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6 精工科技 更新日期:2025-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2 17:40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
│2025-06-26 18:32 │精工科技(002006):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6-22 15:36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
│2025-06-22 15:34 │精工科技(002006):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
│2025-05-14 19:34 │精工科技(002006):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5-14 19:30 │精工科技(002006):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05 15:32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碳纤维生产线合同变更的公告 │
├─────────┼──────────────────────────────────────────────┤
│2025-04-27 15:40 │精工科技(002006):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4-27 15:40 │精工科技(002006):2025年一季度报告 │
├─────────┼──────────────────────────────────────────────┤
│2025-04-27 15:37 │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
└─────────┴──────────────────────────────────────────────┘
─────────┬────────────────────────────────────────────────
2025-07-22 17:40│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新一批浙江省制
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相关通知》(浙经信高新〔2025〕74 号)要求,为加快“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
心”的发展,作为牵头单位,按照“公司+联盟”的组建模式,以货币出资方式与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武
汉复材)、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碳材)、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同高科)和浙江中鹰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鹰新材料)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共同出资 2,500 万元设立合资公司——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创碳纤维)(其中,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0%;精工武汉复材出资 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20%;精工
碳材出资 450万元,占注册资本 18%;协同高科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12%;中鹰新材料出资 250万元,占注册资本 10%),
并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基本情况
1、精工武汉复材
公司名称:精工(武汉)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6MAEFFB235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巨龙大道 215号
法定代表人:倪建勋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4月 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智
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石墨
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
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工业设计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精工碳材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4MA2JT33T0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 88 号 317室
法定代表人:孙国君
注册资本:18,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3月 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协同高科
公司名称:深圳协同创新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P0508E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和平社区兰金四路 19 号华瀚科技工业园 3 号厂房 304
法定代表人:姚彩虹
注册资本:3667.3335 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 7月 1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投资顾问、商务咨询、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信息咨询、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物业管
理、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技术信息咨询及服务、技术成果转让及培训、企业孵化器管理、展览展示策划及会展服务、3D 打印技术
及产品、3D 打印设计、材料、设备、工艺、软件、三维打印服务和应用平台及软件平台的研发及销售。国内贸易;增材制造;增材
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通用零部件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
品制造;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
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工业设计服务;3D打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
可证件为准);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4、中鹰新材料
公司名称:浙江中鹰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7DAA6R28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马鞍街道滨海工业区九一丘 6幢 2 层
法定代表人:何利峰
注册资本:10,54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2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制造;废弃碳纤维复合材料处理装备销售;建筑装
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汽车轮毂制造;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材料技
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华创碳纤维基本情况
近日,华创碳纤维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
下:
公司名称: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1MAEQMNLC0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 1809号 11幢 411 室
法定代表人:孙国君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7月 1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汽车零部件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3D
打印服务;3D 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
;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机械
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民用航空材
料销售;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特种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主要是公司为加快“浙江省高性能碳纤维装备及复合材料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发展,按照“公司+联盟”的组建
模式而设立的子公司。该子公司的设立,将解决碳纤维行业共性关键领域“卡脖子”问题,填补碳纤维装备技术国内空白,加快国产
替代,实现高端碳纤维装备及先进复合材料共性关键技术首次商业化的推广应用。
2、本次设立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华创碳纤维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华创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2/82b7adee-8124-487c-8609-4cbebd7bee46.PDF
─────────┬────────────────────────────────────────────────
2025-06-26 18:32│精工科技(002006):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09,98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19,793,4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 109,982股,即以 519,683,458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
50 元/10 股*519,683,458股/519,793,440股=0.1499682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682元/股。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14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 519,793,440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 109,982 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7,952,518.7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滚存至下一年度。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库存股份数量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按
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1)分红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5年 7月 3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 519,793,44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所
持不参与利润分配股份109,982 股后的应分配股本 519,683,45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元(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35 元;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
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5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
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109,982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4 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8*****107 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
3 08*****409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 月 26日至登记日:2025年 7月 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1.50
元/10 股*519,683,458 股/519,793,440 股=0.1499682 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4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49968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号
咨询联系人:金超 夏华芳
咨询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电话:0575-848866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9ff89e8a-ce9a-473f-af0f-335d32e1c5ef.PDF
─────────┬────────────────────────────────────────────────
2025-06-22 15:36│精工科技(002006):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 519,793,440 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共
有 17 名,合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4,633,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6月 26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
403 号),公司共向 1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64,633,440 股,并于 2024年 12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455,160,000 股变
更为519,793,440股。具体发行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 杨岳智 1,850,582 6
2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853,324 6
3 杨舢 3,427,004 6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00,548 6
5 陈学赓 1,850,582 6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56,202 6
7 朱蜀秦 1,850,582 6
8 钟革 3,427,004 6
9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 3,427,004 6
实成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50,582 6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限售期(月)
11 郭伟松 6,785,469 6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1,165 6
13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056,202 6
14 吴晓纯 2,056,202 6
15 张宇 1,850,582 6
16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86,566 6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03,840 6
合计 64,633,440 -
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需要对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17名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数量
进行调整的事项。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17 名发行对象,上述股东均承诺:本公司/本人作为合格投资者参
与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公司/本人申请将在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中认购的精工科技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精工科技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六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影响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情况
,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未发生公司为上述股东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 6月 26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64,633,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均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 17 名。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号 (股) (股)
1 杨岳智 1,850,582 1,850,582
2 广东恒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853,324 6,853,324
3 杨舢 3,427,004 3,427,004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800,548 8,800,548
序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号 (股) (股)
5 陈学赓 1,850,582 1,850,582
6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56,202 2,056,202
7 朱蜀秦 1,850,582 1,850,582
8 钟革 3,427,004 3,427,004
9 杭州风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 3,427,004 3,427,004
实成长 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850,582 1,850,582
11 郭伟松 6,785,469 6,785,469
12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701,165 3,701,165
13 J.P. Morgan Securities plc 2,056,202 2,056,202
14 吴晓纯 2,056,202 2,056,202
15 张宇 1,850,582 1,850,582
16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86,566 4,386,566
17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403,840 8,403,840
合计 64,633,440 64,633,440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