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3 伟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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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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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13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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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10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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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1 │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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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1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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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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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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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5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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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5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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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4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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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9:1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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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比例不变的
原则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0*****381 章卡鹏
3 01*****095 张三云
4 00*****454 谢瑾琨
5 02*****405 蔡礼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此,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联 系 人:郑婷燕、邱逸远
咨询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电话:0576-8512659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9937503-35bf-4c1c-9ab9-dab2580b2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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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13│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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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05 名,代表公司股份 742,513,3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5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名,代表公司股份 463,302,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6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9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79,21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5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95 名,代表公司股份 279,683,
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4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2,136,9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反对 77,6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298,8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07,2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8654%;反对 77,6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98,8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2,047,2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2%;反对 76,9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389,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42,042,3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反对 81,8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389,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2,038,7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82,4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 392,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209,0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8303%;反对 82,4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 392,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41,784,7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9%;反对 159,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569,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8,955,0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95%;反对 159,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569,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提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
联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梁洪燕女士、章仁马先生、沈利勇先生
、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等已回避表决,蔡礼永先生、张云先生、张玉明先生和黄伟先生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因此本提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9,683,702股。
表决结果:同意 278,954,91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224,806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04%;弃权 503,986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8,954,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94%;反对 224,8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503,9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律师、钱卓婷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8dd309-7a19-402a-937a-74ce38ab15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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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9:10│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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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12号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姚毅琳、钱卓婷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伟星股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伟星股份 2025年度
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7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
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
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及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授权委托代表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463,302,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93%。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1名,代表股份 279,21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5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42,136,9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77,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05%;弃权298,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2、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2,047,2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76,9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04%;弃权38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3、 《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42,042,3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反对81,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10%;弃权38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4、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42,038,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反对82,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11%;弃权392,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741,784,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9%;反对159,5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569,1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6、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78,954,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4%;反对224,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503,9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2%。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1、4、5、6时,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47a55c4-b938-40bb-ac5a-ba30137f99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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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1│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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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dc906c-6700-4943-a263-eff00373d4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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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41│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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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dfc35c-cc21-4123-8dff-160a553e51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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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8:5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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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5c96da-b891-4c16-8061-b3d63e2a5c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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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00:3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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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432cbaf-16a1-4572-9fc9-78b96f59e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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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5│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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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9号),公司以 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 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股,共计募集资金119,540.00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6.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513.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于 2023年 9月 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
34.4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79.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号)。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5,186.82
项目 序号 金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B2 -142.03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47.2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5,471.47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C2 4.30
利息收入净额 C3 258.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0,658.29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D2=B2+C2 -137.7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705.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088.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088.70
差异 G=E-F -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
券于 2023年 10月 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
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有 8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7021129200301051 882,945.65 人民币账户
临海支行 1207021129200299806 253,201,511.82 人民币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930101040071780 17,159,392.95 人民币账户
临海支行 19930101040071814 13,756,949.37 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798 5,203,760.85 人民币账户
NRA19932514048400017 16,616.79 美元账户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 115841888888 12,560.94 越南盾账户
化分行 117849888888 653,270.73 美元账户
合计 290,887,009.1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专项核查意见附件。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情况的相关公告和中介机构相关专项报告,并通过与管理层沟
通、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伟星股份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23de125-33a6-4b7f-af86-8de4643b45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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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5│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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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5dce41b2-561e-4551-b07c-fbcc3cf36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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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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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
定于2026年5月7日下午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2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审议《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
委托投票,但股东授权有明确投票意见的除外。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方案的议案》
审议提案1、4、5、6时,需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4月29日9:00-11:30、14: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8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
续。
(4)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5、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郑婷燕、邱逸远 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联系电话:0576-85125002 传 真:0576-85126598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aa9b081-4880-486d-87f8-09dcf0c73b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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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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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
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三)薪酬激励机制应当有利于增强公司创新和发展能力,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及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及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并对薪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予以披露。
第七条 公司企管部、财务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工作和薪酬方案
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构成与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以及对公
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
综合评定薪酬。
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
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条 公司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机制,并由股东会审议通
过。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
定并授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津贴可按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形式发放,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
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津贴、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三)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情形;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
(五)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非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3d62392-592e-4770-b028-5ed35fc931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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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4│伟星股份(0020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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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3f4200e-2701-4977-abd8-65c6b319c8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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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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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2、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6850 号《审计报告》确认,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 644,598,106.67 元,按 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2,169,641.8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
利润982,935,517.80 元,扣除支付 2024 年度股东现金红利 350,666,895.90 元、2025 年中期股东现金红利 116,888,965.30 元,
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097,808,121.46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522,267,868.89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
润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22,267,868.89 元;期末总股本为 1,188,889,653 股。
3、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及比例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预案》:以总股本 1,168,889,653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 116,888,965.30 元;该方案已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实施完毕。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送红股 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 475,555,861.20 元。
(3)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92,444,826.50 元,占本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91.91%。
(二)其他说明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授予股份或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本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比例不变的原则分配。
三、现金分红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指标列示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92,444,826.50 584,495,266.50 526,171,748.8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44,598,106.67 700,334,527.42 558,105,046.28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097,808,121.46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22,267,868.89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703,111,841.8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634,345,893.4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1,703,111,841.85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是 √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三年(2023-2025 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1,703,111,841.85 元,占最近三年(2023-2025 年)平均净利润
的 268.48%,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九)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状况、所处行业环境、未来发展规划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
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
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
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 万
元、0 万元,分别占其总资产的 0%、0%,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44b2c40-8752-43a3-8ab9-c320c21c78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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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及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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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以及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17:00
2、活动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活动方式:现场交流
4、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谢瑾琨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副总经理林娜女士、董事
会秘书黄志强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作调整)。
5、预约登记:请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提前与公司证券部进行预约登记(节假日除外),以便做好活动接待安排。
(1)登记方式:以现场、电话、传真或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
(2)预约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前(8:30-11:30,13:30-16:00)
(3)联系人:郑婷燕、邱逸远
(4)电话:0576-85125002;传真:0576-85126598
(5)电子邮箱:002003@weixing.cn
(6)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7000(7)登记和参会时提交的文件要求:参加活动的个
人投资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请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
档复印件,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6、注意事项:
(1)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做好活动接待的登记及承诺书的签署。
(2)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活动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所关注的问题,以便公司对
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二、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安排
1、活动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7:00
2、活动方式: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3、出席人员: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郑阳先生,财务总监沈利勇先生,董事会秘书黄志强先生,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
女士、张莉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请投资者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星期三)15:00 前访问(http://rs.p5w.net),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
面。公司将在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f651a8a-cf6c-467b-ba58-c06c2ea99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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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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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
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
规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公司中长期规划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特制定本方案。具体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 2026 年度。实施期间若有重大变化,可根据公司需求并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议流程调整方案。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 8.00 万元(含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不设非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务、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以及对公
司的作用与贡献领取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
综合评定薪酬。
3、具体计薪标准
在公司领薪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50%,具体如下:
薪酬构成:基本薪资+绩效薪酬
基本薪资:不超过 2025 年度的薪酬总额*50%
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的业绩情况,从公司当年实现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提取不超过 2%的金额进行奖励。
(四)其他规定
1、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并授
权董事长执行。同时担任多个岗位的,根据主要岗位绩效以及相关岗位贡献情况发放相应薪酬。
2、鉴于公司年度报告最晚将于次年 4月底前披露,故前述人员的绩效薪酬分次发放,第一次发放时间为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2 个
月内,绩效薪酬根据初步核算结果预先发放一部分,另外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考评后支付,绩效考评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若根据最终审计数据需退回预发绩效薪酬的,则相关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及时退回。
3、独立董事津贴可按月度、季度或年度等形式发放,具体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职时间计算并予以发放。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eeb664b-3b18-4e9c-b54f-67a7a17d18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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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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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453f73c-898e-41d8-a2eb-76fd73fa88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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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伟星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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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伟星股份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a2bfa4c2-6a20-4ef7-98aa-04793d4ad7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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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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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ec98b6df-21c6-4377-aa0f-738d81652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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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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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cf84421f-4b30-428d-a058-21450e77cd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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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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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2025 年 3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相关情
况,并结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综合评价,认为其能够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因此同意并向董
事会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规范有效。
3、2025 年 12 月 24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同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及审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与审计机构的年审会计师
召开沟通会议,具体商议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确定审计工作流程、人员安排、审计关注点等事项;同时认真听取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年审会计师进场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持续关注审计进程,积极跟踪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之进行沟通,就 2025 年度审计结论及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方面的汇报,并就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在约定时间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如期完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3e193f5-7cf4-4324-acca-5d175b855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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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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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股份”)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026 年 4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注册会计师人数 2,363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2025 年(经审计)业务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含 A、 客户家数 756 家
B 股)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
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 华仪电气、东海 2024 年 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需
者 证券、天健会计 月 6 日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 在 5%的范围内与华仪电气承
师事务所 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 担连带责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已按期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姓名 何时成 何时开始 何时开始在 何时开始为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为注册 从事上市 天健会计师 公司提供审
会计师 公司审计 事务所执业 计服务
项目合伙人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近三年签署过伟星股份、寒武纪、当虹科技
、
物产中大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并复核
签字注册会 江 娟 2004 年 2002 年 2004 年 2005 年 了中贝通信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计师 朱文霞 2019 年 2015 年 2019 年 2016 年 近三年签署过伟星股份、当虹科技等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 苏晓峰 2012 年 2010 年 2012 年 - 近三年复核过伟星新材、昂利康、巨化股份
核人 、
西测测试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
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因执业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项目合伙人外
,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费用为 170 万元,与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 145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
元、募集资金审计费为 10 万元。
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标准以及审计工作量等因
素来定价的原则,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6 年度的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核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
照、机构信息、诚信记录和过往审计工作质量,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资质完备,执业规范,审计经验丰富,执业团队勤勉尽
责,客观公正。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业准则的要求,及时完成公司年
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2、董事会相关决策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18322eb-6098-4dea-8e93-0f8d5e3bda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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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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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全面核查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现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9 号),公司以 9.05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 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 股,共计募集资金 119,54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6.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513.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
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334.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79.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75,186.82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B2 -142.03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47.2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5,471.47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C2 4.30
利息收入净额 C3 258.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90,658.29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D2=B2+C2 -137.7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705.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088.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088.70
差异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1
0 月 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207021129200301051 882,945.65 人民币账户
1207021129200299806 253,201,511.82 人民币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支行 19930101040071780 17,159,392.95 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814 13,756,949.37 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798 5,203,760.85 人民币账户
NRA19932514048400017 16,616.79 美元账户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 115841888888 12,560.94 越南盾账户
117849888888 653,270.73 美元账户
合计 290,887,009.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0f949f5-59f4-4c24-a7b6-96b968f8e8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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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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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公司或本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伟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伟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
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
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
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伟星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伟星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文霞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 号)的规定,将本
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9 号),本公司以 9.05 元/股的发行价格向 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 股,共计募集资金 119,540.00 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6.02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513.9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
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34.4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179.5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1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8,179.51
截至期初累计发 项目投入 B1 75,186.82
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B2 -142.03
利息收入净额 B3 1,447.20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5,471.47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C2 4.30
利息收入净额 C3 258.01
截至期末累计发 项目投入 D1=B1+C1 90,658.29
生额 外币折算(“-”表示减少) D2=B2+C2 -137.73
利息收入净额 D3=B3+C3 1,705.2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 29,088.70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9,088.70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临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市支行、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行-北清化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
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207021129200301051 882,945.65 人民币账户
限公司临海支行 1207021129200299806 253,201,511.82 人民币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19930101040071780 17,159,392.95 人民币账户
限公司临海支行 19930101040071814 13,756,949.37 人民币账户
19930101040071798 5,203,760.85 人民币账户
NRA19932514048400017 16,616.79 美元账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越南工贸股份商业银 115841888888 12,560.94 越南盾账户
行-北清化分行 117849888888 653,270.73 美元账户
合计 290,887,009.1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8dbd893-3b48-4474-bd29-60ff164eb0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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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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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
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等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公司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深入开展“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围绕深耕主业、转型升级、优化治理体系
、股东回报等方面,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现将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汇报如下:
(一)深耕主业,持续转型升级,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面向全球的中国服饰辅料行业领军企业,也是中国钮扣与拉链行业首家上市公司。自 1988 年创立以来,公司始终专注于
服饰辅料主业,目前主营钮扣、拉链、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织带、绳带和标牌等服饰及箱包辅料,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类中高档品牌
服装以及鞋帽、箱包、家纺、户外、体育用品等领域。公司采取直营销售的模式,通过自主建立的营销网络和强大的服务保障体系为
全球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一站式(全程)服饰辅料供应,旗下“SAB”品牌享誉业内,已成为全球众多知名服饰品牌的战略合作伙
伴。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在研发与技术、智造与规模、营销与服务、品质与品牌、企业文化与管理团队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综合
竞争优势。面对宏观环境与行业周期的多重变化,在“长期可持续发展”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下,公司坚守“辅成大业”的使命,审时
度势、因势创变,始终保持稳健发展态势。自 2004 年上市以来,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09%、16.75%,展现出较高的经营质量和强大的抗风险能力。
展望未来,公司坚定看好服饰辅料行业的发展前景,并将继续聚焦服饰辅料主业,致力于成为“全球化、创新型的时尚辅料王国
”,并以此为愿景加速推进全球化战略、智能制造战略等核心战略的布局与落实,不断强化技术领先、产品领先、品牌制胜等核心竞
争力;同时紧扣“转型升级”和“投入产出”两条主线,通过强化精益管理、加速创新变革和加快募投项目推进等具体措施,着力提
升经营质量,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公司始终秉持“诚实守信、和谐共赢”的理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控管理体系,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
,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公司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制度建设,报告期内对《
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二十余项
核心内控制度进行系统性修订,并在内部治理实践中细化落实,夯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司构建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层
组成的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法人治理架构。股东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作为经营决策核心,设置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严格按照制度和相关议事规则运行,决策流程科
学高效,运行规范有序。
公司将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督促其勤勉尽责,增强合规意识、责
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等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特别是加强独立董事在合规审查、监督制衡
和专业咨询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三)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继续把信息披露作为维护股东知情权、提升治理透明度的核心抓手之一,坚持主动的信息披露工作理念。上市之初,公司
便从制度设计、人员配备、权限划分等方面对信息披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近几年对信息披露工作进一
步提高了要求。一方面,公司董事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加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将其作为反映公司发展动态、展现公司内在
价值、接受公众监督指导的重要窗口来对待;另一方面,要求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要有更加积极的态度,从“要我披露”转变为“我要
披露”,形成以服务投资者为核心的工作意识和诚信勤勉的工作氛围,除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外,还要根
据重要性原则做好自愿信息披露工作,包括通过公司网站展开的非法定信息的披露。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 19 次获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考评“A”评级。
同时,立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公司系统性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构建沟通渠道通畅、良性互动的市场生态。通过热
线电话、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电话会议、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以及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等多元化的沟通渠道,认真解答投资
者疑问,充分听取市场意见,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保障信息传递全面对称。扎实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实践与良好的市场口
碑,赢得了广泛的市场好评。
展望未来,公司将严格贯彻《公司法》和新监管理念的要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持续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与透明度,并通过多
种方式强化同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充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深层次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四)坚持长效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将继续坚持“同创共享”的理念,积极回报投资者。自 2004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进行现金分红,让广大投资者共享企业
发展红利,贯彻“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已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23 次,累计分红 47.11 亿元,派息融资
比高达199.29%;近几年,更是保持较高比例现金分红方案,积极回馈投资者。
公司近 5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分红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金额(单 占分红年度净
位:元) 利润的比率
2025 年中期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116,888,965.30 -
2024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 350,666,895.90 83.46%
2024 年中期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233,828,370.60
2023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50 元(含税) 526,171,748.85 94.28%
2022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 363,021,944.60 74.26%
2021 年度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并转增 3 股 398,925,214.00 88.92%
2025 年度,公司拟以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若该利润分配预
案获得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592,444,826.50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的 91.91%。未来,公司将继续紧绕“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对标国际一流服饰辅料企业,聚焦主业,积极把握产业变革
方向,纵深推进战略转化与落地执行,持续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核心竞争优势,推动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同时,以“质量回报双
提升”行动方案为重要发展契机,深入落实《公司市值管理制度》《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要求,密
切关注市场对公司的评价和建议,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透明度,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631d30e-7777-42b2-84c3-23e33f511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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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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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56d602d-1c58-40f7-9a45-8d52c59e5a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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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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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21128347-b517-4f4a-9a47-15045cbac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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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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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6542daf0-6ff1-443e-a887-81faedaa3a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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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1│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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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f5204d44-574f-445b-be9a-184190428f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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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1│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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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3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4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蔡礼永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述职,相关报告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审计报告,上述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就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和核查意见。《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载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他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推动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回报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特制定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8、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度报告摘要》刊载在 2026 年 4 月 17
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
本报告及摘要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9、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独
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张莉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永炬先生、吴冬兰女士和张莉女士以及曾任独立董事周岳
江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报告及其附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登
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11、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
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7 日 刊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的《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13、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董事蔡礼永先生担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职务、董事郑阳先生和沈利勇先生担
任伟星集团监事职务、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职务、董事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副董事长兼副总裁职务、董事
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17 日 刊 载 在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制定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并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制度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5、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方案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16、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5月7日在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238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32a9bd5c-e1c2-400b-9bdc-7c2e677c1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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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1│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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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183a096d-d2b9-4838-8796-7834b7a39c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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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0│伟星股份(002003):伟星股份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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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伟星股份公司)2025 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伟星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伟星股份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娟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文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b2a8159e-27f6-46b8-8f4f-390bf45f1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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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20:00│伟星股份(00200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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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047c81f1-dca0-43c0-97b0-8fdaf4a038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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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6:57│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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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
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25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总收入 478,702.99 467,442.32 2.41
营业利润 78,064.14 85,244.93 -8.42
利润总额 77,672.47 84,698.11 -8.2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163.82 70,033.45 -8.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 62,591.14 68,849.49 -9.09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 0.60 -8.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34 16.02 -1.68
项目 本报告期末 本报告期初 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 678,056.10 629,030.39 7.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6,083.52 435,435.86 4.74
股本 118,888.97 116,888.97 1.7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每股净资产 3.84 3.73 2.95
(元/股)
注: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公司始终坚持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紧扣“转型升级”和“投入产出”两条主线,立足客户需求,持续强化核心竞
争力,加速全球化布局和海外拓展,积极应对行业景气度和宏观环境变化,最终实现公司的健康发展。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
收入478,702.9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41%;实现营业利润 78,064.1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42%;实现利润总额 77,672.4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4,163.82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8.38%。报告期,公司营业收
入同比略有增长,但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
本每股收益(元/股)等同比有所下滑,主要系一方面受汇率波动导致汇兑净损失明显增加,以及因募集资金投入增加及利率下行等
导致利息收入减少的综合影响,使得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因固定资产增加导致折旧上升以及其他固定费用增加,使得本年度
营业总成本增长压力高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
2、财务状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78,056.10 万元,较期初增长 7.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56,083.5
2 万元,较期初增长 4.74%。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在本次业绩快报披露前,公司未对 2025 年业绩进行预计披露。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度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3/2fdefc9e-7e8a-41d1-a144-cca26297a6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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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 16: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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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6/72c05c08-780c-417c-962e-fc59fb63fa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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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 16:03│伟星股份(00200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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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控股股东股份质押解除及再质押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f7d1c9ee-f739-4429-b1c0-76f2eabcd9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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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6 16:5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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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e0a5b886-fe04-4b93-b5d9-6fc89fb557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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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16:2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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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注册资本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等,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72276
5769J 的《营业执照》;除上述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2defa59b-7cf6-4e93-a2ae-50137246de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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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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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d7ad172-0139-46e3-a8a2-e6065988f4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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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7│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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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动原因
因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2025 年 12 月分两次完成了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
作,公司总股本由 1,168,889,653 股增加至1,188,889,653 股。
二、公司内部决策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88,889,653 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证券部相关工作
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根据前述情况,董事会同步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项目 原条款内容 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68,889,653 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88,889,653 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68,889,653 股,公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1,188,889,653 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68,889,653 股,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1,188,889,653 股,没
有其他类别股。 有其他类别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注:1、修订部分用楷体加黑标示;2、《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的内容为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27db908a-526d-4ba0-b7ba-50aaff086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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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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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74eaba4-a714-4f2a-b669-9bbacbf2e1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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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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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根据《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业绩考核达标,157名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我们同意公司为157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合计845.91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相关事宜。
委员签名:
张永炬: 张 莉: 章卡鹏: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a228f317-8aaf-4411-8ccf-2bf3515ac0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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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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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2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
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签字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已于2025年11月、2025年12月分两次完成了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
总股本由1,168,889,653股增加至1,188,889,653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
188,889,653元,同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授权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公司章程》修改条款
对照附后,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5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蔡礼永先生、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和沈利勇先生作为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公司及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 157 名激励对象第四个限售期合计 845.91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
除限售条件全部成就;董事会同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手续。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d9dd61f2-102f-479c-aa69-4bd84caca4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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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6│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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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四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66291d78-ca30-4162-ab82-59b1cf5b44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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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9:5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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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454af2d5-8f65-4bdb-b43f-7b07e8def9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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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7:33│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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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45b2422d-bde4-49fa-a3f7-f456d522b2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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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12│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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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f8d95a67-50c2-400c-840e-41ab86d534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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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11│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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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九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
送达等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
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各项授予条件均已成就,决定以 2025 年 12 月 5 日为授予日,以
5.12 元/股的价格授予暂缓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合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6 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等文
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a8584d5d-016e-498f-8588-f426e5beba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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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11│伟星股份(002003):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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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6/7435c36b-6b16-47e9-9361-b6b8f4ab24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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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10│伟星股份(002003):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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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伟星股份”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下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下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伟星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是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发表法律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得到伟星股份的如下保证:即伟星股份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
、真实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有关材料上的签名和/或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正本
材料或原件一致,均不存在虚假内容和重大遗漏。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5、本所律师同意伟星股份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但伟星股份作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所述,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伟星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经本所律师查验,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的授予已取得如下批准和授权:
1、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等相关议案。
2、2025 年 9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7 日期间,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25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实施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5 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确认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
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21日为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 194 名激励对象 1,942 万股限制
性股票。
5、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含预留)的议案》,因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发布了《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将以 2025 年 10
月 29日为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的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和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董事会决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进行
相应调整。
6、2025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两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暂缓授予的授予日为 2025 年 12 月 5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5日为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授予两名激励对象 58 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伟星股份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
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
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伟星股份董事会向暂缓授予的激
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相关事宜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普通股股票。
(二)股票性质:限制性股票。
(三)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5 年 12月 5日
(四)暂缓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8 万股,授予价格为 5.12 元/股。
(五)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人,均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激励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 娜 副总经理 50 2.17% 0.04%
黄志强 董事会秘书 8 0.35% 0.01%
合计 58 2.52% 0.05%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限制性股票
来源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伟星股份本次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批准与授权、授予条件、授予日、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来源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激
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合法、有效;伟星股份尚需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办理登记、公告等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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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8:07│伟星股份(002003):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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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星股份(002003):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暂缓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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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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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伟星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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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伟星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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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伟星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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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伟星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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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伟星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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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伟星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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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伟星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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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伟星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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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伟星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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