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4 华邦健康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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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16:16│华邦健康(002004):关于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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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并全票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7.21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
因公司实施 2023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2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报告书》的约定,本次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7.21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6.99 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5月 28 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
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1 月 8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1月 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2 日、2024年 4月 2日、2024年 5月 7 日、2024 年 6月 4日、2024 年 7月 2日、2024年 8月 2日、2024
年 9月 3日、2024年 10月 9日、2024年 11月 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2024005、2024010、2024020、2024023、2024025、2024026、2024028、2024030、
2024035)。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通过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7,066,508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最高成交价为 4.69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3.8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29,999,210.13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要求,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情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
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股份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总经理张海安先生于 2024 年 2 月 5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20,000 股,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8,300 股,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
司股票 21,700 股。除上述人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
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并将在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转让。如回购股份后按上述既定用途成功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变更。若公司未能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7,066,508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
3 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2/0987f61e-d80d-4254-a989-cc6db81364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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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16:37│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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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一卓先生的通知,获
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及质押展期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始 解除质押日 质权人
名称 一 押 股 股 日 期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股份数量 份比例 本比例
人
(股)
张松山 是 26,040,000 22.24% 1.32% 2021.11.0 2024.11.01 国泰君安证券
3 股份有限公司
张松山 是 2,100,000 1.79% 0.11% 2022.11.0 2024.11.01 国泰君安证券
3 股份有限公司
张松山 是 2,770,000 2.37% 0.14% 2023.11.0 2024.11.01 国泰君安证券
2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 30,910,000 26.40% 1.56% - - -
二、 本次质押展期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质押展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展期后 质权人 质押
股东 期 持 总 为 补 始 期 到 用途
名称 或第一大股 数(股 股份比 股本比 限售 充质 日 日 期日
东及 ) 例 例 股 押
其一致行动
人
张一 是 22,080, 40.10% 1.12% 否 否 2022.11 2024.11 2025.10 国泰君安证 融资
卓 000 .14 .01 .31 券 需要
股份有限公
司
三、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所
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汇邦科技 370,449,804 18.71% 185,000,000 49.94% 9.34% 0 0.00% 0 0.00%
张松山 117,095,583 5.91% 61,910,000 52.87% 3.13% 56,910,000 91.92% 30,911,687 56.01%
张一卓 55,060,000 2.78% 22,080,000 40.10% 1.12% 0 0.00% 0 0.00%
赵丹琳 405,500 0.02%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43,010,887 27.43% 268,990,000 49.54% 13.59% 56,910,000 21.16% 30,911,687 11.28%
注: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四、备查文件
1、客户资金股份流水(张松山股票质押融资购回);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5/4a4c8f78-a82f-44bc-ba4e-3b8b70f1b5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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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00:00│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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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01/a86ac5fe-4958-4c9d-a812-a303b33b2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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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邦健康(002004):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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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
出,2024 年 10 月 28 日通过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 6 名董事都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松山先生主持,经与会各位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第三
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舆情管理制度》。
二、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7c9b6472-9b41-408e-92e3-7ae04dd14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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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邦健康(002004):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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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
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级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第五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
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
,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的相关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券监管机构的信息上报工作及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舆情信息采集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证券事务部门牵头,负责对媒体信息的管理,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
影响的舆情,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秘书。
第八条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各职能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
、瞒报、漏报。主要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九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十条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 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 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
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 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客观真诚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
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舆情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公司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
办公室核实后及时上报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如为一般舆情,应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如为重大
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应向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时,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以下多种措施积极应对: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及其他投资者沟通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投资者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
应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发送 《律师函》、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
,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
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 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内部规章制度进行
处理,同时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聘请的顾问或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
,损害公司商业信誉,或导 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 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
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 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条文解释及废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40d29e6-edfa-4d29-86d2-ff1c893012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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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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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ed36ef47-ff8a-4bbd-ab49-40b621ce1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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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6 00:00│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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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松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
股份办理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东 数 所 司 否 为 日 用途
量(股) 持股 总股 为 补充
或第一大股东 份 本 限 质
及 比例 比例 售 押
股
其一致行动人
张 是 29,910,0 25.54 1.51% 否 否 2024.10. 办理解除质押 渤海国际信托 担保
松 00 % 24 手续 股
山 份有限公司
之日止
二、张松山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松山及其一致行动人西藏汇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所持质
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例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汇邦科技 370,449,804 18.71% 185,000,000 49.94% 9.34% 0 0.00% 0 0.00%
张松山 117,095,583 5.91% 92,820,000 79.27% 4.69% 87,820,000 94.61% 1,687 0.01%
张一卓 55,060,000 2.78% 22,080,000 40.10% 1.12% 0 0.00% 0 0.00%
赵丹琳 405,500 0.02% 0 0.00% 0.00% 0 0.00% 0 0.00%
合计 543,010,887 27.43% 299,900,000 55.23% 15.15% 87,820,000 29.28% 1,687 0.001%
注:上表中张松山先生所持限售股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1、张松山先生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未来半年及未来一年质押到期情况:
(1)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在未来半年内(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4 月 23
日)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140,99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25.9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7.12%,对应融资
余额为 29,550万元;
(2)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在未来一年内(2024 年 10月 24日-2025年 10月 23日)
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为244,59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 45.0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35%,对应融资余
额为 49,950万元。
3、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
。
4、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
情形。
5、张松山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汇邦科技、张一卓先生、赵丹琳女士股份质押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票质押合同;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5/34f64301-6fab-41b0-badb-8ad826f5f0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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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 00:00│华邦健康(002004):关于科稷达隆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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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关于科稷达隆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15/bab73259-9779-47f5-9f89-62a8c5e6cb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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