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0 传化智联 更新日期:2025-07-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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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01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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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6:56 │传化智联(00201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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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0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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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5:57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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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2 │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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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 │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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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 │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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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5:47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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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下属公司签署担保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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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传化智联(002010):关于子公司签署担保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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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7:01│传化智联(002010):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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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于 2025 年 7 月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原计划“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
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939,600 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众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总金额区间为
20,000 万元-40,000 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11.98 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通过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23,939,600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6%,
最高成交价为 9.2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380 元/股,成交总金额 200,019,617.1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
022 年 7 月 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自身价值的认同,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提高长期投资价值,公
司拟将上述回购股份方案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3,939,600 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23,939,600 元。按照公司
最新的股本结构计算,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787,970,508 股减少至 2,764,030,908 股,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 变动股数 变动后
数量(股) 占比 (股) 数量(股) 占比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6,990,902 0.25 0 6,990,902 0.25
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780,979,606 99.75 -23,939,600 2,757,040,006 99.75
三、总股本 2,787,970,508 100 -23,939,600 2,764,030,908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手续。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程序并进行披露。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7d996370-1fa4-4f08-b36d-34742e48c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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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3 16:56│传化智联(00201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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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2405d8f6-0cdb-42f7-90ad-190eff566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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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0 16:10│传化智联(002010):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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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预计概述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0 日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日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
,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473,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68,000.00 万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05,000.00 万元人民
币。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06 月 19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
子公司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化学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10,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最高担保额为 8,0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为传化化学品的累计最高担保额为 18,000.00
万元, 公司为传化化学品提供担保可用额度为 20,000.00 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资本:47,16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萧山临江工业园区新世纪大道 1818 号
法定代表人:傅幼林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
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纸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专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5 年 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273,042,363.55 2,328,607,982.54
负债总额 1,469,196,929.15 1,483,434,312.39
净资产 803,845,434.40 845,173,670.15
项目 2024 年度(经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营业总收入 3,525,517,595.92 815,205,747.05
利润总额 159,933,110.60 45,758,744.18
净利润 139,758,345.01 41,328,235.75
与公司关系:传化化学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保证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传化化学品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在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
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权责,其具体金额在
其被清偿时确定。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保证责任期间: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5 年 6 月 19 日,除本次新增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总额为 301,806.04 万元(其中,开展资产池
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 0 万元,开展票据池业务发生互保总额为 18,425.89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7.22%,占公
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7.4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0/87c449ff-edce-4829-8c45-355f5fd5b5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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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5:57│传化智联(002010):关于签署《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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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属于双方合作意向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双方将在合作
备忘录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合作备忘录签署概况
近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化智联”)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以下简称“马油公司”)签署《
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合作关系。双方基于共同利益、互惠与互补原则,发挥各自优势与影响力,共同探索业务方面的潜在合
作可能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签署合作备忘录事项属于公司管理
层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Petroliam Nasional Berhad(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
成立时间:1974 年 8 月 17 日
总裁:Tan Sri Tengku Muhammad Taufik
注册资本:1 亿林吉特(全实缴)
注册地址:Tower 1, Petronas Twin Towers, Kuala Lumpur City Centre, KualaLumpur, Malaysia.(马来西亚吉隆坡联邦直
辖区吉隆坡城中城马石油双子塔第一大厦)
主营业务:涵盖石油天然气全产业链运营,包括勘探开采、炼化加工、成品油营销、液化天然气贸易、天然气加工及液化、天然
气运输管网运营,石化产品的制造、营销、运输,及房地产投资。
马油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主要内容
1、本备忘录的目的是基于共同利益、互惠与互补原则,为双方提供战略合作框架,确定具体工作安排,并建立沟通渠道,以便
在本备忘录所列的战略合作领域内,就共同关注事项开展有效合作。
2、双方的战略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
探索在中国、边佳兰合资建设生产设施生产和销售聚丁二烯橡胶(包括镍系及钕系聚丁二烯橡胶)的潜在合作可能性,以服务东
南亚地区和全球市场;
探索双方之间任何其他潜在合作机会领域,且不限于上文规定的范围。
3、若双方根据战略合作共同实施任何合作活动、项目或计划,相关合作内容应以最终协议形式予以确认。双方同意,最终协议
可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签署,并应详细列明相关活动、项目或计划的具体工作范围及双方的角色与责任。
4、为促进讨论交流与知识共享并实现战略合作目标,双方同意分别任命工作流负责人及各业务板块代表组成联合指导委员会(
简称“JSC”),该委员会应按照双方商定的职权范围统筹协调战略合作的整体监督、指导及实施工作。JSC主席及代表可根据合作需
要予以增补或更换。若出现缺席情况,可指定代理人履行本备忘录项下职责。任一方变更委派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JSC
应在本备忘录有效期内定期召开季度会议。本备忘录签署后,双方将组建联合工作组。JSC 将实施全面监督,并向各联合工作组提供
必要指导。双方还将在 JSC 下设立战略伙伴关系秘书处,以监督本备忘录的实施。
5、本备忘录应自生效日生效,有效期为生效日起三年。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本备忘录有效期可延长。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马油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基于各自在技术、产品、渠道、资源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围绕聚丁二烯橡胶等新材
料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双方通过产能协同、资源共享和渠道整合,共同开拓东南亚及全球市场。此次合作将优化公司全球供应链布局
,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
本次备忘录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具体效益将视合作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而定。
五、 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意向性、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将根据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文件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合作备忘录所涉事项的有关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
传化智联与蚂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在杭州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在物流数字化、供应链金
融服务、物流供应链生态体系建设等领域展开合作,共同推动物流供应链数字化转型。截至本公告日,该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
与预期不存在重大差异。
2、本合作备忘录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变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
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马来西亚国家石油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谅解备忘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e686fe8d-d921-44c2-a350-ed94804b4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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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2│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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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止本公告刊登之日,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 23,939,600
股,该部分股票不参与此次利润分配。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2,787,970,508 股剔
除已回购股份 23,939,600 股后的 2,764,030,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和送红股。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2,
764,030,908 股*0.10 元/股=276,403,090.80 元人民币;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即 276,403,090.80 元÷2,787,970,508股×10股=0.991413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
点后六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991413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1413 元/股。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布至实施前,如股本总数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以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实施所确定的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账户库存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787,970,508 剔除已回购股份 23,939,600 股后的 2
,764,030,9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
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
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5 年 6 月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8 传化集团有限公司
2 01*****064 徐冠巨
3 01*****108 徐观宝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 2,764,030,908股*0.10 元/股= 276,403,090.80 元人民币。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
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应以 0.991413
元/股计算(即 276,403,090.80 元÷2,787,970,508 股×10 股= 0.991413 元,计算结果不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六位)。综上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9141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
2、咨询联系人:赵磊、祝盈
3、咨询电话:0571-82872991
4、传真电话:0571-837820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b3ee2486-b89a-4d90-813b-6d31b9f41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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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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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9b614c50-d60c-45fc-b164-b949422970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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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49│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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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化智联(002010):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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