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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1(ST中捷)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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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21 中捷资源 更新日期:2025-11-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内部审计制度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中捷资源(00202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e31fc07-7c76-4e0c-9711-61c6d579b62a.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2.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范>的议案》 7.00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 2025年 10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2025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3:00—17:00;2025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00—12: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 198 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 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 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 2025 年 11 月 18日 14:00 前 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学国、仇玲华 联系电话:0576-87378885,传真:0576-87335536 电子邮箱:zhxg@zoje.com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8cff168-3897-4f45-9343-17d9fda5be8b.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11d6def-ab01-4996-b1b5-43be16b26ee5.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694de60-527b-46f7-807d-ad565877b93a.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f51d933-428e-4ea3-a363-174286a94ef7.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 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的规定,结合本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 的误导。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开重大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 易。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与目的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基本原则是: (一)充分披露信息原则。除强制的信息披露以外,公司可主动披露投资者关心的其他相关信息。 (二)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保证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在开展投资者关系工作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其他内部信息的保密,一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 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三)投资者机会均等原则。公司应公平对待公司的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避免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投资者关系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 (五)高效低耗原则。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公司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目的是: (一)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 良好形象; (二)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 (三)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 理结构;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为: (一) 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监管部门等相关政府机构; (五) 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第八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等 ;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 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大股东变化等信息; (五)企业文化建设; (六)了解投资者向公司进行的投诉或提出的争议、纠纷的具体内容,积极推动公司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协商; (七)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九条 公司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并借助互联网等便捷方式,提高沟通效率、保障投资 者合法权益。 公司可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沟通方式应尽可能便捷、有效,便于投资者参与。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方式包括但 不限于: (一)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二)股东会; (三)公司网站; (四)证券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现场或网络投资者交流会; (五)一对一沟通; (六)邮寄资料(如有必要); (七)电话咨询; (八)广告、宣传单或其他宣传材料; (九)媒体采访和报道; (十)现场参观; (十一)路演及其他方式的沟通。 第十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必须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 站公布。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 、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责任人应积极参与并主动配合董事会秘书搞好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投资者关系工作包括的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研究。统计分析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的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持续关注投资者及媒体的意见、建议和报道等各类信 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二)沟通与联络。整合投资者所需信息并予以发布;举办分析师说明会等会议及路演活动,接受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咨询 ;接待投资者来访、投诉,与机构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保持经常联络,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参与度。 (三)公共关系。建立并维护与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媒体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关机构之间良好的公共关系;在涉讼、重大 重组、关键人员的变动、股票交易异动以及经营环境重大变动等重大事项发生后配合公司相关部门提出并实施有效处理方案,积极维 护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于改善投资者关系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十五条 公司可聘请专业的投资者关系工作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工作。 第十六条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 (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 第十七条 公司应采取适当方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举办的专业培训,定期不定期开展公司内 部学习、培训,提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制度》,相关人员应根据上述制度接待来访的投资者。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没有规定或与《公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修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73aedba-a5eb-4810-b68b-08f16673911c.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34c4839e-3213-4c6d-a7cf-308c94e0539e.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内部审计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6c14e6c-db93-444a-8703-28c233c1601e.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中捷资源(00202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afdf10c-075b-4d34-853a-46d45468f4cc.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中捷资源(002021):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e976c34-14fa-46ba-988b-f6525941f02e.PDF ─────────┬──────────────────────────────────────────────── 2025-10-30 00:00│中捷资源(002021):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离职的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同时适用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离职的具体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任原因。 第五条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出现下列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 券交易所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六条 公司应在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的相关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影响。 涉及独立董事辞职的,需说明是否对公司治理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第七条 董事离职的,公司应当在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其职务。股东会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 务,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第九条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三章 离职董事的义务及责任 第十条 董事应于离职 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完成工作交接。工作交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未完结事项的说明及处理 建议、移交在公司任职期间取得的公司全部文件、印章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及其载体)、或财产。 第十一条 董事在任职期间作出的公开承诺,无论其离职原因如何,均应继续履行。若董事离职时尚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离职 董事应在离职前提交书面说明,明确未履行完毕承诺的具体事项、预计完成时间及后续履行计划,公司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督促离 职董事履行承诺。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离职后,不得利用原职务影响干扰公司正常经营,或做出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 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的并不当然解除,在任期结束后的 12 个月内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董事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依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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