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4 华邦健康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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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17 │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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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13 │华邦健康(002004):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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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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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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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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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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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对重庆松山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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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向重庆松山医院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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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 │华邦健康(002004):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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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 │华邦健康(00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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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17│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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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4/ac5b4d9c-1839-4f72-843e-807085cec4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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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 18:13│华邦健康(002004):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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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
司债券,债券的种类为可交换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1069.SZ)的公司债券。
2025 年 3 月 20 日,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符
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249 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关于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
条件的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截至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发行完成,本次可交换债券的相关信息如下:
1、债券简称:25 华邦 EB
2、发行规模:人民币 6 亿元
3、债券期限:3 年
4、换股期:自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9a0a91a4-8e60-46b6-bf7a-70ae459ae5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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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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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8e72fc6d-5b5f-4d09-afaa-199d34a16f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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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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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197b4c44-c16f-419f-8f99-837247bf3f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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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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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9d85e6fd-f442-4b88-95e9-888eee0495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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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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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aebfb9db-7591-4aaa-b063-de6e9be8e7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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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对重庆松山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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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对重庆松山医院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4cf6cfce-29a3-4d7a-8dc2-d119b32c1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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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向重庆松山医院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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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关于向重庆松山医院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2/5c6d1195-34b4-4d12-a5d0-c48aec356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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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50│华邦健康(002004):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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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eaca88c0-7a42-42c8-87e4-03cdcd62be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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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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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e87c41ed-f1eb-48a6-8e58-028a477ee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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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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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指引》”)、《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
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设置内部审计部门,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
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
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
定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
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
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向监管机构报告。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
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
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
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二条 公司设置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配
备专职审计人员,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
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
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检查发现
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
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
告。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或者保荐人、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指出公司内
部控制有效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
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发布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向审计委员会、董
事会报告的,或者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外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指出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公司根据前款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当在公告中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的重大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
者拟采取的措施。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
成情况。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时,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
召开前 3 天须通知全体委员并提供相关会议资料,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员未出席审计委
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担任独立董事的委员应当亲自出席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
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员履职中关注到审计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
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内部审计部门人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
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当作为公司重要档案,由
董事会秘书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 10 年。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dae5875c-a4e5-4bb9-b600-1182d1ec7f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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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公司章程(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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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公司章程(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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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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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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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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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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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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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0baa437a-d3f3-4816-8db8-36226c7e5d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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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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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忠海。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1fe50b64-7c04-4a3d-8dd0-2c6352385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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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9│华邦健康(002004):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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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邦健康(002004):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3/44cdfc56-dc59-491d-acd8-0669228c8a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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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 21:47│华邦健康(002004):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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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 条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98
,989,917.1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4,957,958.11元,加上本期终止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转入留存收益-2,500,000.00 元,扣除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45,795.81 元,再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1,044,149,408.03 元,扣除 2023 年股利分配 434,810,944
.26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29,550,626.07元。
2、鉴于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经董事会慎重讨论,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434,810,944.26 435,582,222.0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98,989,917.10 302,122,026.53 433,483,533.9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598,002,031.1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29,550,626.07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70,393,166.2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5,538,547.81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70,393,166.2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出现亏损,不属于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度未实现盈利,综合考虑公司
长期的战略规划,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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