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07 华兰生物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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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59 │华兰生物(002007):华兰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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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55 │华兰生物(002007):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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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6 │华兰生物(0020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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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4 │华兰生物(0020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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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 │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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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 │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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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2 │华兰生物(0020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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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2 │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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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3 16:07 │华兰生物(002007):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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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9:22 │华兰生物(002007):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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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59│华兰生物(002007):华兰生物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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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9:25,9
: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6人,代表股份902,21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
701%。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安徽承义律
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842,128,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82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
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71人,代表股份60,089,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81%。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1,173人,代表股份60,097,7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86%。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
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99,267,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30%;反对2,86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71%;弃权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为:同意57,147,6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11%;反对2,8
6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603%;弃权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华兰生物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fa9ae4b4-38ac-4cb4-a080-877a77d422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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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6:55│华兰生物(002007):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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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 00209号致: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
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鲍金桥、万晓宇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就
公司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是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22日 14:30在河南省新乡
市华兰大道甲 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经核查,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 1,176 人,代表股份 902,217,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3701%,均为截
止至 2025年 9月 17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股份 842,128,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08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71人
,代表股份 60,089,1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8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本律师现场出席了
本次股东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为《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出,上述提案与会
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本次股东会没有临时提案。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人资格及提案提出的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就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本次股东会的计票人、监票人对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了清点和统计,并当场宣布
了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为: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9,267,6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30%;反对 2,860,81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171%;弃权8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47,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911%;反对 2,860,8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03%;弃权 8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486%。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与本次股东会决议一致。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获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1cbaa178-25bf-4e48-99cb-5f05c82034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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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6│华兰生物(0020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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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 年 8 月 15 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
知,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室三楼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名,实到董事 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完成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
充分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董事会审议,本次拟定的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2
7,456,6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本次拟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为 913,728,333 元(含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提高分红比例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该中期分红方案合法、合规、合理。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拟于 2025 年 9月 22 日下午 14:30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议中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509ac2b4-7ad3-4073-a10c-b7e850aa40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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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4│华兰生物(00200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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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决定于2025年9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7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2、各议案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35)。
3、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会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及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9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地点: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
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
(4)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不得晚于2025 年 9月 18 日 17:00,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
会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5 年 9月 18 日 17:00 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
子邮箱 (hualan@hualanbio.com)。
4、联系方式: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甲1号
邮编:453003
联系人:娄源成
电话:0373-3559989
传真:0373-3559991
5、其他事项:
(1)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为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接待能力将根据公司场地条件等进行合理安排。建议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提前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务必于2025年9月18日1
7:00前将登记信息发送至公司邮箱hualan@hualanbio.com并电话确认,公司须将来访股东提前登记后才可接待股东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
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46329196-f4f4-4dad-bbaa-c215842d4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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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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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a8a59bbc-00e4-4e4f-b111-9b969919c8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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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3│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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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eae9ecf9-d7fe-415f-a1c1-408f8cd4a9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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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2│华兰生物(0020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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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0020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d4589598-0487-4249-8fbc-78e85680c3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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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32│华兰生物(002007):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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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7,885,280,035.22
元,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1,106,442.53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
,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761,106,442.53元,公司总股本为 1,827,456,666 股。
为切实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保持长期积极稳定回报股东的分红策略,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
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经董事会审议,拟定 2025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827,456,666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拟
分配现金股利金额 913,728,333.0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7.13%。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注销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本次公司拟派发现金分红 913,728,333.00 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77.13%,占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的 33.09%。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本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偿债能力、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
的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1、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优化分红节奏,合理提高分红水平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
司经营发展成果,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深入贯彻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理念,积极响应
一年多次分红、增加分红频次的政策导向,进一步优化分红节奏,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同时结合公司发展
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而制定。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月 28 日、2024 年 4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3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制
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该规划规定:在公司盈利且无重大投资项目、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
营和长期发展、符合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2024-2026 年每年现金分红额应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30%或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
于 2024-2026 年净利润总额的 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或股利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提高分红比例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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