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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896(豫能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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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1896 豫能控股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30 11:46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04-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30 00:00 │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1 17:58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 ├─────────┼──────────────────────────────────────────────┤ │2025-04-11 22:09 │豫能控股(00189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 │2025-04-11 22:09 │豫能控股(00189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11 22:07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4-11 22:07 │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5-04-30 11:46│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2025 年 4 月 10 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 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 2025 年 4 月 1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4月30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单独持有公司 61. 85%股份)《关于提请增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作为临时提案增加到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河南投资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943,700,6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1.8 5%,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临时提案的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该议案已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一项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 时提案后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5 日下午 1 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8 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4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报告 √ 4.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 2025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 √ 授权的议案 8.00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 案 9.00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0.00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 1-10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12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 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于 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公 告》《关于对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史建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剑英)》《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建华)》等。 提案 11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4 月 30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 6 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7:30。 (三)登记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509 办公室。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 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 证进行登记。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509 办公室,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 114,联系人:魏强龙。 (六)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4.关于提请增加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93973878-c5ea-404c-ad39-05c5dd249949.PDF ─────────┬──────────────────────────────────────────────── 2025-04-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5年 4 月 25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5 年 4 月 28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406 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共 5 人出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采连革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7ae90fa4-e516-458f-8353-3326f0a9ade7.PDF ─────────┬──────────────────────────────────────────────── 2025-04-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 1992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 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 年末拥有合伙人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 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逾 500 人。安永华明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9.55 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 55.8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4.38 亿元。2023 年度 A 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37 家 ,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 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 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1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2 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 1 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 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文红女士,于 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 永华明执业、并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行业为制造业、电力热 力生产和供应、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项目经理、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方艳丽女士,于 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安永 华明执业、并于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及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 供应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思伟先生,于 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 并于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以及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 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及相应的收费 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公司拟支付的审计费人民币 5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人民币 35 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人民币 20 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没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 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bf5a51c8-6a85-4631-87b4-c3d9c6029c2d.PDF ─────────┬──────────────────────────────────────────────── 2025-04-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豫能控股(001896):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170ebdd5-9559-41ac-a79d-e23120639607.PDF ─────────┬──────────────────────────────────────────────── 2025-04-30 00:00│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决议公告 ─────────┴──────────────────────────────────────────────── 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bd056619-e3b2-47ea-bb8e-49be810aba42.PDF ─────────┬──────────────────────────────────────────────── 2025-04-21 17:58│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 ─────────┴──────────────────────────────────────────────── 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乡村振兴)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1/7aa7afe8-e950-4c2e-aea2-9db2d64dac03.PDF ─────────┬──────────────────────────────────────────────── 2025-04-11 22:09│豫能控股(00189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豫能控股(001896):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7cad8836-ddb9-4377-80c9-0f5072915baf.PDF ─────────┬──────────────────────────────────────────────── 2025-04-11 22:09│豫能控股(00189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豫能控股(00189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2/91b9f794-9115-4ddf-84de-4a0f7d1457a8.PDF ─────────┬──────────────────────────────────────────────── 2025-04-11 22:07│豫能控股(001896):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分配利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审议程序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1.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和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分别为-12,140.4 7 万元、-26,052.17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确认公司 2024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 2.鉴于 2024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21,404,740.96 -553,539,210.79 -2,140,500,473.51 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 -5,170,030,637.12 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2,304,039.00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 是 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0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1,031,002,560.09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 0 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 2024 年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1/19140046-eefb-4746-949b-0b71266fa6c6.PDF ─────────┬──────────────────────────────────────────────── 2025-04-11 22:07│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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