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1 中捷资源 更新日期:2025-06-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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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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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9 │中捷资源(0020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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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9 │中捷资源(00202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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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6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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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02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资产核销及转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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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01 │中捷资源(00202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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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01 │中捷资源(0020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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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00 │中捷资源(002021):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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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5 │中捷资源(00202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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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45 │中捷资源(00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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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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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 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 7月 24
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
9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 27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32,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6332%,最高成交价为2.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7元/股,成交总金额 14,793,391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上述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b27a1965-87d3-4ab8-802c-efe53fe439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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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9│中捷资源(00202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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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26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2)。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8日下午 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辉先生
(六)截至 2025年 5月 22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份为1,205,411,823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 7,632,10
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为 1,197,779,723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
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 230 名,代表股份共计155,058,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863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5%
。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29,955,88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781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49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28 名,代表股份共计25,102,551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2.08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5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22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5,452,55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
11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0%。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卢飞燕律师、王成才律师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8,836,9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385%;反对 15,657,441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978%;弃权 564,0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的 0.36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31,0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6.2679%;反对15,657,44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61.5162%;弃权 564,0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215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38,774,5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4982%;反对 13,249,941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451%;弃权 3,033,9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95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68,6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6.0227%;反对13,249,9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2.0574%;弃权 3,03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19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讨论《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259,3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660%;反对 13,843,741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1%;弃权 2,955,3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653,4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3.9985%;反对13,843,7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4.3904%;弃权 2,955,3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2,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611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439,8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24%;反对 13,594,641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4%;弃权 3,023,9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833,9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4.7077%;反对13,594,64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3
.4117%;弃权 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8,899,285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5787%;反对 13,135,241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12%;弃权 3,023,9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93,39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6.5126%;反对13,135,2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51.6068%;弃权 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8806%。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1,224,91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0785%;反对 11,944,716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034%;弃权 1,888,81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619,02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45.6497%;反对11,944,71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46.9293%;弃权 1,888,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7.4209%。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讨论《关于 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38,572,95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82%;反对 15,764,542股,占现场投票及
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668%;弃权 720,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967,07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35.2305%;反对15,764,5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
的 61.9370%;弃权 720,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3,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2.832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卢飞燕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efbe3510-d3aa-407d-8c4f-5b52524cd2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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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 18:09│中捷资源(00202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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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下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
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卢飞燕、王成才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有效性等事宜出具本法律
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
文件、资料,并对有关事实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载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
已提前超过20日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
项、会议登记办法等有关事项。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15:00在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李辉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按照《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限发出会议
通知,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会议审议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205,411,823股,其中公司已回购股份为7,632,100股,根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该等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197,779,723股。
(二)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该等股东持有及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
29,955,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810%,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497%。
(三)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228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为25,102,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2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58%。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及对召集人资格的审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董事会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现场会议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就审议的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表决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按照《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计票和监票。本次股东大会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2、网络投票表决程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部分股东在有效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行使了表决权。
(二)本次股东大会对各议案的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836,9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385%;反对15,657,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978%;弃权564,0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0.363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2、审议《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38,774,5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4982%;反对13,249,9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5451%;弃权3,03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9566%。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3、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259,3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1660%;反对13,843,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281%;弃权2,955,3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2,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905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4、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439,8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2824%;反对13,594,6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7674%;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95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5、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38,899,28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787%;反对13,135,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4712%;弃权3,023,9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950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1,224,91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1.0785%;反对11,944,7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7034%;弃权1,888,81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218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7、审议《关于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8,572,9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3682%;反对15,764,54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1668%;弃权720,93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4649%。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
表决之情形。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72b0ddde-2670-4271-82ee-223bd60b84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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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5 15:36│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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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7 月 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2024年 7月 24
日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
96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结束时
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7月 27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4 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632,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6332%,最高成交价为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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