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90 古麒绒材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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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37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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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17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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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36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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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9:51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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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11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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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7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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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6 │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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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6 │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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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0 │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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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51 │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 │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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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16:37│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参加2026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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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安徽证监局指导,安徽上市公司
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安徽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17 日(周四)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
026 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
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25347ba8-2623-40a7-be95-bd9e62e4c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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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17:17│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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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1/ae88107f-5b58-4128-b17a-9285a72782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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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7 16:3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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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8/6603d298-263f-4442-8eac-8717d63b7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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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2 19:5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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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ea4c0bd2-93a8-4523-8250-f6b4595c7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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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01 16:1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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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1.87元/股(含,除权除息调整后),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
026年 4月 30日、2026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23)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万股
的比例为 0.6%,回购的最高价为 20.15元/股,最低价为 16.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315,748.00元(不含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2f2f7f22-5e2f-4a43-8056-ab4b5edbd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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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7│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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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16390f5a-f7cc-4a77-b1d1-e586f5970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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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6│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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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 8月 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
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 2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席董事 8名,会议由
董事长谢玉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委员汪章建回避表决。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
董事汪章建、洪小林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645f8475-9a0e-4651-9cd0-59379f575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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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6│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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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
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及其他人员,不包括公司
的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四)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6 年 8 月 28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
件的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1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01元/股。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44fff0f-a9f4-4f51-a4b3-98e861f475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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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17:00│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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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
”)的委托,作为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
指南第 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以及本所律师认
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
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二、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其他有关单位、个
人出具的说明或证明文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三、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保证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
大遗漏。
四、本所律师仅就与公司本次授予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权价值、考核标准等方面
的合理性以及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必备法律文件,随其他材料一同上报或公告,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公司部分或全部在公告文件中引用或按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公司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六、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授予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正文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和授权
2026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026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26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
公司于 2026年 8月 12日至 2026年 8月 21日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授
予提出的异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并于 2026年 8月 2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
2026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古麒绒材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同意以 2026年 8月 28日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5名激励对象授予 102.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01元/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2026年 8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
2026年 8月 28日,公司召开了 2026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
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6年 8月 28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是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60 日内的交易日,且不在下列期间: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 2026年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为 35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102.00万股,授予价格为 9.01
元/股。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公司的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和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
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9e8b5f12-f9f3-4123-a88b-7da06e3ffe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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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5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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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有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
查,具体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共有 1 名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对象)交易过公司股票,系卖出其持有的已经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述人员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
投资决策,在交易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公司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人员外,其
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
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
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47bee7e3-6d17-4c55-b18c-e9fe6e0623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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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8│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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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或“本所”)接受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
”)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古麒绒材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古
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审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审查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鉴于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的。公司已于 2026 年 8月 12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刊登了《安徽古麒绒材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6,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地点、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本次股东会如期于 2026年 8月 27日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457省道 128号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8月 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8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持有公司股份共计 11,489,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 5.7794%。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6人,
代表股份 99,405,4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 50.0028%。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三)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26人,代表股份 14,561,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的 7.32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2人,代表股份 2,156,600股;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124人,代表股份 12,404,967股。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也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按照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及审议事项,本次股东会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181,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9%;反对 4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43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32%;反对 4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6%;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181,1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49%;反对 4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22%;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430,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32%;反对 47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46%;弃权 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05,145,8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15%;反对 5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23%;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2%。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395,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2894%;反对 50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31%;弃权 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7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408,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15%;反对 4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5%;弃权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1%。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075,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04%;反对 48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3%;弃权 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33%。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10,575,0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 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32%;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
2%。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本提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241,6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31%;反对 3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70%;弃权 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98%。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eb65187d-c326-4dca-addc-2f1617b158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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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7 18:48│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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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84db4dfd-9bf2-4866-97e0-ccd212fcd9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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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21:0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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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6eaad29f-efca-4cb8-93bc-b182a07f13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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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8:1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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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3e6e569-50fb-4a70-8cbc-5f853d4557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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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1 15:52│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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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ebafa4e8-698f-4fa9-8d1a-584ce787ef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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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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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9ae6f5be-235b-4722-8591-d72faf2969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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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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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b04b3542-c687-4d37-a1ea-a983b78d4dd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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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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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7c875d71-c946-4958-982d-959d287e45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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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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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a09aa3b5-2668-4368-a52f-bd43d0c931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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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 00:00│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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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0/59912467-2926-4836-9c67-6fb11735ec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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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51│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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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
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谢玉
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
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激励个人与公司共同分享企业发展的
成果,保证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汪章建、洪小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汪章建、洪小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及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
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前,将因激励对象离职或激励对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调整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
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
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等;但如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
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
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关联董事汪章建、洪小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64%,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高效履行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治理及资本运作等相关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同意聘吴开明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c165c1bb-082b-41fc-99da-313ede27c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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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9│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7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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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7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3fe32ffb-2012-459e-aff7-4c1a75a03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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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9│古麒绒材(00139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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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affb634-7a9a-47cb-88b1-e09d9ad16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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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9│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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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8月 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 8月 27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
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8 月 2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8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8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457 省道 12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一)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上述 1-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议案 1.00、2.00、3.00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 8月 26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30(二)登记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安
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三)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
式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登记: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见附件三),随同相关登记资料在 2026年 8月 26日下午 16:30之前送达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电子邮件、信函
与本公司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553-2392800。(1)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cs@
guqirc.com,邮件主题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将相关登记材料寄至: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谢
伟(收),收件电话:0553-2392800,邮政编码241300,信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五)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0f6709c1-94f6-4267-aaa1-ca4403eb3a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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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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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管理者和重要骨干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管理人才、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其他员工等,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保证公司业绩稳步
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
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
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务)人员及其他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
四、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2.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协调考核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资料的搜集和提供,并保证数据的真实
性和可靠性。
五、绩效考评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内,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6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1.50亿元;
(2)2026年度产品销售量不低于 2,600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3.80亿元;
(2)2027年度产品销售量不低于 3,200吨。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7.00亿元;
(2)2028年度产品销售量不低于 3,800吨。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2)上述“销售量”口径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
年销售量为准。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7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3.80亿元;
(2)2027年度产品销售量不低于 3,200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2028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7.00亿元;
(2)2028年度产品销售量不低于 3,800吨。
注:(1)上述“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2)上述“销售量”口径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全
年销售量为准。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
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
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分数划分为 3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比例:
评价标准等级 优良(A) 合格(B) 不合格(C)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100% 100%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考核期间为 2026年—2028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考核期间为 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
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八、考核结果管理
(一)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沟通解决。如无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通过人力资源管理
部门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考核结果作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二)考核结果归档
完成绩效考核后,考核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归档保存。
九、附则
1.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本办法中的有关条款,如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
草案相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本办法中未明确规定的,则按照国家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2.本办法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自本次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129cec02-f54b-4481-a615-1ccdad61cd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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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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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古麒绒材”)于 2026年 8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397号)同意注册,古麒绒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08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60,4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922.12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477.8
8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5年 5月 2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5]第 ZA14298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规模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年产 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 28,164.88 28,164.88
2 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5,439.06 5,439.06
3 补充流动资金 16,500.00 16,500.00
4 超募资金 3,373.94 3,373.94
合计 53,477.88 53,477.88
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对超募资金使用作出如下安排:“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根据《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使用计划
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同时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超募资金 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64%,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每 12 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 30%”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承诺:每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 12个月内不得进行
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董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 8月 10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古麒绒材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
划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29.64%,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
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未超过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 30%;同时,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
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古麒绒材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三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b6d4b973-4d7a-4c17-bcbe-792537f614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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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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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b6e3090e-8a7a-4b19-917d-e74031609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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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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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dc32806-2b1a-4dac-b391-634fe37dc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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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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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29d25487-cfc7-408e-823e-f99309b5f6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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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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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6f73ffac-b42a-4e17-842c-f0f9295a10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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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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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6ce3debc-9da2-4ddd-b79b-df39bc219b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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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 20:47│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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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2/481032af-be3c-4995-9e72-b695637651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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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15:4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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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1.87元/股(含,除权除息调整后),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
026年 4月 30日、2026年 7月 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6-023)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7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万股
的比例为 0.55%,回购的最高价为 20.15元/股,最低价为 16.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41,081.00元(不含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56b87d36-ad22-499f-8820-84b834674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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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1:31│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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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特定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1df65af9-4f05-40c7-9bb2-7b60c348a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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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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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1.87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2026年 7月 9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
一、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3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二、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 200,0
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00,000 股后的 199,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合计派
发 25,87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7月 8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7月 9日。
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如下: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2935元/股计算(每股
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2935 元/股=25,870,000元÷200,000,000 股。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
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格-0.12935元/股。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数量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自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配
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
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根据上述约定,自 2026 年 7月 9日起公司股份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32.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 31.87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调整前的回购价格-每股现金红利=32.00元/股-0.12935元/股≈31.
87元/股(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鉴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
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1.87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4.13万股,约占公
司当前总股本的 0.4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7.07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4%,本次回购具体的
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说明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
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0c08006d-a368-436b-b31d-b00a5759fe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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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07│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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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
股扣除当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000,000股后的 19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
),共计派发 25,870,000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
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股现金红利应以 1.2935元计算,每股现
金红利应以 0.1293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2935元/股=25,870,000元÷200,000,000股。在保证本
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35元/股。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 2026年 5月 14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以截至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模拟计算
,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26,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8%,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新增回购股份 1,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 股。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 股扣除当
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000,000 股后的19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元(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0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000,000股后的 199,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1.1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26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月 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月 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7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1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月 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
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参与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
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1.2935元计算,每股现金红
利应以 0.12935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2935元/股=25,870,000元÷200,000,000股)。在保证本次
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2935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457省道 128号
咨询联系人:谢伟
咨询电话:0553-23928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bc535b3-4ab3-4387-9936-93b936b170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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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0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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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3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万股
的比例为 0.5%,回购的最高价为 20.15元/股,最低价为 16.8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21,771.00元(不含交易佣金
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d39218bc-d698-4c3b-a820-36327e0966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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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8:2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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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含),回购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年 4月 23日、2026年 4月 30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年 5月 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4.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 万
股的比例为 0.2725%,回购的最高价为 20.15元/股,最低价为 17.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11,674元(不含交易佣
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时间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2913ade5-6100-4281-a1c6-d7628d629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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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7│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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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07a63e1f-2132-4b12-b68d-1c25fc5fec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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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18:05│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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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efac2a28-a40c-4f98-a0cc-ef10dd7d6a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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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2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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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0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
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6 年 5月 15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0,000
万股的比例为 0.01%,回购的最高价为 20.15 元/股,最低价为 19.9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660.00 元(不含交易
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事项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时间、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委托价格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2)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 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b9962940-7869-46ee-bfaf-37f97f111c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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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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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8398408-ebd6-4348-bb6b-8037a3054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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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8:59│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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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dfb49687-63ee-4c4e-81ec-f3ec140a1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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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5:56│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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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
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32.00 元/股(含),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月 23 日、2026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23)
。
一、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尚未
实施股份回购。
二、 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b806699d-2cc4-4d87-90fb-49869bce6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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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古麒绒材(001390):回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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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回购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81df1b8-6643-486a-ac1f-e4872bf90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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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31│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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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现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 年 4月 20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
1 谢玉成 70,374,000.00 35.19
2 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17,450,000.00 8.73
公司-北京城建一期(芜湖)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4,000,000.00 7.00
45 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芜湖京城二期股权投 7,500,000.005,600,000 3.752.80
资基金合 .00
伙企业(有限合伙)
穆平
6 翁木林 3,750,000.00 1.88
7 洪小林 3,110,000.00 1.56
8 南陵县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1.50
9 谢灿 2,597,000.00 1.30
10 刘贤丽 1,935,000.00 0.97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宋黎明 1,907,482.00 3.81
2 曹国强 736,257.00 1.47
3 陈广裕 704,726.00 1.41
4 陈博君 568,900.00 1.14
5 中信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 318,537.00 0.64
司-客户资金
6 王玉琴 305,300.00 0.61
7 郭富娥 264,800.00 0.53
8 季红华 252,000.00 0.50
9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6,664.00 0.47
10 刘正兵 233,800.00 0.4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f60d2fd2-d4c2-49bf-b337-4ac248ad82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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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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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6d6fb93-e20a-4dde-a97b-20ddc38993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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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46│古麒绒材(001390):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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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
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谢
玉成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2026年第一次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72e3709-55e6-49ee-9110-c22ae940c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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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9│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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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麒绒材(001390):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69fc3e2-443d-483b-a089-ce8059c0e3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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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27│古麒绒材(001390):古麒绒材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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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 4月 21日,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78,30
0,133.9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7,830,046.41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18,279,134.24元,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18,278,804.0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更好地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保障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元(含税),以截至公
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200,000,000股模拟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红利 26,000,0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8%,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情形。预计 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6,000,0
00.0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4.58%。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实施前,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
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分红总额,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情况为准。
本年度公司不涉及半年度分红、季度分红以及股份回购等情况,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6,000,000.00 元(含税),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14.5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78,300,133.98 不适用 不适用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718,278,804.08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718,279,134.24
累计未分配利润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6,000,000
计现金分红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178,300,133.98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26,000,000.00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是?否
规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于 2025年 5月 29日上市,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关
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数据为 2025年度的数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的原因
公司作为羽绒材料细分领域的优质企业,正处于业务增长与战略升级的关键阶段,为抓住高品质羽绒材料在全球供应链中的发展
机遇,公司将加快供应链和产能布局以及渠道体系建设。因此,公司需留存相对充足资金,用以保障业务规模拓展、产能释放、研发
投入、供应链体系完善等核心经营发展需求。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量经营状况、战略规划、资金供需、外部融资环境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多重因素,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
发展的前提下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2026年是公司发展的新起点,当前资金安排完全契合公司战略发展节奏,更有利于夯实发展根
基,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后续业务发展支出、日常运营周转、重点项目建设、全产业链供应链布局,
以及围绕主业延伸的产业投资等资金需求。通过合理使用留存利润,既能保障公司经营持续稳定运行、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强化研发
创新能力,也能借助产业投资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整合行业优质资源,持续巩固并提升公司在羽绒材料细分领域的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以 2026年新起点为契机,扎实推进各项战略部署,切实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努力为打造全球羽绒材料
品牌奠定坚实基础,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与盈利能力,持续为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
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持续与各类投资者保持常态化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听取并及时反馈中小
股东意见建议,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依法行使权利,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作为行业龙头的发展成果。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深耕主营业务经营,立足羽绒材料细分领域领先优势,加快完善全产业链供应链布局
,稳步推进产业投资规划。立足 2026年发展新起点,公司以十足的信心深耕行业、全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羽绒材料品牌。
5、结论与合规性声明
综上,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在保障公
司全产业链供应链布局及2026年发展新起点战略实施的同时,积极与所有股东分享经营发展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
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83a857a3-1fd0-49b8-9092-77a2b6285d1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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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0│古麒绒材:2026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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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0/12254814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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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古麒绒材: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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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82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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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古麒绒材: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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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3/12251560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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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古麒绒材: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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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0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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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古麒绒材: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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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47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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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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