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030 达安基因 更新日期:2026-06-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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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6 │达安基因(002030):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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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 │达安基因(00203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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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 │达安基因(0020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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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2 │达安基因(00203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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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 │达安基因(002030):关于公司总经理助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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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达安基因(00203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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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 │达安基因(002030):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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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4 │达安基因(002030):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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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2 │达安基因(002030):关于间接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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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11 │达安基因(002030):达安基因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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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6│达安基因(002030):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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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18 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通知,并于 2026年 6月23 日(星期二)上午 10:00 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名,实际出席董事 11名
,会议由董事长韦典含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并形成书面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为深入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全面落实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以价值、成果共享为导向的企业薪酬绩效文化,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尚须提交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0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
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的薪酬情况,全体董事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并刊登于 2026年 6月 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公告编号:2026-022)。
三、会议以 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并刊登于
2026年 6月 2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公告编号:2026-02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6830e19-f395-4004-a99f-5ba4003e42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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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达安基因(00203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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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26年 7月 10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此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 6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7月 1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年 7月 6日下午 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 19号一楼讲学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上述 1-2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 2026年 6月 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会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
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
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出席股东会。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
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3)通过信用担保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
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提交有关资料。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证券公司委托行使
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5)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登记函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
2、股权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7日和 2026年 7月 8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秘书曾俊、证券事务代表李岸霖
(2)联系电话:020-32290420 传真:020-32290231
(3)联系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香山路 19号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请于召开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8ef006aa-4216-4e5b-ac3b-e32cde9fd7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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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4│达安基因(002030):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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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以价值、
成果共享为导向的企业薪酬绩效文化,激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董事会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2、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其他管理
人员。
第三条 原则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相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其薪酬
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支付能力和经营业绩挂钩,兼顾市场薪酬水平,保持有一定的竞争力;
(二)按劳分配和按岗位确定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坚持责、权、利相结合;
(三)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薪酬的发放、考核、奖惩等,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目标挂钩;
(四)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兼顾短期和中长期激励,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五)薪酬参照目前的实际收入水平确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动态调整。第二章 管理机构和管理程序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
、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制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对薪酬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如遇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公司重点工作目标发生调整变化,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对有关考核标准进行调整。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第六条 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并配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发放
第七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确定不同的年度薪酬标准:
(一)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发放薪酬;其他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根据其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三)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除此之外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福利等。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按月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
专项激励、福利津贴构成,并按照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年度薪酬方案执行:
(一)基本薪酬:根据其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薪酬
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表现、履职情况等,经考核后确定发放的激励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
(三)中长期激励: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达成做出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
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形式和金额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遵循相应的决
策程序确定。
(四)专项激励: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同意而为专门事项设立的激励,激励对公司做出特别贡献的人员。
(五)福利津贴:包括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法定权益,以及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包括但不限
于体检、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非法定权益。其他如节日福利等参照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第九条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
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其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第十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
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
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一)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四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有权减少或不予发放其当期及未支付的津贴、绩效
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等:
(一)因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采取强制措施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违反忠实勤勉义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国家或者地方或者公司有关规定的以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以下情况,可直接扣减当事人年度个人绩效薪酬,扣减金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出建议,并遵循相应的决策程序决定:
(一)对公司发生的重大经济损失、安全生产与质量事故、重大法律纠纷、维稳事件、重大投资项目严重滞期等负有责任的;
(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公司书面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三)违反上市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内控管理薄弱,出现违规开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问题,信息披露
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
(四)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党纪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
行为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对于已发放的薪酬,公司有权追回相应款项。若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
任。
同时受党纪处分及政务处分的,按照所受处分中较高标准执行,不累加执行。第十五条 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重述时,公司有权对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可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经营发展状况变化、组织结构调整、行业薪酬水平、通货膨胀水
平、公司盈利情况、岗位变动等因素变化,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提出调整建议,并遵循相应的决策程序通过后生效,以适应
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第十八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十九条 公司亏损时应当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后者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仅作为建立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总则,具体薪酬标准与方案由公司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目标制定,并
提交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会批准。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修订时亦同,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afccaab7-799a-4c1a-b2d2-18375ae170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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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9:22│达安基因(002030):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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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公司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间
本次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 12 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每月 1 万元。除此之外不享受公司其他
报酬、福利等。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也不额外发放董事津贴。
(三)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专
项激励、福利津贴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其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
2、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表现、履职情况等,经考核后确定发放的激励薪酬。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
3、中长期激励:为公司的中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达成做出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
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具体形式和金额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遵循相应的决策
程序确定。
4、专项激励: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同意而为专门事项设立的激励,激励对公司做出特别贡献的人员。具体形式和金额由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建议,并遵循相应的决策程序确定。
5、福利津贴:包括依法享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法定权益,以及公司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
体检、商业保险、企业年金等非法定权益。其他如节日福利等参照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发放的薪酬和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1、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3、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离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相抵触时,以后者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379a42e-0222-4f9f-b685-2e56fba7e5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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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00:00│达安基因(002030):关于公司总经理助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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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平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张平女士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且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张平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后续张平女士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职交接工作。
张平女士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期间,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职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张
平女士在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1/861c6c69-6e36-4afb-9f20-465dfac582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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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00:00│达安基因(00203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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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安基因(00203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205bbca-169a-4da5-af81-3cf9fc327c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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