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6 精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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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5:57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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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1:54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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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3 │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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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3 │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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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12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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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 │精工科技(00200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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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 │精工科技(002006):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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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 │精工科技(002006):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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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 │精工科技(002006):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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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 │精工科技(002006):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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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15:57│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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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及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3/f817ceb6-6647-46a6-95d4-a738e11797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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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 11:54│精工科技(002006):关于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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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关于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7/7763a79c-1134-4f1e-a36d-2d384e7f08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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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3│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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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21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1月 21日上午 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1月 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月 21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月 21日 9:1
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号公司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25年 1月 16日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国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0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40,085,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7.345%(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上的股份数量为 109,982 股,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上的股
份数量为 7,390,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前述合计 7,499,982股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时需扣除,因此,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512,293,458股)。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7,002,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7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0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82,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共 40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0,582,6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5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4%。通过网
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40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82,6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0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39,938,9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6%;反对股 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046%;弃权股 8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赞成股 10,436,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19%;反对
股 6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607%;弃权股 8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柳伟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6aa2b8f0-c1e4-43aa-85ec-f54240741e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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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43│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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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2/34731aa3-5dfa-455b-8e59-423e6e315b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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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7 17:12│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对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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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40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价格人民币 14.5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3,001,889.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17,214.2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584
,675.4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2月 11日出具了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 号)。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
司和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了 3个募集
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募集资金存放 说明
金额(元)
碳纤维及 浙江精工 上海浦东 85010078801400001426 314,000,000.00
复材装备 集成科技 发展银行
智能制造 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
建设项目 公司 公司绍兴
分行
高性能碳 中信银行 8110801013603025057 379,001,900.00
纤维装备 股份有限
研发中心 公司绍兴
建设项目 分行
补充流动 交通银行 293016403013000189013 243,210,375.99 含未扣除
资金 股份有限 部分发行
公司绍兴 费用
分行
上述事项详见 2024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4-065 的《
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账户销户情况
近日,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相关利息已转入公司的基本结算银行账户。该项目对应
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293016403013000189013)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与国泰君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签署的关
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011ba559-9d28-4c7c-8cac-c250381f7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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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精工科技(002006):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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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工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40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价格人民币 14.5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3,001,889.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17,214.2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584
,675.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
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原计划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总额 投资额 投资额
1 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11,558.43 31,400.00 31,400.00
2 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1,841.21 37,900.19 37,900.19
3 补充流动资金 58,000.00 25,000.00 24,258.28
合计 211,399.64 94,300.19 93,558.47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 2025-004 的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有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根据公
司经营需求,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
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金额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而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及公司
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
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使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向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12 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其他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
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
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
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
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8fdd7c84-4b16-4dc1-afe8-83959e38a5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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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精工科技(002006):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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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709ba6d9-2b38-442a-ab5c-088fd8ba2b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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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6:20│精工科技(002006):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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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作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
”、“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工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4〕40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4,633,44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价格人民币 14.59 元;募
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43,001,889.60 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7,417,214.20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5,584
,675.4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年 12 月 1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510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安排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将在后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
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相关设备、软件、工程等采购合同,由经办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按募集资金使用流程进行审批,并同时明确
支付方式。
2、在具体支付时,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支付的,由财
务部门按不同的支付方式,分别建立专门的支付募投项目的台账。
3、财务部门按不同的自有资金支付方式,每月编制《支付情况明细表》,并连同相关台账、合同和支付凭证(扫描件)抄送保
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门向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提报与《支付情况明细表》中支付总额等额的募集资金书
面置换申请,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用于
公司的经营活动。
4、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保荐人可通
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部分款项,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
,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
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金融凭证等)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
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该事项的实施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制定
了具体的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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