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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1(巨轮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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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1 巨轮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0 15:33 │巨轮智能(0020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敏兰)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宪民)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家耀)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铁民)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姚树人)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郑璟华) │ ├─────────┼──────────────────────────────────────────────┤ │2026-04-30 00:00 │巨轮智能(002031):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6-05-10 15:33│巨轮智能(00203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重点内容提示: 1、公司 RV 减速器销售收入占比较小,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2025年 RV 减速器销售收入 837.03 万元,占 2025 年营业收入 1%,占比较小,相关业务收入对公司业绩影响有限。受下游行业影响,该业务的发展速度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2、2025 年度及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下滑。2025 年度审计报告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存在 2 处非财报重大缺陷。 公司2025 年营业收入 78,812.87 万元,同比下降 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20.79 万元,同比下降 11.34%。202 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1,761.32 万元, 同比下降 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4.36 万元,同比下降 17.04%。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 年 4 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巨轮智能,证券代码:002031)股票于 2026 年 5月 6 日、202 6 年 5月 7 日、2026 年 5 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公司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 78,812.87 万 元,同比下降 19.7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20.79 万元,同比下降 11.34%。2026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 11,761.32 万元, 同比下降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84.36 万元,同比下降17.04%。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4、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将公司列为“机器人概念”相关股票,2025年 RV 减速器产品销售收入 837.03 万元,相关业务收入对公 司业绩影响有限。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e39dccaf-bf1a-4f56-8459-00346cde53c7.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要求,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 耀先生以及2025年8月换届离任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敏兰先生、张宪民先生、黄家耀先生、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3f7cbfc-7a1d-4c45-809d-25d9ff95ecfd.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敏兰)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杨敏兰,男,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9 年 8月至 1998 年 9月在首钢建设总公司从事技术工作;1998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2月在中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先后担任项目经 理、主任会计师、总经理等职务;2010 年 1月至 2012 年 3 月任北京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所长;2012 年 4 月至 今担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根据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要求以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各项职责。 (1)审议审计部提交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其他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内部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2)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3)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 1 次,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 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公司日常信息披露,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2025 年,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利用电话、微信等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的最新进展,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 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密切跟进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累计工作时间达到 5 个工作日(公司 20 25 年 8 月第九届董事会换届,本人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还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和公司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审阅公司提供的信息报告,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面对行业及市场变化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 ;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公司积极 予以采纳并及时落实,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确认其符合相关任职资格,且董事会提名 及审议流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由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确定 其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考核、发放的程序符 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 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 续稳健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同时,不断加强学习以提升自身专业水平;提高与公司的沟通频率,为公司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9f9e598-6699-4449-9885-9aba8727898c.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束机制,提升 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经营目标与业绩匹配;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 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证券部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完成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 第三章 薪酬的确定、标准及发放 第六条 公司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工资总额决定机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 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下列标准确定: (一)董事薪酬 董事长每年薪酬的具体数额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制度及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确定;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本制度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规定执行;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及与公司签订的聘用合同为基础,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其薪酬。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 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涉及前述情形的非独立董事,除股东会另有决定外,原则上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在公司与其个人协商的基础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制定相关董事津贴 标准,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后执行。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实际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进行综合绩效考评,并发放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基本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岗位职责,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按月发放。如基本 薪酬与过往年度标准相同,则无需重新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 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以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八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时间、方式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及执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有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 第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备案后,可以临时性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 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 第十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采取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本制 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经股东会另行批准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相关 权益。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应进一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第四章 薪酬调整、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 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同行业薪资水平变化;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业绩完成情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薪酬止付与追索扣回机制: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扣减其薪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82be13d-397d-4a3d-8b09-8e522aa49c25.PDF ─────────┬──────────────────────────────────────────────── 2026-04-30 00:00│巨轮智能(002031):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宪民) ─────────┴──────────────────────────────────────────────── 本人作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 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 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张宪民,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杰出青年 科学基金获得者、广东省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兼任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器人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智能学 会智能制造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振动工程学会理事长等。2022 年 7月起任广州达意隆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 025 年 8 月起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无召开股东会。本人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加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对各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2025 年度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没有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弃权票和反对票的情况。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会共计 1 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议案》。 2025 年,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在报告期内 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任职资格事项进行了有效的遴选、监督和审查,为公司的管理团队稳定起到了促进作用。维护了公司及 股东权益,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1次,会议内容主要是:2025 年 8 月 2 8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名誉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 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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