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6 精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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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精工科技(00200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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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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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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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4 │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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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2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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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0 │精工科技(00200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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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1 │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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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0 │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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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9 │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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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5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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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精工科技(00200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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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搭建的互动易平台,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交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
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
信原则,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
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
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不得涉及或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
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七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
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第八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
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十条 不得迎合市场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和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
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
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价格。
第十一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
为。
第十二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和组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
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拟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和投资者提问回复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
问,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凡未经审
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 公司各直属职能部(事业部)、研究院、产业(子公司)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
室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分析、解答,及时将相关资料报送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办公室整理编制符合披露要求的回复内容。董事会
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应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2f4414a0-56c7-4be4-bf38-5021b5c0ee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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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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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b2cb6b08-2272-4fdd-a39d-712d9a0ef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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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00:00│精工科技(002006):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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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未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3d2faa9e-d819-4206-950b-236e74ccf3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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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4│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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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b847cd8-9605-4c8d-b57d-16e8209eb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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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2│精工科技(002006):关于董事辞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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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情况
近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非独立董事金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金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
金力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2025 年 11月 6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
决,选举金力先生(简历附后)出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2027 年 8月 27 日)止。
金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金力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176c6433-90ba-4319-9aa4-d2836d2e9b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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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 18:20│精工科技(00200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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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7/b699fef6-257d-44d0-98b3-9abbc22523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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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1│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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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3b2f4209-0ec7-4fba-860d-f8c7060e5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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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00│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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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
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5 年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人,会议由公
司监事会主席张军模先生主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并通讯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
046 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14291e2-74eb-4b11-ac62-f23c95cd26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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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5:59│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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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f8cc6c4-8c02-4b46-817e-a407ca0fb8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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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5│精工科技(002006):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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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
领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领航科技)提供融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
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
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已于 2023 年 6 月更名为浙江精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精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月更名为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目前,因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将届满,根据精工领航科技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对精工领航科技提供融资担保,在本
次担保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对精工领航科技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担
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
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领航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28 日
公司住所: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 2106 号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
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
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
造;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
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船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智能
车载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金属表面处理及
热处理加工;紧急救援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火箭发射设备研发和制造;船舶设计;民用航空器(发动
机、螺旋桨)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航天器及运载火箭制造;船舶制造;船舶修理;船舶改装;飞行训练;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精工领航科技总资产为 26,443.02 万元,负债总额为 12,430.80 万元,净资产为 14,012.21 万
元,2024 年实现营业收入 9,305.78万元,净利润-1,248.48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精工领航科技总资产为 25,545.7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1,608.94 万元,净资产为 13,936.75 万元
,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4,402.82 万元,净利润-68.9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精工领航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继续对精工领航科技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
)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
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精工领航科技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精工领航科技的可持续性发
展,且具有绝对的控股权和控制力,风险较小、可控性强。公司担保行为均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
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精工领航科技提供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为 120,000 万元(含本次拟继续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 232,616.74 万元的51.59%。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32,616.74万元的 0%;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合并报表范围
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8,367.14 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8,367.14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32,616.74万元的 3.60%。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2ad5cb4-cefc-43a5-9324-a07c7c266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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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7:25│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全资子公司委托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建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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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加快高性能纤维项目的产业化步伐,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精
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与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建设)拟就精工碳材厂区二期工程项目签署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总价预估为 7,000 万元人民币。因精工建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之规定,精工建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后,已提请 2025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国君先生、孙关富先生在表决时
按规定已作了回避,6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 以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签署执行,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1年11月9日
法定代表人:韩光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2MA7D0CYJ66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七星街道金山花园10幢营业房2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市政
设施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
洁、清洗、消毒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家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目前,精工建设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股权比例
(万元)
1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30,000 100%
合计 30,000 100%
3、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精工建设总资产22,520.78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7,298.88万元,净利润-836.91万元(以上2024年
期间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精工建设总资产 20,442.45 万元,2025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2,333.35 万元,净利润 661.21
万元(以上 2025 年期间数据未经审计)。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工建设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先生所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四)款之规定
,精工建设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5、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精工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精工碳材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区二期工程项目,建筑面积 13,839 平方米,
合同总价预估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交易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
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精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
为精工碳材位于浙江省绍兴市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厂区二期工程项目,建筑面积 13,839 平方米。
3、交易价格
合同总价预估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4、工期和交易结算方式
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2月 10 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5、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
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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