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5 协鑫能科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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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1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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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52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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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 │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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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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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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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 │协鑫能科(002015):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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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 │协鑫能科(00201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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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2 │协鑫能科(002015):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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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2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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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5:50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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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7:51│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新增持股5%以上股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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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其辰”、“转
让方”)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2%)协议转让给浙江金证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代表“金证得胜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金证得胜1号”、“受让方”)事项已于2026年2月2日办理完成过
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情况概述
2025年6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金证得胜1号、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
城资产”、“质权人”)、无锡国联数科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国联”、“质权人”)签署了《关于协鑫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转协议》”),约定上海其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金证得胜1号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96,130,000股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92%。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10.17元,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90%,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总额(税前)为人民币977,642,100.
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
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5年9月19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其辰与金证得胜1号、长城资产、无锡国联签署了《<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各方就《股转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安排、标的股份的交割作出进一步 补 充 约 定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9 月 23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
让部分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2)。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2026 年 2月 2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其辰提供的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
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6 年 2月 2日,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办理情况与前期披露情况、协议约定安
排一致。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协鑫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创展”)、杭州鑫瑀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瑀”)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由 779,617,442股减少至 683,487,4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48.03
%减少至 42.10%。受让方金证得胜 1号持有公司的股份由0股增加至 96,1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0%增加至 5.92%,新增
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转让方上海其辰及其一致行动人协鑫创展、杭州鑫瑀和受让方金证得胜 1号持股情况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 持股数量 占公司 占剔除公
(股) 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证 (股) 总股本 司回购专
券账户股份 比例 用证券账
数量后总股 户股份数
本比例 量后总股
本比例
上海其辰 358,237,048 22.07% 22.65% 262,107,048 16.15% 16.57%
协鑫创展 86,204,109 5.31% 5.45% 86,204,109 5.31% 5.45%
杭州鑫瑀 335,176,285 20.65% 21.19% 335,176,285 20.65% 21.19%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占剔除公司 持股数量 占公司 占剔除公
(股) 股本比例 回购专用证 (股) 总股本 司回购专
券账户股份 比例 用证券账
数量后总股 户股份数
本比例 量后总股
本比例
合计 779,617,442 48.03% 49.30% 683,487,442 42.10% 43.22%
金证得胜 1 0 0.00% 0.00% 96,130,000 5.92% 6.08%
号
注: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23,324,614 股,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 41,874,066 股;②表格中
合计数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协议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协议转让受让方金证得胜 1号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
次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012bd1aa-df62-4b84-9239-8a06e96faf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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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6:52│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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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b8cf539f-c4ca-4177-b299-83bd69af6f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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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6│协鑫能科(002015):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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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月 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年 1月 23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钰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同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并
结合登记机关备案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和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等事
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以登记机关最终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2026年1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6年1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 1月修订)》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
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2月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
),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cab1a48b-afae-41b9-bfa7-5b02cbbeab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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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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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
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
2、投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3、特别提示: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
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
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前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
型的理财产品等。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含)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议案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
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结合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等情况,在授权额度内合理开展投资,并保证投资资金均为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
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
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相关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所购买理财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48682f7d-ea6e-49de-a3bc-8806902bc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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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9:0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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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2月9日(周一)14:00
2、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周三)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2月9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 年 2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的议案》
2、有关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议案1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议案2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2月6日(周五)9:30-11:30,13:00-15:00
2、登记方式:
为了保证股东会按时召开,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需就出席本次股东会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填写附件2、附件3)。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填写附件3);由
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进行
登记(填写附件2、附件3)。
(3)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26年2月6日15:00前送达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电子邮箱:ir-gclet@gclie.com
信函: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登记地点,并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000)
(2)联系人:焦国清
(3)联系电话:0512-68536762
5、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相
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登记在册的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征求投资者意见后行使。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本人如需参加股东会,应作
为受托人由名义持有人证券公司委托参加。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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