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5 协鑫能科 更新日期:2025-04-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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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5:4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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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0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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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5:4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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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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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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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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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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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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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55 │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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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0 │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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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 15:4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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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情况概述
为推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落地执行,高质量发展新能源及清洁能源
主业,通过产业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为公司发展助力、与投资者共赢,公司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3,005 万元人民币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通资本”)共同设立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本合伙
企业”或“本基金”)。本次设立的基金总规模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投资于绿电、储能等新能源产业项目(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财通资本为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协鑫智慧能源为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
智慧能源持有本合伙企业 60.10%的合伙份额,本合伙企业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各方已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签署了《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交易进展情况
1、近日,本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主要信息
如下:
企业名称: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财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潘璀玮)
出资额: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已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缴付首期认购款,首期认购款 3,000 万元已实缴到位。
3、本基金已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证明》。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3/c1eaabc5-d9c7-48fb-a301-f43c8933d5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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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8 16:0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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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基本情况
为推动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落地执行,高质量发展新能源及清洁能源主业,通过产业
资源与金融资本的良性互动,为公司发展助力、与投资者共赢,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光智
慧”)拟以自有资金 113.6233 万元受让辰帆智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本合伙企业”)16.667%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 631.34596 万元,已实缴 100 万元)、以自有资金 11
3.6233 万元受让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 16.667%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 631.34596 万元,已实缴
100 万元)、以自有资金 113.6233 万元受让山海新能(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基金 66.64%合伙份额(对应认缴出资额
2,524.3232 万元,已实缴 100万元),与山东舜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舜恒”)共同投资本合伙企业,并与山
东舜恒拟一致同意,将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由 3,788 万元减资至 1,001 万元(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
合伙企业总规模为 1,001 万元,鑫光智慧作为新的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7397 万元(已实缴 300 万元),
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99.974%。
2025 年 2 月 21 日,鑫光智慧分别与辰帆智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海新能(北
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转让协议》。同日,鑫光智慧与山东舜恒签署
了《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6)。
二、交易进展情况
1、近日,本合伙企业已办理完成认缴出资额及合伙人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淄博市张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工商登记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智科(淄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山东舜恒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黄炳雪)
出资额:1,001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
可从事经营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鑫光智慧已向辰帆智慧(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易科汇(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海新能(北
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支付了 113.6233 万元,本次交易涉及的合伙份额转让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本次交易完成后,鑫光智慧
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1,000.7397万元(已实缴 300 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 99.974%。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成合伙人信息变更备案。
公司将根据本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8/c32312f8-5648-48b3-807c-d08912fe52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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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5:4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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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73ead34e-6c1d-4532-b08b-7902fd9dc3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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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协鑫能科(00201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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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1bcd869b-e9ca-4b5b-bd3b-5da5bcfc5c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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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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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4edd7302-20e5-4817-a2fa-a30d4e7c6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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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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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3 月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
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闫浩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结合相关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确定的,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
施募投项目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3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本议案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对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d5fbd048-bcdc-48f8-9b8b-a2e0d8e467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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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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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7309aeb1-5990-4a4e-ab77-8a81720463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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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00:00│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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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0/c1824fff-9ecc-44ac-b643-e390717f59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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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2 17:5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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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2/f3a42d6d-3a41-4219-a76d-24af16aa5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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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10│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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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1/defcb7af-8d3a-4ebc-bddb-52200389d8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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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 18:09│协鑫能科(00201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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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0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至2025年3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钰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公司总股本为1,623,324,614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为41,874,066股,该等
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1,450,54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823,199,43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710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2.05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79,617,4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297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581,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58%。
2、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581,99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47%,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3,581,9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5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192,1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8%;反对 6,7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70%;弃权2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4
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74,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216%;反对 6,72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321%;弃权 28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64%。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816,189,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484%;反对 6,7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60%;弃权2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71,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51%;反对 6,71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126%;弃权 29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23%。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杨君珺律师、赵茹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
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0/0a1d0dec-ae2f-46e9-9866-66148930d5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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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9:2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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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受让股权投资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e111259c-be0e-4ecc-9aae-9747e0d59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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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30│协鑫能科(00201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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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2/14eb6b9f-b9ca-458a-983c-123f179731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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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6│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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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bc342f56-67ab-4b73-b85e-ed9a1490e3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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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5│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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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4c880ac0-c722-421f-8208-15c17540e7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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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5│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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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21/6015eba1-eac6-40c2-8310-81fdea159a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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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1 18:24│协鑫能科(002015):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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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3月10日(周一)14:00
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周三)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3月10日(周一)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10日(周一)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3月10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9:15至2025年3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3月5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 年 3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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