应当事先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
第十三条 非董事轮值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 轮值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汇报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实施情况、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资金运用
情况、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情况、其他事项等。总经理报告以书面形式进行。
轮值总经理应在每年年度董事会上提交总经理工作报告。
第十五条 若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要求轮值总经理汇报工作,轮值总经理应按照要求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发生以下事项时,轮值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
(一) 公司生产经营条件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 公司财务状况发生异常变动;
(三) 重大事项执行出现重大偏差;
(四) 与第三方发生重大争议或者重大潜在纠纷情形;
(五) 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相关信息的披露
(一) 董事会首次审议批准本制度后对外披露;
(二) 每次轮值总经理发生变动时应进行披露;
(三) 董事会审议批准本制度修改后应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九条 本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制度如与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应立即修订,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 本工作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eee0fd2-a8df-46cf-bbc9-808f063aab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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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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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清滨-已离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299a54b-ae52-4e06-a054-d7f8172da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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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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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b75a512-20eb-43a5-b0d0-f758412eb1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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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总经理工作细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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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经理人员合法、高效、勤勉的履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经理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勤勉、守法、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总经理聘任
第四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轮值制度,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根据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具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六条 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 轮值总经理轮值期限为二年,连聘可以连任。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去总经理职务。有关具体程序和办法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规定。总经理的薪酬
及奖惩事项由董事会批准决定。
第三章 总经理职权
第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 轮值总经理主持召开经理办公会会议,具体参照《总经理工作细则》执行;
(九) 《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总经理经董事会授权,可以行使以下职权:批准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10%的生
产经营资金、资产运用项目,批准签订不超过最近经审计的公司总资产 50%的生产经营合同。
第十条 总经理拟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
制度或方案时,应当事先听取职代会或工会的意见。
第十一条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 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 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
决定权;
(五) 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 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 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行使以下职权:
(一) 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定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三)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 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 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七) 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 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 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 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第十三条 公司经理人员依据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实行总经理负责下的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履行召集职责的,可以委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召集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十四条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对于需要由公司董事会讨论审议的事项,应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会形
成初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五条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可以邀请董事长参加,董事会秘书可列
席会议。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及讨论情况需要,可列席会议,也可通知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总经理应在事件发生五日内立即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一) 两名以上董事提出时;
(二) 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 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 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公司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对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的重大问题,如有必要,应做出会议纪要,由总经理
签发后执行。
第五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在年度股东会前的董事会上,总经理应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九条总经理应自觉接受董事会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总经理应根据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公司生产经营、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
及资金、资产运作和盈亏情况,并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第六章 职责分工
第二十一条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全面主持公司一切经营管理事务,并向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二条副总经理的分工经总经理工作会议讨论后,由总经理作出决定。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十三条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的财务计划、财务核算和资金调度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第二十六条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七条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四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2692d63-3169-412b-97d0-9058c64ca2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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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炉-已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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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炉-已离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24dd9ae-ce57-4d70-a57a-0a9de971e6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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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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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
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保障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兼顾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
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分红金额上限:公司在 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0%。
3、授权期限: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符合上述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根
据届时情况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
时间等,授权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执行 2026 年度中期
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届时,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业绩、资金使用安排、发展战
略规划及未分配利润等情况,统筹制定 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本议案不构成公司对 2026年度中期
分红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4db8475-a3f7-4348-ad97-717406cee5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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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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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3,703.42 万元,2
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11,566.53 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156.65万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0 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5,927.85 万元,扣除 2025 年中期现金红利9,360.00万元,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9,114.62万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57,932.03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
为 15,600.00万股。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孰低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7,932.03 万元。
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
及考虑未来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定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1、公司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000,000.00 元(含税)。2025 年半年度中期已进行现金分红 93,600,000.00 元,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
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71,600,000.00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25.22%。
2、公司拟以 2025 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156,000,000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送红股,每 10股送红股 4.8 股(含
税),合计送红股 74,880,000 股(含税),送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230,880,000 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时,该方案严格
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1,6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137,034,180.43 不适用 不适用
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691,146,182.02
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79,320,253.65
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 □是 ?否
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1,600,000.00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0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 134,617,982.49
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171,600,000.00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是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
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 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
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2026 年)》中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公
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50dcbf6-156d-41e2-9d2e-59002f7cf4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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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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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
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279fef6-3b3a-49ad-834a-d7d746c89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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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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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通电子(001388):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e66257e-d574-4b5c-8f06-2d716c726f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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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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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公司依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参照该薪酬方案及《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和个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每位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完成了年度考核,考核后,确定了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发放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2025年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1 李全用 董事长 现任 46.97
2 王泽滨 副董事长 现任 60.58
3 李莉 董事、总经理 现任 69.94
4 蔡富东 职工代表董事 现任 58.92
5 王树亭 独立董事 现任 6
6 郭炉 独立董事 离任 2.5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职状态 2025年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7 朱清滨 独立董事 离任 2.5
8 刘元锁 独立董事 现任 3.5
9 丁强 独立董事 现任 2
10 孔志强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1.52
11 任德保 董事、副总经理 现任 63.65
12 孙红玲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现任 46.95
13 吴海玲 财务总监 现任 0.70
14 宋岩 财务总监 离任 43.45
注:
①报告期内涉及年度新任职、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示任期内薪酬数据。②独立董事朱清滨于2025年5月30日离任,独立
董事郭炉于2025年9月9日离任;薪酬发放至离任当月。
③财务总监宋岩于2025年12月22日离任,离任后仍在公司任其他职务。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适用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其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 8万元(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
担,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董事不再额外领取薪酬或津贴。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构成。薪酬水平与其岗位职责、个人目标和公司业绩相
挂钩,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具体发放安排以公司相关薪酬制度为准。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为基本薪酬与
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相挂钩。(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水平,可以在月度工资中随基本薪酬提前发放部分绩效薪酬,但最终绩效薪酬总额不得超过每人绩效评价后的年度应发绩效薪酬。提
前发放部分金额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后,人力资源部门执行。(4)2026 年度结束且年度财务数据审计完毕后,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束后,确定每个人的应发绩效薪酬总额。应发绩效薪酬不得超发,超过后
由人力资源部门在 2026 年度报告披露后的次月予以追回。
3、其他薪酬有关的规定
(1)以上薪酬均为含税薪酬,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费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上述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实施具体发放相关事宜。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的薪酬系年度考核后确定,年度考评依据充分,考评过程客
观公正,考评后的薪酬数据公平合理,能够真实反映出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公司薪酬发放程序合规,符合《公
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2026 年度薪酬方案系公司结合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内部制
度要求,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促进其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7ba6e60-fd81-4d31-9569-99f4c566e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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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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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
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
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展开了全面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
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山东
诚达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
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
成本管理、信息披露管理、工程管理、营销管理和涉及公司各项工作的运营管理。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报告管理、筹资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营销管理和运营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规定的程序,按照全面性、
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要求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在评价过程中,公司综合运用个别访谈、专题讨论、穿行测试、控制测试、比较分析等
多种方式,广泛收集本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的证据,研究认定内部控制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净利润总额潜在 错报≥净利润总额的 净利润总额的5%≤错报<净 错报<净利润总额的5%
错报 10% 利润总额的10%
资产总额潜在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2% 资产总额的1%≤错报<资产 错报<资产总额的1%
报 总额的2%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发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严重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2、公司因重大差错等原因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2、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的缺陷
或多项缺陷组合。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潜在损失 潜在损失≥净利润总额 净利润总额的5%≤潜在损 潜在损失<净利润总额的
的10% 失<净利润总额10% 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1、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轻微处罚;
2、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1、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2、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3、媒体出现负面新闻,但影响不大;
4、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5、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全面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经全面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经全面核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李全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5df4b32-15c7-42f3-be90-4bfb3f4f58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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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52│信通电子(00138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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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的进行评估,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一、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业务资质: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H股企业审计业务、中央企业审计入围机构、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从事特
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IT 审计业务、税务代理及咨询、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事务
所、英国财务汇报局(FRC)注册事务所等 。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否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2025 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3、业务规模
2024 年(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756 家
(含 A、B股)审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同)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
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投资 华仪电 202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
者 气、东海 年 3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事务所需在 5%的范
证券、天 月 6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
健会计师 日 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 担连带责任,天健会
事务所 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计师事务所已按期
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
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
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报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和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的审计机构。综合考虑该所的执业水平和收费标准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机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的实际工作量、本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
模等多方面因素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聘请费用合计 88 万元。
三、2025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
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3f5f8d9-12d2-466b-8bda-a8cc989fea2a.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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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信通电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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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77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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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信通电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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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677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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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信通电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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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4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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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信通电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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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213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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