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3 海特高新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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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0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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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26 │海特高新(00202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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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31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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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51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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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9 │海特高新(0020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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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7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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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 │海特高新(00202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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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5 │海特高新(0020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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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18:01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回购股份的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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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06 │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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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30│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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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根据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一号租赁有限公司向
购买方天津津瑞租赁有限公司出售 1 架 B737-800 飞机;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拾年租赁有限公司向购买方天津清控山壹飞机
租赁有限公司出售 1 架 B737-800 飞机;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天津华新九天租赁有限公司向购买方天津清控山贰飞机租赁有限公司出
售 1架 B737-800飞机。
2、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议案》,同意孙公司出售飞机
资产包。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飞机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一
1、公司名称:天津津瑞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
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 7940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C8T0D58X
4、法人代表:吴柏良
5、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股权结构:四川金石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9、经查询,天津津瑞租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对方二
1、公司名称:天津清控山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 565 号(二期海泽物流园 2 号地块)4 号仓库 103、104
号办公室(天津东疆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第 057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EAN5JH0L
4、法人代表:李杨
5、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9、经查询,天津清控山壹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对方三
1、公司名称:天津清控山贰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中国(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兰州道 565 号(二期海泽物流园 2 号地块)4 号仓库 103、104
号办公室(天津东疆飞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托管第 058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E8XFJM15
4、法人代表:李杨
5、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9、经查询,天津清控山贰飞机租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 3架 B737-800飞机资产包。
2、权属状况说明
上述资产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以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情形。
3、定价策略
本次交易以市场公允价值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本次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
情形。
四、拟签订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本次交易的 3 架 B737-800 飞机市场价格区间总计为 0.73 亿美元~1.04亿美元,实际出售价格在此基础上由双
方协商确定。
2、支付方式:本次交易所涉及金额将以美元支付,购买方至少在飞机交付日一个工作日以前向卖方支付此次飞机的购买价格。
3、所有权转让:根据协议,卖方将于预计交付日期或其后最快日期,出售和转让飞机的所有权和权益给买方,卖方在交付日期
向买方递交其正式签署的卖据(即卖方根据协议收到全额购买价款的后一个工作日),并且立即将飞机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五、涉及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获得的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本次出售飞机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交易产生关联
交易或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等情况。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分配资源,增强公司经营的灵活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公司
战略布局,提高运营和管理效率。
2、本次飞机交易的条款是公平合理的,符合商业和行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Aircraft Sale and Purchase Agreemen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cd2b19dc-bf98-4db1-b4a1-371728d367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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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4 20:26│海特高新(002023):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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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
025年6月24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珍容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议案》;
《关于出售飞机资产包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具体内容刊登于2025年6月2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9f76ae4-62e1-4dab-b47f-01abb9d10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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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7 16:31│海特高新(002023):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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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
币13.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1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38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05%。首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0.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67,57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人民币13.50元/股(含本数),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
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既定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4e1c866-9c26-4054-b3f2-dd16e001cb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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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51│海特高新(002023):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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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以不超过人民
币13.50元/股(含)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
月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16)。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
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尚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96467adb-674c-427e-8712-7fb5b34e71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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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9│海特高新(0020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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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特高新(00202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7acdeb76-5a35-4b3a-a866-fa6da156a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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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7│海特高新(00202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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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等议案,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审计总监。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非独立董事:邓珍容女士(董事长)、谭建国
先生(副董事长)、王胜杰先生、汤继顺先生、郑德华先生、方玉凤女士。
独立董事:钟德超先生、许兵伦先生(会计人士)、朱晓刚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
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以上董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王胜杰先生、汤继顺先生、郑德华先生、方玉凤女士、钟德超先生,其中邓珍容女
士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许兵伦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钟德超先生、朱晓刚先生,其中许兵伦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钟德超先生、许兵伦先生,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钟德超先生、许兵伦先生,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谭建国先生
副总经理:汤继顺先生、邓媛媛女士、赵小东先生、张龙勇先生、张鸿志先生财务总监:邓媛媛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晨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审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审计总监:龙芝云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刘恒先生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五、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 9 号;邮政编码:610041
电话:028-85921029
传真:028-85921029
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六、第八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鉴于第八届董事会和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
1、万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长职务,杨红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张培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2、郑德华先生、龙芝云女士、张倩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3、张培平先生、曾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4、张龙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届监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0d37e53e-9870-464b-a94d-9c263364a5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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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16│海特高新(002023):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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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下午16: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邓珍容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邓珍容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邓珍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建国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谭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王胜杰先生、汤继顺先生、郑德华先生、方玉凤女士、钟德超先生,其中邓珍容女
士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为许兵伦先生、邓珍容女士、王胜杰先生、钟德超先生、朱晓刚先生,其中许兵伦先生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钟德超先生、许兵伦先生,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朱晓刚先生、邓珍容女士、谭建国先生、钟德超先生、许兵伦先生,其中朱晓刚先生为主任委员。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邓珍容女士提名,同意聘任谭建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谭建国先生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
谭建国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谭建国先生提名,同意聘任汤继顺先生、邓媛媛女士、赵小东先生、张龙勇先生、张鸿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
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汤继顺先生构成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表决本议案。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六)、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谭建国先生提名,同意聘任邓媛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邓媛媛女士简历见附件。
(七)、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邓珍容女士提名,同意聘任张晨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张晨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一路 9号;邮政编码:610041;电话:028-85921029;传真:028-85921029;邮箱:board@ha
itegroup.com。
张晨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八)、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龙芝云女士为公司审计总监,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龙芝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九)、以 9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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