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3 海特高新 更新日期:2025-08-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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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27 │海特高新(00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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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26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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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5 │海特高新(00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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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5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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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4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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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 │海特高新(0020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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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 │海特高新(002023):工会委员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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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 │海特高新(002023):董事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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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 │海特高新(00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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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 │海特高新(00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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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27│海特高新(00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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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002023):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9/7318b81e-86b5-4ce2-aa93-d380558d7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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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8 18:26│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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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
币13.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1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
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699,95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0%,最高成交价为11.4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70,910,412.98元(不含交易费
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
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
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
高质量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
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公司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毕,回购股份数量为6,699,954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
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性质 实施前 实施后
股份数(股) 比例 股份数(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6,699,954 0.9%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0,860,235 100% 734,160,281 99.1%
总股本 740,860,235 100% 740,860,235 1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权、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2、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8/18712a60-0ffd-485a-a665-24485b2cf3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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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5│海特高新(00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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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002023):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d83e0c5c-00b3-405b-a290-932816800a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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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5│海特高新(00202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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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93.96%。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实
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1,2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2%。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北京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宜捷海特”)提供 1 亿元的担保额
度,为海南海特腾云航空器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特腾云”)提供 2 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担保文件签署之日
至被担保的贷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担保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北京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 北京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 2024年03月20日
3、注册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礼贤镇保惠南环路2号自贸试验区大兴机场片区综合保税区5号楼一层0104号
4、法定代表人: 赵小东
5、注册资本: 4000万元
6、经营范围: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器维修;民用航空维修人员培训;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民用航
空材料销售;航空商务服务;航空运营支持服务;航空运输货物打包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7、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宜捷海特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4年 12 月 31 日 2025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 67,750,691.26 77,539,787.17
净资产 5,939,152.74 4,686,504.90
负债总额 61,811,538.52 72,853,282.27
项目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6 月
营业收入 0.00 13,813,940.78
利润总额 -13,242,620.00 -1,667,130.60
净利润 -10,060,847.26 -1,252,647.84
9、经核查,北京宜捷海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海南海特腾云航空器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海南海特腾云航空器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年5月7日
3、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美兰机场路海口空港综保区多功能产业服务中心4楼A102-111室
4、法定代表人:马勇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经营范围: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民用航空器维修;离岸贸易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许可经营项目凭许可证件经营)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民用航空材料销售;智能无人飞行
器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结构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航空运
输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轮胎销售(经营范围中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海南)向社会公示)(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关系:公司间接持有海南海特腾云100%股权。
8、经核查,海南海特腾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3 亿元。
2、根据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要求及被担保方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
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61,2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2%,占总资产的8.64%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
能够对其经营管理进行有效管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617c5144-7602-42d8-8623-612010390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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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4│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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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召开本次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22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8 月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
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8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 1 号海特国际广场 3 号楼 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
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
案》
2.00 《关于<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
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2、议案审议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刊登于
2025 年 8 月 7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
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
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
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
2、登记时间:2025 年 8月 19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 9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4.1 会议联系人:张晨
4.2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4.3 联系传真:028-85921029
4.4 联系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一路 9号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e21da781-17be-4065-adc6-b13d9c0e1b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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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海特高新(00202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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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
一、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工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排;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
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经营者和股东
成为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责任心,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实现。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3e8e8d8e-91d5-4ea7-88df-34db517e9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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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20:22│海特高新(002023):工会委员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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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工会委员会委员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经讨论,全体委员一致认为:
一、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了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征求了员工意见。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
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
持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稳定,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9908c697-e85b-4aa2-8f32-baa013d42f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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