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896 豫能控股 更新日期:2024-11-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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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豫能控股(0018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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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384d5801-fbc7-4356-a476-72ab9dbf3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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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豫能控股(001896):豫能控股舆情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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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001896):豫能控股舆情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395478d4-ddb5-43d3-b656-3d49c9943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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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豫能控股(001896):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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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
书面形式发出。
2.2024 年 10 月 29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507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 5 人,采连革监事会主席,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 5 人出席了会议,其中种煜晖监事通过
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会议由采连革监事会主席主持。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566e59cd-310d-4ca2-8c3f-6ddefba545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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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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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公司”)对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
设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能建”)参与投标
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21,491,152 元,拟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2.项目招标人沃克曼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能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公司与中原能建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
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李军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以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MA3X6KE33Q
法定代表人:陈磊
注册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十二大街瑞绣小区 3 号楼 1 单元 201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6 年 01 月 14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设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工程管理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软件开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招投标代理服务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业设计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汽车销售;污泥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
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行
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871,824,821.10 1,915,225,521.69 1,614,655,335.92
股东权益合计 474,916,464.68 432,730,348.71 288,715,106.23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557,918,831.37 1,745,118,732.55 1,558,862,448.11
净利润 42,186,115.97 144,015,242.48 157,822,287.67
注:2024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3.沃克曼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投标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
能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公司与中原能建构成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等网站
及其他途径查询,沃克曼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机电安装专业分包
招标人: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人民币 21,491,152 元
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 24,000 平方米,新建 1×75t/h 高温高压生物质循环流化床锅炉+1×12MW 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
发电机组。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锅炉本体及配套的汽轮发电机组、上料系统、电气系统、环保系统、化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
主附生产系统。
工期:计划 8 个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沃克曼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此次业务委托,价格公允合理。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原能建通过公开程序中标关联方的招标
项目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全称):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75 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专业工程 。
2.工程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厂区。
3.工程内容:设备、装置性材料安装(包含必要的配制工作),调试,检验试验,甲供设备、装置性材料的卸车、保管和转运工
作,本合同范围内不属于设计院出图范围内的永久性工程(如小管道等)的二次设计,本合同范围内的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特种设
备安全监测费并取得相应证书,其他项目详见《技术标准及要求》 。
4.工程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规定的、为装备一个完整的并达到预定性能指标的 75 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
目所需的所有设备安装、材料供应、施工、服务及设施。
(二)合同工期
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4 月 15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计划 8 个月。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三)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标准为: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人民币:21,491,152元
本合同最终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的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五)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
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甲方和乙方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中标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
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河南投资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 71,312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
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
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因中标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符合公司经营活动开展的需要。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参考,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标通知书;
4.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75 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ddd01736-c549-44cf-9af7-3b1cb4cb0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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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豫能控股(001896):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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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以书面形式发出。
2.2024 年 10 月 29 日,会议在郑州市农业路东 41 号投资大厦 A 座 2507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董事长余德忠,董事余其波、李军、贾伟东和独立董事史建庄、叶建华、赵剑英共 7 人出席
了会议,其中余其波董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德忠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监事会主席采连革,监事周银辉、韩献会、毕瑞婕,总会计师王萍,董事
会秘书李琳。
5.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近日,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公司”)对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 75吨/时生物质锅炉及辅助系统建设
项目主体安装工程专业分包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原能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能建”)参与投标并
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金额21,491,152元,拟签订中标项目合同。
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该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余德忠先生、余其波先生、李军先生、贾伟东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
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订中标项目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过了《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舆情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做好板块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舆情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
办法》。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f2fe892f-686d-4d9b-b981-aac7802963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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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豫能控股(00189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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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4 日以书面形
式发出。
(二)2024 年 10 月 17 日会议以巡签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余德忠董事长、余其波、李军、贾伟东董事和史建庄、赵剑英、叶建华独立董事共 7 人出席了会
议。
(四)本次会议由余德忠董事长主持。
(五)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兑付高管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规定,高管人员年度绩效工资依据董事会对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公司高管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总额为 447.49万元人民币,结合任职时间和考核规定兑现薪酬余额。
本次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余德忠回避了表决。
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召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全票审议通
过了《关于兑付高管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满足林州豫能 100MW 风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
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1.04 亿元人民币。本次
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4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7/85ab9f3c-7418-4a47-8b6a-2ee1c6265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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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 00:00│豫能控股(001896):关于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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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4 年 10 月 17 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孙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满足林州豫能 100MW 风电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
全资子公司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能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 1.04 亿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4 亿元人
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林州豫能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开元街道红旗渠大道西段 21 号安林运营管理处1106 房间
法定代表人:王新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水力发电;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互联网信息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资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充
电控制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业设计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
的开发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067.81 13,647.29
负债总额 16,963.84 9,642.52
净资产 5,103.98 4,004.77
项目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140.45 172.07
净利润 39.15 56.09
注:上述 2024 年 1-6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增资前后林州豫能的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注册资本将从 5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至 1.54 亿元人民币,股权结构不发生变化,仍由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豫能新能源全资控股,公司对林州豫能间接持股比例仍为 100%,对林州豫能并表管理。
子公司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注册资本 公司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公司持股比例
(万元) (间接) (万元) (间接)
林州豫能综合 5,000 100% 15,400 100%
能源有限公司
(四)增资标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林州豫能增加注册资本金,能够有效保障林州豫能 100MW 风电项目建设
有序推进,加快公司新能源项目落地实施,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本次增资完成后,林州豫能仍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豫能新能源全资控股,未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动,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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