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1914 招商积余 更新日期:2025-08-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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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22 │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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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51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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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26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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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3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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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34 │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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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34 │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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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09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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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16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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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59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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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57 │招商积余(001914):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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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21:22│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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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3 月 13 日的公司总股本1,060,346,0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995,800股后的股本总额 1,059,350,2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254,244,062
.40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有 1,425,8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享有分配权的股数为 1,058,920,260 股。因此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346,06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425,800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1,058,920,26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0974 元(含税)。
3、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为 2.397745 元(按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现金
分红比例时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数,不四舍五入)。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97745 元。
4、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
5、本次利润分配的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 2025 年 8 月 13 日。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为:以 2025 年 3
月 13 日的公司总股本 1,060,346,06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 995,800 股后的股本总额 1,059,350,26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合计分配现金 254,244,062.40 元。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
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现有 1,425,800 股,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因此公司 2
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际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60,346,06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25,800 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 1,058,9
20,260 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400974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相关调整原则一致,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数量后,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了相应调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425,800 股后的 1,058,920,2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2.40097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16087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8
019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9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8 月 12 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8 月 1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8 月 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8 月 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6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254 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
3 08*****245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六、相关参数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剔除
回购股份后每 10 股分红金额/10 股=1,058,920,260 股×2.400974 元/10 股=254,244,001.23 元(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股东大会审
议派发现金股利总额存在差异系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计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时采取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因公司回
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际利润分配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
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应参照以下公式: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
红的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254,244,001.23元/1,060,346,060 股= 0.2397745 元/股(保留七位小数,不四舍五
入)。
在保证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利润
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前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397745元。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 16 层
咨询联系人:王舒
咨询电话:(0755)83244582、83244503
传真电话:(0755)83688903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1bf405e7-33af-4258-8e22-87f64d0af3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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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4 20:51│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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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
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4%,最高成交价为1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56,924.4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
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681fc395-d611-4a2f-b0a2-5e7b591a9b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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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8:26│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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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06b64828-843d-4458-b054-a6fae4e986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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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18:03│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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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董新彦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董新
彦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将在公司担任纪委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新彦先生的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完成
了工作交接,其辞任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新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
董新彦先生自任职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董新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9db2fa29-ea75-4a0f-a710-3dbf3d222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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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34│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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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e665a65a-e0ba-47a8-a32e-a5ad540d0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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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9:34│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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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001914):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6c1022b-a858-41ff-a378-dbd2ea536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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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6:09│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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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
2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
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
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10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 15 楼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关于为下属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8.00 《关于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 √
的议案》
9.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10.00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 √
务协议>的议案》
备注: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3 至 8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9、10 项议案已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2 至 5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2025 年 5 月 2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0 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5 年 6 月 11 日至 6 月 16 日 9:00-12:00,14:00-18:00(非工作时间除外),6 月 17 日 9:00-12: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湾邮轮大道招商积余大厦 16 层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44503、83244582
传真:0755-83688903
电子信箱:cmpoir@cmhk.com
邮编:518067
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5、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3、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582d95be-0441-488e-aa40-f131ca6f5f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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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4 18:16│招商积余(00191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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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1
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
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14.9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0.78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6亿元,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中的自筹资金,为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的股票回购贷款。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1,4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134%,最高成交价为11.6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4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56,924.46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
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购报告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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