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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1(新 和 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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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01 新 和 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0 17:52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01 18:16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6-25 19:12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 │2026-06-25 19:11 │新 和 成(002001):回购股份报告书 │ ├─────────┼──────────────────────────────────────────────┤ │2026-06-23 18:09 │新 和 成(002001):关于调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6-23 18:07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 │2026-06-23 18:06 │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6 17:01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20 18:47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5 20:04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0 17:52│新 和 成(002001):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 月 20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 先生《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情况 新和成秉承“创造财富、成就员工、造福社会”的企业宗旨,坚持“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多年来公司稳健发展。为积 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持续提升公司长期 投资价值,结合当前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前提下,提议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 年半年度财务状况、未分配利润、现金流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及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 固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胡柏藩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并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二、其他说明 上述提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 2026 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76c860f2-7718-45b3-8ec2-4c24545f3e93.PDF ─────────┬──────────────────────────────────────────────── 2026-07-01 18:16│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1e32baba-b710-4e60-abd7-5a228249a97b.PDF ─────────┬──────────────────────────────────────────────── 2026-06-25 19:12│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2026 年 6 月 24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 (即 2026年 6月 23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39,232,431 50.08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8,715,851 6.14 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26,600,007 0.87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 25,387,511 0.83 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 21,454,310 0.70 期员工持股计划 6 胡柏剡 14,595,929 0.47 7 胡柏藩 13,922,998 0.45 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765,192 0.38 -社保基金 16032组合 9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11,048,410 0.36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0 虞宝木 10,764,700 0.35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 占无限售条件流通 通股份数量(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 1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39,232,431 50.69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188,715,851 6.21 3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26,600,007 0.88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5,387,511 0.84 易方达沪深 300 医药卫生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 21,454,310 0.71 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6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1,765,192 0.39 -社保基金 16032组合 7 浙江宝纺印染有限公司 11,048,410 0.36 8 虞宝木 10,764,700 0.35 9 吴文平 10,512,214 0.35 1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221,700 0.34 汇添富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d6ce0bd1-fd32-4711-ae30-c341b74598ad.PDF ─────────┬──────────────────────────────────────────────── 2026-06-25 19:11│新 和 成(002001):回购股份报告书 ─────────┴──────────────────────────────────────────────── 新 和 成(00200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10844ec7-7f4f-4f1e-a8bd-f76c4504679b.PDF ─────────┬──────────────────────────────────────────────── 2026-06-23 18:09│新 和 成(002001):关于调整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鉴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之一刘芳露女士工作调整,为更好地保障员工持股计划的整体 利益,本次持有人会议选举王晓碧女士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与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席春女士、曹莹先生 、俞伟国先生、曾淑颖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任期为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王晓碧女士为公司员工,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为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与前述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31fa64f7-5d7b-4f49-b6ca-7aa1cbf6ecb9.PDF ─────────┬──────────────────────────────────────────────── 2026-06-23 18:07│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53248225-c2cf-45cf-a0fd-a6c9fee4f267.PDF ─────────┬──────────────────────────────────────────────── 2026-06-23 18:06│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十一名,实际出席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 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f51c1d5-2f3d-4f07-9f7c-c02bfd2c63a4.PDF ─────────┬──────────────────────────────────────────────── 2026-06-16 17:01│新 和 成(002001):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于 2026 年 6月 16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以下简称“提议人”)《关于提议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 6月 16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新和成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人和、竞成”的价值观,秉持“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发展思路,专 注技术创新,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公司的稳健经营和快速可持续发展。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与财务状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 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积极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同时为了不断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推进公司长远、稳定、持续的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以及未来盈 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 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6个月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 股份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3亿元-人民币 6亿元,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并应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之相关规定, 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胡柏藩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胡柏藩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配 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胡柏藩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df6498b5-4a9e-4c66-b1de-dae977b78a7a.PDF ─────────┬──────────────────────────────────────────────── 2026-05-20 18:47│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总股本为 3,073,421,680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 3,138,28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分配比例,即2,456,226,718.40元(含税)=3,070,283,398股×0.8 0元/股(含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即7.991831元(含税)=2,456,226,718.40元(含税)÷3,073,421,680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7991831元/股。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6年 5月 15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股东会决议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 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本公司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138,282 股后的 3,070,283,39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8.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7.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6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8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8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9 胡柏藩 3 01*****629 胡柏剡 4 00*****492 石观群 5 01*****624 王学闻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8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138,282 股公司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权利,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数为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3,138,282股后的3,070,283,398 股。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股本×分配比例,即2,456,226,718.40元(含税)=3,070,283,398股×0.8 0元/股(含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即7.991831元(含税)=2,456,226,718.40元(含税)÷3,073,421,680股×10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 0.7991831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咨询联系人:张林斌、曾淑颖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电话:0575-861253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5eb0c4e-7002-4805-bbfe-86770816c87c.PDF ─────────┬──────────────────────────────────────────────── 2026-05-15 20:0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98号致: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师事 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新和成 202 5年年度股东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新和成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新和成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新和成本次股东会所涉及 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新和成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新和成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题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6、《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9、《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1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14点 30分,召开地点为新和成一楼会议室(浙江省 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新和成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 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 3,138,282股,该等回购股份无表决权,员工持股账户持有的新和成 21,454,310 股股份已放弃表决权。因此,新和成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为 3,048,829,088股。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现场出席凭证,并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 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计 697人,共计代表股份数为 1,795,798,3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8.9012%。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7 人,共计代表股份数为1,595,999,2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 479%;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670人,代表股份 199,799,0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533%。通过网络投票参加 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会的议 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本次会议议题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已就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关联股东在审议第 8、9、10项议案时已 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题获股东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新和成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下接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51c291b-9aa7-4dd7-b7ce-69f65ebd452e.PDF ─────────┬──────────────────────────────────────────────── 2026-05-15 20:0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8844e76-72a5-4d11-9637-e9722560573a.PDF ─────────┬──────────────────────────────────────────────── 2026-04-28 18:09│新 和 成(002001):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因生产经营活动中原材料价 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在合法合规的期货交易场所,通过买进或卖出与现货 采购量相匹配的衍生工具,抵消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影响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期货合约、标准化期权合约及相关组合工具。 第二章 审批权限 第四条 公司从事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应当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出具),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应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会审议: (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人民币; (二)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笔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个 月内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并审议。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日常执行与管理 (一)公司成立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行使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和审批的职责。领导小 组职责为: 1.制定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战略方针与策略,并对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2.审批并修订交易方案; 3.审批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申请、资金使用计划,定期检查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实施情况; 4.持续跟踪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如出现突发风险或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及时向董事长提交分析 报告和解决方案,同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5.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6.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二)采购部是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管理期货敞口、评估与分析风险、研究与制定方案、拟订原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相关制度、业务操作及日常联系与管理。 (三)公司销售部门、生产运营部门是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协作部门,负责提供与未来期货操作相关的生产计划、基础业 务信息和资料。 (四)财务部负责对每月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操作进行核算。 第八条 监督管理 (一)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和监督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运作情况,包括资金使用情况、盈亏情况及制度执行情况等,对 存在的风险或操作管理问题提出整改和处罚意见。 (二)证券部门负责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组织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 第四章 管理内容 第一节 基本准则 第九条 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以防控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以正常生 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不得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期货交易。第十条 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的交易品种只允许为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境内期货 交易所挂牌的交易品种。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只允许通过中国证监会批准、具有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合法经营资质的期货公司 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通过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第十二条 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操作,采购部作为日常执行机构,负责具体办理日常原材料期货套 期保值业务及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的签署。未经审批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 业务。 第十三条 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必须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身名义开立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账户对应实施,且交割 期间需与公司业务的预测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十四条 公司应具有与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原材料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且严格按照审议批准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计划,控制业务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二节 信息披露 第十五条 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时,应当披露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 金和权利金上限、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专业人员配备情况等,并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第十六条 公司开展原材料 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 民币的,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出现前款规定的亏损情形时,还应当重新评估套期关系的有效性,披露套期工具和 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未按预期抵销的原因,并分别披露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情况等。 第三节 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公司合理设置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交易人员与 财务人员、审计人员、风险控制人员不得相互兼任。 第十九条 公司审计部门应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 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第二十条 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要严格按照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运行方案执行,并严格按照实际未锁价现货来确定 和控制当期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头寸,不得超过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授权范围进行操作。第二十一条 公司严格按规定程 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防止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 实。 第四节 信息隔离措施 第二十二条 参与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所有人员须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有关的信息。 第二十三条 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必须符合公司内控管理的要求,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相互独立,并符合不相容岗 位相互分离原则,具体由审计部门负责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与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及解释,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d8ac68-92ca-4645-921a-b4ca09aa60ff.PDF ─────────┬──────────────────────────────────────────────── 2026-04-28 18:07│新 和 成(002001):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一、公司基本情况及业务背景 (一)公司基本概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1999年,股票代码002001,主营业务为蛋氨酸、维生素、香精香料以及 新材料等。公司深耕主业多年,具备完善的生产体系、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健全的治理结构,经营状况良好,连续多年实现稳健盈利, 具备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基础和管理能力。 (二)大宗原料采购现状及面临的风险 1、采购规模与品种:公司日常生产需大量采购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纯碱、铂、钯、沪铜等品种等大宗原料, 该类原料采购成本占公司生产成本的较大权重,是影响公司经营利润的核心因素之一。 2、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采购的大宗原料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全球供需关系、产业政策、汇率波动、地缘政治等多重因素影响 ,呈现出波动频繁、幅度较大的特点,对公司采购成本及经营利润稳定性产生影响。 3、风险管理工具:目前公司主要通过优化采购渠道、集中采购、签订短期固定价格采购合同、签订长约模式采购等方式应对原 料价格波动,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和市场环境的日趋复杂,亟需引入更专业、更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降低大宗原料价格波动风 险。 二、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 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应对大宗原料价格波动、保障经营稳定的必要举措,其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锁定远期采购成本,稳定经营利润:通过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可在期货市场建立与现货采购方向相反的头寸,提 前锁定远期大宗原料的采购价格,将原料成本控制在可预期、可承受的范围内,减轻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上升压力,保障公司产品毛 利率的稳定性,确保经营利润不受价格波动的大幅冲击,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的目标。 2、防范库存贬值风险,优化库存管理:针对公司已采购的大宗原料库存,通过卖出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可对冲库存原料因 价格下跌导致的贬值风险,减少资产减值损失,优化库存管理效率,降低库存占用资金的风险,提升公司资产运营质量。 3、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在当前市场环境下,大宗原料价格波动已成为影响行业内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使公司有效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在成本控制上形成优势,公司能够更稳定地制定产品价格、安排生 产计划,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4、完善企业经营管理,保护股东利益:作为上市公司,公司有责任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降低经营风险,保障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公司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规范 经营的要求,能够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三、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稳定,净资产充足,具备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可合理调度自有资金作为期货交易保证金,不会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够承担期货交易带来的保证金占用和潜在风 险,具备开展业务的资金基础。 同时,公司已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具备完善的决策、执行、监督流程,能够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 行规范管理,且已组建涵盖财务、采购、风控等领域的专业套期保值业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期货专业知识,还将 与具备合法资质、实力雄厚的期货公司合作,借助其专业服务和研究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与专业指导,确保业务规范高效开展。 此外,公司已制定《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风 险管理、人员职责等内容,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严格遵循“套期保值为主、禁止投机”的原则,明确期货持 仓量不超过公司计划生产经营所需原料规模、持仓时间与现货采购周期相匹配,确保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制度框架内规范运作 ,防范操作风险和管理风险。 四、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概要 (一)业务目标 锁定大宗原料远期采购成本,降低原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稳定公司生产成本和经营利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同时,防范库存原料贬值风险,优化资产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二)交易品种与范围 交易品种:仅限于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料对应的期货合约(包括但不限于: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纯碱、 铂、钯、沪铜期货等),不涉及与公司生产经营无关的期货品种,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与主营业务高度相关。交易范围:仅在经中国证 监会批准设立的国内期货交易所(上期所、大商所、郑商所、广期所等)进行交易,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三)交易规模与资金额度 1、交易规模:根据公司年度大宗原料采购计划、库存规模,合理确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持仓规模,原则上期货持仓量不超过 公司当期计划采购量或库存规模的 85%,避免过度套保或套保不足,确保套期保值效果与风险可控。 2、资金额度: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 限内,董事会授权采购部负责具体实施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合理规避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铂、钯、沪铜 、纯碱等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 大时,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若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商品期货信息或未 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能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及职责 、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公司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和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按公司制定的应急机制及时 应对,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 3、将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4、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 证金。 5、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 险。 6、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7、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锁定采购成本、防范库存贬值风险、稳定经营利润、提升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手段, 仅限于公司日常生产所需的大宗原料对应的期货合约,公司已制定《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具有完整的管理体系,配 备专业人才,已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操作流程,能够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业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稳健经营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核心需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ed81c08-b78d-48c2-be9b-1883bb6c13c3.PDF ─────────┬──────────────────────────────────────────────── 2026-04-28 18:07│新 和 成(002001):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 产经营相关且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的商品品种,包括但不 限于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铂、钯、沪铜、纯碱等品种。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采用滚动建仓 的方式,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2、审议程序:经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合理规避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 玉米、铂、钯、沪铜、纯碱等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主要经营蛋氨酸、维生素、香精香料以及新材料等产品的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所涉及的主要原材料受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和 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较大,为合理规避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铂、钯、沪铜、纯碱等品种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 带来的不利影响,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 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本着谨慎原则,公司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采用滚动建仓的方式,额度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保证金不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计划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四)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且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 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等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的商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 铂、钯、沪铜、纯碱等品种。 2、交易工具:包括期货合约、期权等工具。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 限内,董事会授权采购部负责具体实施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交易事项经 2026 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交易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合理规避丙烯、甲醇、聚丙烯、碳酸锂、玉米、铂、钯、沪铜 、纯碱等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变化方向与公司预测判断相背离的情况,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 大时,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开展业务时,若相关业务人员未及时、充分地理解商品期货信息或未 按规定程序进行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能带来内部控制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 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以及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的修改和紧急措施的出台等原因,从而导致期货市场发 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及职责 、审批授权、业务流程、风险管理等内容,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和规范执行,形成较为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 2、公司持续跟踪衍生品公允价值变动和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重大浮亏时按公司制定的应急机制及时 应对,采取相关措施妥善处理。 3、将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4、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 证金。 5、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 险。 6、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错单时,及时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7、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合理规避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价格 大幅波动的风险,不会对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主营业务正常开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处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9c19e0a-d0cb-4df2-afcc-fadc69369af1.PDF ─────────┬──────────────────────────────────────────────── 2026-04-28 18:06│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十一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6第一季度报告》;《2026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3e7b79f-9516-4062-854f-34f5c29dc093.PDF ─────────┬──────────────────────────────────────────────── 2026-04-28 18:06│新 和 成(0020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4c9e5d-f2de-4411-b604-b2aece32f35b.PDF ─────────┬──────────────────────────────────────────────── 2026-04-28 18:06│新 和 成(0020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版) ─────────┴──────────────────────────────────────────────── 新 和 成(002001):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e7c6d6b-2d13-4547-99da-ba229149ff20.PDF ─────────┬──────────────────────────────────────────────── 2026-04-24 18:06│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926f92d-3e6d-4708-bdb6-7a0a2a22a22f.PDF ─────────┬──────────────────────────────────────────────── 2026-04-16 00:32│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9484549-0d87-43e8-b90d-9d38ef16b460.PDF ─────────┬──────────────────────────────────────────────── 2026-04-15 18:30│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11340号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新和成公 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和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和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da1c21a-5292-4935-a8ec-978c327bd2f0.PDF ─────────┬──────────────────────────────────────────────── 2026-04-15 18:30│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373645b-e71f-40c6-8c48-0f3fae06b49f.PDF ─────────┬──────────────────────────────────────────────── 2026-04-15 18:28│新 和 成(00200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5月 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员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一楼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号) 二、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8.00 关于购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上刊登的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单独计票提示: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会的第 8.00项提案、9.00项提案、10.00项提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证 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8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号) 4、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号码:0575-86125377 联系人:张林斌 曾淑颖 邮箱:002001@cnhu.com (2)会议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c728f612-e98a-4655-99ce-f9253e2212f3.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6,802,086,737.1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4,199,225.29元。2025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347,028,185.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481,153,549.07元,减去 2025 年分 配股利 2,762,482,523.60 元,2025 年度提取盈余公积 0 元,经决算,2025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65,699,210.72元。以 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后的 3,070,283,398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元(含税),送 红股 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2,456,226,718.4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下年。 注:公司总股本 3,073,421,68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3,138,28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股份回购总额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067,947,916.00 元,其中包括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 611,721,197 .60 元和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2,456,226,718.40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5 年度,公司采用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4,592,592 股,累计回购金额 556,124,778.51元(不含交易费用)。 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和股份回购总额占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53.5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67,947,916.00 2,150,761,326.00 1,383,039,756.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500,059,711.25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764,199,225.29 5,868,545,988.62 2,704,238,767.54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5,377,456,895.81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065,699,210.72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6,601,748,998.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00,059,711.25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112,327,993.82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7,101,808,709.2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结合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6a9cbce-c9c2-4c9e-8a76-f1d057ab9f80.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日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 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胡柏藩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胡柏剡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石观群先生、独立董事季建 阳。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 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5ea9906-55dc-497e-828f-6a3c2821efe5.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权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于 2024年 3月 9日披露《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2)。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议案》,现 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创新驱动发展 做优做专主业 新和成自成立以来便专注于精细化工,坚持创新驱动,依托化工和生物两大核心平台发展各类功能性化学品,经过多年发展,先 后突破了维生素 E、维生素A、PPS、蛋氨酸等产品的卡脖子关键技术,实现进口替代,凭借领先的技术、科学的管理和诚信的服务, 公司已成为世界主要维生素生产商、全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中国轻工业香料行业十强企业和知名的特种工程塑料生产企业。2025年 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25,136.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97%;实现利润总额 784,951.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13.05%;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419.92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 15.26%。 新和成坚持“需求导向、内联外合”的研发理念,上市以来研发投入累计近80亿元,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2,800余人,研发人员占 比超 20%,公司总部和各生产基地及海外均设有研发中心,搭建了从基础研究、工程化开发、工艺流程优化到产品应用开发的创新研 发体系,以化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瞻性技术开发为重点,开发和掌握一批对经济发展具有战略影响的关键技术,促进产业的转型 升级。承担国家级省部级项目 70多项,荣获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项,拥有有效专利 800多项,中国专利金奖 2项,多次主持、 参与制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2025年,《一种炔丙基醇选择性加氢制备烯丙基醇的方法》《一种重组微生物、其制备方法及其在生产辅酶Q10中的应用》《一 种聚苯硫醚树脂的制备方法,及由其制备得到的聚苯硫醚树脂》获得第25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高品质固体蛋氨酸制造成套技术开发 及产业化》项目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二、以贡献者为本 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1、持续稳定现金分红回报股东 在投资者回报方面,新和成自上市以来就坚持以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报股东,让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 发展成果,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坚持每年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净利润比例为 30%-50%。2025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3 0.68亿元,其中包括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派发现金红利 6.12亿元和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24.56亿元(尚 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自 2004 年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 185.70 亿元(含尚未实施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而新和成首发及再融资累 计募集资金为 64.52亿元,现金分红总额是募集资金总额的 287.82%。 2、实施回购增强投资者信心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切实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2025年推出回 购计划,以人民币 3亿元-6亿元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回购计划实施完成,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2,459 万股,成交总金额达 5.56亿元。 3、完善激励机制提升内在凝聚力 公司坚持“创造财富,成就员工,造福社会”的企业宗旨和“创富、均衡、永续”的经营哲学,多年来稳健发展,在公司内部不 断完善薪酬激励机制,先后推出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让优秀人才和贡献者分享公司成长成果,体现“以贡献者为本”的分配机制,推 动员工与企业共创、共担、共享和共富,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竞争力。2025 年公司实施第五期 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6年 1月 26日购买完成,资金总额 5.19亿元,参与人数 602人。 未来,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坚持为投资者提供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并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目标,为股东 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深化公司治理 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建设及风险防范能力,促进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归位尽责, 切实履行审议决策程序;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诚信义务,经营层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 运营,保障公司战略目标实现。 2025年度,为顺应《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最新修订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率与决策科学性,公司对治理结构 实施了重大改革。核心举措为取消监事会,将其全部法定职权整合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时增加职工代表董事,从而构建起权责更 为集中的治理架构。与此配套,公司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行了修订,梳理更新了涉及董事会运作、内部审计、信息披露等二十九 项内部治理制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通 过系统性制度修订与制定,公司不仅确保了治理实践与最新法规的对齐,更强化了审计委员会在监督体系中的核心作用,有效提升了 公司整体运作的规范性和效率。2025年公司获深交所信息披露 A类荣誉,获评浙江上市公司最佳内控 30强。 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公司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完善董事会运作体系,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 作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出切实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不断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权利和优 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四、合规信息披露 真诚双向沟通 新和成致力于通过有效的信息披露工作,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价值理念,公司已经连续 17年在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中被评为 A。 公司一以贯之遵循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性,这也是公司企业文化 中“求实”文化的体现。为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公司主动披露投资者普遍关注的信息,强化行业发展、公司业务、技术创新、 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为境外投资者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编制并披露中英文双语版本定期报告,保障投资者权益,传 递公司内在价值,为投资者决策提供依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可预期性。 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之间建立相互信任、利益一致的公共关系。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接待实地调研、组织电话会议、参加策略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回复邮件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和交流,公司也更为主动 地向投资者传递价值理念,了解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的看法和建议,引导投资者主动关注公司的公告、新闻等官方渠道信息,不断 完善公司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机制。2025年,公司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14份。 公司将持续积极主动向市场传递公司的价值理念,更进一步倾听股东和投资者的声音,重视投资者的建议和诉求,构建与投资者 良好互动的生态,为投资者创造长期价值,更好地服务和回报投资者。 未来,公司仍将继续积极推动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坚守初心,聚焦主业,怀揣对自身健康发展的信心和憧憬,牢 记对法治和规则意识的敬畏和尊重,秉持对市场和投资者的感恩和回馈,保障公司内在价值提升的同时,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为 促进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71069da2-0ec5-4b07-845e-89a97c0fb965.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 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 险。方案基本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高责任险业务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 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责任、附加赔付条款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 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 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 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f399b0b-4eae-4c68-bf47-8cbe19f18fe1.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 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共享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指银行为客户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 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企业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银行通过系统化管理,为客户实现票据流动性管理的要求,该业 务能全面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客户票据管理成本,切实提高公司票据收益,并能有效降低公司票据风险。 2、合作银行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 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 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具体每笔发生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 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 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货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公司结算收取大量的商业汇票。同时, 公司与供应商合作也经常采用开具商业汇票的方式结算。 1、收到商业汇票后,公司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 ,可以减少公司对商业汇票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商业汇票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 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 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 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 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 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 行、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资金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d3ff578-a8ca-40ec-aefa-366a759bcdf9.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 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无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 以下简称“解释 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 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5ff3891-ef33-4b08-8b7f-102c8d3e38ca.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新 和 成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 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业资质,履职能 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361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人 2024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6.14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297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 B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况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195 计客户家数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纪律处分 6次。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 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 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 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 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 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 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致同完整、 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 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应收账款减值、存货的减值、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确认等。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 ,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 人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 年末职业风险 基金 1,877.29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17d50a8-8e7c-4757-8038-3e47f85c4477.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新 和 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的专项说明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1-4 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332A007527号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新和成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 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332A011341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新和成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 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新和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新和 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 对新和成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新和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 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新和成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4c7c2ed-3933-4889-a120-df552bb3c42e.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新 和 成(002001):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74dcb5f-ac88-4073-adef-635e3ef870eb.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根据《会计师事务 所选聘制度》要求,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担任公司 202 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工商登记:2011年 12月 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5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44 名,注册会计师 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461人。 致同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82 亿元。2024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 户 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9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 13次和纪律处分 3次。执业人 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 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 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 20次、自律监管措施 11次、纪律处分 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许红瑾,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云,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刘立宇,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参照有关规定和标准,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其 2 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致同所的审计工作经验及审计质量、行业知识及技术 实力、独立性及客观性、审计费用及市场声誉,以及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团队的工作能力及经验、实际投入项目的人员构成的充分考 量,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因此同意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608df35-9e97-4c6f-901a-6ae3f0eee01e.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2025年,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审慎履行对会 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年 12月 22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 李惠琦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4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1,361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人 2024年(经审 业务收入总额 26.14亿元 计)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1.03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4.82亿元 2024 年上市 客户家数 297家 公司(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3.86亿元 B股)审计情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况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195 计客户家数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要求,经综合评估和审慎研究,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审议通过《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年 12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 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2026年 3月 30日召开第二次沟通会,就2025年年度报告初审意见 进行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其在审计工作期 间,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 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32df0a69-979a-4a93-82d8-783ddc08b12d.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 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 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5万元(含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 会议及办理公司其他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董事长薪酬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绩效完成情况来确定,董事长总薪酬= 基础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 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 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其他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或子公司兼任其他岗位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或子公司相关薪酬与绩 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总薪酬=基础年薪+绩效年薪+任 期激励。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 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四、其他事项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为税前标准,由公司依法统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期计发薪酬(津贴)。 4、薪酬的调整和止付追索依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实施。 5、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208d6ae7-f464-4b28-a44c-a7b7dcc910eb.PDF ─────────┬──────────────────────────────────────────────── 2026-04-15 18:27│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63fb0393-33be-4c61-91a4-2c23d3f55589.PDF ─────────┬──────────────────────────────────────────────── 2026-04-15 18:26│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6年 4月 14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其中董事王学闻委托董事石观群进行投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 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和“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向董事会提交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 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三、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202 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四、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 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225,136.19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 2.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6,419.92 万元,比 上年同期上升 15.26%;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3,296,091.54万元,比年初上升 11.9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3,280,565.42 万元,比年初上升 11.87%。 五、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提议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数后的 3,070,283,398 股为基数【注】,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00 元(含税),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2,456,226,718.4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结转 下年。 【注】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 3,138,282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 ,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六、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 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七、会议以 11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八、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实施进展的议案》。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九、会议以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 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一、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二、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三、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四、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五、《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该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十六、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 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独 立 董 事 2025 年 度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5年年度 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详见公司同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七、会议以 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独立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 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宏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非 独 立 董 事 2025 年 度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5年年 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非独立董事 2026年度薪酬 方 案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八、会议以 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25 年 度 薪 酬 情 况 详 见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 《2025 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高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 酬 方 案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十九、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议案 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二十、会议以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5 月 15 日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全 文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27d3998-3f9f-465e-9ed9-a4f1104c7aa8.PDF ─────────┬──────────────────────────────────────────────── 2026-04-15 18:26│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496f3ed8-d4eb-425b-80c3-c2096a1f3806.PDF ─────────┬──────────────────────────────────────────────── 2026-04-15 18:26│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5b76d48a-52ac-414c-bdbc-5eb3b2bca7c6.PDF ─────────┬──────────────────────────────────────────────── 2026-04-15 18:25│新 和 成(002001):关于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流动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上述最高额度内的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 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 终止时止。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 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 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 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 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83024888-f668-4df8-9bda-c689e6c6a5e0.PDF ─────────┬──────────────────────────────────────────────── 2026-04-15 18:25│新 和 成(00200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b4a6fc58-8d42-4447-87e5-8651ee1d2aef.PDF ─────────┬──────────────────────────────────────────────── 2026-04-15 18:25│新 和 成(00200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资金需要,为确保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拟新增担保额度 为人民币 8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拟新增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2.44%,被担保方均为资产负 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在额度有效期内与授信银行 签署主债务期限最长为五年的担保合同。在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万元 担 保 被担保方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截至目前担 本次拟新增 拟新增担 是否 方 持股比 近一期资产 保余额 担保额度 保额度占 为关 例 负债率 2025 年末 联方 净资产比 担保 例 浙 江 浙江新和成进出 100% 94.63% 15,000.00 15,000.00 0.46% 否 新 和 口有限公司 成 股 新和成(香港) 100% 89.98% 104,561.69 50,000.00 1.52% 份 有 贸易有限公司 限 公 新和成(新加坡) 100% 81.13% - 15,000.00 0.46% 司 有限公司 合计 119,561.69 80,000.00 2.44%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新和成进出口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 1月 21日 注册资本:1,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柏剡 注册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 418号 经营范围:主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 进出口商品目录);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 12月 31日 83,276.86 77,206.73 6,070.13 204,380.33 -437.59 (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 107,055.60 101,306.55 5,749.05 69,066.19 -321.08 (未经审计) 2、新和成(香港)贸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 8月 18日 注册资本:24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胡少羿 注册地址:香港 经营范围: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药品、保健品和机械设备等领域的进出口贸易。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 12月 31日 386,219.06 331,958.43 54,260.63 900,391.35 -65,761.30 (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 369,690.84 332,652.31 37,038.53 194,972.06 -16,448.33 (未经审计) 3、新和成(新加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6日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胡少羿 注册地址:新加坡 经营范围:一般进出口业务;投融资业务 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时间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25年 12月 31日 42,603.83 32,288.49 10,315.34 126,300.17 1,432.29 (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 50,610.50 41,058.05 9,552.45 33,680.46 -604.94 (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保证范围:借款合同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金额及相关费用。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借款合同及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 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四、担保目的和风险评估 1、本公司通过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解决上述子公司经营中对资金的需求问题,有利于上述子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保证正 常的生产经营,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分享子公司的经营成果。 2、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的持有上述子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生产发展,解决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满足其经营发 展需要。同时,本次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且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担保公司100%的股权,本公司有能力 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本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新增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 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额度有效期为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审议的拟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总金额80,000万元,占 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2.44%。 2025年度,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29,876.00万元,占 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0.91%;实际担保余额为281,776.66万 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59%。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年累计担保发生额为78.75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80,161.69万元,均为对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25 年12月31日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8.54%,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9974091a-88aa-4a08-96bc-4e87c932834e.PDF ─────────┬──────────────────────────────────────────────── 2026-04-15 18:25│新 和 成(00200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ab4cc8b-ecd5-419d-b06b-f64746695be1.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洋) ─────────┴──────────────────────────────────────────────── 本人王洋,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王洋,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历任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博 士后工作站、北京工作组高级经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关村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 育基地高级经理等职。2018 年至今任北京智明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合规风控负责人。2023年 9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 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3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经认真审议后对会议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情形;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4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5 5 本人担任公司第九届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查,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认真听取 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定期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研究 并提出建议。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申请注册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 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听取年审会 计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对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高度关注,经多种渠道了解查询,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 占用资金的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除日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外,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规定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从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确定;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 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和方式进行更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发放符合公司的薪 酬管理制度,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核查,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履职时间充分 本年中除参加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等各项会议外,还主动投入足够时间调查了解公司投资、经营等 相关重要经济活动,与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在公司总共工作时间达到 有关制度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故 2025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六、联系方式: Email: 21704002@qq.com 独立董事:王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f9c9a792-a1db-46cf-bef0-5faf5e72ca5d.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建阳) ─────────┴──────────────────────────────────────────────── 本人季建阳,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 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季建阳,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14 年至今 任北京观韬(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金固股份(002488)、丰立智能(301368)独立董事。2020 年 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 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4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6 1 0 否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 议,经认真审议后对会议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没有出现反对、弃权情形,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审计委员会 5 5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对委员会议事规则进 行修订,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听取内部审计机构工作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财务情况进行沟通,切实履行了职责。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申请注册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 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听取年审会 计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对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高度关注,经多种渠道了解查询,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 占用资金的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除日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外,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规定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从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确定;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 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和方式进行更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发放符合公司的薪 酬管理制度,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核查,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履职时间充分 本年中除参加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等各项会议外,还主动投入足够时间调查了解公司投资、经营等 相关重要经济活动,与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在公司总共工作时间达到 有关制度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故 2025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六、联系方式: Email: jijy@guantao.com 独立董事:季建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e8bb7666-d7ed-42ec-911d-85ab69f26e48.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提交的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的任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在 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a4f604fb-2b5e-4142-8e2f-2920e9d6ed93.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下列人员: (一) 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二)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总经理)、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 公平原则,收入水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区域、行业同等岗位整体薪酬水平相符; (二) 责、权、利统一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 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 激励约束并重、奖罚对等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股东会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董事会决定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 准与方案的考核及管理;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 督。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管理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八条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管理职能及公司绩效完成等情况,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相关规定领取薪酬;在公司 担任具体岗位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 第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 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计算公式 为: 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任期激励。 (一)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的价值、责任、个人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固定薪资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效考核等综合确定。考核周期为年度考核,最终根据当年考核结果计算支付。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任期激励:是与任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团队任期内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考核周期为任期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任期内按一定比例分批次支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另行制定中长期激励方案,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以及 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重要性,以及参考其他相关企业岗位薪酬水平等制定薪酬 方案或计划。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当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考核标准、程序及公司薪酬制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业绩完成 情况、合规性等进行评价。在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发放制度执行。 (一)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其中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三)任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可根据风险暴露周期设定递延支付比例和期限。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按月发放一次,即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每月发放一次。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 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如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等原因辞职、被解除职务或者在任期内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其绩效薪酬不予发放,公 司并有权追回已支付部分薪酬。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岗位职能发生变动的个别调整; (六)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作为薪酬调整依据的事项。 第二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约束机制及薪酬的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严重不达标的,公司视其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按 公司相关规定处置。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予发放绩效薪酬或固定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 (四)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对公司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的,公司应根据情形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 酬和任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收回。 本条关于约束与止付追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 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学习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新颁布的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以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及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拟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 时亦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fcde395-4543-4925-a307-7849bbe1304f.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峰) ─────────┴──────────────────────────────────────────────── 本人万峰,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 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万峰,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管理学博士。历任美国甲骨文软件公司(中国)资深软件工程师、北京师范大学工商和管理 学院助理教授、University ofEast Anglia 副教授等职。2021年至今任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副教授。2023年 9月起任公司独立 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 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 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 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4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董事会会议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7 7 0 0 否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均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会议并对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未出现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4 4 本人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积极参与委员会工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及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 审查,对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等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论证。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独立董事履职相关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申请注册发行债 务融资工具等事项进行审议。 (二)多种方式履行职责、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除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外, 本人持续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 1、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的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 2、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员工持股计划等其他重大事项作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听取年审会 计师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及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提出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3、对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等事项高度关注,经多种渠道了解查询,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大股东违规 占用资金的事项。 4、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认真审核公司相关资料并提出建议。通过有效地监督和检查,积极有效地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5、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 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年度,除日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外,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勤勉尽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于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调整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已按照规定披露。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决策,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从市场价格角度出发,本着平等互利原则 确定;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全体独立董事审查通过,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没有参加议案表 决,也没有代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关于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 见。 (三)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审计委员会、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和方式进行更新,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和审计需求,同意聘 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经公司九届十一次董事会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时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阅,认为其薪酬标准和发放符合公司的薪 酬管理制度,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合理和真实的。 (五)关于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核查,认为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 容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计划推出前已征求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经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相关审议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履职时间充分 本年中除参加公司举行的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等各项会议外,还主动投入足够时间调查了解公司投资、经营等 相关重要经济活动,与管理层共同探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安全运行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应采取的必要措施。在公司总共工作时间达到 有关制度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形成有效的沟通机制,故 2025年度我没有提议召开董事 会、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 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六、联系方式: Email: fengwan@zju.edu.cn 独立董事:万峰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0c4070d8-ba52-443b-ae38-a46b22fb4d3a.PDF ─────────┬──────────────────────────────────────────────── 2026-04-15 18:2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玉平) ─────────┴────────────────────────────────────────────────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沈玉平)。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1d30dc52-83cc-4263-b90e-7d558c44621b.PDF ─────────┬──────────────────────────────────────────────── 2026-02-03 17:08│新 和 成(002001):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2026年度第一期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结果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2fdf0d13-0efe-4a04-a71d-ff01f84b18f4.PDF ─────────┬──────────────────────────────────────────────── 2026-01-26 17:07│新 和 成(002001):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通过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和/或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获得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 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 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公司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10月2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 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30元/股。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24,592,59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8002%,最高成交价为25.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56,124,778.51元(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21,454,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81%,全部来源于上 述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回购方案拟定的用途不存在差异。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数量为 3,138,282股。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于2026年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证券账户名称:浙江新和成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089951952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参与对象实际认购和最终缴款的审验结果,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实际参与认购602人,实际缴纳认购资金25,949万元,控股 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配资借款金额为25,949万元,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51,898万元,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情况一 致。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证报告》(致同验字(2026) 第332C000029号)。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所持有的21,454,31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1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 证券账户,占公司总股本的0.6981%,过户价格24.19元/股。 至此,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购买,本持股计划所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 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即2026年1月27日-2027年1月26日。本持股计划所获得标的股票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 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关系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胡柏藩,一致行动人、副董事长、总裁胡柏剡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其他董事石观群、王 学闻、王正江、周贵阳、俞宏伟,副总裁张丽英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上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除上述情况外, 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意并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借款支持。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愿放弃所持股份在公司 股东会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因借款安排增加可支配的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并无一致行动安排。本员工持股计划在相关操作运行等事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保持独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其他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d3003d3b-d625-4dd0-b9cd-0ff419917c9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新 和 成: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7505.PDF ─────────┬──────────────────────────────────────────────── 2026-04-16│新 和 成: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6/1225106221.PDF ─────────┬──────────────────────────────────────────────── 2025-10-29│新 和 成: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5740.PDF ─────────┬──────────────────────────────────────────────── 2025-08-28│新 和 成: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9303.PDF ─────────┬──────────────────────────────────────────────── 2025-04-29│新 和 成: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0416.PDF ─────────┬──────────────────────────────────────────────── 2025-04-15│新 和 成: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5/1223094954.PDF ─────────┬──────────────────────────────────────────────── 2024-10-24│新 和 成: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8701.PDF ─────────┬──────────────────────────────────────────────── 2024-08-23│新 和 成: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1211.PDF ─────────┬──────────────────────────────────────────────── 2024-04-30│新 和 成: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797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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