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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1(巨轮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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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1 巨轮智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7 18:10 │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7 18:09 │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14 17:53 │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7:32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1 17:27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 │2026-07-01 17:27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7-01 17:27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 │2026-07-01 17:27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 │2026-07-01 17:26 │巨轮智能(0020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17:24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7-17 18:10│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林溢彬律师、陈乐孜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 审查,现发表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巨轮智能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6年 7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 东会通知》”),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本次股东会,列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 对象、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宜。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17日 15:00在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股东会通知》的内容。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吴友武先生主持, 会议就《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7月 17日 9:15至 1 5:00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2,50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92,444,76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96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67,118, 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45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 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50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5,326,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15%。以上通过 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7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四)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以下提案: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及本所律 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286,893,948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019%;反对 4,783,969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59%;弃权 766,849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 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2%。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0365e6fd-53fa-4468-bb20-87ad8967aaf8.PDF ─────────┬──────────────────────────────────────────────── 2026-07-17 18:09│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 年 7月 17 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7月 1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7月1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友武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50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92,444,7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2966%。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67,118,08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14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0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326,6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515%;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及董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2,50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 ,224,1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106%。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序号 称 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 (%) (%) 果 1.00 《关于 286,893,948 98.1019 4,783,969 1.6359 766,849 0.2622 通 补选第 过 九届董 事会独 立董事 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年度股东会议案 1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 计票。投票情况如下: 议案 议案名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 序号 称 决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结 (%) 果 1.00 《关于 27,673,361 83.2928 4,783,969 14.3991 766,849 2.3081 通 补选第 过 九届董 事会独 立董事 的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溢彬、陈乐孜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关于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1b8eaf4d-94d5-49a5-8b36-c00a3bd5387e.PDF ─────────┬──────────────────────────────────────────────── 2026-07-14 17:53│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00 ~ -5,000 -5,625.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900 ~ -5,300 -6,003.0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41 ~ -0.0227 -0.0256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销售毛利有所减少。 2、部分境内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和起步阶段,产能未能有效释放,对公司业绩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境外参控股公司经营出现亏损,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a43635b-2450-4496-a780-47f8cee8aa39.PDF ─────────┬──────────────────────────────────────────────── 2026-07-02 17:32│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59,210, 58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9%,其中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241,207,913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3.05%,占公司总股本的 10 .96%。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为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补充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东或第 (股) 比例 比例 质押 一大股 (%) (%)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吴潮忠 是 8,300, 3.20 0.38 否 否 2026 解除质 蔡冬冬 办理融 000 年 06 押登记 资业务 月 29 手续之 日 日 是 68,120 26.28 3.10 否 否 2026 解除质 深圳市 办理融 ,000 年 07 押登记 鸿天悦 资业务 月 01 手续之 翔产业 日 日 控股有 限公司 合计 —— 76,420 29.48 3.48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 占未质 (股) (%)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股份限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 (%) 售和冻 比例 售和冻 比例 (股) (股) 结、标 (%) 结数量 (%) 记数量 (股) (股) 吴潮忠 259,21 11.79 164,78 241,20 93.05 10.96 0 0 18,000 99.98 0,587 7,913 7,913 ,000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51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8.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68%,对应融资余额25,4 0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24,120.79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05%,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10.96%,对应融资余额49,037.16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 3、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 5、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吴潮忠先生、男、中国国籍、住所为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2001年12月-2025年8月担任公司董事长,现 任公司名誉董事长。吴潮忠先生持有公司11.79%的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巨轮智能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6 年 3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总资产 383,390.03 378,223.60 总负债 185,460.12 184,364.14 营业收入 78,812.87 11,761.32 净利润 -23,526.08 -3,682.3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824.88 803.77 偿债能力指标 资产负债率 48.37% 48.74% 流动比率(倍) 0.82 0.81 速动比率(倍) 0.64 0.62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0.05 0.03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持有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 6、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质押融资资金的用途为个人资金周转需要。预计还款资金来源为投资收益、质押置换、其他个人 收入、自筹资金等。 7、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高比例主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 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已提示其目前股份质押率较高的风险,未来吴潮忠先生将加快资金回笼,拓宽融 资渠道,合理控制质押比例,同时,对股价波动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若后续出现平仓风险,其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其他抵押物 、提前归还借款等措施应对风险。 8、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潮忠先生最近一年又一期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 2025 年底 ,吴潮忠先生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99,254.67 万元和截止 2026 年 6月,为公司(包括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95,79 2.50 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提醒吴潮忠先生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保证股权的稳定性,并督促其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dd7a265-0bae-48ad-b34d-cc401c878340.PDF ─────────┬──────────────────────────────────────────────── 2026-07-01 17:27│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f720c02-b4ce-4743-b0f9-6ccd222ffd4c.PDF ─────────┬──────────────────────────────────────────────── 2026-07-01 17:27│巨轮智能(002031):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宪民先生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张宪民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张宪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工 作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宪民先生的辞职 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生效前,张宪民先生仍 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宪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谨向张宪民先生在公司任职独立 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一)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培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保证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孙培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孙培明先生接替张宪民 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孙培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一 致。 本次调整后,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委员会名称 成员 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 杨敏兰、黄家耀、曾旭钊 杨敏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黄家耀、孙培明、吴友武 黄家耀 提名委员会 孙培明、杨敏兰、吴晓冬 孙培明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成员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独立董事候选人孙培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张宪民先生辞职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2b95b0b-2648-4dcb-8df2-bdd928e4382d.PDF ─────────┬──────────────────────────────────────────────── 2026-07-01 17:27│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214ffd00-9351-4a42-980b-0eee88e912d2.PDF ─────────┬──────────────────────────────────────────────── 2026-07-01 17:27│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8ad903e-f0d2-4fb6-ae61-b823cc8b7992.PDF ─────────┬──────────────────────────────────────────────── 2026-07-01 17:26│巨轮智能(0020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26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7月 1日下午 3: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吴友武先生、曾旭钊先生、吴晓冬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姚宁先生、独立董 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友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培 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 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同意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孙培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补选孙培明 先生接替张宪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孙培明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独 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3、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 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财 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4、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定于2026年7月17日下午3:00在巨轮智能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审议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的议案,会议通知的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办理。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c0ab681-a318-4b08-8789-57365f37ef3b.PDF ─────────┬──────────────────────────────────────────────── 2026-07-01 17:24│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17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1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 月 1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6 年 7月 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 1属于影响中 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 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14 日-7 月 15 日。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晓冬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e9d976e-5342-4a82-8721-018b6fa8426e.PDF ─────────┬──────────────────────────────────────────────── 2026-05-21 18:34│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abeec6e-70f5-415f-86fd-0b977430f0b6.PDF ─────────┬──────────────────────────────────────────────── 2026-05-21 18:34│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a4a9f972-e7ac-4e35-bb56-8d5636838174.PDF ─────────┬──────────────────────────────────────────────── 2026-05-10 15:33│巨轮智能(0020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点内容提示: 1、公司 RV 减速器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2025年 RV 减速器销售收入 837.03 万元,占 2025 年营业收入 1%,占比较小,相关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受下游行业影响,该业务的发展速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下滑。2025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存在 2 处非财报重大缺陷。 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 78,812.87 万元,同比下降 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20.79 万元,同比下降 11.34%。202 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1,761.32 万元, 同比下降 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4.36 万元,同比下降 17.04%。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巨轮智能,证券代码:00203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 日、202 6 年 5月 7 日、2026 年 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78,812.87 万 元,同比下降 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20.79 万元,同比下降 11.34%。202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1,761.32 万元, 同比下降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4.36 万元,同比下降17.0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机器人概念”相关股票,2025年 RV 减速器产品销售收入 837.03 万元,相关业务收入对公 司业绩影响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39dccaf-bf1a-4f56-8459-00346cde53c7.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 耀先生以及2025年8月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3f7cbfc-7a1d-4c45-809d-25d9ff95ecfd.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敏兰)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杨敏兰,男,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 年 8月至 1998 年 9月在首钢建设总公司从事技术工作;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月在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 理、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2010 年 1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长;2012 年 4 月至 今担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公司 20 25 年 8 月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 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 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同时,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与公司的沟通频率,为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f9e598-6699-4449-9885-9aba8727898c.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目标与业绩匹配;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标准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 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董事薪酬 董事长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涉及前述情形的非独立董事,除股东会另有决定外,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在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的基础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董事津贴 标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发放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如基本 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采取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本制 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相关 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应进一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82be13d-397d-4a3d-8b09-8e522aa49c25.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宪民)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宪民,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能学 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长等。2022 年 7月起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 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会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遴选、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1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 月 2 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公司 20 25 年 8 月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 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 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同时,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与公司的沟通频率,为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a064d024-6dae-4e32-8855-3cf5157fab86.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家耀)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黄家耀,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 法学硕士,专职执业律师。1983 年 9 月至 1987 年 7月在汕头大学法律系读法律学专业, 获法学学士学位,1987 年 7月至 2002 年 2月在汕头经纶律师事务所工作,1993 年 8月至 1995 年 2月期间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进 修经济法学专业,1997 年 1 月获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2 年 2 月至 2004 年10 月在国信联合律师事务所汕头分所工作,200 4 年 11 月至今在广东思迪律师事务所工作。现为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汕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委员会委 员。2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 5 年 8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公司 20 25 年 8 月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 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 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同时,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与公司的沟通频率,为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859ae53-6be7-489c-b4bc-721b14c1d689.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铁民)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铁民(历任),中国国籍,1961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教授。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 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 有效的遴选、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 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2次,会议内容主要是: (1)2025 年 4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相关事宜,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 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以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 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工作日(2025 年 8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reat oo (Europe)Holding S.à r.l.通过 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 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 提供的即将到 期的财务资助 150万欧元进行展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 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 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8 月任期届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3996e5-10ee-4cb0-bb53-50696fafa7bb.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树人)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姚树人(历任),男,中国国籍,1962 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曾任国家经贸委企业司处长、中经企业经 营评价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 年 1月至 20 25 年 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4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 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交流,敦促其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对业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5)向董事会提交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 2025 年 08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相关事宜,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 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工作日(公司 2 025 年 8月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reat oo (Europe)Holding S.à r.l.通过 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 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 提供的即将到 期的财务资助 150万欧元进行展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 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2日、2025 年 8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其 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 、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完成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415a2bcb-e1d3-497f-99ae-b739500943e8.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璟华)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郑璟华(历任),中国国籍,1969 年出生,农工党员,大学本科,专职执业律师、经济师,曾任汕头市第十一、十二、十三届 政协委员。现任广东天武律师事务所主任、汕头市金平区人大代表、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汕头市新阶联常务理事、汕头市 金平区新阶联副会长。2020 年 1 月至 2025 年 8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4次,召开股东大会2次。本人出席了4次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本着勤勉 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 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 2次,会议内容主要是: (1)2025 年 4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2025 年 8 月 11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参加会议,审阅公司各季度财务报告。 (3)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 作情况进行交流,敦促其在约定的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对业经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5)向董事会提交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决议。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价,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境外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 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相关事宜,就年报审计工作计划、重点审计事项进行沟通,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 年审工作,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生产经 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10 个工作日(2025 年 8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Great oo (Europe)Holding S.à r.l.通过 OPS-Ingersoll Holding GmbH 向参股公司OPS-Ingersoll Funkenerosion GmbH 提供的即将到 期的财务资助 150万欧元进行展期。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 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 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财务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 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 8 月任期届满后,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 ,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1a1995c-4b7a-4baf-aedc-c38a0aa4153a.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87c70ca-3962-4a62-8212-d189cd2f0dec.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报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28d8ce0-4f0b-4a40-95ab-d65c0bc1e898.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2,207,856.22 元,其中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3,219,007.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377,517,945.21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1,909,849.62 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32,207,856.22 -208,566,027.92 -30,595,210.2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7,517,945.2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91,909,849.62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57,123,031.4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及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结合公司长远发展规 划与短期经营实际,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85194d6-be5f-44c6-a129-d2e1ea6cd815.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报审计工作。本事项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7月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A座801 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3人 2025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28人 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9人 2025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633.55万元 2025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882.44万元 2025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145.46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5年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1家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代码 行业门类 C-35 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I-6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C-39 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I-6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E-50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2147.48万元 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3291.98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5900.00万元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石春花女士,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18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 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5年成为尤尼泰振青合伙人。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报告39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签字项目合伙人陈云飞先生,200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尤尼 泰振青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8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先生,1992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199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 在尤尼泰振青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家,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罚/ 处罚/ 实施单位 处罚/惩戒文件号 日期 惩戒种类 惩戒措施 1 王季民 2025-04-14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 中国证监会 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 浙江监管局 决定书〔2025〕14号 3、独立性 尤尼泰振青及项目合伙人石春花、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云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季民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200 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的业务规 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与尤尼 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 务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认 为尤尼泰振青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 工作。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41ec5d3-faee-4292-a4da-f8e6af38b396.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注册会计师二百多名,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 95%以上。2025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 承担 1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和 41 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行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5 年报审计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尤尼泰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在执行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9ccd5a5-7972-4e23-bc51-7be1611484d3.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 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c63f9d9-19cc-4970-bd63-6c3e0b477d42.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董事会对2025年度非标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575 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 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的要 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原文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关于预付款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预付账款及附注十六(一)重要非调整事项所述,资产负债表日后贵公司发生如下事项: 因销售订单变动,贵公司终止了相关采购合同并收回预付款人民币 16,445.21 万元。 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估上述事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 上述事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关于在建工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其他应收款、附注五(十九)其他非流动资产及附注十八(八)工程建设所述:因“高端智能精密装备 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巨轮智能工业 4.0 产业基地二期和三期工程项目”存在工程结算核减及方案变更,2024 年度贵公 司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核减工程款人民币 20,202.77 万元在后续工程进度款中抵减,并将该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上述事项尚有金额人民币 19,294.56 万元未抵减工程进度款。 鉴于公司相关工程进度远低于预期,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及其可收回性。因此,我们无 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 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 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会计师表示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所述的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 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会计师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巨轮智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巨轮智能财务报表的少数科目,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影响巨轮智能 2025 年度盈亏性质 ,不会导致巨轮智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影响巨轮智能持续经营产生能力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因此,会计师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对巨轮智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会计师表示无法确定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 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尊重、 理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高度重视上述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董 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已经制定了相关措施以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具体措施如下: 1、针对预付账款事项,公司进行了整改,收回相关预付款,后续将重点加强采购流程控制,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2、针对“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在建工程事项,公司本年已积极推动的建设进度,取得较好的整改结 果,当前部分工程未结转的原因是由于部分装修工程需要根据承租方的实际需求实施,公司后续将积极协调相关装修需求并完成相关 整改。 3、针对“巨轮智能工业 4.0 产业基地二期和三期工程项目”,公司由于工程变更导致了建设进度滞后,公司已组织专项整改, 积极协调跨部门协同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释放经济效益,消除该事项的不利影响。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d05b87a-150c-4bb9-8f4b-aa1edc7fae99.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522b9aa-a28d-42d8-8cc7-ee19d415c50b.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7c886ea-83dd-43fc-b4cb-7e9566575e80.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202 5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 月 8 日(星期五) 15:00-17: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 者的意见和建议。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友武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财务总监喻晓女士、独立董事黄家 耀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8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xyYeFYYQk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 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fe09f95-e28f-4350-9c65-eff0764ef332.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尤振专审字[20 26]第 0244 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基本情况 在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注意到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提醒内控报告使用者关注。 1. 重大资金支付与合同变更控制存在缺陷 公司对大额采购预付款支付及后续合同重大变更缺乏有效审批控制,连续发生因销售订单变动终止采购合同并收回预付款,表明 支付前对采购稳定性及履约风险评估不足,合同重大变更时缺乏有效监控。 2.工程管理控制存在缺陷 公司在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工程(项目)进度严重滞后、建设效益未达预期、投资计划频繁变更等,存 在引发资金沉淀紧张、有效资源浪费及战略发展遇困风险。 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 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上述非财报重大缺陷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 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主要经营活动的内部控制 制度,但存在执行过程中未能有效执行的情形,导致非财务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和内部控制管理,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有效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四、审计委员会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 意尤尼泰振青对公司 2025 年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意见,认为该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了 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 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整改,敦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和风险治理水 平。 五、公司董事会消除非财报重大缺陷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公司对重大资金支付与合同变更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整改,收回相关预付款,后续将重点加强采购流程监管。 2、公司对工程管理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整改,积极协调跨部门协同推动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完成项目建设并释放经济效益, 消除不良影响。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缺陷,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2026 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部控制,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和风险治理水平, 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04f49b-2067-4c34-9901-6a231bc58a58.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保留意见所涉事项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 理层开展充分沟通。经审慎研究,审计委员会尊重尤尼泰的独立专业判断,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 努力消除所涉事项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1c1b8c2-e896-42a8-bfdc-d8566df6d0e3.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青岛市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进入证监会首批 46 家从事证券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注册会计师二百多名,税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房地产估价 师、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等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占员工总数 95%以上。2025 年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 承担 15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和 41 家挂牌公司审计业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 零售业行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 责公司2025 年报审计工作。 公司于 2025 年 5月 28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建议公司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尤尼泰在 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职业准则。在执行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23 日,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在审计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交流,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 2025 年度审计情况总结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结论等进 行沟通。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将业经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核;也一致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按照约定认真完成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尤尼泰振青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四)2026 年 4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 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尤尼泰振青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关联交易、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 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 为尤尼泰振青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 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63e17f3-032b-480c-95bb-66fc31f30574.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下同)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 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9,130.11 万元,明细如下: 2025 年度计提金额 项目/资产名称 (损失以“-”填列 单位: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1,653.52 其中:应收票据 -16.89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89.64 -2,111.76 其他非流动资产 285.49 资产减值损失 其中:存货跌价 -6,380.58 -618.37 固定资产减值 -57.50 在建工程减值 -308.39 无形资产减值 -111.75 合计 -9,130.11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653.5 2 万元。 上述资产减值计量及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1)应收票据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划分为该 组合一 银行承兑票据 组合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 不计提坏账准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商业 组合二 商业承兑汇票 承兑汇票对应的应收账款与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2)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一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率,结合当前 组合二 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划 分为该组合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3)其他应收款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组合一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划分为该组合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 备。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组合二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月内或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月内或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 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及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 1年) 5.00 1-2 年 10.00 5.00 2-3 年 25.00 25.00 3 年以上 100.00 100.00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7,476.59 万元。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 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 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 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 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 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 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 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 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9,130.11 万元,其中计入信用减值损失 1,653.52 万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7,476.59 万元, 因此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利润总额 9,130.11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 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因此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70a0270-9f94-4f13-8b84-785f7f3b8c23.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21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月 2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21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5 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 酬的议案》 议案数(9) 5.0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友武先生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 5.02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曾旭钊先生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 5.03 《公司董事姚宁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4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 5.05 《公司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 5.06 《公司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 5.07 《公司独立董事黄家耀先生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 5.08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创鸿先生 2026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薪酬》 5.09 《公司财务总监喻晓女士 2026 年度薪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酬》 6.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 2026 年 4 月 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 2、4、5 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提案,公司将单独说明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该提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 议案 5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 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证券账户 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5 月 19 日。 3、登记地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晓冬 (2)联系电话:0663-3271838 传真:0663-3269266 (3)电子邮箱:greatoo-dm@greatoo.com (4)通信地址: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邮政编码:515500;来函请在信封注明“股东会”字样。 5、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授权委托书按附件格式或自制均有效。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e9b67b9-dc6a-49e3-86dc-a05f2f9ab342.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f00ea7d-d5bc-45c4-924b-3dccb00d3b37.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收入扣除专项报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 0575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由巨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 管理层的责任 巨轮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巨轮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三、 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核查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 核查结论 我们认为,巨轮智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的相关规定编制。 五、 其他说明 本报告仅供巨轮智能公司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9e02d5a-7c7e-4246-b990-bf6d61586391.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 轮智能”)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巨轮智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巨轮智能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五、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巨轮智能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提醒内控报告使用者关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9a6cc0a-8251-40b0-9b75-f09f15f1e6c1.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非标准审计意见专项说明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月 28日出 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 0575 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一)关于预付款项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五)预付账款及附注十六(一)重要非调整事项所述,资产负债表日后巨轮智能发生如下事项: 因销售订单变动,巨轮智能终止了相关采购合同并收回预付款人民币 16,445.21万元。 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估预付款项的商业合理性及其在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准确性,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 上述事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关于在建工程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其他应收款、附注五(十九)其他非流动资产及附注十八(八)工程建设所述:因“高端智能精密装备 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及“巨轮智能工业 4.0 产业基地二期和三期工程项目”存在工程结算核减及方案变更,2024年度巨轮 智能与施工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将核减工程款人民币 20,202.77 万元在后续工程进度款中抵减,并将该金额计入其他应收款。截 至 2025 年 12月 31日,上述事项尚有金额人民币 19,294.56 万元未抵减工程进度款。 鉴于巨轮智能相关工程进度远低于预期,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款项的性质及其可收回性。因此,我 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金额及披露作出调整。 二、 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 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 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中所述的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巨轮智能2025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巨轮智能财务报表的少数科目,不构成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会影响巨轮智能 2025 年度盈亏性质 ,不会导致巨轮智能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影响巨轮智能持续经营产生能力或导致其他严重后果,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对巨轮智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广泛性。 三、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巨轮智能 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的影响。 四、 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指南,来确定巨轮智能 2025 年报审 计重要性水平。 选取的基准:扣除非经常性及异常项目后近三年平均税前利润 使用的百分比:5.00% 计算结果:9,500,000.00 元 选取依据:巨轮智能近三年税前利润波动较大,因此考虑税前利润为基础计算重要性水平,上述基准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0b4f546-b184-460f-b50e-9ef1ca4d90c7.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专项说明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 8 日出具了尤振审字[2026]第 0575 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 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巨轮智能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202 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巨轮智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巨轮智能 2 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除了对巨轮智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我们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巨轮智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 0575 号)。根据审 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针对巨轮智能相关事项是否涉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以及该等事项对财务 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巨轮智能管理层确认的关联方资金占用金额及违规担保事 项是否完整准确。 为了更好地理解巨轮智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巨轮智能为披露 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附件:巨轮智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5d2cfdc3-ce23-4882-9812-309dad834c59.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514d416-f390-44f0-86d1-808a3648c58c.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8日下午 4:0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吴友武先生、曾旭钊先生、姚宁先生、吴晓冬先生,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 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友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5 年度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 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32,207,856.22 元,其中母公司 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3,219,007.63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77,517,945.21 元 ,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291,909,849.62 元。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以及公司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同时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 展,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符合公司分红政策和发展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4、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5、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 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拟续聘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附件; 表决情况如下(所有董事对自己的薪酬回避表决):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友武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职工代表董事曾旭钊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董事姚宁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吴晓冬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独立董事张宪民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独立董事黄家耀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谢创鸿先生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财务总监喻晓女士 2026 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年度新增贷款及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6 年度的正常生产经营,董事会拟向金融银信部门申请借款,公司 2026 年新增贷款规模核定为:以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的总资产为基础,在今后连续十二个月新增借款不超过总资产的 50%,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签署上述有关文件。 9、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0、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1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名誉董事长薪酬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议案》,同意聘任吴潮忠先生为 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名誉董事长不享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董事长相应的职权 ,也不承担和履行相应的义务。根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吴潮忠先生的薪酬方案为年薪 30 万元(税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3、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4828e7a-9871-4bf6-889f-57d1eba52eef.PDF ─────────┬──────────────────────────────────────────────── 2026-04-28 19:08│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司编制 工作进展情况,为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质量和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变更为 2026 年 4月 30 日。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日期变更,及时查阅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a0cdfe-4a88-49f7-a257-f7e4dbf36807.PDF ─────────┬──────────────────────────────────────────────── 2026-01-30 18:03│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业绩预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96ba73de-7f3d-4791-b7a1-c6cff7136ace.PDF ─────────┬──────────────────────────────────────────────── 2026-01-04 15:32│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的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取得任职培训证明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5/f00056a6-f8da-49fb-ae8e-18c555187b94.PDF ─────────┬──────────────────────────────────────────────── 2025-12-26 16:52│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 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 押 致行动人 吴潮忠 是 15,000,000 5.79 0.68 否 否 2025- 解除质押 石家庄同祥 办理融资 12-24 登记手续 典当有限 业务 之日 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持 司总 况 况 (%) 量 量 股份比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股) (股) 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吴潮忠 259,210,58 11.79 149,787,913 164,787,913 63.57 7.49 0 0 0 0 7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9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38.3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 52%,对应融资余额22,89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0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6.60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9%,对应融资余额28,39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吴潮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目前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34c9becc-2211-400a-bfc1-e667cdd9bca9.PDF ─────────┬──────────────────────────────────────────────── 2025-12-10 16:57│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质押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 除质押和质押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控股股 股份数量 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东或第 (股) (%) 一大股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吴潮忠 是 34,800,000 13.43 1.58 2023-11-13 2025-12-08 浙江农发小额贷 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 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用途 称 股股东或 (股) 股份比例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第一大股 (%)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 押 致行动人 吴潮忠 是 9,200,000 3.55 0.42 否 否 2025- 解除质押 上海临 办理融资 12-09 登记手续 港小额 业务 之日 贷款有 限公司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潮忠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持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股)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比例 司总 况 况 (%) 量(股) 量(股) (%)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吴潮忠 259,210,58 11.79 140,587,91 149,787,91 57.79 6.81 0 0 0 0 7 3 3 四、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7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9.7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 51%,对应融资余额18,39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8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0.82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81%,对应融资余额25,390万元,还款来源为自筹资金。吴潮忠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付能力。 3、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控股股东吴潮忠先生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 目前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质押总体风险处于可控水平,不会出现因股份质押风险致使公司实际控制权发 生变更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1/78583570-2ddd-40eb-857b-bd06e469bc16.PDF ─────────┬──────────────────────────────────────────────── 2025-10-30 16:44│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9dd95448-f803-4f38-8465-ebbf831b2a76.PDF ─────────┬──────────────────────────────────────────────── 2025-10-30 16:41│巨轮智能(00203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10:30 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董事吴友武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曾旭钊先生、姚宁先生、吴晓冬先生,独立董 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吴友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 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46d6c37f-03f8-449e-8e38-a8beb92c9b9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巨轮智能: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0516.PDF ─────────┬──────────────────────────────────────────────── 2026-04-30│巨轮智能: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0528.PDF ─────────┬──────────────────────────────────────────────── 2025-10-31│巨轮智能: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971.PDF ─────────┬──────────────────────────────────────────────── 2025-08-23│巨轮智能: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3/1224557663.PDF ─────────┬──────────────────────────────────────────────── 2025-04-30│巨轮智能: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9275.PDF ─────────┬──────────────────────────────────────────────── 2025-04-25│巨轮智能: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7937.PDF ─────────┬──────────────────────────────────────────────── 2024-10-31│巨轮智能: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1223.PDF ─────────┬──────────────────────────────────────────────── 2024-08-23│巨轮智能: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2281.PDF ─────────┬──────────────────────────────────────────────── 2024-04-30│巨轮智能: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475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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