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2 凯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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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29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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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29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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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2:17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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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2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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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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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 │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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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30 │凯恩股份(00201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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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9 │凯恩股份(0020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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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9 │凯恩股份(0020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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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9 │凯恩股份(002012):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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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29│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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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6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4月 16 日(星期四)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4月 1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16 日 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 H座 3层 306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杨照宇(公司董事长刘溪因公出差未能主持本次股东会,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杨照宇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
持人)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05,556,7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
57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102,468,0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12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共 3,088,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05%。
4、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22,125 99.9672 34,100 0.0323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3,054,208 98.8798 34,100 1.1040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07,725 99.9536 48,500 0.0459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3,039,808 98.4136 48,500 1.5702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21,825 99.9669 34,400 0.0326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3,053,908 98.8701 34,400 1.1137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07,425 99.9533 48,800 0.0462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3,039,508 98.4039 48,800 1.5799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424,525 99.8748 131,700 0.1248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2,956,608 95.7200 131,700 4.2638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22,125 99.9672 34,100 0.0323 500 0.0005
其中:中小股 3,054,208 98.8798 34,100 1.1040 500 0.0162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情况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体表决情况 105,507,725 99.9536 47,500 0.0450 1,500 0.0014
其中:中小股 3,039,808 98.4136 47,500 1.5378 1,500 0.0486
东的表决情况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四、本次股东会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伊超律师和裴淑红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75ec3c0f-1bda-42da-972b-f0a0810439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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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8:29│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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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7/83b1b81b-9987-43e5-b2de-5c6b1ad2d7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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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22:17│凯恩股份(002012):关于控股股东相关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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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6月 2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的公
告》。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浙江凯融特种纸有限公司通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6年 4月 10日裁定受理其实质合并破
产清算申请。
本次事项可能会对公司的控制权产生影响,具体影响将视后续破产清算方案而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
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相互独立。控股股东被申请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
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0752cd0-d121-427c-ae80-2021bb85f7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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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6:52│凯恩股份(002012):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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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5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1
6: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 络 远 程 的 方 式 举 行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全 景 网 “ 投 资 者 关 系 互 动 平 台 ”(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s:/
/ir.p5w.net/c/002012.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成员如下:董事长兼总经理刘溪女士,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兼副总经理杨照宇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
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14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 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
题页面。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公司将在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376f476-0640-49bf-9e15-dba5cb203a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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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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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d5b3bf8-cde2-40d7-810f-4bd7432c41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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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 00:30│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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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英文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27541ad-e266-4af4-9649-0ce9b269a9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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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30│凯恩股份(00201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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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恩股份(002012):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446528d7-9ef1-4dd8-9186-4c95445114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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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9│凯恩股份(0020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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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的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第八条 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及其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如下薪酬标
准:
(一)独立董事: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为10万元/年(税前),按年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全职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照其所任职务对应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和激励方案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三)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生产经营负责人:实行年薪制,年薪水平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挂钩。高级管理人员及生产
经营负责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计算公式为:年度薪酬总额=基本薪酬50%+岗位绩效薪酬30%+组织绩效薪酬20%。
基本薪酬:占年度总薪酬的50%,按月平均发放。
绩效薪酬:占年度总薪酬的50%。其中岗位绩效薪酬占30%与分管业务板块业绩及管理职能履职情况挂钩;组织绩效薪酬占20%与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岗位绩效薪酬按月度考核周期发放;组织绩效薪酬待年度审计报告披露及最终绩效考核完成后支付。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岗位职责的履行
程度,年度经营目标及个人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相关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制度执行。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二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薪酬、津贴均为税前收入,公司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代扣代缴下列项
目,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
调。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批准并报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
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执行。本办法如与国
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de9d421-66ee-43c9-aa94-7680c6ad55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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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20:29│凯恩股份(00201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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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号 H座 3层 306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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