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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0(京新药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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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 │2025-09-24 19:30 │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4 19:29 │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先生主持,会议审核了如下决议:1、审核《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监事会同意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胡天庆先生、林芬娟女士、徐小军先生参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做出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京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审核《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第四期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办法》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确保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监事胡天庆先生、林芬娟女士、徐小军先生参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关联监事回避后,监事会的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监事会人数半数以上,监事会无法做出有效决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京新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fbfc647-0e72-4dfa-99a5-19f43379629c.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 于2025年9月29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拟实施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美丽女士、洪贇飞先生、胡万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了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美丽女士、洪贇飞先生、胡万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 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设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组织签署各年度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文件、确认认购份额等; (3)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 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4)授权董事会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缩短; (5)授权董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的决议; (6)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未列明相关内容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卖出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 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全部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 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陈美丽女士、洪贇飞先生、胡万先生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5 年 10 月 20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5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3d1d1957-8a13-4289-aae5-b7517776aa1e.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的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 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京 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 见: 一、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工会委员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 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6b5aae58-c033-49e3-acd0-6a798d4bb3f7.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d569cb6-a162-4c58-8faf-cd64544a7833.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ba659ad6-7bc3-47c8-b8ad-7654241d008e.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e99080bc-c9d9-4082-9833-856f027ab5f2.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公司将于 2025年 10 月 20 日(星期一)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其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月 20 日下午 14:0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月 20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10月 15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 席会议。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0月 15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 √ 要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四期员工持股计 √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和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 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10 月 16日和 2025 年 10 月 17日(上午 8:00 时-11:00 时,下午 14:00 时-16:00 时)(信 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京新药业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股东的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571-86575888 3、传 真:0571-85221587 4、电子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 邮 编:3112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5dfa0c89-b84b-4ed3-addf-9ded3ff9a709.PDF ─────────┬──────────────────────────────────────────────── 2025-09-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京新药业(002020):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0f0ebf44-6d44-416a-9cb9-e2f72f399f85.PDF ─────────┬──────────────────────────────────────────────── 2025-09-24 19:30│京新药业(00202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9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4 日在公司 201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到 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先生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 3票同意、0票反对和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 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取消后,胡天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小军先生、林芬娟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 天庆先生、徐小军先生和林芬娟女士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胡天庆先生、徐小军先生和林芬娟女士在任职期 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 修 订 后 的 《 公 司 章 程 》 全 文 同 日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 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86b5b311-6a39-40e5-83e8-c8a21633fe7a.PDF ─────────┬──────────────────────────────────────────────── 2025-09-24 19:29│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将于2025年 10 月 10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 9:3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9月 26 日 15:00 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会议 。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 800 号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26 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 提案 1、2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选举吕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王能能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洪贇飞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吕佳琦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李必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选举雷英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徐攀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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