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89 广合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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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7│广合科技(001389):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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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为适应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
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
加相应 ESG管理职责等内容。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委员为:肖红星先生、曾红女士、陈丽梅女士,肖红星先生担任主任委
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9359c677-361e-45c9-a5c4-13295630c6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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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7│广合科技(001389):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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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炜亮、黄淑芳(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炜亮、黄淑芳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
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电话:020-82211188-2885
传真:020-82210929
电子邮箱:stock@delton.com.cn
联系地址:广州保税区保盈南路 22号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ac14b850-c198-4981-985f-eb6c9d2c45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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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7│广合科技(001389):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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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 9月 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2、2024年 9月 24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3、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通过内部 OA 系统公示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在内部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4年 9月 27日至 2024 年 10月 7日。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
会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2024 年 10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4、2024年 10 月 17日,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 6个月内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5、2024年 11 月 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
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8.5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0万股,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
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9人调整为 223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由249 人调整为 223 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9 人调整为 223 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 633.00 万
份调整为 596.00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6.50万份调整为 298.00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16.50万股
调整为 298.00万股;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予的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 3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外,本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223 名激励对象授予298.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5.73元/份;
向 223名激励对象授予 29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87元/股。
五、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相关事项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相关事项、本次授予
的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及授予条件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4、监事会关于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51d43685-b277-4c64-ac0f-7a7aaf3944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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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7│广合科技(001389):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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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b0b22b0d-ebd1-4689-8d85-c0760dce1f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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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7│广合科技(001389):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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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2505fb08-5a31-4661-8cad-764c109d4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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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6│广合科技(00138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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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在公司二楼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远程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4年 11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5人,实到董事 5人。
会议由董事长肖红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因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
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 18.50 万份,限制性股票共计 18.50
万份,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49人调整为 223 人,其中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由 249 人调整为 223 人,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249 人调
整为 223 人,首次授予权益数量由633.00 万份调整为 596.0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16.50 万份调整为 298.00
万份,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316.50 万份调整为 298.00 万份;预留授予权益数量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授
予的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22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8.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5.73 元/份;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3名激励对象授予 29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8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在原职责基础上增加 ESG管理职责等内容
,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对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促进
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
)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委员会并修订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陈炜亮先生、黄淑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表决,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08d4b3fc-2d62-4826-af3b-312f6e6da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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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5│广合科技(001389)::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合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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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合科技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95f7e48c-f5b3-4677-8038-d155b269e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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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5│广合科技(001389):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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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11月 1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除 3名激励对象因从公司离职或去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要求、2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
股票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不包含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满足。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4 年 11 月 14 日为授予日,向 223 名激励对象授予298.00 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 35.73元/份;
向 223名激励对象授予 298.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87元/股。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f2db64c8-8694-425f-b1fc-f57d839181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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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5│广合科技(00138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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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cd47bf82-8af2-4997-baef-f7ee686aec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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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20:34│广合科技(001389):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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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以下简称 “战略与ESG委员会”或“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
责公司ESG相关事宜的战略发展及管理,指导并监督公司ESG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包括一名主任委
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无法履行职务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
,也未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与ESG委
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议事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
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条 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是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战略与ESG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
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ESG目标、战略规划及相关管理制度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五)识别和监督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管理层对ESG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
(六)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ESG工作方案、报告等;
(七)审议与ESG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九)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评估和检查;
(十)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战略与ESG委员会拥有向董事会的提案权。战略与ESG委员会应将会议形成
的决议、意见或建议编制成提案或报告形式,提交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证券事务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与ESG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相关资料;
(二)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三)公司ESG事项相关资料和报告。
第十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根据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会议,召开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但在特殊或紧急情况
下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
第十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与ESG委员会每一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提出
的建议或提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经全体委员同意,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战略与ESG委员
会会议讨论事项相关的人员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第十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
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九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由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
员未出席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与审议的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
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委员人数不足战略与ESG委员会无关
联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或备忘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备忘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为十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四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
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a848c9d-f2f4-4d24-b83d-2f2c5566a1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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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广合科技(0013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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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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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广合科技(00138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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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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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0:00│广合科技(00138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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