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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7(东信和平)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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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17 东信和平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2 20:22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1 00:00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 │2026-06-04 16:47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9:54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1 19:53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5 00:42 │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2025年度ESG报告 │ ├─────────┼──────────────────────────────────────────────┤ │2026-04-24 20:49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2026-04-24 20:49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4 20:49 │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 ─────────┬──────────────────────────────────────────────── 2026-07-02 20:2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讼程序终结;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涉案的金额:诉讼标的额为约合 10,797,870,627.32 斯里兰卡卢比(约合 2.6 亿元人民币),以及年利率为 18%的利息(利 息计算至判决之日为止,此后以判决总金额为基数计算利息,直至全额支付);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EASTCOMPEACE(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子公司” 或“被告”)于 2024年 10 月收到 THE HIGH COURT OF THE WESTERN PROVINCE HOLDEN IN COLOMBO(以下简称“斯里兰卡法院”) 送达的传票等诉讼资料。MOBITEL(PRIVATE)LIMITED(以下简称“Mobitel 公司”或“原告”)以产品质量问题为理由对新加坡子公 司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6 年 7月 1日,公司收到新加坡子公司转发的斯里兰卡法院作出的正式文件,裁定如下: 本案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法院裁定本次诉讼程序宣告终结。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存在未达到重大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共计 2起,涉案总金额约为525.53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目前,该诉讼程序已裁定终结,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本期或者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推动后续的市场合作,原被告 双方于 2026 年 5月 25 日签订了《SIM 卡供应与交付协议》。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执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斯里兰卡法院出具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9a3e568a-58e5-4165-80fe-3cf7a37ecdbf.PDF ─────────┬──────────────────────────────────────────────── 2026-07-01 00:00│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2b76d9bb-5543-45aa-9045-893095999cf3.PDF ─────────┬──────────────────────────────────────────────── 2026-07-01 00:00│东信和平(002017):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 一、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的辞职报告。潘利君女士因退休原因向 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及在子公司的其他任职,其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潘利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利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利君女士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 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生产活动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 选聘工作。 潘利君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离任后,公司将返聘其担任顾问,聘期半年。公司及董事会对潘利君 女士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会指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公司于 2026 年 6月 3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 定人员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在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同 意指定卓义伟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财务总监之日或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潘利君女士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5619e97b-0506-47ea-b4de-d5a902e18b9b.PDF ─────────┬──────────────────────────────────────────────── 2026-06-04 16:47│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5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0,431,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 45 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4,162,626.81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 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0,431,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 每 10 股派 1.3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5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6 中电科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 08*****841 珠海普天和平电信工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27 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 8号 咨询联系人:陈宗潮 黄少芬 咨询电话:0756-8682893 传真电话:0756-868229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5c57c6e8-f599-4c2e-8a07-a3ac45861f9e.PDF ─────────┬──────────────────────────────────────────────── 2026-05-21 19:5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工中路 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楼水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8 人,代表股份 262,039,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14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257,177,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30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28人,代表股份 4,861,76 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34 人,代表股份 5,157,5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8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6人,代表股份295,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28人,代表股份 4,861,7 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76%。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董事施文忠因工作原因请假),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股东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2,2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反对 626,0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9%;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 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0,1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649%;反对 626,0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385%;弃权 5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96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9,8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反对 614,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4%;弃权 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7,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122%;反对 614,3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117%;弃权 5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6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0,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9%;反对 623,9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81%;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78,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8339%;反对 623,9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0978%;弃权 5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8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413,5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0%;反对 567,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5%;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31,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595%;反对 567,2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84%;弃权 5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确认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012,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4%;反对 702,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85%;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1,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470%;反对 702,8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276%;弃权 63,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5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274,6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0%;反对 656,8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07%;弃权 10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2,5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1664%;反对 656,8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357%;弃权 10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7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61,366,4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1%;反对 613,6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42%;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48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9463%;反对 613,65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8981%;弃权 5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5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亓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拟定 2026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孔舒韫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0906e57-1dcb-4ca6-bc28-5a18f14b829c.PDF ─────────┬──────────────────────────────────────────────── 2026-05-21 19:53│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6H0742号 致: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东信和平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 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东信和平本次股东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4月 25 日在指定媒体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5月 21 日 14 点 30分;召开地点为珠海市南屏科技工 业园屏工中路 8号公司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 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1日 9:15-15:00。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以 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代表股份共计 257,177,976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44.3080%。 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 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28 名,代表股份共计 4,861,764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837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 ,其身份已由信息公司验证。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 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 (二)表决结果 根据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的表决以及本次股东会对表决结果的统计,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61,362,288股,反对626,052股,弃权51,4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15%,表决结果为 通过。 2、《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261,369,888股,反对614,352股,弃权55,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4%,表决结果为 通过。 3、《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61,360,688股,反对623,952股,弃权55,1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09%,表决结果为 通过。 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261,413,588股,反对567,252股,弃权58,9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10%,表决结果为 通过。 5、《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261,012,661股,反对702,852股,弃权63,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4%,表决结果为 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261,274,688股,反对656,852股,弃权108,2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0%,表决结果 为通过。 7、《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261,366,488股,反对613,652股,弃权59,6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31%,表决结果为 当选。 本次股东会没有对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608bde69-5e5d-4874-ae59-f8aedb5f3ad1.PDF ─────────┬──────────────────────────────────────────────── 2026-04-25 00:42│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2025年度ESG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2025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d8f1cb-57f5-4d0e-b2f4-565457431e9a.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 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自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起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 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1ae7c62-4941-4c47-a7eb-cfcba6de7572.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5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 清查及分析,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 年共冲回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 值损失)32,584.91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发生额(单位: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67,396.7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1,205,860.86 存货跌价损失 -462,463.95 固定资产损失 1,368,343.20 合计 -32,584.91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合计增加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32,584.91 元。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公 允地反映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相应会计处理已在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中反 映及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ce36b97-f76c-4fb1-b52d-c17a6382e2ed.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2e98dc6-5263-4b3c-97ed-6d65e7f0c02a.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 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详细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8日(星期二)15:00-17:00 在全景网举行2 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 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楼水勇先生、董事兼代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陈宗潮先 生、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财务总监潘利君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月 28 日(星期二)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 页面。公司将在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cd0b521-0dcc-4421-aeb4-45a08e785525.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考所处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6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原则上不发放津贴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 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行业特征、公司规模、同行业平均水平、市场薪资等因素综合拟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所定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周期和结果发放,并确 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 激励机制。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 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4817914-9714-4396-b599-b07f38d56c9b.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辛阳先生的辞职报告。辛阳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辛阳先生的原 定任期为 2020 年 3月 23 日至 2026 年 3月 23 日,辛阳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辛阳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 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辛阳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辛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辛阳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辛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 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董事会同意提名亓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亓峰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 董事培训证明。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亓峰先生当选公司独 立董事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发生变动,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在公司股东会同意选举亓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后 ,亓峰先生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1、辛阳先生辞职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632de1f-ced1-45e7-ae65-67fe6efed73f.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是公司深化国企改革提升行动、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攻坚之年,是“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谋篇布局承上启下 的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与深刻变革的行业格局,董事会坚守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核心职责,坚持服务国家战略, 聚焦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带领全体员工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经营业绩稳中有质、治理效能持续优化、发 展根基不断夯实、价值创造全面突破,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及 2026 年规划报告如下: 一、深化战略引领,锚定航向稳进提质 2025 年,董事会以战略思维统揽全局,以前瞻布局谋划长远,牢牢把握数字化转型与产业升级机遇,巩固主业优势、拓展新兴 赛道,战略引领作用充分彰显。 (一)坚守战略定位,明晰发展方向 公司锚定全球领先的数字身份安全产品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商战略目标,发挥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引领作用,坚持巩固 智能卡主业优势,做强系统平台软件、做强新域新质行业应用、做强物联智能终端经营方针,优化资源配置、延伸业务链条,推动数 字安全技术体系迭代升级,核心竞争力持续增强。 (二)“十四五”圆满收官,积厚成势夯基固本 十四五发展历程极不寻常、极不平凡。五年来,公司保持战略定力、锐意改革创新,圆满完成规划既定目标,营业收入增长 30% ,净利润增长超 300%,净资产收益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均实现翻番,主业优势持续巩固,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市场版图不断扩大, 经营质效稳步向好,把蓝图变为现实,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积厚成势、铺路夯基。 (三)“十五五”谋篇起步,提升战略能力启新程 立足新发展阶段,董事会主动对接国家战略与行业趋势,提升战略能力,科学谋划“十五五”发展蓝图。坚持国内国际双循环相 互促进,实施“深耕+拓新”双轮驱动,深耕传统优势领域,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加速构建“云-边-端-芯”全栈创新体系,培育第二 增长曲线,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战略基础。 二、强化规范运作,提升董事会运行效能 2025 年,董事会以提升运行质量为核心,完善治理体系、规范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效能,全面夯实公司治理根基。 一是坚持股东至上,优化回报机制。董事会始终坚守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理念,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连续多年 保持在 50%以上,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股利支付率百强,股东回报水平位居行业前列。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 见,实现公司发展与股东利益有机统一。 二是加强市值管理,彰显内在价值。董事会将市值管理作为长期战略工程,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投资者沟通等多元化方 式,系统传递战略优势、经营成果与投资价值。2025 年公司市值突破百亿并稳步增长,获得长期价值机构认可,市场认同度显著提 升。 三是严守信披底线,保障公平透明。董事会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全年披露各类公告 1 14 份,互动易平台提问回复率 100%。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参与权,构建透明高效的资本市场沟通桥梁。四是深化 合规内控,提升运行效能。董事会全面梳理优化内控体系,完善《公司章程》及 25 项内控制度,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管理机 制。规范“三会”运作,全年召开股东会 5次、董事会 6次、专门委员会 6次,决策程序依法合规、高效务实。2025年度,公司全体 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判断和科学决策,切实发挥 董事会在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的核心作用,保障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全体董事开展2025 年度履职评价 ,经综合评定,2025 年度公司全体董事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绩效薪酬将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办法及 年度考核结果,在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兑现。 五是发挥独董作用,强化专业监督。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履职,依托专业优势独立审慎决策,全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次,对 关联交易、风险管控等重大事项严格审议监督,有效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公正性。 六是践行 ESG 理念,推进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将环境、社会、治理理念融入经营全流程,连续三年发布 ESG 报告,2025 年万 得 ESG 评级提升至 AA 级,并荣获上市公司 ESG百强、社会责任感企业、高质量发展品牌等多项荣誉,实现经济、社会、环境价值 协同提升。 三、坚守风险底线,保障公司行稳致远 董事会坚持底线思维,把风险防控作为保障发展的战略基石,系统构建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应对各类挑战。 一是强化境外风险管理,保障海外业务稳定发展。针对国际化布局提速,重点加强境外市场、政策、合规、运营等风险研判,完 善海外业务风控流程与应急机制,规范海外经营行为,保障海外项目稳健推进、资产安全可控,有效支撑双循环战略落地。二是防范 运营与合规风险,夯实稳健经营根基。推动全面风险管理融入业务全流程,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与内控评估,及时补齐管理短板。将合 规要求嵌入经营各环节,强化制度执行与监督问责,提升合规运营水平与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经营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四、2026 年董事会工作部署 2026 年,董事会将持续发挥核心治理作用,前瞻布局、科学决策、提质增效,以更高标准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重 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董事会将以质的有效提升、量的合理增长为核心,系统制定行动方案,统筹经营质 量、创新质量、治理质量提升,同步优化股东回报机制,实现经营业绩与股东价值同步增长。 二是部署高质量发展未来三年重点工作。董事会将围绕长期发展目标,明确未来三年重点方向:聚焦主业做强做优,巩固核心领 域优势,拓展行业应用场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加大研发投入,深化“云-边-端-芯”体系协同,加快第二增长曲线培育;完善公 司治理体系,持续优化内控与决策机制,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强化投资者沟通,传递长期价值;健全回 报机制,稳定并优化分红政策,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是强化人才与履职保障。董事会将持续加强董事、高管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战略决策与风险管控水平;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优化人才结构,强化资本运作、投资者关系、合规风控等专业支撑,为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协同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四是深化战 略落地与产业协同。董事会将紧扣“十五五”规划部署,持续优化战略布局,加快国际化与数字化转型;以“内生增长+外延扩张” 双轮驱动,持续推进产业链并购整合,促进产业与资本高效协同,提升全球资源整合能力与市场地位。五是持续提升治理与可持续发 展水平。董事会将坚持规范运作、透明治理,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深化 ESG 实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健 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守合规底线,以卓越治理引领公司行稳致远。 新征程任重道远,新使命催人奋进。2026 年,董事会将牢记责任、勇担使命,以前瞻战略领航发展,以科学决策夯实根基,以 高效治理保障运行,以务实行动创造价值,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回报!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18ac2fd-eb08-44eb-ac76-5f96f52e4517.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489204-d10d-41cb-a1f8-0ee192ae405f.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 总股本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截至2019年2月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 897,600股,发行价格为4.04元 /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100,160,748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04,649,421.92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54,032.14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环 专字〔2019〕022810号”)。 2、公司于2019年10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0年10月12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用账户。 3、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4、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予以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2021年5月29日,公司将“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3.08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2021年9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3 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395.56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 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2年12月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7、公司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3年12月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8、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2026年4月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账号 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29,143,118.48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行 8110901012700817687 2022年8月10日注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50201040031684 2021年5月26日注销 珠海香洲支行 合 计 29,143,118.48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 月。 2、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66e5c60-1df9-4ee8-be4e-fb6b27788813.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2f5457-3e44-40aa-9e5b-33676efb7c5f.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4f3d8ca-7468-45ce-b1b3-9d145185d867.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81d0492-2a87-43a4-8eb0-68fbb7e1da7f.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东信和平(00201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e579c6c-a2dc-4a14-ad03-9382347a51f4.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f0f253b6-e823-4f79-ab89-b7e9e514fccb.PDF ─────────┬──────────────────────────────────────────────── 2026-04-24 20:49│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a2a2573-683b-46d9-8fe1-f29c8bc8ba13.PDF ─────────┬──────────────────────────────────────────────── 2026-04-24 20:47│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2,996,912.76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6,299,691.2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601,099,643.94 元,减去分配 2024年度现金红利 95,190,833.08 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52,606,032.34 元。结合公司目前业务盈利水平及资金总体 使用安排,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性发展前提下,为更好地回报投资者,拟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为: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80,431,9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 元(含税),共计 拟派发现金红利 84,162,626.81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公司 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162,626.81 95,190,833.08 87,064,786.35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3,135,670.82 189,810,096.23 171,843,425.06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709,940,829.11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652,606,032.34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66,418,246.24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174,929,730.7033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266,418,246.2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 266,418,246.24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不低于 5,000 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与《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 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 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d43d9da-4e73-47df-9d2e-9e9db31f0866.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6917dc8-d746-4378-8047-b89d7309c65c.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1a284ab-1f84-43f7-8d97-383a1afbc721.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4faf659-66b7-4294-aafe-f8a3b3ff02b3.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1e3425b-c6d1-482d-b80a-d3430962fe4b.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金融业务关联交易概述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月 1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 见 2022 年 1月 1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3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财务公司续 签《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1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公司通过审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风险管理有效。在 协议期间,财务公司各项业务能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开展,无重大操作风险发生,各项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业务运营合法 合规,未出现业务违约情形;财务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商业运作能力,能够及时向公司提供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能够按照《 金融服务协议》履行相关义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和可收回性具有保障,未出现《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财务公 司关联存贷款风险处置预案》确定的风险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 1、存款: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存入之每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不高于上一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所有 者权益的 50%(含)。 2、综合授信额度:双方约定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高于等值人民币 8 亿元(含),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票据承兑、 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融资租赁等业务。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金府路 30 号院 2号楼 101 1、3-8 层 法定代表人:杨志军 注册资本:58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993R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67H2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 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 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规模 1,285.21亿元,负债 1,168.09亿元,所有者权益共 117.12 亿元;2025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8.27 亿元,净利润 9.17 亿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财务公司 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3、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协议主要内容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 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现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 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进行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方式,增强资金弹性,提升公司的融资效率,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 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情况,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截止披露日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0亿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8.91 亿元,未与财务公司发生授信业务 。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我们通过审查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认为财务公司具备相应业务资质,管理制度健全, 风险管理有效。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其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公司与财务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f97352c-9987-4de5-a2f6-4dee890cf35c.PDF ─────────┬──────────────────────────────────────────────── 2026-04-24 20:46│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东信和平(002017):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1e2b0d32-5965-4816-abe0-ecd723985faa.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报告 ─────────┴────────────────────────────────────────────────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10041 号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2025 年度财务报表 ,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月 24日签发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67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东信和平编制了后附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东信和平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东信和平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信和 平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东信和平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东信和平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费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6430c91-605e-4c56-95df-4fd2b17fb66b.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公司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 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东信和平使用配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 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9号),公司以 总股本 346,325,336股为基数,按照每 10股配售 3股的比例,向截至 2019 年 2月 19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3,897,600股,发行价格为 4.04元/股。根据实际申购情况,最终配售新股 100,160,748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4,649,4 21.9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353,102.05元,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5,296,319.87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9)020004 号”《验证报告》,经其审验。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公司于2019年 8月 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754,032.14元,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鉴证报告》(“众 环专字(2019)022810号”)。 2、公司于 2019年 10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公司于 2020年 10月 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1年10月11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4、公司于 2021年 3月 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实施的议案》,同意对“基于 NB-IoT 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 发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医保基金消费终端安全管理平台建设及运营项目”终止实施,该项 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或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 2021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 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年 5月 29日,公司将“基于NB-IoT技术的安全接入解决方案研发项目”节余 募集资金 863.08万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后,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5、公司于 2021年 8月 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 议案》,同意对“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结项。该事项已经 2021年 9月 7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 8月 13日,公司将“生产智能化改造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395.56万元存放于公司于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开立的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对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 6、2021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公司已于 2022年 12月 5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22年 12月 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已于 2023年 12月 06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8、2025 年 4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8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珠海美景支行 444000903018010078443 29,143,118.48 中信银行珠海五洲花城支 8110901012700817687 - 2022年 8月 10日注 行 销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350201040031684 - 2021年 5月 26日注 司珠海香洲支行 销 合 计 29,143,118.48 注: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3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目前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等情况,提前归还该部分募集资金。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 四、本次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优化财务结构,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业务拓展能力和竞争力,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要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东信和平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38e6d72-e137-45b2-a4b1-0bf20e3752dd.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a886d43-4876-4f0b-8a59-cbf92770d959.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 一、专项说明 二、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10042 号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信和平”)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 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中兴华审字(2026)第 01067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东信和平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5年度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贷款 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东信和平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东信和 平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东 信和平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 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东信和平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 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东信和平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费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4fbbe1b-397f-4276-aa1f-1b8cf673af60.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a287deb-b0bb-4836-bf5f-7bc81eb98e23.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东信和平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丽泽 SO HO B座 20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20/F,Tow 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6)第 010003 号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信和平”)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东信和平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信和平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 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861f09c-6120-4cee-9135-998014c2dda1.PDF ─────────┬──────────────────────────────────────────────── 2026-04-24 20:45│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135f09-5bf1-4b8a-94e4-57e2e1cccf3d.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1568e7-edcd-4ed3-98d6-8ed187d475c6.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 辛阳先生、张立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肖作平先生、辛阳先生、张立强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ec3a03c-672b-4339-9f66-c0dd86a85b78.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6年4月) ─────────┴────────────────────────────────────────────────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程序,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 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四条 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向审计委员会提供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限内提 交审计报告。 第六条 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年报审计的相关内容,内容包括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 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方面。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年报初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应审阅 财务报表,并就相关问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应提交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 题。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向董事会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 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积极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往后修改、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3a7b2ca-6872-4bee-92c5-4a15909e7f87.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立强 ─────────┴────────────────────────────────────────────────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张立强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曾任原总装备部综合计划 部正团职参谋、成都锐芯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苏州中科科电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 执行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并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会上依据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判断,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张立强 6 2 4 0 3.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依照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共主持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 员会委员职责并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 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本人通过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要事项及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 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以及与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投资者 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 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 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7. 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通过专题会、电话沟通、邮件往 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8.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 董事各项工作,就关注问题进行反馈,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公司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 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 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 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上述报告真实、准确、 全面地展现了公司的运营状况,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职责,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 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其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提名董事候选人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本人认真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专业等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 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等规定,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 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勤勉的精神,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与合理化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持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与治理效能。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立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29408c4-9021-4b93-a008-f66fb3b684b7.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肖作平 ─────────┴────────────────────────────────────────────────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肖作平先生,1975年出生,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CPA),教育部“新世 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2004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管理 学(财务学)博士学位;2005年4月至2007年4月清华大学金融学博士后研究(2006年7月被西南交通大学破格晋升为教授);2007年4 月至2018年10月西南交通大学会计学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10月至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 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今兼任浙江东方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7月至今兼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并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会上依据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判断,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肖作平 6 1 5 0 3.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共主 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 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并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 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通过参与专项沟通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计划、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及关键审计事项进行深入交流,对重点关注事项充分研讨,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度,督促会计师严格规范开展财务审计与内控 审计,充分履行在定期报告编制与信息披露中的监督职责,确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通过持续有效沟通,进 一步推动公司提升财务信息质量与内部治理水平。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以及与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交流等方式,了 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 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 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7. 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并通过专题会、电话沟通、邮件 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20 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8.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 董事各项工作,就关注问题进行反馈,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公司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 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 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 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上述报告真实、准确、 全面地展现了公司的运营状况,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职责,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 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其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提名董事候选人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本人认真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专业等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 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等规定,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参与董事 会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以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持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肖作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0e4969c-4b06-4aaf-aa63-da4ed4876984.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 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对象如下: (一)董事:指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遵循效益导向、战略导向、市场化改革方向、科技创新分配导向原则,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 、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收入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及工作目标相适应的原则; (二)坚持市场化适配原则:公司提供的薪酬与市场同等职位收入水平相比有竞争力; (三)坚持薪酬发放与绩效评价、奖惩挂钩,激励与约束相统一的原则; (四)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 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组织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评, 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 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如有董事会成员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或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战略规划、年度计划、财务和经营情况等信息,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准确 提供相关材料。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构成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津贴标准如下: (一)董事薪酬与津贴: (1)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公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在公司兼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或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 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发放津贴或薪酬。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基本薪酬:根据行业特征、公司规模、同行业平均水平、市场薪资等因素综合拟定。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所定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划等激励机制。 第十一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应当披露 原因。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 予以发放。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在代扣代缴下列各项费用后发放给个人: (一)个人所得税额; (二)社会保险等按比例需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应当扣除的其他费用。第四章 薪酬的考核与发放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业绩指标,并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对在公司任职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结果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或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十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将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等变化相 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一步的发展需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的主要依据为: (一)公司经营业绩、盈利状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架构调整; (三)行业水平; (四)岗位价值; (五)个人业绩; (六)通胀水平。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周期和结果发 放,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 放。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重大失误、失职、渎职或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发生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 事故、重大风险事件或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给公司造成严重不利影响或损失的,或者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 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扣减相应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直至不予发放,必要时可对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追回。 第十九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一条 《公司章程》或者聘任、劳动等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 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往后修改、颁布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4fa5862-706a-4082-b525-ae9d9ad9d841.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度独董述职报告-辛阳 ─────────┴──────────────────────────────────────────────── 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并提出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辛阳先生,1977年出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邮电大学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教授博导、灾备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 京邮电大学灾备与数据安全中心主任,中国密码学会理事、教育科普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信息灾备技术产业联盟秘书长,2023年5月 至今兼任飞天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 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 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参会,并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2. 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议各项议题,会上依据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判断,对董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辛阳 6 1 5 0 3. 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共出 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 员会委员职责并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4.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 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5.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 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本人通过沟通会议等方式,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要事项及 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充分沟通,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等方面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 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年度报告。 6. 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以及与董事会秘书不定期交流等方式,了解中小投资者 诉求,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 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 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7. 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并通过专题会、电话沟通、邮件 往来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20 25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及其他工作等,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8.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 董事各项工作,就关注问题进行反馈,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公司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 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 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审批程序的合 规性、是否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监督。相关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 告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上述报告真实、准确、 全面地展现了公司的运营状况,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针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本人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职责,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 质、诚信记录、业务情况及其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和了解,认为其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 符合相关要求,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会已审议通过了变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4. 提名董事候选人 针对报告期内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本人认真审阅候选人个人履历、专业等资料,认为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 职资格。公司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 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办法》等规定,并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慎审议公司各项议案,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内部治理体系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积极参与公 司决策事项,并就相关事宜与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决策及公司稳健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辛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77fc0406-fdc2-4535-ac4a-44c478b46970.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6年4月) ─────────┴──────────────────────────────────────────────── (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完善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 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当履行如下职责: (一)负责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情况; (三)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事后沟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时披露;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上市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相关信息,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应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负责 公司与独立董事在年度报告期间有关情况介绍、资料提供等日常沟通工作,并负责向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及时汇报。 第六条 独立董事有权要求公司经理、财务总监或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正式披露前,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七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 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 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八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并确定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向独立董事 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沟通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十条 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 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的,可以要求补充、整改或者延期召开董事会。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 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具体事项存在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可以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发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往后修改、颁布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65b6d93-ac1d-4fca-964b-76a16878926d.PDF ─────────┬──────────────────────────────────────────────── 2026-04-24 20:44│东信和平(00201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 ─────────┴──────────────────────────────────────────────── 东信和平(002017):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04a22db-0588-4142-84c1-f5174e57086a.PDF ─────────┬──────────────────────────────────────────────── 2026-04-24 20:4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及新“国九条”关于推 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积极响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 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核心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为金融机构、通信运营商、政府机构、物联网设备生产及运营企业等客户提供智能卡、安全模块、平台软件、智能终端等数 字安全产品和相关解决方案,涉及移动通信、金融支付、政府公共事业、消费电子、网联汽车、工业物联、能源电力等应用领域。筑 牢数字身份安全产品基础,巩固主业优势。公司将以数字身份安全产品作为人与物数字身份安全载体的根基,重点发展通信卡、金融 卡、政府证照卡及安全模块业务,把握 5G、社保一卡通、海外电子证照及物联网等市场机遇,以创新驱动提升竞争力,并深化国内 外市场协同以扩大全球份额。同时,重点聚焦行业应用、智能终端、数字身份云服务三大创新主线,通过深化平台软件业务协同,完 善数字身份发行、认证与安全管控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强化面向新兴场景的平台产品研发与应用能力,推动整体业务提量提质, 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与市场地位。 巩固“双循环”市场优势,优化业务布局。在国内市场,持续加强金融、社保、通信三大重点领域的攻坚与潜力挖掘,提升市场 份额并加强产品适配以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在国际市场,依托海外子公司本地化优势,加快南美、非洲新区域版图拓展,优化海外产 品结构,重点推广数字身份云、eIM 及电子证照产品等解决方案,全面提升市场攻坚能力、区域覆盖能力、产品体系能力、团队协同 能力。 推动资本运作赋能,增强核心竞争力。公司将通过内生增长与外延扩张的“双轮驱动”,通过整合技术、市场等内部优势资源, 筑牢发展根基;积极运用资本市场工具,围绕数字身份安全等核心生态链开展战略性并购,实现纵向与横向的产业整合。同时,公司 将严格规范募集资金管理,着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推动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高效协同,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新产品、新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近年来公司研 发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持续保持在 10%左右。公司将通过深化云、边、端、芯协同布局,持续完善自主可控的数字身份安全全栈技术 体系,并积极融合人工智能,创新“数字身份+AI”模式,抢抓数字化转型中的安全增量市场。同时,持续优化科研团队人才激励机 制,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全面提升运营效能,强化产业引领作用。 三、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架构,积极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形成科学规范、有效制衡、运作高 效的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持续健全治理与内部控制体系,及时修订完善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流程,不断优化内控全流程管控 、监督检查与有效性评价,全面防范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度融入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 2022 年起连续 4年披露 ESG 报告,践行国有企业使命担当,以高质量治理护航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公司将持续优化完善治理机制,健全内控长效制度体系,强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能力建设,夯实规范运作根基、提升科学决策 水平,保障企业稳健经营发展;同时,不断提升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责任意识,重点规范其忠实勤勉履 职、合规增减持等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与风险防控能力。 四、健全回报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股东回报,结合公司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进行现金分红,公 司已制定了《分红管理制度》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自上市以来,公司已实施 19 次利润分配,累计分红 5.41 亿元,切实让投 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进一步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持续优化利润分配政策,合理确定分红比例、分红方式及实施节奏,增强利润分配的透 明度与可预期性;健全以价值创造为导向的回报体系,将股东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发展质量相结合,推动回报水平与企业发展同步 提升;严格执行利润分配相关制度,规范分红实施流程,切实提升投资者获得感,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投资者的共赢发 展。 五、深化投资者沟通,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沟通工作,已搭建起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平台,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通过定期披露定期报告、临时 公告等方式,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经营状况、发展战略、重大事项及分红方案等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投资者沟通机制,设立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等,安排专人负责接听接收咨询,并通过互动易、机构调研、投资 者开放日等多种渠道积极回应投资者咨询,倾听投资者诉求、解答投资者疑问;定期举行业绩说明会,针对性解读公司经营、财务及 分红情况,保持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与沟通。 公司将进一步深化投资者沟通工作,丰富沟通渠道、创新沟通形式,持续加强与机构投资者、中小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主动传 递公司发展价值与核心优势;健全投资者诉求回应机制,建立诉求收集、梳理、反馈、跟踪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切实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加强信息披露质量管理,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与易懂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 度;积极组织投资者调研、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引导投资者客观、理性认识公司发展前景,构建良性互动、共赢共生的投资者关系生 态。 公司将以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为契机,聚焦公司数字身份安全主业,持续完善治理体系、增强经营效能与回报能力,切 实肩负起上市公司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回馈广大投资者的信赖,实现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共赢。 本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e9520ac-06f8-4ac3-8055-86f8cb5c021b.PDF ─────────┬──────────────────────────────────────────────── 2026-04-08 18:2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4)。 截至2026年 4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笔资金 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b32e4b4a-4233-4a6d-8dbe-a55fbabfddf8.PDF ─────────┬──────────────────────────────────────────────── 2026-02-04 18:3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完毕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42)。公司董事、 代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陈宗潮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15,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2%),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小鹏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86,000 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 %)。 近日,公司收到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目前,上述预披露公告 披露的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称 价(元/ 间(元/股) (股) 股) 陈宗潮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11月 7 23.37 22.70-24.30 114,910 0.0198% 易 日至 2026 年 2 月 4日 黄小鹏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11月 7 22.80 22.70-22.89 85,433 0.0147% 易 日至 2026 年 2月 4日 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以及其认购公司配股的股 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陈宗潮 合计持有股份 263,640 0.0454% 148,730 0.025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5,910 0.0114% 433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197,730 0.0341% 148,297 0.0255% 黄小鹏 合计持有股份 197,730 0.0341% 112,297 0.019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9,433 0.0085% 1,074 0.000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8,297 0.0255% 111,223 0.0192% 注 1:数据变动系跨年度后重新计算高管锁定股所致; 注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注 3:本次减持前后持有股份的具体构成以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数量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上述股东本次实际总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总减持股份数量,实施结 果与已披露的计划一致。 3、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 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陈宗潮先生、黄小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a3a18010-a9b7-484d-aceb-3ea8ffb28cb3.PDF ─────────┬──────────────────────────────────────────────── 2026-01-12 19:13│东信和平(00201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东信和平,证券代码:002017)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 内(2026 年 1月 8日、2026年 1月 9日、2026 年 1月 12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计划于 2026 年 4月 25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目前公司正在进行 2025 年年度财务核算,相关财务数据未对外 提供。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32901eb9-8b5c-4ffe-acea-5dfd7b150f70.PDF ─────────┬──────────────────────────────────────────────── 2025-12-30 20:12│东信和平(00201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 2025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日、2025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刘鹏先生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现因中兴华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安排调整,指派张奎先生接替刘鹏先生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费强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奎先生,质量控制复核 人为王祖诚先生。 二、本次变更人员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变更的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奎先生,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12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2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3家以上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先生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奎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1/075fdd4e-b573-449a-b5c8-0516bdb6f230.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5│东信和平: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1752.PDF ─────────┬──────────────────────────────────────────────── 2026-04-25│东信和平: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91765.PDF ─────────┬──────────────────────────────────────────────── 2025-10-29│东信和平: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241.PDF ─────────┬──────────────────────────────────────────────── 2025-08-26│东信和平: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6/1224567984.PDF ─────────┬──────────────────────────────────────────────── 2025-04-23│东信和平: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765.PDF ─────────┬──────────────────────────────────────────────── 2025-04-23│东信和平: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3/1223219739.PDF ─────────┬──────────────────────────────────────────────── 2024-10-28│东信和平: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4407.PDF ─────────┬──────────────────────────────────────────────── 2024-08-24│东信和平: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4/1220963573.PDF ─────────┬──────────────────────────────────────────────── 2024-04-20│东信和平: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701475.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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