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0 京新药业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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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6 │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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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7 │京新药业(00202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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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7 │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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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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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 │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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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京新药业(00202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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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4 │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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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 │京新药业(002020):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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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 │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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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39 │京新药业(002020):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雷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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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16│京新药业(002020):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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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24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钢先生(以下简称“提
议人”)《关于提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吕钢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 6月 24日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有效地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
未来发展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长吕钢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
格上限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
含)。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吕钢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吕钢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后续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承诺
提议人吕钢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提议及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
回购股份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关于提议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0848a8c5-c9c0-4d5a-ba5c-40e229f21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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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7:37│京新药业(002020):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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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王军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军民先生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副总裁职务,王军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的原定任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军民先生的辞职报告
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军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将按照
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董事会对王军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
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2faae901-474b-4a9e-834c-7cbf4dca2e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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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18:37│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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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0,147,895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
公司现有总股本861,029,14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3.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7,308,435.75元(含税)(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87,3
08,435.75元=(861,029,140股-40,147,895股)×0.35元/股=820,881,245股×0.3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
即287,308,435.75元÷861,029,140股×10股=3.336802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不变前提下,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
登记日收盘价-0.3336802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已获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截止 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1,029,14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87,308,435.75元(含税),公
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
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预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预案一致,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预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147,895股后的820,881,24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1*****777 吕钢
2 08*****925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 08*****537 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 01*****780 王能能
5 08*****560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6月2日至登记日:2026年6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147,895股,该部分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
价如下: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含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即287,308,435.75元=820,881,245股×0.35元/
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股,即287,308,435.75元
÷861,029,140股×10股=3.336802元(不四舍五入,保留六位小数)。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预案不变前提下,2025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分红=股权登记日收
盘价-0.3336802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咨询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号
咨询联系人:洪贇飞、史笑梦
联系电话:0571-86575888
传 真:0571-8522158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5d911efb-af29-4e48-9dd8-77c16411ac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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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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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96bf611c-f755-472f-bda2-db2380e65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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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5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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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ae6310ce-02e5-4528-9f6f-2e2d3c4d2b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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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京新药业(002020):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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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5月 14 日(星
期四)下午 15:00 至17:00 在深圳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的“云访谈”栏目举行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具体如下:一、 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2、接入方式:投资者可登录深圳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
会。
3、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吕钢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洪贇飞先生,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美丽女士,独立董事徐攀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会有调整)。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就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1、投资者可将问题以文字方式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stock@jingxinpharm.com。2、投资者可提前登陆“互动易”平台“云访谈
”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3、本次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问题征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12: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fbba9db-9fe7-43d0-8980-8c25e2ff2c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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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00:3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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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02455da-fb6d-4cb7-8a0d-4c3ab0afdb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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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京新药业(002020):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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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2020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就京新药业对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0号)核准,公
司于 2021年 8月 20日向京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7,567,56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0 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5.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等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040,
026.3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年 8月 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359号《
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年产 30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 28,000.00 27,504.00
2 年产 50亿粒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 22,000.00 22,000.00
合计 50,000.00 49,504.00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15 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可按计划结
项。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 累计投资金 尚未支付的合同 其他(利息及手 节余募集资金
号 调整后投 额 尾款及质保金等 续费等)
资总额 款项
1 年产 30亿粒 27,504.00 22,373.97 1,783.02 -27.76 3,374.78
固体制剂产
能提升项目
2 年产 50亿粒 22,000.00 18,616.92 849.09 -18.63 2,552.61
固体制剂数
字化车间建
设项目
合计 49,504.00 40,990.89 2,632.11 -46.39 5,927.39
注:(1)“其他”主要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2)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为方便账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该项目待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及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559.50 万元(
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
有资金支付。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
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进一步增加了资金节余。
3、公司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待支付的质保金等款项,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避免资金长期闲置,公司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待该部分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
按照相关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募投项目均已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最大程度地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高对股东的回报,
公司拟将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剩余的待支付合同尾款、质保金及节余募集资金合计 8,559.50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
、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对本次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
本,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待支
付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以及节余的募集资金合计8,559.50万元(最终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后续相关合同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负责办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专户注销完成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供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1f9a0bf-d027-493e-b5c4-c48467b3e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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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20:40│京新药业(00202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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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京新药业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d4534f-860d-4a84-815f-fa5302cfb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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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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