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3 伟星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1 19:1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07 19:13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9:10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7 19:41 │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7 19:41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4 18:5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6-04-17 00:32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
│2026-04-16 20:05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6-04-16 20:05 │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16 20:04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5-11 19:1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7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 月 7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下简称“本分配方案”),以
公司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含税)。
2、本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比例不变的
原则分配。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188,889,65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
0 股派 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止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23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 00*****381 章卡鹏
3 01*****095 张三云
4 00*****454 谢瑾琨
5 02*****405 蔡礼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1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 月 1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公司第六期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关于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对此,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调整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并履行披露义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前江南路 8 号伟星股份证券部 联 系 人:郑婷燕、邱逸远
咨询电话:0576-85125002 传真电话:0576-8512659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权益分派时间安排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9937503-35bf-4c1c-9ab9-dab2580b27a0.PDF
─────────┬────────────────────────────────────────────────
2026-05-07 19:13│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 月 7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郑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05 名,代表公司股份 742,513,3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2.45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4名,代表公司股份 463,302,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969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491 名,代表公司股份 279,211,2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850%;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
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495 名,代表公司股份 279,683,
7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24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本次会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2,136,9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3%;反对 77,6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5%;弃权 298,8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0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307,2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8654%;反对 77,6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7%;弃权 298,8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2)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42,047,2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72%;反对 76,9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4%;弃权 389,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3)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42,042,3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反对 81,8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0%;弃权 389,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4%。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42,038,7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1%;反对 82,4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1%;弃权 392,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9,209,0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8303%;反对 82,4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5%;弃权 392,2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03%。
(5)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41,784,70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9%;反对 159,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 569,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67%。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8,955,0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95%;反对 159,5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0%;弃权 569,1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提案涉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关
联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郑阳先生、谢瑾琨先生、梁洪燕女士、章仁马先生、沈利勇先生
、林娜女士和黄志强先生等已回避表决,蔡礼永先生、张云先生、张玉明先生和黄伟先生未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因此本提案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9,683,702股。
表决结果:同意 278,954,910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94%;反对224,806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804%;弃权 503,986 股,占本提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278,954,91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94%;反对 224,80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 503,98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02%。
注:若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姚毅琳律师、钱卓婷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d98dd309-7a19-402a-937a-74ce38ab154b.PDF
─────────┬────────────────────────────────────────────────
2026-05-07 19:10│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国际金融中心汇西写字楼一座 12 楼,310000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612号致: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姚毅琳、钱卓婷参加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伟星股份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
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伟星股份 2025年度
股东会并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17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7日下午 14:30;召开地点为浙江省临海市崇和路 2
38 号远洲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厅。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
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6、《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及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8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授权委托代表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授权委托代表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
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463,302,1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9693%。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91名,代表股份 279,211,2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4850%。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
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股东、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742,136,9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3%;反对77,6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05%;弃权298,8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3%。
2、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42,047,2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72%;反对76,9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04%;弃权38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3、 《公司2025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742,042,3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6%;反对81,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10%;弃权389,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4%。
4、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742,038,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1%;反对82,4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11%;弃权392,2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
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同意741,784,70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9%;反对159,5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5%;弃权569,1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7%。
6、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78,954,91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94%;反对224,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4%;弃权503,98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02%。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1、4、5、6时,已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议案均获得通过,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c47a55c4-b938-40bb-ac5a-ba30137f99fe.PDF
─────────┬────────────────────────────────────────────────
2026-04-27 19:41│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伟星股份(0020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3dc906c-6700-4943-a263-eff00373d4cd.PDF
─────────┬────────────────────────────────────────────────
2026-04-27 19:41│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4adfc35c-cc21-4123-8dff-160a553e514d.PDF
─────────┬────────────────────────────────────────────────
2026-04-24 18:5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95c96da-b891-4c16-8061-b3d63e2a5cbe.PDF
─────────┬────────────────────────────────────────────────
2026-04-17 00:32│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伟星股份(002003):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432cbaf-16a1-4572-9fc9-78b96f59e39b.PDF
─────────┬────────────────────────────────────────────────
2026-04-16 20:05│伟星股份(0020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279号),公司以 9.05元/股的发行价格向 1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88,397股,共计募集资金119,540.00万元,坐扣
承销和保荐费用 1,026.0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18,513.9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于 2023年 9月 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账户。另减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