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29 七 匹 狼 更新日期:2025-06-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焦培)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焦培)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孙传旺)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文华)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叶少琴)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吴文华)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孙传旺) │
├─────────┼──────────────────────────────────────────────┤
│2025-06-20 20:52 │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投资者关系管理规定(2025年修订) │
└─────────┴──────────────────────────────────────────────┘
─────────┬────────────────────────────────────────────────
2025-06-20 20:52│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焦培)
─────────┴────────────────────────────────────────────────
提名人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焦培 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
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暂未取得独董资格证,但已承诺参加近一期独董培训并考取资格证。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被提名人非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
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
提名日期:2025 年 月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c05dc5e1-30b3-4cdc-92f2-f51a478ac745.PDF
─────────┬────────────────────────────────────────────────
2025-06-20 20:52│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
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4月16日,公司通过内部办公平台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
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4月19日,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
期权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6月21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1430万份
,激励对象人数40人。
7、2023年4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
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3年6月29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2023年6月30日,完成部分股票期权的
注销登记事宜。
9、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4月23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登记事宜。
11、2024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12、2025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本次调整的原因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705,023,53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1,044,706股后的673,978,8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
币现金。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
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本次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如下:
P=P0-v
P0: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每股派息额;
P: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的金额=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67,397,883.10元/705
,023,537股≈0.0955966元/股(保留七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过调整后,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5.43-0.09
55966=5.33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5.75-0.0955966=5.65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的原因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信息披露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事项的法
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1/928bf085-ab83-4b7f-b4f5-39d39d9e5891.PDF
─────────┬────────────────────────────────────────────────
2025-06-20 20:52│七 匹 狼(002029):七匹狼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焦培)
─────────┴────────────────────────────────────────────────
声明人 焦培 ,作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福建七匹狼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九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
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八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
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已签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