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9 亿帆医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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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0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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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6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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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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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1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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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10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调剂担保额度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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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1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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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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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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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4 │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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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1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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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8:5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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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亿帆”)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6年 7月 21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同意为合肥亿帆向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形成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合肥亿帆与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22年9月9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肥西经济开发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法定代表人:叶依群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消毒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道路货物
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药品进出口一般项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消毒剂销售(不含危
险化学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
日用百货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及制
品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
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广告设计、代理
;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
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0,029.49 245,910.62
负债总额 158,636.39 170,772.48
净资产 71,393.10 75,138.14
科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58,665.24 52,261.71
利润总额 2,801.69 4,963.31
净利润 2,137.37 3,745.04
合肥亿帆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医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贰亿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1.1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贵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
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
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1.2就循环授信而言,如贵行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超过授信额度金额,则本保证人对授信余额超过授信
额度金额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仅就不超过授信额度金额的贷款或其他授信本金余额部分及其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
行金、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3贵行在授信期间内为授信申请人办理新贷偿还、转化旧贷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项下债务(无论该等旧贷、信用证、保函、
票据等业务发生在授信期间内还是之前),本保证人确认由此产生的债务纳入其担保责任范围。
1.4授信申请人申请叙做进口开证业务时,如在同一笔信用证项下后续实际发生进口押汇,则进口开证和进口押汇按不同阶段占
用同一笔额度。即发生进口押汇业务时,信用证对外支付后所恢复的额度再用于办理进口押汇,视为占用原进口开证的同一额度金额
,本保证人对此予以确认。
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
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
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合肥亿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合肥亿帆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50.62亿元(含本次),占
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30%,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4d3549e9-ee6c-49e2-bea3-ebe0406dd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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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 18:46│亿帆医药(00201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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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
、2026年6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
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7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1%,
最高成交价为11.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54元/股,成交均价为10.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94.36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并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同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9fddbe91-25b9-4bcc-b483-c8fab71925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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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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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b2a9f45-08c1-42de-955f-8b1d99fb55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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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17:21│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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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
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
规定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亿零捌佰万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 3年;
4、贷款用途:仅限用于公司回购股票;
5、承诺函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 1年;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
相关要求,并符合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按照上述通知制定的贷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贷款承诺函》的获得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等相关协议约定为准。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
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87b1c291-d2a9-4256-af37-974936aa7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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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8:1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调剂担保额度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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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8)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 Fisiopharma S.r.l.(以下简称“非索医药”)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公司拟为非索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 24,000 万元调剂至全资子公司 NovoTek Pha
rmaceuticals Limited(以下简称“NovoTek”)为其担保。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
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拟为非索医药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24,000万元调减至 0元;NovoTek 为非索医药提供的担保
额度由 0元调增至 24,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NovoTek为非索医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4,000万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NovoTek因非索医药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6年 7月 2日与 Intesa SanpaoloS.p.A(以下简称“ISP”)和 Banco BPM S.p.A(以
下简称“BBPM”)两家银行签订担保函,同意为非索医药向 ISP和 BBPM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 2,700万欧
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非索医药与 ISP和 BBPM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Fisiopharma S.r.l.
注册时间:1989年09月06日
注册地址:NUCLEO INDUSTRIALE 84020 PALOMONTE (SA)
法定代表人:NICOLA CADEI
注册资本:贰佰陆拾肆万伍仟欧元整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及销售无菌制剂及其他药品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千欧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229.10 34,508.98
负债总额 13,898.93 16,137.69
净资产 16,330.17 18,371.29
科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4,969.94 5,229.68
利润总额 399.52 -476.57
净利润 223.29 -349.49
非索医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Novotek Pharmaceuticals Ltd Patronage Letter (Lettera di patronage)in the interest of Fisiopharma S.
r.l.》
保证人:NovoTek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债务人:Fisiopharma S.r.l.
债权人:Intesa Sanpaolo S.p.A 和 Banco BPM S.p.A
担保方式:NovoTek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利息、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以及未来产生的任何或有负债。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
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非索医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NovoTek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有能力
偿还到期债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非索医药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9.63亿元(含本次),占
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18%,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81d3130d-233b-4e45-a363-e5a38b797f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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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7:31│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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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17.45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6
月13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
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股份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5b524208-feb4-469b-8642-b939cadf2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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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在下属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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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
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为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内容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及 2026年 5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5)、《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18)及《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的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内,将安庆市鑫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庆鑫富”)未使用的担保额
度 5,000万元调剂至亿帆制药。本次调剂担保额度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上述担保额度内部调剂完成后,公司为安庆鑫富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5,000万元调减至 0元;公司为亿帆制药提供的担保额度由 1
20,000 万元调增至 12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亿帆制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22,161.92万元。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因全资子公司亿帆制药业务发展需要,于 2026年 6月 2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合肥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亿帆制药向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亿帆制药与兴业银行合肥分行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2016年5月23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文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
法定代表人:沙小华
注册资本:叁亿柒仟陆佰零肆万贰仟伍佰叁拾陆元整
经营范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原料、辅料、医药中间体、化妆品及消毒产品(不含化危品)的研发、生产
、销售、进出口;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检测、技术服务;医药技术进出口;进口药品分包装;普通货运及冷藏货运代理、仓储
(除危险品)服务。
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科目 2025年12月31日 202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0,381.85 376,965.77
负债总额 168,596.97 179,782.92
净资产 191,784.88 197,182.85
科目 2025年1-12月 2026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95,828.90 27,704.83
利润总额 34,178.49 6,127.55
净利润 31,729.34 5,397.97
亿帆制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叁亿元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一)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
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二)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
(三)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
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四)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
履行期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保证人确认。
(五)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
(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
保证期间:(一)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
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
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五)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三年。
(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
起分别计算。
(七)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八)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6年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
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亿帆制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有能力偿还
到期债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亿帆制药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47.24亿元(含本次),占
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3.47%,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的损失金额。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9a24768c-07c2-4bb2-92fa-b86006f026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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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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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参与了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
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于2026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公司产品强力
枇杷露中选本次集中采购,现将相关中选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 适应症 剂型 规格 包装数量 制剂单位 包装单位
强力枇杷露 养阴敛肺,止咳祛痰 糖浆剂 150ml 1 瓶 盒
用于支气管炎咳嗽。
注:根据集采规则,本次集中采购周期为自中选结果执行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二、本次中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选产品强力枇杷露为国家医保目录产品,本次药品集中采购是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全国中成药采购联盟集中
采购,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本次集中采购中选品种,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中选产品销售收
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较大影响。若公司后续签订采购合同并实施,将有利于上述产品提高药
品可及性及公司品牌影响力。
三、风险提示
上述中选产品相关采购合同尚未签订,其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以及集中采购后市场销售执行情况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c9f7f351-a410-426f-97c9-27ca9c554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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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4│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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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12日下午 2:0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
: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6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 288 号,亿帆医药鑫富科技产业园 行政楼会议室 (导航位置:亿
帆医药鑫富科技产业园)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8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5,138,9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71
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8,730,6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0
0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7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408,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1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375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 2 人,参加网络投票的 373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6,643,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904%。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190,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94%;反对 8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650%;弃权 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95,0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411%;反对 86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26%;弃权 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3063%。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回购股份的目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0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反对 7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83%;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0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1%;反对 7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56%;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00,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93%;反对 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78%;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04,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271%;反对 72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59%;弃权 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71%。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396,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87%;反对 729,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89%;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01,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147%;反对 729,2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73%;弃权 1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8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363,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3%;反对 76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53%;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7,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897%;反对 762,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0%;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3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反对 72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84%;弃权 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76%;反对 726,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5%;弃权 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74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365,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27%;反对 76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49%;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9,9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76%;反对 76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51%;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7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30,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51%;反对 6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60%;弃权 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5,0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19%;反对 6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832%;弃权 4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74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2.08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24,428,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47%;反对 69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329%;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93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37%;反对 697,7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90%;弃权 1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73%。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陶闰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dbc0265-bc43-4d8e-a6ed-357c67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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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1│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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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 2026年 6月 12 日
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5月 28日、2026年
6月 13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45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2,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688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
购价格上限17.4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573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并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
的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
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
据原债权文件之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3、申报时间:2026年 6月 13日至 2026年 7月 27日,工作日 8:30-11:30,13:00-17:00
4、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5、联系电话:0551-62672019、62652019
6、指定传真:0551-66100530
7、邮政编码:231200
8、电子邮箱:xz@yifanyy.com,lilei@yifanyy.com
9、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a2020b3-46b1-4fe8-b7e8-ca75963755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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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7:40│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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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bfe806bd-f5c5-4bd1-9eba-dbc0030417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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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2│亿帆医药(002019):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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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的通知,获悉程先锋先生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部分办理了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是否为限 是否 质押起 原质押 本次质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 股 数量(股 所 司 售股(如 为 始日 到期日 押到期
称 股东或第 ) 持股 总股 是,注明 补充 日
一 份 本 限 质
大股东及 比例 比例 售类型) 押
其
一致行动
人
程先 是 21,500,0 4.33% 1.77% 是(高管 否 2025年 2026年 2027 招商证券 用于自身
锋 00 锁 6月 5 6月 5 年 股 生产经营
定股) 日 日 6月 4 份有限公
日 司
程先 是 3,000,00 0.60% 0.25% 是(高管 是 2026年 - 2027 招商证券 补充质押
锋 0 锁 6月 5 年 股
定股) 日 6月 4 份有限公
日 司
合计 -- 24,500,0 4.93% 2.01% - - - - - - -
00
注: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先锋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 比例 前 后 所 公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司
数 数 份 总 已质押股份限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量(股) 量(股) 比例 股 售和冻结、标 质 限 押
本 记 押股 售和冻结数 股份比
比 数量(股) 份 量 例
例 比例 (股)
程先锋 496,526, 40.8 70,000,0 73,000,0 14.70 6.0 73,000,000 100% 299,394,73 70.69%
30 2 00 00 % 0 0
7 % %
上海迎水投 8,220,00 0.68 0 0 0.00% 0.0 0 0.00% 0 0.00%
资管理有限 0 % 0
公司-迎水 %
巡
洋 4号私募
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 8,220,00 0.68 0 0 0.00% 0.0 0 0.00% 0 0.00%
资管理有限 0 % 0
公司-迎水 %
和
谐 7号私募
证
券投资基金
上海迎水投 8,230,00 0.68 0 0 0.00% 0.0 0 0.00% 0 0.00%
资管理有限 0 % 0
公司-迎水 %
潜
龙 13号私
募
证券投资基
金
周本余 391,900 0.03 0 0 0.00% 0.0 0 0.00% 293,925 75.00%
% 0
%
合计 521,588, 42.8 70,000,0 73,000,0 14.00 6.0 73,000,000 100% 299,688,65 66.81%
20 8 00 00 % 0 5
7 % %
注: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限售类型为高管锁定股。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程先锋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且本次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补充
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关注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质押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质押展期及补充质押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938eb044-8c14-4e60-847b-c3d0eaa740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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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31│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5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即2026年6月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程先锋 496,526,307 40.82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242,295 1.91
3 黄小敏 13,040,800 1.07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11,328,622 0.93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3号私募 8,23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4号私募 8,22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7号私募 8,22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8 杜志军 8,199,300 0.67
9 方铭 7,850,000 0.65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7,486,197 0.62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程先锋 124,131,577 14.73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242,295 2.76
3 黄小敏 13,040,800 1.55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11,328,622 1.34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3号私募 8,23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4号私募 8,22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7号私募 8,22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8 杜志军 8,199,300 0.97
9 方铭 7,850,000 0.93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7,486,197 0.89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839fec1-1497-4510-beb2-e1f5056430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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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30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 东 会 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5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
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5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
告如下:
一、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1 程先锋 496,526,307 40.82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742,145 1.95
3 黄小敏 13,040,800 1.07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11,131,422 0.92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3号私募 8,23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4号私募 8,22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7号私募 8,220,000 0.68
证券投资基金
8 杜志军 8,199,300 0.67
9 方铭 7,900,000 0.65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7,325,497 0.60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
的比例(%)
1 程先锋 124,131,577 14.73
2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23,742,145 2.82
3 黄小敏 13,040,800 1.55
4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11,131,422 1.32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潜龙13号私募 8,23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6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巡洋4号私募 8,22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7 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迎水和谐7号私募 8,220,000 0.98
证券投资基金
8 杜志军 8,199,300 0.97
9 方铭 7,900,000 0.94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创新药产业交 7,325,497 0.87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0732368a-650f-47ae-b5d5-b8441ea09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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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9:16│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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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a3d67ee-a288-4411-9f17-d79f3f7ac3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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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6│亿帆医药(002019):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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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年 5月 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为周本余先生、林行先生、
曾玉红女士、刘梅娟女士。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的公告》。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具体如下: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8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议案(一)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一)(二)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战略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89e65a2-0f88-47ff-8a5a-7567d92f3877.PDF
─────────┬────────────────────────────────────────────────
2026-05-27 18:44│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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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2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2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2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06月 0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杨路 288号,亿帆医药鑫富科技产业园行政楼会议室(导航位置:亿帆医药鑫富
科技产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00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数:(8)
2.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2.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相关安排
2.08 对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上述议案中议案 2 需逐项表决且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并用于注销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06月 06日前(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d2a8c69-b69a-4d29-b4f3-e71ca680e8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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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43│亿帆医药(002019):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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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于 202
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20亿元(含)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部门
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注册规模以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的额度为准。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方案
1、发行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3、注册发行规模:总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最终发行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及公司
实际发行需要为准;
4、发行时间及期限:本次拟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在获准发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和发行时
市场情况等最终确定,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择机分期发行符合要求的不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
5、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方式,由承销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对象: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为准;
8、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支出、项目建设、偿还有息债务、补充营
运资金等。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具体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发行时机,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以及修订、
调整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票面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方式、信用评级安排、
承销方式、增信措施、还本付息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决定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发行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3、负责制作、修订、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受
托管理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
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的必要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必要事项;
7、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公司注册发行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5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发行相关进展情况。
四、本次发行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改善公司现金流状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整体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报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c714b797-a956-4f33-8f58-c7c3c60124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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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7│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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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18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6,390,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 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21,639,
008.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维
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1,216,390,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注】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
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9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218 程先锋
2 08*****74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9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迎江寺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咨询电话:0551-62652019
传真电话:0551-66100530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a697b17-4952-4725-b0f6-4d04b388c2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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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9│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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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30起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
:00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易富路 1118弄,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 3号楼 5楼拓新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7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93,545,8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95
7%。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3,962,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
75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5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9,583,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205%。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362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4人,参加网络投票的358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0,380,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60%。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278,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26%;反对 4,9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361%;弃权3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113,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162%;反对 4,9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10%;弃权 30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28%。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40,1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35%;反对 4,7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999%;弃权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6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74,4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297%;反对 4,74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61%;弃权 15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42%。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9,370,7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66%;反对 3,9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6683%;弃权2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6,205,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678%;反对 3,96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361%;弃权 20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6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0,433,5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061%;反对 22,763,58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8352%;弃权3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267,8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1608%;反对 22,763,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3438%;弃权 34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55%。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94,8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27%;反对 4,4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565%;弃权3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29,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074%;反对 4,48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95%;弃权 36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3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8,647,9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748%;反对 4,6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794%;弃权2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5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82,2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408%;反对 4,626,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30%;弃权 27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574,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695%;反对 4,6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5629%;弃权2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7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5,497,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18%;反对 4,6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702%;弃权 25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0%。
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曹禹律师、冯凡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
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34ba0ba-225d-4a11-92a4-b9aab78708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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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20:29│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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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8332a2fe-d766-4912-b547-eec2563298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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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2│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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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芙蓉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芙蓉”)、辽宁亿帆药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亿帆”)于近日分别收到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及由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具体如下:
一、证书相关情况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有效期
湖南芙蓉制药有限公司 GR202543000918 2025年12月8日 三年
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GR202521000219 2025年12月8日 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湖南芙蓉、辽宁亿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湖南芙蓉、辽宁亿帆可连续三年(2025年—2027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公司经营业绩将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c328bd41-3bc2-4274-8895-749e7bb4c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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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12│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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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申请注册药品的基本情况
受理号:CYHS2601142
药品名称: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规格:1ml∶50μg(按C36H53N7O6计)
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申请人: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二、药品的相关情况
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用于治疗接受血液透析的成人慢性肾病患者相关的中度至重度瘙痒。公司于 2026年 4月向国家药监局递交
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并于 2026年 5月获得受理。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仅有原研进口产品在国内上市。除本公司外,国内仅有 1家企业上市申报中。
根据 IQVIA数据显示,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 2025 年全球销售额约为 9,616万美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醋酸地非法林注射液原料+制剂项目研发投入约1,340万元。
三、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上述药品在获国家药监局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后将转入药监局药品审评
中心进行审评审批,完成时间、审批结果及药品获批后的具体销售情况等均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对上述药品的后续
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受理通知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f5e5230-1b37-4216-9f36-447afb1d2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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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7:4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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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核准签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药品名称:特立帕肽注射液
英文名:Teriparatide Injection
剂型:注射液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
受理号:CXSL2600294
通知书编号:2026LP01477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
申请人:亿帆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2日受理的特立帕肽注射液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
要求,同意本品按生物类似药的技术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二、药品相关情况
本次公司开发的特立帕肽注射液是礼来公司特立帕肽注射液(商品名:复泰奥)的生物类似药。本次申请的适应症与复泰奥?目
前在中国获得的适应症一致,适用于有骨折高发风险的绝经后妇女骨质疏松症的治疗。
三、风险提示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药物在获得临床试验通知书后,尚需开展并完成临床试验等相关研究工作,经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审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上市。目前该品种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生物类似药研发的核心是证明其与原研参照药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国家对生物类似药的相似性评价标准、适应症外推等要求可能
不断提高或变化,增加研发难度和成本。后续能否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上市尚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
积极推进上述研发项目,并及时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00a63b1f-3657-453a-9063-ef8b177a7d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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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2│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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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响应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
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入开展深市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
”专项行动的倡议,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及财务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旨在通过聚焦主业发展、坚持研发创新驱动、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等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
本行动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聚焦主业发展,提升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医药健康事业的创新型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以“为消除人类疾患而奋斗”为使命,以“安全、可控、可持
续发展”为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医药健康事业的更新专业力量。公司业务主要涵盖大分子、小分子、合成生物、特色中药四大业务
领域,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创新投入,通过内生式发展与外延式并购,引进来、走出去,逐
步从传统药企转型为一家全球化的创新型医药企业。未来,公司将继续聚焦主业、务实发展,不断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全球竞
争力与品牌影响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1)构建核心产品群,稳固国内基本盘,为业绩增长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围绕“聚焦与整合”推进全球商业体系建设,聚焦重点
治疗领域,强化循证医学与学术推广能力,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打造结构清晰、层次分明的产品组合。以亿立舒、易尼康、柏雪康
为代表,培育核心品牌产品;以氯法拉滨注射液、普乐沙福注射液、硫酸长春新碱注射液、皮敏消胶囊、妇阴康洗剂、复方银花解毒
颗粒等为代表的成长型产品,持续驱动业绩增长;以希罗达、除湿止痒软膏、小儿青翘颗粒、富马酸依美斯汀缓释胶囊等为代表的防
御型产品,夯实现金流基础,逐步构建“明星—成长—防御”三层产品结构。
(2)着力构建“引进+输出”联动全球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探索新的增长点
公司将持续推进自有产品海外注册进程,深化全球 BD双向引进。为统筹兼顾长期发展战略与短期业务需求,公司将加快推进自
有产品境外注册实现上市销售,同时持续聚焦血液肿瘤、实体肿瘤、骨科、皮肤科、儿科等现有核心治疗领域积极引进成熟商业化产
品,探索新的增长点;此外,积极布局差异化的、有竞争力的创新药物研发管线,构建多层次、全周期的产品矩阵,驱动公司高质量
可持续发展。
2、坚持研发创新驱动为核心,推动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坚持经典发现与经典创新并举,对可能性方案进行科学验证,不断发掘具有临床价值的有效产品。2016 年起,公司将
“创新、国际化”作为中长期发展战略,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在创新生物药、小分子化药、中药及合成生物等领
域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已在旧金山、上海、杭州、合肥搭建了自主创新研发平台,充分协同海内外优质创新资源,并构建评
估、承接体系;以整合创新、借力创新开拓多渠道发展模式,借助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公司研发水平,
初步形成了符合临床需求并具有商业价值的差异化、多元化、有竞争力的产品研发管线,覆盖创新药、生仿药、仿制药、中成药、合
成生物等。
后续,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研发体系,提升研发能力。通过引进高端人才、加强产学研合作、拓展国际合作等方式,
推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3、完善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持续建立健全权责清晰、制衡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持续修订完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推进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制建设;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及时传递最新的监管动态和重点关
注事项,积极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守好上市公司合规红线;在此基础上,公司还将加强“关键少数”
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其与公司及中小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强化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鼓励
核心管理层适时增持公司股份,传递发展信心;完善薪酬与业绩强关联机制,推动高管薪酬与经营绩效、市值表现挂钩;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在重大事项中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构建投资者保护长效机制。
4、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利润分配不仅是实现投资者回报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尊重和维护,一个持续、稳定、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对于
提升公司价值与长远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和影响。一直以来,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未来发展规划
等情况,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始终坚持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多种方式积极回
报投资者,坚持与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收益,积极构建与投资者的和谐关系。
未来,公司将持续严格落实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为投资者提供科学、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回报,同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以及未来发展战略等决定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进一
步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5、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高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透明度。公
司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保证公司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还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交易。
在坚持合规披露的同时,公司还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拓宽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渠道,以股东会、业绩说明会、调研参观
、券商策略会、互动易、投资者热线等形式与各类投资者畅通交流,创建了互动易平台问题收集共享表格,便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
事实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给予解答。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包括投资者关系微信公众号等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
良性互动,简明扼要地展示公司在生产经营、研发创新等方面取得的成果,着力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透明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公司资本市场价值。
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责任和义务,坚定执行战略及发展规划,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完
善公司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为股东创造价值和提升回报的意识,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价值理念,扎
实执行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切实增强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为促进资本市场积极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本方案系基于公司当前所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状况制定,所涉及的公司规划与发展战略等内容不代表对投资者的任何实质性承
诺,并且未来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政策调整等因素而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8e6b9d4-2db4-4b3f-af3a-c940e6b97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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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2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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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变化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为提高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
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2、投资期限及金额: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3、投资方式: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短期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和以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4、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委托理财的内控管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实时关注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
投资策略。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
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上
述理财投资进行会计核算,并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中列报,具体以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c47a92e-9bac-43e6-9ee5-fefd931303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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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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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c9ccada-3f6c-437f-afc7-608f6a1f0c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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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6│亿帆医药(0020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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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7a48eb-9fce-4c51-8f6e-3d99a5a058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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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9:04│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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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18日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议案 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且关联股东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易富路 1118弄,亿帆医药国际创新中心 3号楼 5楼拓新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4、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上述议案中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议案 7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程先锋、周本余、冯德崎、林行
、曾玉红、刘梅娟等关联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3日前(上午 8:30-11:30,下午 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迎江寺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
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7e67523-d278-49d4-8eee-ce827044f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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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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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杜绝公司管理过程中的舞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效率,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确保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对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三条 公司财务总监就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向总经理负直接责任,总经理就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
实施向董事会负责,董事长对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最终责任。
第二章 财务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四条 财务内部控制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保证业务活动按照适当的授权进行;保证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财务
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四)保证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保证账面资产与实际存在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五)提高财务管理效率, 提高财务管理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契合度,从而达到管理效率最优化。
第五条 财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财务内部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以及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财务内部控制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财务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财务内部控制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
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四)财务内部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
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财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六)财务内部控制应随着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三章 财务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六条 财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生产成本、对外投资、筹资、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
工程项目、期间费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预算、财务报告等经济业务的内部控制。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
,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八条 公司应当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
、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九条 公司应当合理安排生产,根据顾客订单或对销售的预测和产成品的存量需求的分析来决定生产授权,建立健全成本会计
制度,将生产控制和成本核算有机结合起来。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应当为总经理、生产部门提供原材料转化为在产品,在产品转化为产
成品的详细资料,为分析生产成本、控制生产成本提供充分依据。
第十条 公司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
、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
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二条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
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存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原材料、产成品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
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十四条 公司建立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预算、授权批准、账簿记录、固定资产处置、定期盘点、维护保养及保
险制度,以杜绝生产事故发生,减少财产损失,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
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结算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期间费用控制系统,做好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费用标准,分解费用指标,控制费用差异,考
核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期间成本费用,提高利润总额。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并披露,建立担保决策
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
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关联交易的控制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交易》的要求识别关联方,对不同标的关联交易实
行授权。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单位预算的内部控制,规范预算编制及调整,严格预算执行与考核,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规范财务报告的编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第四章 财务内部控制的方法
第二十一条 财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
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二十二条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
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第二十三条 授权批准控
制要求单位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单位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
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二十四条 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单位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单位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
能。
第二十五条 预算控制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
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 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
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第二十六条 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
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七条 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
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二十八条 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单位建立和完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
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九条 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财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财务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五章 财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财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财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
(一)对财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或专项检查和评价。
(二)根据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三)对执行财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财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四)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审计部的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五)审计总监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检查的情况向董事会负责。
(六)审计委员会一名以上委员提议可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进行专项检查。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
对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财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
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三十二条 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证监局的监管意见,公司审计部应当在该监管意见规定的整改意见上报前10天提出改进意见
,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上报。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门、各子(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起草并归口管理。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如与法规规定有抵触时,以
法规规定为准。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24ccaf07-1d7a-4fe7-b635-79a4e4290d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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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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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654a2fe-f5dd-40d6-b295-0b1c147fad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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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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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7b4b8d3-545a-475c-9763-3ba39eb6a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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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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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曾玉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688c9c6-ffeb-45f8-bdd1-f89576ad2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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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雷新途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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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雷新途,中国国籍,1972年5月出生,会计学教授,会计学博士。在浙江工业大学任教授、会计系主任、会计学研究所所长
。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24日-2025年2月7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
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重
大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本人通讯参加,并对该次董事会议案无异议,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召开1次股东会,本人出席。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未发生需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
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友好联系。公司重大决策前,本人均事
先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董事会及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多次了解公司财务状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 1月 1日-2月 7日),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2天,与补选的独立董事曾玉红女士的现场工作时间相
加为 18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及管理层也积极回应本人在履
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及提及的问题,配合本人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持。
(八)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未有向
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5
、未有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玉红女士的选举。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
的审查,本人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
并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地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
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雷新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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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财务会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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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财务会计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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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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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认定、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备案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
完成情况、个人履职及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后确定。
第四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考核导向,以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为核心,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为导向,通过绩效考核促进企业战略目标实现
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与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目标相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 增长、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
(四)坚持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组织绩效和个人绩效相协调。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人力行政中心、财务管理中心、董事会秘书处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及发放
第八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及其他等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
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董事会
提出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包括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
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止付追索及调整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
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可视其责任和损失情况,提出扣减或取消其薪酬或津贴的议案,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服务,可随着公司发展情况和外部经营情况变化而做相应的调
整。
第十六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七条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并经董事会批准,可以临时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
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生效后如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
《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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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洪泉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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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洪泉,中国国籍,1959年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2020年11月27日至2025年9月5日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江苏
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无锡凯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董事,迈科斯威尔(江苏)智能医疗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
限公司总裁、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
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重
大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缺席情况,其中2次通讯参加,2次现场参加。2025年度本人任期
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股东会2次。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在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期间,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主持召开相关会议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对 2024年度公司高管绩效考核结果、董监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202
5年度公司高管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专业意见,提出了合理建议。
2、本人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次会议,对公司内部控制、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远期外汇交易核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
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审查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
3、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对公司发展战略 2024年度执行情况及 2025年度规划事宜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
履行了战略委员会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1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就公司《关于继续接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履行
了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事项进行深度探讨和交
流,本人在公司2024年年报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
程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及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报告审计前和初审结果出来后,参加
了由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参加的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如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关联交易、公司海外资产、销
售费用率等与公司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和交流,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对年报的编制工作过程进行了有效监督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
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通过
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最直接、最有效的
方式。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利润分配情况,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关于利润分配情况的相关议案。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本人日常会通过电话和邮件或现场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公司重大决策前,本人均事先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董事会
及管理层提出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同时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2025年度任期内,不仅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还现场
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听取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为医药行业专业人士,本人深入了解公司业务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并给出相关建议。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 1月 1日-9月 5日),在公司现场工作为 11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相关规定。公司及管理层也积极回应我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及提及的问题,配合本人履职,为
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持。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披露的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先了解,同时参加了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关联交
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程先锋先生为支持公司发展,解决公司向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拟以其个人信用或持有的公司股票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公
司无需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上述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形。
(二)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一起对上述公告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确认。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经过认真审议,结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的专业执业能力,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上市公司的审计工
作中具有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工作勤勉尽责,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完成了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曾玉红女士的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的换届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
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的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的实际薪酬和披露的薪酬一致,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分析定期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
有关经营事项,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自身专长;本人也重视投资者的权益
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投资者,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洪泉
http://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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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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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本人作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在保持独立董事应有独立性的前提下,勤勉尽责,
积极出席董事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积极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梅娟,中国国籍,1970年 1月出生,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2025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为浙江
农林大学会计学科负责人,浙江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一流会计学专业负责人,浙江省高等学校“工商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
员会”委员。现任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
何职务;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重
大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参加,无缺席情况,其中1次通讯参加,1次现场。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
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无异议,都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后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在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2次会议,对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定期报告、公司违规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对外财务资助、远期外汇交易核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地指导和监督。
2、本人在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严格按照《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
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次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
员会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度,本人任职后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后利用参加审计委员会会前、会后时间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沟通,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事项及内审
相关情况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职,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会议,凡是由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对公司
提供的待决策事项背景资料进行审查,主动了解、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2025年度任职期间,对公司财务及其他重大事
项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本人不仅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还现场与公司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交流,听取相关专项工作报告。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本人多次了解公司财务状况,深入了解公司各季度财务数据
、业务运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2025年度本人任职期间(2025年 9月 5日-12月 31日),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4天,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履职时间的相关规定。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前,公司会议资料准备充分并能及时准确传递,保证了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及管理层也积极回应我本
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及提及的问题,配合本人履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和支持。
(八)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2、未有向董事会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4、未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2025年度任期内,公司按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
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委员一起对《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确认。
(二)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经过对候选人的个人
履历和任职资格等方面的审查,本人认为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任期内,公司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本人认为:各位候选
人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2025年度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材料和分析定期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
项,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本人也重视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并能公平、公正地对待投
资者,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本人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梅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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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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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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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9│亿帆医药(002019):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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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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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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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公司 2025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25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 402,021,183.61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6,766,617.08 元 。 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4,748,791,416.4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411,204,690.3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
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411,204,690.34元。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在保障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分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内容,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
发展需要,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16,390,0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现金 1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121,639,008.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公司 2025年度分红情况说明
如本项议案最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21,639,008.50元(含税),占公司 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0.26%。5、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
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时,公司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3—2025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1,639,008.50 243,278,017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158,987,866.37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02,021,183.61 385,967,572.95 -551,073,063.61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4,748,791,416.47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411,204,690.3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364,917,025.5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58,987,866.37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78,971,897.65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523,904,891.87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额为 364,917,025.5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
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
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5,000,000.00元、24,750,000.0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12%、0.19%,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c80363-2d16-43ab-a2b6-006ed3c6fa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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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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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99561ae-45bd-4ac7-9341-7c49ffac33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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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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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 2025年度任职独
立董事雷新途先生、GENHONG CHENG先生、刘洪泉先生、曾玉红女士、刘梅娟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雷新途先生、GENHONG CHENG先生、刘洪泉先生、曾玉红女士、刘梅娟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
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
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951164-aaf3-40ef-acd4-2aab357f96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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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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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其中明确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
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ad32d5-c964-442b-9750-a2e8726f1a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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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亿帆医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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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亿帆医药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bdac250a-b3f3-47ce-abdb-72947076ea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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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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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
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路演厅(https://ir.p5w.net/c/002019.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裁程先锋先生、执行总裁王峰先生、执行总裁耿雨红女士、执行总裁钱莉苹女士、财务总
监兼副总裁张大巍先生、董事林行先生、独立董事曾玉红女士、董事、高级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等。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6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a0236f3-0ef8-4557-bea4-dc68da322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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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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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背景
由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料药及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加之药品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深入推进
,使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
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
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
二、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外汇掉期等,对应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
、货币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等风险为目的。
三、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原料药及高分子材料产品主要出口欧美,加之药品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深入推进,使得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外币结算。因此当
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
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
,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
汇率风险。公司挑选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
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四、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前述最高额度内,任一时
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在合作金融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一般情况下不需保证金。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境内外金融机构
。
4、流动性安排:外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基础,利率保值型衍生品交易以实际外币借款为基础,交易金
额和交易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进行匹配。
5、交易品种:金融机构提供的利率掉期、外汇掉期、外汇远期、货币互换、买入期权、卖出期权及以上业务组合等。
6、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7、交易期限及授权:自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审批办理实施前述业务。
五、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
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套期保值的存续期内
,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
,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他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套期保值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套期保值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在境外开展交易时,将可能面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及当地法律带来
的风险。
六、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明确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交易原则: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
适时调整操作策略,增强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
及信息披露作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
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
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专人负责:由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财务管理部及审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前的风险评
估,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财务管理部负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
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的应急止损措施。
七、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
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
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也是可行的。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根据公
司具体经营、投资业务需求锁定未来时点的交易成本、收益;平衡公司外币资产与负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d4ae03fd-2461-4390-a9e2-dcdd26f6c9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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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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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002019):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66d7dbf-61b1-45d2-929e-0bb1c703d0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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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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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
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
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
登记。
截至 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300名、注册会计师 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名。
2025 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1家。
二、执业记录
项目组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何时 何时开 何时 何时开始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组 成 始 开 为
成员 为注 从事上 始在 本公司提
册 市 立 供
会计 公司审 信执 审计服务
师 计 业
项目 刘海 2002 2001年 2013 2021年 近三年签署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合 山 年 2001年 年 2021年 、
伙人 刘海 2002 2013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
签字 山 年 年 司
注册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会计 近三年签署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师 、
河北华通线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
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晁喜 2019 2014年 2022 2023年 近三年签署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文 年 年 公
司审计报告
项目 冯万 1997 2001年 2013 2023年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天津滨海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
质 奇 年 年 信
量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
制 司
复核 审计报告
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
2、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
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
复核。
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
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4、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
: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例如,对正在执行中的项目实施函证、盘点程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
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
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研发支出、资产减值、合并报表、递延所得税确认、金
融工具、关联方交易、政府补助、租赁业务等。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
目负责合伙人均由管理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
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
、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年末,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
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
综上,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胜任能力,按时高效地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审计过程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客观、完整、准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c0aa8c9-a8c0-479f-b863-59b0802326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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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7│亿帆医药(002019):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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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1月6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9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 、 2022 年 9 月 1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2年9月26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关于选举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7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7,292,1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
本的0.59%,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已购买的股票需按规定锁定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
之日起计算,即2022年11月7日—2023年11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2023年11月6日,公司202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775,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
公司股份均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安排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6年11月6日届满。存续期届满前,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决定后续操作并履行相应审议披露程序。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三、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购买完成
之日起计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数量及占公司股
本总额的比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时自行终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持股计
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
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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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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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亿帆医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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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亿帆医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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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亿帆医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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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亿帆医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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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亿帆医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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