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1 盾安环境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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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11 │盾安环境(00201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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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10 │盾安环境(002011):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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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9 │盾安环境(002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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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12 │盾安环境(0020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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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6 │盾安环境(00201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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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3 │盾安环境(002011):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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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3 │盾安环境(002011):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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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2 │盾安环境(002011):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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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2 │盾安环境(002011):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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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2 │盾安环境(002011):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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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11│盾安环境(00201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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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9月 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年 9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发出表决单 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9份。
(四)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祥建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计划与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使用自有及
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盾安环境智能智造总部基地”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5 年 9月 26日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beab3c4f-e7ec-4004-94a1-a1bf613637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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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10│盾安环境(002011):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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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为打造集制冷核心部件生产、研发、配套、检测等于一体的智能制造基地,深化智能转型,构筑未来竞争力,公司计划在诸
暨市辖区内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盾安环境智能智造总部基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本项目投资协议约定的经
营期限内,项目计划总投资额约 5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分期投入。
2、本项目投资协议由协议签约各方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商定,并将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正
式签署。本投资协议涉及的项目具体实施尚需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内容执行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后续工
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
3、本项目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用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本项目的实施开展存在不确定
性因素,可能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无法预测的原因导致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规模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
金筹措、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可能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压力和财务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资金筹措无法及时到位而导致项
目无法实施或实施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9月 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省诸
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在诸暨市使用
自有及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盾安环境智能智造总部基地”项目,计划建设盾安环境制冷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核心部件研发
、制造、销售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在投资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内,本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约 50亿元人民币,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
分期投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
1、交易对方: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区管理委员会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管委会主任:何宇彬
4、办公地址:诸暨艮塔西路 128号
5、公司与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6、浙江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二)交易对方二
1、交易对方: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单位性质:国有企业
3、公司董事长:金炯
4、办公地址:诸暨市艮塔东路 128号
5、公司与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盾安环境智能智造总部基地项目
2、建设内容:项目分两期,第一期为盾安环境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第二期为盾安环境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总部基地项目。计
划建设盾安环境制冷核心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核心部件研发、制造、销售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
3、项目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 50亿元(含工程、土地、设备、资金等),以上金额为预估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该投
资金额不构成公司对此项目的承诺投资金额。
4、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四、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省诸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诸暨市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义务
甲方须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按照“最多跑一次”要求,甲方安排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的注册、备案、报批
等有关事项,协助乙方落实本市的优惠政策,以及落实基础配套设施,在优惠政策不发生冲突时,积极帮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相关
优惠政策。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承诺项目进度、容积率、亩均税收、能耗、环保等主要指标必须符合法定标准及协议要求。按照约定推进项目建设,确
保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实现预期经济效益。
2、乙方承诺新建工业厂房(含办公和生活用房)按照诸暨市相关部门的要求同步设计并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3、乙方承诺项目公司自年(含)起连续 3年亩均税收达到 30万元/亩/年。
(三)丙方义务
本协议应兑现的政策款项由丙方负责支付。
(四)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调整等重大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外,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承诺或履行承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
在采取补救措施后仍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给予相应赔偿。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须经甲、乙、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制冷空调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行业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国内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相关的需求也在逐年提高。同时,国家
对环保和能源节约的要求逐步提高,公司计划通过支持技术创新和绿色发展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旨在精准把握市场机遇,有效扩大产能,以更快响应客户需求,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此举是公司战略布局的
关键一环,将直接助推业务规模增长。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短期内对财务影响有限,但预计
投产后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和长期经营成果产生积极贡献。
(三)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投资协议的具体签署及实施事宜尚需取得相关有权部门的审核批准,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按期执行尚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后续工作的实施与开展,尚需协议各方进一步落实和推进。
2、本项目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土地面积等数值均为预估数,并不代表对投资者的承诺。同时,未来市场情况受到国家
政策、产业政策及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重大影响。
3、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或其他无法预测的原因等不确定因素,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
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跟进投资进展情况,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
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招商项目合作协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eca7972d-3e5a-4b0f-9c02-774d3fbadf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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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20:09│盾安环境(00201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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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 9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26日 9:15-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2025年9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邀请列席会议的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 √
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一)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盾安人
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提案 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
件 2);
(3)异地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2日,9:30-11:30、13:00-16: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晨瑾
电话:0571-87113776
邮箱:dazq@dunan.net
传真:0571-87113775
邮政编码:31005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泰安路239号盾安发展大厦20楼证券投资部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3e9cd2b6-1ebd-43f5-8b72-fd6bd2d4df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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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20:12│盾安环境(002011):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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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78,468,916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7.36%)的股东紫金矿
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963,085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
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紫金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日前,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紫金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78,468,91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3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原因:自身经营需要;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4、持股数量与占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持有公司 78,468,916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7.36%;
5、减持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 年 9月 13日至 2025年 12月 12日);
6、拟减持数量及比例:紫金投资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1,963,085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3%;
若上述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金投资当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做过承诺,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紫金投资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7、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股东紫金投资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紫金投资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持续跟踪并及时披露紫金投资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0bbea041-2f88-4530-9d66-5793309bab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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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6│盾安环境(00201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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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董事。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 2025年 8月 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 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其中章周虎先生、张秀平女士、刘金平先生、胡杰武先生、严红女士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发出表决单 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 9份。
(四)董事会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董事长方祥建先生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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