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5 ST德豪 更新日期:2025-08-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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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7:33 │ST德豪(002005):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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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9 │ST德豪(002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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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9 │ST德豪(002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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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6 │ST德豪(0020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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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 │ST德豪(002005):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类资产价│
│ │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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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 │ST德豪(002005):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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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 │ST德豪(002005):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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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 │ST德豪(002005):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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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4 │ST德豪(00200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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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4 │ST德豪(002005):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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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7 17:33│ST德豪(002005):关于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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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说明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5日、2025 年 8 月 6 日、2025 年 8 月 7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
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5 年 7月 12日披露了《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预计 2025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00 万元至-1,2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亏55.26%至 70.17%;预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450万元至-2,3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减亏 25.66%至 50.44%。本次业绩预告的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数据请以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公司业绩波动,注意防范二级市场投资风险。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
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00cbf1cd-f0c6-4d5c-95f6-72ab6787bd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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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9│ST德豪(002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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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663号泰盈汇盈中心14层会议室。
(四)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31日。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学斌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8 人,代表股份 759,498,27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4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8 人,代表股份 659,356,4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9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0 人,代表股份 100,141,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1 人,代表股份 100,146,0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人,代表股份 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20 人,代表股份 100,141,8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8,13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10%;反对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弃权1,0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98,786,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425%;反对 264,6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2%;弃权 1,094,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3%。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98891f18-d71c-49d0-b3bc-7dfe0cc96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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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39│ST德豪(00200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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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 律 意 见 书
致: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和《安徽德豪
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7月 19日在指定媒体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称“《股东大会通知》”)。《股东大会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会议议题
的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
登记日、会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号码,符合《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5日下午 14:30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 663号泰盈汇盈中心 14层公司会议室如
期召开。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至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
间、地点和审议的议案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 8名,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659,356,4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8926%。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2%。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贵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20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141,83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1%。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
理人共计 220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00,141,831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551%。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认证。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计 228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59
,498,274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6476%。其中,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21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 100,146,03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553%。
(三)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经核查,本所认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均具备出席或列席大会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股东大会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过,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履行了全部议程并以书面方式进行表决,按《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和监票;网络投票按照会议通知确定的时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
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为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758,138,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210%;反对 26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8%;弃权1,094,9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42%。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同意 98,786,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25%;反对 26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弃权 1,09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933%。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
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经办律师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0282164e-21bf-4354-b07b-0b1d7fa29c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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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6│ST德豪(002005):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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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25年7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
o.com.cn 上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
o.com.cn 上的《关于公开挂牌出售子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
o.com.cn 上的《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于 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提交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
o.com.cn 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bc2d36d7-569b-4949-9efb-a645ee265c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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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ST德豪(002005):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类资产价值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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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德豪(002005):大连综德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拟处置相关资产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类资产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3c2b0ed1-41cc-43fc-83bb-dc5eaaaaf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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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25│ST德豪(002005):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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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情况概述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规划及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子公司北美电器(
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美电器”)增资人民币 9,600 万元。其中 4,800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4,8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本
次增资完成后,北美电器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682.72 万元变为人民币 5,482.72 万元。
公司依据自身资金情况,拟分期完成实缴出资,本次增资资金,主要用于北美电器偿还债务,优化财务结构;以及业务拓展。
本次增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美电器(珠海)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36175241X
(三)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新港路 99 号 1 栋 702 房 01 单元
(四)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五)法定代表人:葛小东
(六)注册资本:682.72 万元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洗涤机械销售;洗涤机械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
;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日用电器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衡器制造;衡器销售;气体、液体
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家居用品制造;日用家电零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燃气器具生
产;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
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池销售;母婴用品
销售;自行车制造;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音响设备
制造;音响设备销售;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皮革制品销售;箱包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八)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持股比例 增资后持股比例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65.0003% 95.6418%
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34.9997% 4.3582%
合计 100% 100%
芜湖三颐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96.26 657.45
负债总额 10,713.44 10,038.01
净资产 -9,617.18 -9,380.56
项目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3 月
(单位: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利润总额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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