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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5(协鑫能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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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15 协鑫能科 更新日期:2026-10-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10-1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10-1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10-1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09-28 15:50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23 17:0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 │2026-09-23 17:0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23 17:02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 │2026-09-23 17:02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 ├─────────┼──────────────────────────────────────────────┤ │2026-09-17 15:57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 ├─────────┼──────────────────────────────────────────────┤ │2026-09-17 15:56 │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10-10 00:00│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4,568,3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919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8,31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6,257,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949%。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 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80,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080,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007%。 (3)公司董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分类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 表决 编码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果 ) (股) (股) (股) 1.00 《关于开展基 总表决情 693,422,6 99.835 920,000 0.1325 225,700 0.0325 0 0.00% 审议 础设施公募 况 84 0% % % 通过 REITs申报发行 工作及相关授 其中,中 9,935,242 89.660 920,000 8.3025 225,700 2.0368 0 0.00% 权事项的议案 小股东表 6% % % 》 决情况 注:1、总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的“比例”为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17b20252-6e4c-4542-a10e-0f1b1f8fcb4e.PDF ─────────┬──────────────────────────────────────────────── 2026-10-10 00:00│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予以认证,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召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9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召 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通知中亦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4:00 时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10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6 年 9月 2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8,311,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4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2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 6,257,2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8949%。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验证其 股东资格。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1,22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4,568,384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197%。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 1,22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1,080,9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 007%。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及本所律师,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其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验证。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或修改 原议案、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表决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3,422,684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9.8350%; 反对920,000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1325%;弃权225,700股,占所有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0325%。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935,2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9.6606%;反对9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025%;弃权22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68%。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f36c3641-7c25-47f5-909d-7163004d335e.PDF ─────────┬──────────────────────────────────────────────── 2026-10-10 00: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10-10/87208f45-38c9-4c8e-a124-220e4c547372.PDF ─────────┬──────────────────────────────────────────────── 2026-09-28 15:5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 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 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2、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6 年 9月 23 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协鑫鑫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协鑫”)分别与浙江国金融资 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金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分别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菏泽鑫盛储能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鑫盛”)向浙江国金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8,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股 权质押担保(质押股权为山东协鑫持有的菏泽鑫盛 100%股权),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浙江国金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菏泽鑫盛享 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 占 2025年度经 担保余额 占 2025年度经审 审计合并报表净 计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47,410.20 4.01% 20,386.93 1.73% 司对外担保(不包括 对子公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2,846,408.68 240.98% 1,428,029.46 120.90% 保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 774,876.74 65.60% 500,179.74 42.35% 担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3,668,695.62 310.60% 1,948,596.13 164.97%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 占 2025年度经 担保余额 占 2025年度经审 审计合并报表净 计合并报表净资 资产的比例 产的比例 累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1、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2、 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9/50ddd2f9-4140-49a7-90df-84b8a3db1f8e.PDF ─────────┬──────────────────────────────────────────────── 2026-09-23 17:0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概述 2026 年 8月,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苏州鑫算”)作为有限合伙人(LP)之一与普通合伙人(GP)上海阶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阶 数企管”)及其他 7家有限合伙人(LP)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汇资投资有限公司、无锡阶跃锡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阶跃”)、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鸿 鹄圆成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上海阶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算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亿元,参与认购上海阶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本基金”)合伙份额。 本合伙企业已于 2026年 6月由普通合伙人上海阶数企管和有限合伙人无锡阶跃共同注册设立。根据上述各方签署的《合伙协议 》,本次变更完成后新增其他有限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规模变更为人民币 10亿元。其中,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算持有 本合伙企业 10%的合伙份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8月 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7)。 二、交易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鑫算已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完成首期出资人民币 3,000万元的实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合伙企业已在登记机关完成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 登记后的主要信息如下:(1)企业名称:上海阶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阶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认缴出资额:100,000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5)合伙人及认缴出资情况: 序号 合伙人名称 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上海阶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00 1.00% 2 上海国投先导人工智能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0.00% (有限合伙) 3 无锡阶跃锡瀛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0 19.00% 4 上海国孚领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 5 上海汇资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 6 苏州鑫算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 7 嘉兴鸿鹄圆成股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00% 8 上海天数智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 9 苏州迈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5,000.00 5.00% 合计 100,000.00 100%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具体备案信息如下:(1)基金名称:上海阶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备案编码:SEM397 (3)管理人名称:上海沄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备案日期:2026年 9月 7日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fe72398b-9a7f-4220-8eb9-3034f0e31043.PDF ─────────┬──────────────────────────────────────────────── 2026-09-23 17:0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0c3647c5-e383-4a06-9f13-c496c7469284.PDF ─────────┬──────────────────────────────────────────────── 2026-09-23 17:0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能科”或“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其辰”)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协鑫能科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上海 是 3,000,000 1.14% 0.18% 2026/5/29 2026/9/22 广东灏昌 其辰 商业保理 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262,107,048 股,公司总股本为 1,623,324,614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否 起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 股本 (如是, 为 日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补 致行动人 (股) 售类型) 充 质 押 上海 是 2,450 0.93 0.15 否 否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为关 其辰 ,000 % % 9/22 除质押 行股份 联方 登记手 有限公 融资 续之日 司苏州 担保 工业园 区支行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 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84%。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海 262,10 16.15 261,29 99.69 16.10 0 0% 0 0% 其辰 7,048 % 8,826 % % 协鑫 86,204, 5.31 86,204, 100.0 5.31 0 0% 0 0% 创展 109 % 109 0% % 杭州 335,17 20.65 0 0.00 0.00 0 0% 0 0% 鑫瑀 6,285 % % % 合计 683,48 42.10 347,50 50.84 21.41 0 0% 0 0% 7,442 % 2,935 % %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1,0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17%,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8.07%,对应融资余额 10.02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77,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96%,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93%,对应融资余额 13.08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最高额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a83d001a-a955-4706-8f12-41cfa39283ed.PDF ─────────┬──────────────────────────────────────────────── 2026-09-23 17:0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协鑫能科”)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其辰”)的通知,上海其辰拟以所持有的协鑫能科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 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550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根据《无异议函》,上海其辰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在《 无异议函》有效期内,上海其辰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 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62,107,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15%。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 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10%。上海其辰发 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24/60295e61-76b2-4f9e-86fa-a8645372de2c.PDF ─────────┬──────────────────────────────────────────────── 2026-09-17 15:5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fe71a9d5-8344-4bc2-bc66-51d44d2f2b67.PDF ─────────┬──────────────────────────────────────────────── 2026-09-17 15:56│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9月 1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 出,会议于 2026年 9月 1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高效盘活存量优质清洁能源资产,激活其长期价值,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和增强可持续发展动能,公司拟以下 属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泗洪协鑫75MW风电项目、兴化市昌荣协鑫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省兴化昌荣50 MW风电项目作为入池底层资产,开展协鑫能科清洁能源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发行工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全权处理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签署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相关的法律文件,办理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注册、询价、发行、设立和上市等相 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申报发行方案、确定申报估值、确定自持份额及持有期限、确定运营管理安排、协商确定询价发行区间、 为搭建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结构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内部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相关事宜的审批、 签署与办理。 (2)根据市场条件、政策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底层资产运营情况,修订和调整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方案,并就该 等事项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 (3)办理与本次基础设施公募REITs项目发起设立及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4)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基础 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新增制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9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 日),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22807440-a07f-480c-b19b-c5883c0a6a81.PDF ─────────┬──────────────────────────────────────────────── 2026-09-17 15:5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1、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周五)14: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周一)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10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9月 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REITs申报发行工作及相关 授权事项的议案》 2、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 (2)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 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8日(周四)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会以现场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前进行会议 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1)现场登记 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 ,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模板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模板详见附件3)。 (2)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股东采用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应参照上述现场登记要求准备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身份证原件会议入场前查验), 相关登记资料须在2026年10月8日15:00前送达公司登记地点或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建议在发出信函、电子邮件后通过 电话告知公司本次会议指定联系人。 3、现场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焦国清 (2)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进入会场。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 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由 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其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e68ea4b8-6b84-4e76-8995-a4487d419fc7.PDF ─────────┬──────────────────────────────────────────────── 2026-09-17 15:54│协鑫能科(002015):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9月) ─────────┴──────────────────────────────────────────────── 协鑫能科(002015):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9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8/1dc04404-7468-411a-bedb-52276ff174a7.PDF ─────────┬──────────────────────────────────────────────── 2026-09-15 16:4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其辰”)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的通知,获悉协鑫创展将其持有 协鑫能科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期 大股东及其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协鑫 是 19,000,000 22.04% 1.17% 2026/4/ 2026/9/1 苏州资产投 创展 24 4 资管理集团 有限公司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鑫创展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86,204,109 股,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否 起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 股本 (如是, 为 日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补 致行动人 (股) 售类型) 充 质 押 协鑫 是 19,00 22.04 1.17 否 否 2026/ 办理解 华夏银 为关 创展 0,000 % % 9/14 除质押 行股份 联方 登记手 有限公 融资 续之日 司苏州 担保 分行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 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9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海 262,10 16.15 261,84 99.90 16.13 0 0% 0 0% 其辰 7,048 % 8,826 % % 协鑫 86,204, 5.31 86,204, 100.0 5.31 0 0% 0 0% 创展 109 % 109 0% % 杭州 335,17 20.65 0 0.00 0.00 0 0% 0 0% 鑫瑀 6,285 % % % 合计 683,48 42.10 348,05 50.92 21.44 0 0% 0 0% 7,442 % 2,935 % %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27,7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69%,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7.87%,对应融资余额 10.28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74,1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5.48%,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73%,对应融资余额 13.34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最高额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3eb0aeac-63d2-48a8-bef3-33dd58f8ea7a.PDF ─────────┬──────────────────────────────────────────────── 2026-09-08 20:0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7030e52b-b200-4be7-933b-3bc77f653925.PDF ─────────┬──────────────────────────────────────────────── 2026-08-28 17: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9/ae49e279-ec96-47dd-a78f-6110245a5867.PDF ─────────┬──────────────────────────────────────────────── 2026-08-27 16:08│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14b4070-f748-4559-b735-c24956dd0b71.PDF ─────────┬──────────────────────────────────────────────── 2026-08-27 16:07│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e268762-e429-43d4-bfa5-be5f50b0ba0e.PDF ─────────┬──────────────────────────────────────────────── 2026-08-27 16:0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周一)下午15:00-16:30 2、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沟通,公司定于2026年 8月31日(周一)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召开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会议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公司将围绕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业绩、发展规划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在信息披露允许的 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会议召开时间、网址、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周一)下午15:00-16:30 会议召开网址: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三、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钰峰先生,副董事长兼总裁费智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彭毅先生,独立董事罗正英女士,董事会秘书杨而 立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 8月31日下午15:00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您所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邮箱(ir-gclet@gclie.com),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的问题在业绩说明会上进行回复。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512-68536762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9aa8e4c4-62ff-4e7d-8fc6-93a3f4515548.PDF ─────────┬──────────────────────────────────────────────── 2026-08-27 16:0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6e7512f1-6889-4390-a044-6c8153866e3b.PDF ─────────┬──────────────────────────────────────────────── 2026-08-27 16:07│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df7ab8ed-f290-4b76-a957-595b6d490374.PDF ─────────┬──────────────────────────────────────────────── 2026-08-27 16:06│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a8df0096-a3a9-432d-a094-e75660830c26.PDF ─────────┬──────────────────────────────────────────────── 2026-08-27 16:03│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20e74726-772b-439f-9d33-672a5ea121b8.PDF ─────────┬──────────────────────────────────────────────── 2026-08-27 16:0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cd4e612f-7592-438c-a888-e08236463afa.PDF ─────────┬──────────────────────────────────────────────── 2026-08-26 17:33│协鑫能科(00201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78f20cd-7775-4366-bdb3-866f0d030274.PDF ─────────┬──────────────────────────────────────────────── 2026-08-24 17:14│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dfaea596-b3f9-4a2b-846d-b8334e4a35c4.PDF ─────────┬──────────────────────────────────────────────── 2026-08-24 17:11│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5/c6563bec-21cd-4052-85e7-88357706a007.PDF ─────────┬──────────────────────────────────────────────── 2026-08-14 18:3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5/16357050-1788-40ed-a758-36af7660ca94.PDF ─────────┬──────────────────────────────────────────────── 2026-08-10 16:5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1/738232e2-f318-4e9a-b50f-dfb48a5f7b69.PDF ─────────┬──────────────────────────────────────────────── 2026-08-07 18:23│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月 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 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为支持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战略实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 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 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主要内容 1、发行主体: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含)人民币。最终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的额度及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期限:2年-5年。具体发行期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批次: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可选择一次或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通过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 6、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相关决议在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以及市场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 利率、发行期数、承销方式、发行时机及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的申报、注册和发行等手续,以及根据 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 对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 5、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必要事项。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是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财务稳健性,支持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和 长期战略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经自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符合《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发行条件。本次注册发行 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及发行情况。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能否获得注册尚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b91ae913-b57e-4ec4-b601-45805f31cabc.PDF ─────────┬──────────────────────────────────────────────── 2026-08-07 18:2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e5c91b60-d778-419d-bbd9-edf3307e29ae.PDF ─────────┬──────────────────────────────────────────────── 2026-08-07 18:21│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8月 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8月 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0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 4名,董事李明刚先生、罗正英女士、金耀辉先生、刘敦楠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 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外,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 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加认缴出资170,000.0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负责 办理本次增资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控股子 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进行了修订,进一步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履职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和岗位职责等。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证券投资相关信息披露行为,建立完善有序的证券投资决策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 司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新增制定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和长期战略实施,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15亿元(含)人民币的中期票据。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全权负责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注册发 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8月 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8月 19日),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2 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ccd8c292-69b9-4e98-8902-f49fee77519c.PDF ─────────┬──────────────────────────────────────────────── 2026-08-07 18:20│协鑫能科(00201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 协鑫能科(002015):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cebd7467-172a-4a1c-8d22-4f7b4505e57f.PDF ─────────┬──────────────────────────────────────────────── 2026-08-07 18:2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浙江建德协鑫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315a6353-5b38-43d3-a5af-3a1ff2048bf3.PDF ─────────┬──────────────────────────────────────────────── 2026-08-07 18:19│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b615760b-2f9c-4309-8df3-a97136aa3870.PDF ─────────┬──────────────────────────────────────────────── 2026-08-07 18:19│协鑫能科(002015):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 ─────────┴──────────────────────────────────────────────── 协鑫能科(002015):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8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aa40ea7e-108d-4880-b074-e04fe3e74ab3.PDF ─────────┬──────────────────────────────────────────────── 2026-08-07 18:19│协鑫能科(00201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 ─────────┴──────────────────────────────────────────────── 协鑫能科(002015):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3728bdd9-655d-4175-9eb4-0fa712591031.PDF ─────────┬──────────────────────────────────────────────── 2026-08-07 16: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 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 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6 年 7月 21 日,公司与巴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阳区支行(以下简称“巴中农商行恩阳支行”)签署《保证合 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巴中协鑫绿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中协鑫绿锦”)向巴中农商行恩阳支行申请的本金为 1,5 75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巴中农商行恩阳支行基于固定资产借款主合同对巴中协鑫绿锦享有 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6年 7月 21日至 2035年 7月 2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2026年 7月 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大庆分行(以下简称“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州协鑫蓝天”)向昆仑银行大庆分行申请的本金为 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昆仑银 行大庆分行基于产业链贷款主合同对广州协鑫蓝天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6年 7月 27日至 2027年 7月 27日,具体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2026年 8月 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分别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融和租赁”)签署《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泗洪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泗洪风电”)向融和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55,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 98.7464%股权质押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为融和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泗洪风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1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 占 2025年度经 担保余额 占 2025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47,410.20 4.01% 24,186.93 2.05%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2,745,376.68 232.43% 1,418,183.62 120.07%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780,226.74 66.06% 497,221.74 42.10% 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3,573,013.62 302.50% 1,939,592.29 164.21% 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之 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8/c2e98031-5962-40fe-bf9a-bb61b4252fb3.PDF ─────────┬──────────────────────────────────────────────── 2026-08-01 00: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召 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 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 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6 年 5月 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蓝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蓝鑫”)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 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睿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协睿”)向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申请的本金为 225.5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 债权为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苏州协睿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35年 5月 24 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2、2026 年 5月 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蓝鑫与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睿向 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申请的本金为 222.2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基于固 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苏州协睿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35年 5月 24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3、2026 年 5月 25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蓝鑫与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睿向 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申请的本金为 93.5 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苏州银行自贸区支行基于固 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苏州协睿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自 2026年 5月 25日至 2035年 5月 24日,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4、2026 年 7月 16 日,公司与鑫源融资租赁(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源融资租赁”)签署《保证合同》,约定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和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湖州协鑫”)向鑫源融资租赁申请的本金为 1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鑫源 融资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协鑫智慧能源、湖州协鑫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5、2026 年 7月 17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农商行"”)签 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如东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东协鑫”)向如东农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 过 2,700万元人民币最高额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6年 7月 17日至 2029年 7月 16日 期间如东农商行基于最高额流动资金借款主合同对如东协鑫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6、2026 年 7月 22 日,公司与徐州恒鑫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鑫金租”)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为公 司下属新能源发电及储能公司向恒鑫金租申请的本金不超过 55,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自 2023年 8月 20日至 2027年 7月 26日期间恒鑫金租基于相关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公司下属新能源发电及储能公司享有的 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 占 2025年度经 担保余额 占 2025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47,410.20 4.01% 24,186.93 2.05%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2,799,801.68 237.04% 1,471,527.73 124.58%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721,226.74 61.06% 494,221.74 41.84% 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3,568,438.62 302.11% 1,989,936.40 168.47% 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之 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22313aab-28f5-44db-8fc7-8e01b718359d.PDF ─────────┬──────────────────────────────────────────────── 2026-08-01 00: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协鑫能科”、“上市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上海其辰”)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协鑫能科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股份 持股份 总股本 第一大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上海 是 6,250,000 2.38% 0.39% 2026/3/31 2026/7/30 苏 交 控 商 其辰 业保理 (广 州 )有限公 司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262,107,048 股,公司总股本为 1,623,324,614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为 是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所持 司总 限售股 否 起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 股本 (如是, 为 日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注明限 补 致行动人 (股) 售类型) 充 质 押 上海 是 4,000 1.53 0.25 否 否 2026/ 办理解 江苏港 为关 其辰 ,000 % % 7/30 除质押 口物流 联方 登记手 集团有 融资 续之日 限公司 担保 是 2,000 0.76 0.12 否 否 2026/ 办理解 江苏博 为关 ,000 % % 7/30 除质押 海国际 联方 登记手 物流有 融资 续之日 限公司 担保 合计 - 6,000 2.29 0.37 - - - - - - ,000 % %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 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9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累计被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量(股) 比例 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比例 比例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上海 262,10 16.15 261,84 99.90 16.13 0 0% 0 0% 其辰 7,048 % 8,826 % % 协鑫 86,204, 5.31 86,204, 100.0 5.31 0 0% 0 0% 创展 109 % 109 0% % 杭州 335,17 20.65 0 0.00 0.00 0 0% 0 0% 鑫瑀 6,285 % % % 合计 683,48 42.10 348,05 50.92 21.44 0 0% 0 0% 7,442 % 2,935 % %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29,1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8.90%,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7.96%,对应融资余额 10.12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60,15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43%,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9.87%,对应融资余额 12.33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 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5、《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1/0da831de-79b6-4b87-a110-6c3858c3024d.PDF ─────────┬──────────────────────────────────────────────── 2026-07-17 16:31│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0日 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 为 336.69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公司及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 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329.01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117.42 亿元人民 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11.59 亿元人民币;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2.1 0 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营或联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 5.58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 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 金额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二)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6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 担保金额上限为 341.46 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在申 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 (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336.72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 度不超过 129.09 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207.63亿元人民币。公司(含控股子公 司)对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 4.74 亿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 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控股子公司、合营或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公司可通过控股子公司作为具体担保合同的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 及期限根据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三)其他说明 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不含公司之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上述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未超过上述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上限。 二、本次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一)属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2026 年 5月 8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 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电投”)分别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署《保证合同》和《股权 质押合同》,约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安风电”)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37,500万 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 98.1%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来安风 电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 1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属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 2026年 6月 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零碳”)与宣城安元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宣城安元基金”)签署《宣城安元战新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约定宣城安元基金根据《增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其合法拥有的现金 3亿元 人民币认购协鑫零碳新增注册资本 67,168,783.22元,其余 232,831,216.78元计入协鑫零碳资本公积(注:本次增资后,协鑫零碳 注册资本将由 80,042.80 万元增至86,759.678322万元)。同日,在《增资协议》的基础上,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 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零碳与宣城安元基金签署相关补充协议,约定公司承诺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在相关补充协议下负担的股权回购义务【包括股权回购款支付义务、逾期付款违约金(如有)及为实现权利 的相关费用(含公证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保管费、过户费、律师代理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承担共同回购责任或 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责任承担形式届时由宣城安元基金自行选择。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注:回购股权为宣城安元 基金因上述增资行为而持有的协鑫零碳股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已经审议的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 占 2025年度经 担保余额 占 2025年度经 审计合并报表净 审计合并报表 资产的比例 净资产的比例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47,410.20 4.01% 20,995.49 1.78% 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 司的担保)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2,870,279.32 243.00% 1,546,515.07 130.93%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 740,559.92 62.70% 562,536.34 47.63% 保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 3,658,249.44 309.72% 2,130,046.90 180.33% 计对外担保 注:上表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和余额包含: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公司之 前已单独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3ecf3812-bfdf-439d-a6a7-3761b41e7198.PDF ─────────┬──────────────────────────────────────────────── 2026-07-01 17:2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5955ebec-8655-4760-853a-ca19bef04148.PDF ─────────┬──────────────────────────────────────────────── 2026-06-26 17:5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65fc14b5-8ce7-4c0c-b958-0dbef17b4eef.PDF ─────────┬──────────────────────────────────────────────── 2026-06-26 17: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7b41397-5240-45bf-b92e-e75801a20190.PDF ─────────┬──────────────────────────────────────────────── 2026-06-10 18:37│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 总股本1,623,324,614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874,066股后的股本1,581,450,548股为分配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58,145,05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 0=158,145,054.80元/1,623,324,614股*10=0.97420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0.974204元/10=0.0974204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收盘价-0.0974204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的最新股本总额1,623,324,614股扣除回 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1,874,066股后的股本1,581,450,54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 利158,145,054.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以最新股本 总额作为分配的股本基数,分配总额保持固定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 的结果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已通过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本41,874,066股,按当前公司总股本1,623,324,614股扣 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581,450,54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158,145,054.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9.13%。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是以固定总额方式分配,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1,874,066股后的1,581,450,5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20 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341 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3、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10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 按公司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 0=158,145,054.80元/1,623,324,614股*10=0.974204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0.974204元/10=0.0974204元(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 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7日)收盘价-0.0974204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咨询部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焦国清 咨询电话:0512-68536762 传真电话:0512-6853683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1a649145-eb13-4c98-9190-5aba955f65ba.PDF ─────────┬──────────────────────────────────────────────── 2026-06-05 17:33│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5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99,541,9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48,311,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2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5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1,230,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94%。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5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5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05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152%。 3、公司部分董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608,6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66%;反对69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987%;弃权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121,2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867%;反对 69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7%;弃权 24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136%。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金耀辉先 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698,508,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3%;反对7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097%;弃权2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021,5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57%;反对 7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3%;弃权 26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550%。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8bf462af-a7e2-4f4c-a4c7-634ea9d5e740.PDF ─────────┬──────────────────────────────────────────────── 2026-06-05 17:30│协鑫能科(002015):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称“《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会召 开的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及经办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予以认证,网络投票结果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 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 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 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股东会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下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会议召 开方式、出席对象、会议地点、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方式。由于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通知中亦对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投票程序等有关事项做出明确说明。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 14:00 时在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 28 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6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 日 9:15 至 2026 年 6 月 5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本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 2026 年 6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等,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48,311,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024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材料,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5 1,230,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094%。以上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验证其 股东资格。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合计 2,52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99,541,957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2342%。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 2,5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6,054,5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 152%。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及本所律师,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的股东,其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 票系统验证。 (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对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1.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会议通知的内容相符,未出现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或修改 原议案、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审议的议案投票表决。在现场表决全 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统计了投票的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 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08,656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9.8666%; 反对690,301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0987%;弃权243,000股,占所有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0347%。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121,2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4.1867%;反对690,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97%;弃权243,0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136%。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金耀辉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98,508,957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99.8523%; 反对767,300股,占所有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1097%;弃权265,700股,占所有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对该事项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0.0380%。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5,02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3.5657%;反对7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3%;弃权265,7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50%。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两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1ffc9b29-be97-4fa3-98d7-0fb68900334e.PDF ─────────┬──────────────────────────────────────────────── 2026-06-02 17:17│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其辰”)的通知,获悉上海其辰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上海 是 3,000, 1.14% 0.18% 否 否 2026/5 办理解 广东灏 为关 其辰 000 /29 除质押 昌商业 联方 登记手 保理有 融资 续之日 限公司 担保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262,107,048股,公司总股本为 1,623,324,614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 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96%。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上海 262,107,048 16.15% 262,098,826 99.997% 16.15% 0 0.00% 0 0.00% 其辰 协鑫 86,204,109 5.31% 86,204,109 100.00% 5.31% 0 0.00% 0 0.00% 创展 杭州 335,176,285 20.65% 0 0.00% 0.00% 0 0.00% 0 0.00% 鑫瑀 合计 683,487,442 42.10% 348,302,935 - 21.46% 0 0.00% 0 0.00%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5,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81%,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8.34%,对应融资余额 12.12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66,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4.35%,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25%,对应融资余额 14.33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证券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1fb7d9b9-8124-42f8-bc44-c50535359ddf.PDF ─────────┬──────────────────────────────────────────────── 2026-05-26 17:2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 其辰”)的通知,获悉上海其辰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登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 占其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质押 所持 司总 为限 为补 起始 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股份 股本 售股 充质 日 东及其一 数量 比例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股) 上海 是 42,000 16.02 2.59% 否 否 2026/5 办理解 江苏润 为自 其辰 ,000 % /25 除质押 元科技 身及 登记手 小额贷 关联 续之日 款有限 方等 公司 融资 担保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其辰持有公司的股份为 262,107,048股,公司总股本为 1,623,324,614股。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 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累计被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0.52%。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被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例 股份数量 持股份 股本比例 况 况 (股) 比例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上海 262,107,048 16.15% 259,098,826 98.85% 15.96% 0 0% 0 0% 其辰 协鑫 86,204,109 5.31% 86,204,109 100.00% 5.31% 0 0% 0 0% 创展 杭州 335,176,285 20.65% 0 0.00% 0.00% 0 0% 0 0% 鑫瑀 合计 683,487,442 42.10% 345,302,935 - 21.27% 0 0% 0 0% 注:表格中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32,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19.37%,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8.16%,对应融资余额 12.20 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63,4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91%,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7%,对应融资余额 14.41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融资方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 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 3、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4、《质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ee236036-6b0d-44d4-9ca8-90cba92f7b91.PDF ─────────┬──────────────────────────────────────────────── 2026-05-22 17:2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49ed086f-e523-4701-bc0a-c025b6060f94.PDF ─────────┬──────────────────────────────────────────────── 2026-05-22 17:2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为支持参股公司在印尼东爪哇 100MW 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以及中爪哇100MW水面漂浮光伏电站项目的投建及运营,根据前述项目 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参与投资前述项目,需向项目公司提供次级贷款,贷款分批次提取和发放,并专项用于支付经双方同意的合理项 目成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Usual Win Limited常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隆公司”)拟向其间接参股公司 PT Hijaunesia GCLBany uwangi(以下简称“GCL Banyuwangi”或“被资助对象”或“项目公司”)和 PT Hijaunesia GCL Gajah Mungkur(以下简称“GCL Gajah Mungkur”或“被资助对象”或“项目公司”)提供次级贷款。主要情况如下: 1、常隆公司拟向 GCL Banyuwangi提供不超过 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 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887%。 2、常隆公司拟向 GCL Gajah Mungkur 提供不超过 1,800万美元的次级贷款,期限不超过 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887%。 本次被资助对象未提供担保,仅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常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月 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二、财务资助事项进展情况 近 日 , 常 隆 公 司 与 GCL Banyuwangi 签 署 了 《 SUBORDINATEDSHAREHOLDER’S LOAN AGREEMENT》(以下简称“《次级 贷款协议》一”),本次贷款金额为 12,718,174美元,期限不超过 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887%。常隆公司与 GCL Gajah Mung kur签署了《SUBORDINATED SHAREHOLDER’SLOAN AGREEMENT》(以下简称“《次级贷款协议》二”),本次贷款金额为 12,199,417 美元,期限不超过 15年,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6.887%。 上述金额、期限和利率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范围之内。本次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次级贷款协议》一: 1、借款人:GCL Banyuwangi 贷款人:常隆公司 2、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率、用途:常隆公司向 GCLBanyuwangi 提供 12,718,174 美元的次级贷款,其中,A 部分贷款(占本次贷款金额的 51%)期限 10年,年利率 5.145%;B部分贷款(占本次贷款金额的 49%)期限 15年,第 1至 10年年 利率 8.7%,第 11至 15年年利率 6.887%。资金专项用于支付经双方同意的合理项目成本。 3、还款顺序:借款人偿还高级债务(银行融资)的顺序优先于偿还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优先于项 目公司股东分红。 4、违约情形及其他约定依据协议执行。 (二)《次级贷款协议》二: 1、借款人:GCL Gajah Mungkur 贷款人:常隆公司 2、提供财务资助的方式、期限、金额、利率、用途:常隆公司向 GCL GajahMungkur提供 12,199,417美元的次级贷款,其中,A 部分贷款(占本次贷款金额的 51%)期限 10年,年利率 5.145%;B部分贷款(占本次贷款金额的 49%)期限 15年,第 1至 10年年 利率 8.7%,第 11至 15年年利率 6.887%。资金专项用于支付经双方同意的合理项目成本。 3、还款顺序:借款人偿还高级债务(银行融资)的顺序优先于偿还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本协议项下贷款本息的偿还优先于项 目公司股东分红。 4、违约情形及其他约定依据协议执行。 三、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约 1.72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约 1.4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常隆公司与 GCL Banyuwangi签署的《次级贷款协议》; 2、常隆公司与 GCL Gajah Mungkur签署的《次级贷款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37297c6-cd78-40d3-92e6-12557a51f9d3.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8│协鑫能科: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8/1225515914.PDF ─────────┬──────────────────────────────────────────────── 2026-04-28│协鑫能科: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014.PDF ─────────┬──────────────────────────────────────────────── 2026-04-28│协鑫能科: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209025.PDF ─────────┬──────────────────────────────────────────────── 2025-10-28│协鑫能科: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1738.PDF ─────────┬──────────────────────────────────────────────── 2025-08-29│协鑫能科: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8153.PDF ─────────┬──────────────────────────────────────────────── 2025-04-29│协鑫能科: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347.PDF ─────────┬──────────────────────────────────────────────── 2025-04-29│协鑫能科: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2349.PDF ─────────┬──────────────────────────────────────────────── 2024-10-26│协鑫能科: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6/1221521975.PDF ─────────┬──────────────────────────────────────────────── 2024-08-29│协鑫能科: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30035.PDF ─────────┬──────────────────────────────────────────────── 2024-04-26│协鑫能科: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30964.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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