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7 东信和平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0 19:43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2-10 19:40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23 20:32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
│2025-01-23 20:31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3 20:30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5-01-23 20:30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23 20:28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1-18 18:29 │东信和平(00201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8 18:29 │东信和平(00201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0-28 00:00 │东信和平(002017):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
2025-02-10 19:43│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2月 10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楼水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3 人,代表股份 269,089,8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360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257,129,4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11,960,3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606%。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59 人,代表股份12,007,3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46,93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7 人,代表股份 11,960,38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60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是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共同受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的法人,施文忠系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现任董事,上述关联股东合计
持有公司 256,647,14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22%,以上股东已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10,342,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1244%;反对 2,01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909%;弃权 85,20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68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881,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4746%;反对 2,01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143%;弃权 85,20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11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30573143-d723-4f16-91ab-fbbcb6b5b192.PDF
─────────┬────────────────────────────────────────────────
2025-02-10 19:40│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31a1a5f1-31eb-4b33-b2b6-9b8127cdab98.PDF
─────────┬────────────────────────────────────────────────
2025-01-23 20:3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信和平”或“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银保监会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号院 2号楼 101 1、3-8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月 14日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
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
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
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管理委员会。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党组
织、董事会的监督管理。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融服务中
心、资金管理部、投资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审计与纪检监
察部等前、中、后台 12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
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
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
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
理办法》《贷后管理实施细则》等,规范了各类业务操作流程。
财务公司对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金等不同信贷担保流程、管理要求进行了统一明确规定,办理担保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商业汇票承兑及贴现业务按照“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原则办理。
2.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监管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资金管理办法》、《金融同业授
信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资金管理相关基础制度,以及《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管
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明确资金相关各项业务基本原则、决策流程、操作规范等要求,严格规范财务公司资金管理。
公司的资金管理坚持计划性、统一性、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的原则。计划性是指公司资金的筹集、使用实行计划管理;统一
性是指按照公司的资金计划,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安全性是指保证资金的存放安全、结算安全和投放安全;流动性是指
及时满足公司对资金的合理需求,用活资金,调拨合理;效益性是指高效规范运作资金,降低资金成本,积极为公司争取合理的经济
效益。
3.投资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金融证券投资业务基本制度》、《公募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债券业务管理办法》等投资业务管理制度。投
资业务主要包括债券型基金投资、高等级债券投资等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财务公司投资业务遵循以下原则:
(1)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证券投资业务的开展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谨慎甄选、规范操作。
(2)团队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强调投资团队的整体合作意识,同时明确各项证券投资业务的主要负责人。
4.结算业务
财务公司制定了《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资金结算业务相关制度及操作细则,
对成员单位资金划转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财务公司开展结算业务遵循以下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公司不垫款;存取自由,为客户保密;先存后用,不得透支。
5.信息系统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办法》《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信息技术外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核心业务系
统的建设与管理,明确系统运维规程及职责,降低技术外包风险,确保系统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使系统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
经营和管理。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是由外包厂商开发交付的,并由其提供后续软件服务支持。截至报告公布前,财务公司核心业务
系统运转正常,与外包厂商合作稳定。
6.审计稽核管理
财务公司制定了《审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等内控审计类相关制度,健全内部审计体系,明确内部审计的职责
、权限,规范内部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目标是,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监管机构规章、集团公司规定及公
司内部制度的贯彻执行;促进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和公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共同实
现公司战略目标。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通过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明确内部控制管理执行机构、建设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和
义务,确保内部控制管理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确保内部控制体系得到有效运行。财务公司目前建立 13大类 191项制度,形成一套
科学、合理、有效、适用的内控控制体系,完成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的全覆盖,确保公司有活动就有管理,有管理就有制度,有制度
就严格落实。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经审计,截至 2023 年 12月 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185.24亿元,负债 1,072.00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3.24亿元;202
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23.41亿元,净利润 11.93 亿元。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123.28亿元,负债 1,006.16亿元,所有者权益共计 117.11亿元;2024年度营
业收入 22.32亿元,净利润为
12.27亿元。(未经审计)
2、管理情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3.监管指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要求,财务公司经营业务,严格遵守了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最低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 25%;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 80%;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 15%;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 3倍;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 10%;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70%;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 20%。
四、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 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11.57亿元。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判断,本公司认为: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截至报告日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各项业务能严格按照内控制度和流程开展,内控制度较为完
善且有效;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合规,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与财务报表相关资金、信贷、投
资、稽查、信息管理风险控制体系未发现存在重大缺陷。
东信和平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3/8fbc0ef0-d022-40e8-864e-4523e2d4d6f5.PDF
─────────┬────────────────────────────────────────────────
2025-01-23 20:31│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4/2894d635-67b1-4d28-91d3-9c32f8be2766.PDF
─────────┬────────────────────────────────────────────────
2025-01-23 20:30│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2 年 3 月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
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详见公司《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4)。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开拓公司融资渠道,促进双方业务的共同发展,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双方
就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开展业务合作。
2、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同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于 2025 年 1 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本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
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 号楼 101 1、3-8 层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为财务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
;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
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123.28 亿元,负债1,006.16 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7.11
亿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22.32 亿元,净利润 12.27亿元。(未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科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等。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1、存款服务: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存款的价格,不低于同期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期限、同类型存款业务的挂牌利率。
2、贷款服务:财务公司向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和财务公司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在签订每笔贷款合同
时,双方依据当时的市场行情进行协商,对贷款执行利率做适当调整,同时不高于公司同期在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取得的同档次贷款利
率。
3、结算服务:结算费用均由财务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相关结算费用。
4、其他服务: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或国家规定的标
准收取相关费用。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财务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向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以下主要金融服务业务:(1
)存款服务;(2)结算服务;(3)综合授信服务;(4)其他金融服务。
2、财务公司对各项服务的定价见“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3、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双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财务公司应协助公司监
控实施该限制,协议有效期内,每一日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
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50%(含)。
4、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等值人民币8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
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5、生效条件及生效时间:公司按《公司章程》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
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之后,公司、财务公司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
6、本次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三年。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
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了融资方式,增强资金弹性,提升了公司的融资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
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9.73亿元,贷款余额为0亿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已将该议案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金融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财务公司能为公司提供长期优质的金融服务,公司与中国电子科
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公司开拓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
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关联董事
应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