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391 国货航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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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 │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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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 │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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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2 │国货航(00139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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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4 │国货航(0013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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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4 │国货航(001391):国货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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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4 │国货航(001391):国货航经理层工作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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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1 │国货航(00139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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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44 │国货航(001391):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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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8:39 │国货航(001391):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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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21 │国货航(001391):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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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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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
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了《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
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
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24日14:30在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由贵公司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经查验,贵公司本次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交
易所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等,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890人
,代表股份9,142,427,411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834%。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9,137,579,75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470%;
反对4,377,55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79%;弃权470,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051%。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
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单独计票结果。
经查验,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de0416-2495-47b1-83b0-0b0d5cb20c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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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9│国货航(00139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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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星期三)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29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陈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90人,代表股份9,142,42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88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515,669,0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5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5人,代表股份1,626,758,3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24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886人,代表股份163,224,5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39,895,2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5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84人,代表股份23,329,2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
备注:上述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议案1.00 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37,579,7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0%;反对4,377,5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479%;弃权47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
该议案以普通决议通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双月、付孟阳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38c55a5-469a-409b-a68b-b600d10336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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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2│国货航(00139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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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完整,没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1 日召
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日召开的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7 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 12,208,881,225 股
,以此计算预计共派发现金分红1,062,172,666.58 元(含税)。公司 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
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息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具
体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2026 年 5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及《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208,881,2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700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783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
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74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7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7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7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中国航空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 08*****654 国泰航空中国货运控股有限公司
3 08*****655 朗星有限公司
4 08*****573 浙江菜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 08*****911 深国际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6 08*****906 天津宇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 08*****860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改双百创新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拟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
开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相关承诺中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
调整。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29 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
咨询联系人:李林;冯方茹
咨询电话:010-61465888;010-61465093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二〇二五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ed153fe-9a05-42a1-9fb9-c61d551428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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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4│国货航(00139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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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召开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2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4 日 9:15 至 15:
00 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29 号院国货航总部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中国国际货
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18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2.登记地点: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29 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3.登记方式:
(1)法人/其他组织股东的出席人员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其他组织股东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法人/其他组织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其他组织股东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
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信函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傅小宇、冯方茹
联系电话:010-61465083,010-61465093
电子邮箱:accdongmi@airchinacargo.com
邮寄地址:中国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天柱路 29 号国货航总部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5.本次股东会的会期不超过一个工作日,
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3837d92d-611d-42c6-99b1-3c1fdee84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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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54│国货航(001391):国货航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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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成员。其中,董事由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构成。
(一)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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