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7 分众传媒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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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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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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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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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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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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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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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分众传媒(002027):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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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54 │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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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54 │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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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5 │分众传媒(00202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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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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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7名,实到 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江南春(JIANG NAN
CHUN)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二、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1ca5fbe6-e9e9-44e4-b552-c5d9edc5f3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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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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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0453094-2bd9-4fb1-bfe0-29be58f6bf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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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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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2,664,779
,621.19 元,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075,232.2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660,296,168.
90元。
公司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5年 6月 30日的总股本 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
派发现金 1.00元(含税),即每 1 股派发现金 0.1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444,219,972.60 元。本
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
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同意公司 2025年中期利
润分配条件为:相应期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正;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现金分红上限为:相应期间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100%。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上述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定的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规划现金分红上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循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要求,符合《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年度)》及《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与合
理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3acb3d2a-586f-44f1-a5db-996024cfb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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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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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f30b551-1159-4423-98cc-bc8b9275ca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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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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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debb2665-8445-4944-a4d2-0d0854adc8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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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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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aa80f653-a057-43ad-bf27-be0b3296a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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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分众传媒(002027):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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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
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
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下简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
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
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
息等方式豁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第九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
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
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十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不得随意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
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三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内部管理程序
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公司董事长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董事
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具体事务。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内部审批程序如下:
(一)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认为特定信息属于需要暂缓、豁免披露的,应及时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申请文件及相关事项资料提
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相关材料上报董事
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根据本制度的规定,就特定信息是否符合暂缓、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复核,并向董事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公司拟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相关人员应书面承诺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五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或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要切实做好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
,配合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持续跟踪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报告。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密切关注
市场传闻、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波动等情况。第十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八条 在已作出暂缓或豁免披露处理的情况下,申请人应密切关注、持续追踪并及时向董事会办公室通报事项进展。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者不按照本制度
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对负
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保留向其追究责任的权利;涉及违法
违规情形的,公司将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及时修订本制度,并提交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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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54│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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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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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20:54│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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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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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5│分众传媒(00202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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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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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5│分众传媒(00202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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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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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2│分众传媒(002027):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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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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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51│分众传媒(00202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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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bec3ec3-c9ff-49a0-b98a-ae1090b519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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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07│分众传媒(002027):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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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4,442,199,72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 2
.30元(含税),即每 1股派发现金 0.23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321,705,936.98元。本次分配不实施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分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后续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
,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4,442,199,7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3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 10股派 2.0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6000
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8月 21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8月 22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8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次权益分派中代派的实际派发金额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派发的金额为准。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46 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 08*****766 Media Management Hong Kong Limited
3 08*****384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8 月 12日至登记日:2025年 8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孔微微、林南
咨询电话:021-22165288
传真电话:021-2216528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方案实施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ac0d6a3e-ee40-4a8a-b833-2aa775748e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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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 20:06│分众传媒(002027):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
│量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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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002027):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利润分配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6/403f8d0a-de4b-463d-9893-19904fdd5f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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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8:01│分众传媒(002027):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减持完毕暨提前终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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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已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全部减持完毕。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2020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及相关议案,同意实施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持有的 7,700,000 股过户至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专户,由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7,70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届满,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处置。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1 日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披露了
《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 7,700,000 股,约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已全部减持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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