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19 亿帆医药 更新日期:2024-04-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25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签发的尼莫地平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主要信息
1、药品名称:尼莫地平注射液
2、剂型:注射剂
3、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4、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5、规格:50ml∶10mg
6、药品受理号:CYHS2201900
7、证书编号:2024S00625
8、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542
9、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至2029年04月16日
10、上市许可持有人: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11、生产企业:辽宁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12、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
二、产品简介
尼莫地平注射液适用于预防和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后脑血管痉挛引起的缺血性神经损伤。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递交了药品上市许可申请,于 2022年 11月获得受理,并于 2024年
4月收到尼莫地平注射液《药品注册证书》,本次尼莫地平注射液以化学药品注册分类 4 类获批上市,标志着此产品视同通过仿制药
化学药品注射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公司外,中国境内有多家企业获批,其中 4家(视同)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1家企业处于一致性评价
审评阶段,10家企业处于报产阶段(新注册分类仿制药)。
根据米内网数据显示,2022年度,尼莫地平注射剂国内市场规模约4.46亿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对尼莫地平注射液的研发投入约375.86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药品注册证书》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的种类,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药品领域的综合竞争力,其上市销售对公司业绩将
产生积极影响。上述产品的具体经营情况受国家政策、市场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22c9dca7-847f-495a-b5e3-59fd7e520d3f.PDF
─────────┬────────────────────────────────────────────────
2024-04-25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全资子公司参加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拟中选的公告
─────────┴────────────────────────────────────────────────
2024年4月23日,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
)参加了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简称“
胰岛素接续采购”)的申报工作。公司持有31.65%股权的参股公司Bioton S.A.(以下简称“佰通公司”,公司为其第一大股东)生
产的人胰岛素注射液产品中本次申报的3个产品(国内分包装产品)均以A类排名拟中选本次胰岛素接续采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拟中选产品基本情况
序号 药品名称 适应症 剂型 规格 包装规格 拟中选价格 同组排名 采购周期
(元/盒)
1 人胰岛素注射液 2型糖尿病 注射液 3ml:300 单 1支/盒 25.92 A类 第四 自中选结
位(笔芯) 名 果执行之
2 精蛋白人胰岛素 2型糖尿病 注射液 3ml:300 单 1支/盒 25.92 A类 第三 日起至
注射液 位(笔芯) 名 2027 年 12
3 精蛋白人胰岛素 2型糖尿病 注射液 3ml:300 单 1支/盒 25.79 A类 第一 月 31 日
混合注射液 位(笔芯) 名
(30R)
注:上述产品的中选价格及同组排名均以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的最终数据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2018年3月,公司取得佰通公司人胰岛素注射液系列产品除波兰市场以外的全球代理权,并于2020年开始负责国内市场的销售。2
020年2月,亿帆制药开始获得进口药品人胰岛素注射液系列产品国内分包装批件。2023年度,人胰岛素注射液系列产品国内销售收入
为5434.56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34%。
根据胰岛素接续采购的规则,在本采购周期中,医疗机构将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同采购组内,中选产品
按排名分为A、B、C三类。A类品种在获得自身基础量的同时还可获得B类、C类中选产品调出的待分配量,待分配量由医药机构根据临
床需求情况确定。
公司此次保持中选类别不变,所有参加组别均拟中选A类品种。胰岛素接续采购各产品中选类别符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保障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同时,各产品拟中选类别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与广大糖尿病患者的用药需求。
三、风险提示
上述产品的采购合同签订等后续事项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30e42e0f-831b-478a-9a3c-1eb8eb3f6260.PDF
─────────┬────────────────────────────────────────────────
2024-04-25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
亿帆医药(002019):关于获得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5/bc70a832-ca0e-43e2-a6e0-c479e53e706d.PDF
─────────┬────────────────────────────────────────────────
2024-04-24 00:00│亿帆医药(002019):2024年一季度报告
─────────┴────────────────────────────────────────────────
亿帆医药(002019):2024年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4/6c061016-e220-43f4-984e-48b59a7f34ec.PDF
─────────┬────────────────────────────────────────────────
2024-04-23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变更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原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30 日。现由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已提前完成,决定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变更为 2024 年 4 月 24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的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2/c52e1b76-d1e1-4612-8f1e-7058882b9715.PDF
─────────┬────────────────────────────────────────────────
2024-04-20 00:00│亿帆医药(002019):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30 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0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 2024年 5月 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
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9.00 《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3.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15.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16.00 《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17.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18.00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3、公司将对上述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上述议案中议案 6、10、11、12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10日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
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6100530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9/9ad0e29c-6d22-4c32-80f4-8fb80766fe2c.PDF
─────────┬────────────────────────────────────────────────
2024-04-20 00:00│亿帆医药(002019):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 2023 年度任职
独立董事 GENHONG CHENG 先生、雷新途先生、刘洪泉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 GENHONG CHENG 先生、雷新途先生、刘洪泉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
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afff7678-e9bd-48f1-93a8-a09118ae7ee3.PDF
─────────┬────────────────────────────────────────────────
2024-04-20 00:00│亿帆医药(00201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
亿帆医药(002019):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218fe961-6496-4144-b03a-ffa2370f19d2.PDF
─────────┬────────────────────────────────────────────────
2024-04-20 00:00│亿帆医药(002019):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修订)
─────────┴────────────────────────────────────────────────
(二 O 二四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的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并由全体董事
的过半数通过产生。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的任职资格和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其职务。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公司根
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时,除《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得任职情形外,拟辞职委员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
公司应当自委员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可以设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由公司负责项目投资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日常工
作联络、会议组织和执行会议有关决议等工作。
第十条 公司须披露战略委员会的人员情况,包括人员的构成、专业背景及人员变动情况。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行、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在履职中关注到战略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
照法律程序及时提请专门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
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公司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
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召
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
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发出会议通知。
若出现紧急情况,需要战略委员会即刻作出决议的,为公司利益之目的,召开委员会临时会议可以不受相关通知方式及通知时限
的限制,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召开委员会会议。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可采用专人送出、传真、公司 ERP 办公系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 2 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己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会议的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董事可以出席或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应当亲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并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战略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书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战略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
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战略委员会委
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有关资料。原则上应当不迟
于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前 3日,提供委员会需要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