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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22(科华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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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22 科华生物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9 18:42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4-12-19 18:41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控股子公司Technogenetics S.P.A.回购少数股东所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4-12-18 17:52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4-12-16 17:02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4-12-05 17:51 │科华生物(00202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05 17:50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 │2024-11-25 18:14 │科华生物(00202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1-25 18:14 │科华生物(00202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4-11-20 15:47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 │2024-11-08 18:10 │科华生物(00202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4-12-19 18:42│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59d9ddf4-5543-4815-b238-a529e2e8f586.PDF ─────────┬──────────────────────────────────────────────── 2024-12-19 18:41│科华生物(002022):关于控股子公司Technogenetics S.P.A.回购少数股东所持股份进展的公告 ─────────┴────────────────────────────────────────────────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2024年6月26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Technogenetics S.P.A.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华生物国际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国际”)的控股子公司Technogenetics S.P.A.(以下简称“TGS”)以15,344,000欧元(简称“交易对价” )回购TGS的少数股东Altergon Italia S.r.l.(以下简称“Altergon”)持有的TGS2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同时,科 华国际将所持有的TGS28%股份质押给Altergon(以下简称“质押股份”),为TGS回购标的股份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支付交易对价 提供股份质押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证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控股子公司TechnogeneticsS.P.A.少数股东所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7)及《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回购股份事项提供股份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2024年12月18日,TGS经公证完成了交易对价的支付和股份交割手续,同时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并取得了经公证的新股权证、解 除质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TGS成为科华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股份交割和解除质押的相关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9/c94933a3-39b3-4ef5-9e30-1f035b6a1a8a.PDF ─────────┬──────────────────────────────────────────────── 2024-12-18 17:52│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体外诊断试剂)。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1 人类CYP2D6 国械注准 2024年12月17日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 基因多态性 20243402615 至 静脉全血样本基因组 DNA中 检测试剂盒 2029年12月16日 CYP2D6基因 c.1846G>A位点、 (荧光PCR法) c.100C>T位点、c.1758G>A位点 和c.2988G>A位点的基因型。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 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8/df15b7fb-1f76-4809-b449-3b13ba9e30af.PDF ─────────┬──────────────────────────────────────────────── 2024-12-16 17:02│科华生物(002022):关于产品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公告 ─────────┴──────────────────────────────────────────────── 近日,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医疗器械注册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注册证编号 注册证有效期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 1 实时荧光定量 国械注准 2024年12月13日 产品基于实时荧光PCR检测原 PCR仪 20243222491 至 理,与配套的检测试剂共同使 2029年12月12日 用,在临床上用于对来源于人体 样本中的靶核酸(DNA/RNA)进行 定性、定量检测,包括病原体和 人类基因检测项目。 2 人类CYP2C19 国械注准 2024年12月13日 本试剂盒用于体外定性检测人 基因多态性 20243402492 至 静脉全血样本基因组 DNA中 检测试剂盒 2029年12月12日 CYP2C19基因 c.681G>A位点、 (荧光PCR法) c.636G>A位点和c.-806C>T位点 的基因型。 以上新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取得,丰富了公司产品线,将对公司业务发展具有正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测上述产品对公司 未来营业收入的影响,敬请投资者给予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944f32ea-963d-4222-af57-a4966318d1b9.PDF ─────────┬──────────────────────────────────────────────── 2024-12-05 17:51│科华生物(00202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科华生物(00202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591c7feb-d633-419a-897d-20bf379ca5fb.PDF ─────────┬──────────────────────────────────────────────── 2024-12-05 17:50│科华生物(002022):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一、投资概述 为承接陕西省高性能诊断医疗器械创新中心项目,顺应医疗器械高端化、智能化的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整合各方优势资源,提高 综合竞争力,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天隆”)及其 全资子公司西安华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华伟”)、公司全资子公司科华(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 ”)拟以自有资金共同投资 6,800 万元设立陕西高性能诊断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近 12 个月累计对外投资(含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具体对外投资情况详见附件列表)金额已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情况 1、拟注册公司名称:陕西高性能诊断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苗保刚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 6,800万元 5、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尚林路 4266 号 6号楼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开 发;机械设备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机械设备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实验分析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专用设 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软件销售;专 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持股比例及出资方式:西安天隆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4,556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7%;西安科华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1 ,97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9%;西安华伟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 272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 上述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核准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子公司旨在承接陕西省高性能诊断医疗器械创新中心项目,顺应医疗器械高端化、智能化的产业重点发展方向,整 合各方优势资源,提高综合竞争力。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经营发展。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西安天隆及其全资子公司西安华伟、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科华的自有资金,投资金额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其未来经营情况可能受经济环境、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经营管理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 确定性及市场风险。公司将强化其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5/fe5149cd-21e8-49f3-9d49-929f2e947630.PDF ─────────┬──────────────────────────────────────────────── 2024-11-25 18:14│科华生物(00202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1189号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李明先生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科华生物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394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111,725,5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2.3174%(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0,477,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7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 代表股份11,247,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92人,代表股份数合计为15,862,46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16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614,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2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91人,代表 股份11,247,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6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629,94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43%;反对3,620,8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2409%;弃权4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4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766,9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1808%;反对3,620,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66%;弃权47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俊宇律师、吴伟涛律师 3、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5/e5322e1e-d394-4df8-8a8d-43f90de161cd.PDF ─────────┬──────────────────────────────────────────────── 2024-11-25 18:14│科华生物(002022):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 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 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的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9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上 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 5.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6.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7.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结果; 8.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及涉及相关议案内容的公告等文件; 9. 其他会议文件。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和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境内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境外法 律发表意见。 本所依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 ,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11 月 9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巨潮资讯网、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 14:45 在上海市徐汇区钦州北路 1189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该现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 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 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提交会议审议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机构股东的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证明 或授权委托书以及个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确认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 100,477,8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706%。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1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11,247,6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67%。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39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5,862,4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86%。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39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1,725,5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174%。 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的资格进行核查,在该 等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相符,没有出现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关 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 票。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网络投票有效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束后,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会议主持人结合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宣布了议案的表决情况,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之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107,629,94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343%;反对 3,620,86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409%;弃权 474,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4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11,766,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 1808%;反对 3,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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