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90 古麒绒材 更新日期:2026-01-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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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0 │古麒绒材(001390):国信证券关于古麒绒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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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0 │古麒绒材(001390):国信证券关于古麒绒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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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5 │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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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2 │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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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58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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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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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6 │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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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59 │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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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59 │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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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0 │古麒绒材(001390):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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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0│古麒绒材(001390):国信证券关于古麒绒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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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国信证券关于古麒绒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51043559-1fb0-4c42-8a30-712e717925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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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6:10│古麒绒材(001390):国信证券关于古麒绒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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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麒绒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12月19日
对古麒绒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2025年年度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5年12月19日
2、授课人员:牟英彦
3、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4、培训方式:编制培训讲义,采用现场和线上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
5、培训主题: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与股份减持
二、培训主要内容
向参加培训人员介绍了2025年3月份及10月份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修订情况,就《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公司治理提出的
新要求进行了解读,明确了日后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及董事高管行为的全面规范。
另外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向参加培训人员介绍讲解了股份减持的法规要求、注意事项、披露要点等并解答了参加培训人员的疑问。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古麒绒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份减持相关事项了解更为深入与透彻。相
关法规的普及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增强规范运作意识,本次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b31528e5-1aab-4666-b632-2cb5a03007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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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5│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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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6d299e5c-b95c-4c69-b063-16333a5f0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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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3 18:02│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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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5,971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00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97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521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并于2025年5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5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现有总股本为20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
份数量为151,00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006%;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48,998,8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94%。本次解除限
售的股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份数量为1,00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
市之日起6个月,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5日(星期五)。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
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
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12月5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001,1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0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97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股份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份
数(股) 数量(股)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001,153 0.5006% 1,001,153 0
下配售限售股份
注: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51,001,153 75.5006 -1,001,153 150,000,000 75.0000
股份
其中:首发前限 150,000,000 75.0000 - 150,000,000 75.0000
售股
首发后限售股 1,001,153 0.5006 -1,001,153 0 0
二、无限售条件 48,998,847 24.4994 +1,001,153 50,000,000 25.0000
股份
三、总股本 200,000,000 100.0000 - 200,00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
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b5e26af0-f891-4c31-bb9e-e0161921be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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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17:58│古麒绒材(00139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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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1/a6b67d56-d4b9-4812-a06c-e2c8f1b020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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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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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d95ef51f-50bb-4f69-9ef5-c2a02cff68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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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6│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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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
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谢
玉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
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落实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综合竞争力,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设立三家全资子公司。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六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756424f9-d474-4013-bd67-1b02832ab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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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59│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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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858ec50-ad22-4fcc-963e-5d375900ba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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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9:59│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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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签字页】。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2dbdb0e-3983-48b1-abff-f1ee79ca9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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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40│古麒绒材(001390):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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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麒绒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古麒绒材本次
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古麒绒材因办公经营场地需要,拟向公司股东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0.50%)租赁其位于芜湖市南陵县龙池路 19 号
市民服务中心旁的商业楼作为客服接待中心使用,用于包括客户接待、业务办理、投融资交流等用途,租赁总面积为 1,121.34平方
米,租赁期 3年,租赁费用合计为 90万元。
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自然人谢灿 100%持股的公司,谢灿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的女儿及一致行动人。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公司自上市以来,与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 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3328074556U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 3月 5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工业区龙池北路 1号 1幢 113-213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甲方(出租方):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将位于芜湖市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旁商业楼,龙池路 19号 7楼、8楼,共计面积 1,121.34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作为客服接
待中心使用,包括客户接待、业务办理、投资融资交流等功能,租赁期限自 2025 年 8月 26 日起至 2028 年 8月 25 日止,共计 3
年,房屋租金按照 0.75元/平方米/月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2.5万元,租金按年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认,实行市场定
价,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场所需求,能够保障公司日常业务接待的便利,存在交易的必要性;交易价
格是参照所租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确定,实行市场定价。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系正常的商业行为,对公司的独立性
不会产生影响。交易本着市场公平、有利于公司的原则执行,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会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谢玉成已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
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
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租赁关联方房屋事项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关联交易的价格参考房屋所在地的市场价,遵照
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
面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
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市场化公允定价原则,
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
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78e17015-f069-4150-b4af-e708e9a1b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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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8:35│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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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
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王亚凡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审
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董事会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
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超越权限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未发生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以及挪用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等投资或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2025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租赁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行为合理,表决和回避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我们同
意本次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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