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7 东信和平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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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55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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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49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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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49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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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4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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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3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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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3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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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2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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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2 │东信和平(00201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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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2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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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2 │东信和平(002017):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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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55│东信和平(002017):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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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表决,同意选
举施文忠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施文忠先生将与公司现任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施文忠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fe4abd2f-3741-43f5-9099-f1b4612ca1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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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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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5H1503号
致: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东信和平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东信和平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26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5年9月 11日 14 点 30 分;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南屏科技工
业园屏工中路 8号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
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2.06 《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09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5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6人,持股数共计 257,082,81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4.2916%。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94 名,
代表股份共计 4,496,03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4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261,378,398股,反对151,821股,弃权48,6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4%,表决结果为
通过。
2、《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9,139,872股,反对2,321,247股,弃权117,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6%,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259,135,972股,反对2,318,747股,弃权124,1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1%,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同意259,136,672股,反对2,318,447股,弃权123,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64%,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259,134,872股,反对2,320,347股,弃权123,6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57%,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同意259,132,572股,反对2,328,147股,弃权118,1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48%,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6 《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9,150,572股,反对2,310,547股,弃权117,7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717%,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9,116,372股,反对2,339,547股,弃权122,9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86%,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259,141,072股,反对2,318,847股,弃权118,9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81%,表决结
果为通过。
2.09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59,139,972股,反对2,321,347股,弃权117,53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676%,表决结
果为通过。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8983253-5a48-457a-89cb-837b3de3a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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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9: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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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8906a858-c800-4ef3-bc58-2b75518708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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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4│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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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5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需 √作为投票对
逐项表决 象的子议案
数:(9)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议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2.05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的议案》 √
2.06 《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 √
案》
2.07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2.09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提案 1.00、2.01、2.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 2.00 需逐项表
决。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
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8日(9:00—11:30,14:00—16:00)
2、登记办法:
①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代表
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登记须有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③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④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宗潮、黄少芬
电 话:0756-8682893 传真:0756-8682296
邮箱:eastcompeace@eastcompeace.com
5、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3cc27b4f-aac0-456b-ae5d-80e2268595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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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3│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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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6ed7f65b-5938-485a-9f74-30bdb3140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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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3│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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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12e07816-d1ea-442b-955a-8083543dd8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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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9:3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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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东信和平”或“公司”)通过查验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
件资料,并审阅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
,现将风险持续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金融许可证编号:L0167H211000
00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依法接受国家金融监督管
理总局的监督管理。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成立日期:2012 年 12 月 14 日
经营范围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
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
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现代金融企业公司治理的要求,财务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下设战略、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
控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理层是财务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开展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接受
党组织、董事会的监督管理。财务公司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互相制衡的原则设置组织机构,共设置了司库部、金
融服务中心、资金管理部、金融市场部、资金结算部、风险管理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
审计与纪检监察部等前、中、后台 12 个部门,组织机构的建设较为完善。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了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构建了风险管理体系,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
根据各项业务的特点制定各自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操作中
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财务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了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对财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三)控制活动
1.信贷业务管理
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财务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综合授信管理办
法》《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境内并购贷款管理办法》《商业汇票业务管
理办法》《贷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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