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400 江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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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5:47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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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00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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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3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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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2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后│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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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1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 │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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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32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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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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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 │江顺科技(0014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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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17:05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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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45 │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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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15:47│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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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陈继忠先生的通知,获悉陈继忠先生将所持有本公司的
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 质押起 解除质 质权人
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始日 押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股) (%) 比例(%)
陈继忠 否 1,527,500 67.89 2.55 2023年 2025年 江阴信联融
10月18 10月15 资担保有限
日 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解除 本次解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质押前质 除 持 总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押
(%) 押股份数 质押后 股份比 股本比 股 押 份限售和 股份比例
量(股) 质 例 例 份限售 股份比 冻结数量 (%)
押股份 (%) (%) 和 例 (股)
数 冻结数 (%)
量(股 量
) (股)
陈继 2,250,00 3.75 2,227,50 700,000 31.11 1.17 700,000 100.00 1,550,001 100.00
忠 1 0
苏新 3,757,49 6.26 0 0 0.00 0.00 0 0.00 3,757,499 100.00
华 9
合计 6,007,50 10.01 2,227,50 700,000 11.65 1.17 700,000 100.00 5,307,500 100.00
0 0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信息披露报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7/a3deebd7-6560-4145-8183-cb5ffe32ac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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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8:00│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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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能力及资源优势,立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战略和
长远目标,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南京一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投资江阴一
合乙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江阴一合”)。江阴一合拟认缴出资总额为4,848.00万元,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
理人均为南京一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金额为2,000.00万元,占江阴一合认缴出资总额的41.25%。公司已与南
京一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市康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江阴一合乙巳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江阴一合于2025年9月9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
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南京一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江阴一合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基金备案
信息如下:
备案编码:SBFK73
基金名称:江阴一合乙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南京一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5年9月24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1ddf87d6-0b33-4daf-88db-2b15788a45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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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3│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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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86ad9a1a-8fc5-4fcc-958d-1b97ad11c5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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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2│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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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更正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997a1952-5ce1-48f7-85f6-61408a84b1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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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21:01│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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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更正
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2e5f6be5-abdb-425a-8082-ee6a901ac8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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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9:32│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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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6月 30 日的总股本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8.00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共派发现金红利 48,000,000.00元(含税)。在利润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8.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7.200000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6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1*****171 张理罡
2 03*****814 雷以金
3 08*****219 江阴天峰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0*****361 陈继忠
5 09*****846 苏新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9月 2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
咨询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咨询电话:0510-86902939
传真电话:0510-86902939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7585af59-76ca-41b5-a706-bf18320377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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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江顺科技(001400):江顺科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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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
: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19号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张理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4 人,代表股份 45,054,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09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6,99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02%;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共 70 人,代表股份 8,064,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05%。
2、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69 人,代表股份 2,056,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42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1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8 人,
代表股份 2,056,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80%。
3、公司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5,05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2%;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5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98%;反对3,0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姚思静、李宜谦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说明
本公告中占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4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aa5fcb6b-7ee5-4657-828b-660e14844f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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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江顺科技(00140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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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致: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年 9月 12 日(星期五)在江阴
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姚思静律师、李
宜谦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
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7日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 14时 30分在江阴市周庄镇玉门西路 19 号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召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 9:15—15:00。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
月 8日(星期一)。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45,054,4
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9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6,990,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5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7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8,06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05%。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6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2,05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82%。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的代理人持
有股东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该等股东均于 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即公司公告的股权登记日持有
公司股票。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
息公司”)验证。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理罡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监事、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5,050,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2%;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67%;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2,05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98%;反对 3,0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59%;弃权 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3%
。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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