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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01(新 和 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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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01 新 和 成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1-21 17:23 │新 和 成(00200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01-17 16:02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01-14 18:32 │新 和 成(002001):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1-07 16:54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07 16:54 │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25 17:32 │新 和 成(00200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 │2024-12-18 17:47 │新 和 成(002001):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 ├─────────┼──────────────────────────────────────────────┤ │2024-12-18 17:46 │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8 17:44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16 17:01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 ─────────┬──────────────────────────────────────────────── 2025-01-21 17:23│新 和 成(002001):2024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业绩:□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580,000 万元 - 620,000 万元 盈利:270,42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4.48% - 129.2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70,000 万元 - 612,000 万元 盈利:261,421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18.04% - 134.11%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 1.89 元/股- 2.02 元/股 盈利:0.8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4 年,公司紧紧围绕“拓市场、谋发展、强管理、防风险”的经营指导思想,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全力以赴,产销联动拓 市场,多措并举拓展市场份额。报告期内,公司营养品业务板块主要产品的销售数量、价格较上年同期增长,实现经营业绩提升。 未来,公司将一以贯之坚持一体化、系列化、协同化的发展战略,坚持“化工+”和“生物+”的战略主航道,提升应用研究和 应用服务能力,专注于营养品、香精香料、高分子新材料和原料药业务,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各类功能性化学品,加强技术平台和产 业平台的建设,加强先进装备的引进和合作,依托浙江新昌、浙江上虞、山东潍坊、黑龙江绥化等现代化生产基地,实现产业链的延 伸,深化全球营销网络,推动公司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积极关注并培育植保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和信息产业等战 略新兴产业相关的功能化学品机遇。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89ad33d9-64c1-4d2d-b79f-d3e12dab6f2a.PDF ─────────┬──────────────────────────────────────────────── 2025-01-17 16:02│新 和 成(00200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新 和 成(002001):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a8b0260a-0fc9-4801-80a9-e6d7c3db6285.PDF ─────────┬──────────────────────────────────────────────── 2025-01-14 18:32│新 和 成(002001):特别分红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 1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2025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 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特别分红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月 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1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月 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8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1*****339 胡柏藩 3 01*****629 胡柏剡 4 00*****492 石观群 5 01*****624 王学闻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月 2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号 咨询联系人:王晓碧、曾淑颖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电话:0575-861253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cb04d989-134c-41a2-9972-37be1fdc4a85.PDF ─────────┬──────────────────────────────────────────────── 2025-01-07 16:5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2061 号 致: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浙江天册律 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新和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新和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 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新和成本次股东 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新和成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19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二)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为:《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14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新和成一楼会议室(浙江省 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 号)。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通知公告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新和成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 股,新和成员工持股账户持有的新和成 29,528,181 股股份 已放弃表决权。因此,新和成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043,893,499 股。 经大会秘书处及本所律师查验现场出席凭证,并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 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918 人,共计代表股份数为 1,746,984,634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3930%。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14 人,共计代表股份数为 1,593,026,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351%;通过网络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904 人,代表股份 153,958,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79%。通过网络投票 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 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会议审议 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 议。本次会议议题为普通决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情况,已就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议题获股东大 会同意通过。会议记录及决议均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新和成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下接签署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697d0bb-abd8-4d90-b165-ac340bb7931e.PDF ─────────┬──────────────────────────────────────────────── 2025-01-07 16:54│新 和 成(00200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7 日(星期二)14:30 4、现场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新昌大道西路418 号)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柏藩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 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情况:参加本次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9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46,984,634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393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91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9,877,5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5.2524%。 2、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593,026,18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2.3351%。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0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53,958,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79%。 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胡柏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提案: 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46,267,18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441,2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53%;弃权 276,2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5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159,160,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512%;反对 441 ,2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0%;弃权 276,22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1,72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崇华、周剑峰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 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8/b31d630b-d877-4fc5-b096-f6bc865789e3.PDF ─────────┬──────────────────────────────────────────────── 2024-12-25 17:32│新 和 成(002001):关于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鉴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5年6月25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情况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3年9月25日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29,528,181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553%,成交总金额479,442,157.08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约为16.2368元/股。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购买完成公告之日起计算,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23年6月26日至2025年6月25日。 3、截至本公告日,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29,528,181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9607%,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 、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 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完成17,485,676股回购股票注销,总股本由3,090,907,356股变更为3,073,421,680股,第四期员工 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占总股本比例相应调整。) 二、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安排 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5年6月25日届满,届满前根据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 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可提前终止。 3、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4、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 ,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d493939f-98b5-49e8-a324-6c24bcc2ff2b.PDF ─────────┬──────────────────────────────────────────────── 2024-12-18 17:47│新 和 成(002001):关于特别分红方案的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特别分 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特别分红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 推动一年多次分红、预分红、春节前分红”等相关规定及政策精神,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 者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特别分红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表(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9 89,518,788.01 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812,518,020.37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 5,567,078,182.00 元。 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073,421,6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 614,684,336.00元,其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952,393,846.00元结转下年。 若在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特别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其他说明 1、本次特别分红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 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特别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特别分红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a7a9e6b4-f6fc-485b-9dfa-b78367d57219.PDF ─────────┬──────────────────────────────────────────────── 2024-12-18 17:46│新 和 成(00200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 12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董事 11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经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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