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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72(招商港口)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1872 招商港口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4 15:47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2025年1月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2-06 17:11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1-24 19:05 │招商港口(001872):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变化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4 19:02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完成变更的公告 │ ├─────────┼──────────────────────────────────────────────┤ │2025-01-14 17:52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2024年12月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1-03 19:26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4-12-27 19:07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4-12-23 19:47 │招商港口(00187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 │2024-12-23 19:47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 │2024-12-23 19:46 │招商港口(00187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02-14 15:47│招商港口(001872):关于2025年1月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业务指标 2025年 1月 同比变化 本年累计 同比变化 集装箱总计(万 TEU) 1,762.0 7.2% 1,762.0 7.2% 内地码头 1,403.7 7.7% 1,403.7 7.7% 其中:珠三角 156.4 8.6% 156.4 8.6% 长三角 959.0 11.2% 959.0 11.2% 环渤海 260.4 -3.4% 260.4 -3.4% 东南地区 18.5 9.9% 18.5 9.9% 西南地区 9.4 -10.5% 9.4 -10.5% 港澳台码头 50.9 0.6% 50.9 0.6% 海外码头 307.4 5.9% 307.4 5.9% 散杂货总计(万吨) 11,156.5 -2.6% 11,156.5 -2.6% 内地码头 11,083.1 -2.6% 11,083.1 -2.6% 其中:珠三角 370.5 -10.0% 370.5 -10.0% 长三角 6,680.0 -3.0% 6,680.0 -3.0% 环渤海 3,235.3 1.9% 3,235.3 1.9% 东南地区 185.4 51.2% 185.4 51.2% 西南地区 611.9 -21.6% 611.9 -21.6% 海外码头 73.4 -7.9% 73.4 -7.9% 注:1.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个别参股码头业务量数据为预估;2.以上各区域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以公司披露的年报/半年报 为准;3.2024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0144.HK)完成了对 PT Nusantara Pelabuhan Handal TBK(NPH) 51%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自 2024年 7月起,本公司将 NPH业务量纳入统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030d45ed-d755-413c-a890-77c500ef320f.PDF ─────────┬──────────────────────────────────────────────── 2025-02-06 17:11│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8日、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 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 不超过 31.5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1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4,765,1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191%,最高成交价为 20.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57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306,107.20 元(含印花税 、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07/3a876358-f176-434f-960e-88577b658f6f.PDF ─────────┬──────────────────────────────────────────────── 2025-01-24 19:05│招商港口(001872):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变化的法律意见书 ─────────┴──────────────────────────────────────────────── 招商港口(001872):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变化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43fe609e-dfff-4102-9329-3ed26be81020.PDF ─────────┬──────────────────────────────────────────────── 2025-01-24 19:02│招商港口(001872):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完成变更的公告 ─────────┴──────────────────────────────────────────────── 招 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拟发生变化的公告 》,控股股东布罗德福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布罗德福国际”)向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香港”)转 让其所持虹辉(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辉公司”)74.66%股份,同时招商局香港将前述受让所得虹辉公司 74.66%股份全部 委托给布罗德福国际管理(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布罗 德福国际,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持股结构拟发生变化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94)。 一、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完成情况 今日,本公司收到了虹辉公司更新后的股东名册和布罗德福国际更新后的股东名册,获悉招商局香港已登记为虹辉公司的股东( 持有虹辉公司股本中的21,120,986,262股普通股,占虹辉公司总股本的 74.66%)、布罗德福国际已完成股份注销程序,至此本次股 份转让及股份托管已经完成,本次控股股东持股结构已经完成变更。 二、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已经完成,本公司的股权架构如下: 本次股份转让及股份托管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布罗德福国际,本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仍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一)虹辉公司更新后的股东名册; (二)布罗德福国际更新后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5/7db80c71-5c69-4f7a-a094-cc4eed43424b.PDF ─────────┬──────────────────────────────────────────────── 2025-01-14 17:52│招商港口(001872):关于2024年12月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业务指标 2024 年 12月 同比变化 2024 年累计 同比变化 集装箱总计(万 TEU) 1,613.0 4.0% 19,573.7 8.6% 内地码头 1,251.2 3.8% 15,230.1 8.5% 其中:珠三角 141.8 8.0% 1,726.7 16.3% 长三角 827.5 4.2% 9,914.6 7.9% 环渤海 248.4 3.0% 3,247.0 7.1% 东南地区 20.1 -3.8% 209.8 4.9% 西南地区 13.4 -22.3% 132.0 3.8% 港澳台码头 57.2 19.7% 607.3 4.3% 海外码头 304.6 2.1% 3,736.3 9.7% 散杂货总计(万吨) 11,240.1 14.0% 126,223.1 0.6% 内地码头 11,171.5 14.1% 125,297.7 0.4% 其中:珠三角 451.3 46.8% 4,388.5 0.3% 长三角 6,681.0 26.8% 74,293.0 1.9% 环渤海 3,083.5 -5.8% 35,895.4 -0.3% 东南地区 215.0 91.4% 1,893.8 -5.2% 西南地区 740.7 -10.5% 8,826.9 -6.5% 海外码头 68.6 -5.8% 925.4 33.8% 注:1.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个别参股码头业务量数据为预估;2.以上各区域所包含的具体项目以公司披露的年报/半年报 为准;3.2024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0144.HK)完成了对 PT Nusantara Pelabuhan Handal TBK(NPH) 51%股权收购项目的交割,自 2024年 7月起,本公司将 NPH业务量纳入统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1b20885b-1ade-41ed-9438-317aa5e8542c.PDF ─────────┬──────────────────────────────────────────────── 2025-01-03 19:26│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年 10月 18日、2024年 10月 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 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及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 不超过 31.5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9,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8,900 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0月 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9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470,407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099%,最高成交价为 20.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03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559,789.14 元(含印 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 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c71c4f20-2afb-4b95-8372-b29877e39573.PDF ─────────┬──────────────────────────────────────────────── 2024-12-27 19:07│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1aaed3f0-4f29-47c0-ba75-21e7ff3e5807.PDF ─────────┬──────────────────────────────────────────────── 2024-12-23 19:47│招商港口(001872):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4年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2024 年第五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工业三路 1 号招商局港口大厦 24 楼 D 会议室,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4 名。经全体独立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高平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全票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及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 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平、李琦、郑永宽、柴跃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3/3c42aeb7-ebf9-4454-b633-b8735ab61f10.PDF ─────────┬──────────────────────────────────────────────── 2024-12-23 19:47│招商港口(001872):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招商港口(001872):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0b99de42-485c-4406-94ac-713743559288.PDF ─────────┬──────────────────────────────────────────────── 2024-12-23 19:46│招商港口(00187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招商港口(00187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eaa918e9-e938-45de-853b-927145f8f49d.PDF ─────────┬──────────────────────────────────────────────── 2024-12-23 19:45│招商港口(00187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 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港口”或“公司”)的委托,本所担任招商港口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 次计划”)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本次计划所涉及的注销部分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以下简称“本次注销”)的 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 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进一步做 好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19]102 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 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 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适用的其他中国境内已公开颁布并生效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下合称“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招商局港口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会议文件、董事会会议文件、监事 会会议文件和核查意见、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公司书面确认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 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亦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和所做出的陈述是完 整、真实、准确和有效的;签署文件的主体均具有签署文件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所提供文件中的所有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任何 已签署的文件均获得相关当事各方有效授权,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权代表签署;文件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且一切足以影响 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遗漏、虚假或误导之处;该等事实和文件于提供给本所之日及本法律意 见书出具日,未发生任何变更。 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依赖政府有关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文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依据出具日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对有关事实 的了解和对中国法律法规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本次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财务内部控制、投资和商业决 策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因为本所并不具备发表该等评论的适当资格。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该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 构出具的报告或公司的文件引述,该等引述不表明本所对有关数据、结论、考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认可或保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计划相关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由任何其他人使用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意,本 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他人提供,或被任何他人所依赖,或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计划相关事项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本所律师根据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注销的批准和授权 1. 2020 年 2 月 3 日,招商港口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 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出现股票期权计划所列明的需要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时办理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所必需的全 部事宜。 2.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 年度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鉴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首批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 已丧失参与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公司拟注销该等人员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4.92 万份。 4. 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期)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本次注销事宜,并发表同意的相关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 《工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 二、本次注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之“第二十七条 激励对象个人的特殊情况处理”的规定,当激励对象发生该条 项下第(二)款项下情况而丧失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时,对激励对象已获准行权但尚未行使的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其未获准行权的 期权作废。 根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司的书面确认,鉴于本次计划首批授予部分的 2 名激励对象已丧 失参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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