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5 航天电器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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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07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 │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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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6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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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5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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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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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 │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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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 │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
│ │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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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 │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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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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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5 │航天电器(002025):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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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参加2025年贵州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
│ │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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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8:07│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
│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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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c2e28642-6f17-4748-a97c-df20d47848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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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6│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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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 月 20日以书面、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2025年 5 月 26日上午 9: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凌志先生主持,公司应出
席董事 8人,亲自出席董事 8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
董事李凌志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
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3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357,51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71%。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贵州航天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 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0af949af-5e99-4f80-9228-91f819887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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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5│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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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2025年 5 月 2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景元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亲自出席监事 3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38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在其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
绩、子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38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57,516 股限制性股
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2c91b897-91c6-41b7-81ec-93573de09c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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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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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4622896f-0b2b-414b-8dc4-9bd2e29138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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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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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管理办法》及《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符合《激励计划》中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
2、本次拟解除限售的 238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
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 244名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不满足 2023年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其余 238名激励对象 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称职及以上,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拟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认为获授限制性股票的 238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上述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共计 1,357,516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235b0ba4-1be8-44ff-bc06-091bafeb9f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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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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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
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8470f034-c8e9-4e3e-9181-60e4ae11f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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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52│航天电器(002025):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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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约
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
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以下简称“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以下简称“《业绩考核办法》”
)、公司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
文件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公司业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料或口头证言等,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
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2、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3、对于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有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
的证明文件及主管部门公开可查的信息作为制作本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
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期解锁有关的中国境内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并不具备对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事
项发表专业意见的适当资格。本法律意见书中涉及会计、审计事项等内容时,均为严格按照有关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文件和公司的说
明予以引述。
6、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期解锁所必备的法定文件。
7、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期解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令第1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本所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本期解锁的批准与授权
1、2025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符合解除
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38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57,516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971%。相关议案已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李凌志作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2、2025 年 5 月 26 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 238 名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
形,在其对应的限售期内的公司业绩、子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期解锁条件的成就
1、根据航天电器《2023 年年度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G1B0109
)、航天电器的书面说明以及 本 所 律 师 在 证 券 期 货 市 场 失 信 记 录 查 询 平 台 ( 网 址 :http://neris.csrc.gov
.cn/shixinchaxun/,查询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的检索结果,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其情形:
(1)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监事会或者审计部门对上市公司业绩或者年度财务报告提出重大异议;
(2)发生重大违规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
(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根据航天电器的书面说明并经本所律师查询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网址:http://neris.csrc.gov.cn/shixinchax
un,查询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se.com.cn,查询日期:2025 年 5月 26 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查询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
k.court.gov.cn,查询日期:2025 年 5 月 26 日),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经济责任审计等结果表明未有效履职或者严重失职、渎职的;
(2)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
(3)在任职期间,有受贿索贿、贪污盗窃、泄露上市公司商业和技术秘密、实施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声誉和对上市公
司形象有重大负面影响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到处分的;
(4)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给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
(5)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6)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7)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8)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24BJAG1B0109),航天电器 2023 年净资产收益
率为 11.59%,不低于11.2%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符合该项业绩考核指标;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452,881,612.71 元,2023 年净
利润为 692,081,643.88 元,以 2021 年业绩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23.62%,不低于 14%及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符
合该项业绩考核指标;2023 年△EVA 大于 0,符合该项业绩考核指标。
4、根据航天电器提供的相关考核结果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 244名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
资格,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不满足 2023 年子公司层面业
绩考核要求,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其余 238 名激励对象 2023 年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称
职及以上,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航天电器及本期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期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航天电器及本期解锁涉及的激励对象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本期解锁符合《管理办法》及《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贰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b936d733-6328-49cf-96e6-027c07c6c1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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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航天电器(002025):航天电器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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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也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16日上午 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6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16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道 268 号贵州航天基础件产业园智能研发中心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李凌志先生
6.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25年 4月 1日及 2025年 4月 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贵
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贵州航天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5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5,292,0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56
0%。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86,711,15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8674%。
(2)股东参与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 34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8,580,8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3886%。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投资者 35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8,622,267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9.3977%。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其中董事饶伟先生,独立董事翟国富、王斐民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全体监事(其中监事蔡景元、魏继平先生
以视频方式)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5,248,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3%;反对票 32,975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0%;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88,579,1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4%;反对
票 32,9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5,248,3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票 33,575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2%;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88,578,5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7%;反对
票 33,5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5,247,6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8%;反对票 34,275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88,577,8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99%;反对
票 34,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票 10,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4%。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275,243,947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25%;反对票 34,275股,占出席本次
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弃权票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票 88,574,19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7%;反对
票 34,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弃权票 1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6%。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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