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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31(巨轮智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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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031 巨轮智能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1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告 ─────────┴──────────────────────────────────────────────── 特别提示: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 5 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2,781.80万元。若上述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将会 对公司 2024-2025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 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 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情况 继 2024年 1月 3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自 2024年 2月 1日 至 4月 10日期间,公司新增 5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2,781.80万元。上述合同为公 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应的内部合同审批 流程。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 户的具体信息。上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智能伺服液压式硫化机、液压式硫化机。 2、合同金额:合计 52,781.80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履行。 5、违约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风险。 四、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2024年,轮胎行业景气度不减,轮胎开工率同环比双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持续快速渗透,也加快了轮胎市场的恢复。叠 加中央财经委员会研究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政策利好,公司所处的设备市场存在较大的市场机会。本次公司销售的产品“液压式硫化机 ”是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是国内液压硫化机知名品牌。该产品经过了用户的长期使用验证, 公司硫化机产品具有精度高、效率高、可靠性高,节能效果好等优点,在国内外多家知名轮胎厂大量使用并获得一致好评。本次公司 提供先进、可靠和稳定的设备并且配套专业、贴心的售后服务有利于双方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并能够进一步提 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2、本次签订合同的合同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55.32%。若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4-2025年度 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在管理及品质、人才及开发、装备及经验等方面均可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充分保障。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其 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 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bec7e301-5758-4804-bb15-d680fb6030e3.PDF ─────────┬──────────────────────────────────────────────── 2024-04-1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获得国家专利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1 项和实用新型 专利证书 3 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明专利证书 1、发明名称:多边形多工位双层刀库 专利号:ZL201710378128.5 专利申请日:2017 年 05 月 25日 专利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 02 月 27 日 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1、实用新型名称:一种环形模的直径和圆跳动检测装置 专利号:ZL202322283002.3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8 月 24 日 专利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培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 03 月 01 日 2、实用新型名称:一种轮胎模具花纹块合模间隙检测装置 专利号:ZL202322295292.3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8 月 25 日 专利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培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 03 月 01 日 3、实用新型名称:一种内置冷却装置的液压站 专利号:ZL202321824175.5 专利申请日:2023年 07 月 12 日 专利权人: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巨轮中德机器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授权公告日:2024年 03 月 29 日 该 4 项国家专利是公司主要产品及生产检测设备的研发成果,大部分已在公司的产品中获得应用并实现销售。上述专利证书的 取得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挥自主知识产权优势,并形成持续创新机制 ,保持公司技术领先地位,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和品牌影响力。 三、备查文件 1、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1d3109ed-9cb6-4ceb-95c9-ee21905a723d.PDF ─────────┬──────────────────────────────────────────────── 2024-04-10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9/303c1fb6-d1b5-4ebd-8b8c-290e4214fe02.PDF ─────────┬──────────────────────────────────────────────── 2024-03-07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关于全资子公司转让其下属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6/6382d2a8-d4a5-4d10-8065-37f72c75fee3.PDF ─────────┬──────────────────────────────────────────────── 2024-01-31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下午3:00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公司财务总监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肖燕璇女士提交的辞职报告,肖燕璇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 务,肖燕璇女士辞职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燕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肖燕璇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肖燕璇女士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 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喻晓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请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0bd630c8-614f-41f7-9de5-1c0e1cd26f6c.PDF ─────────┬──────────────────────────────────────────────── 2024-01-31 00:00│巨轮智能(002031):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告 ─────────┴──────────────────────────────────────────────── 特别提示: 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交易是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 10 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 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7,393.29 万元。若上述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 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 认后的结果为准。 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 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合同签署情况 近期,公司与 10 家轮胎制造商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合同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7,393.29万元。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 营性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签署上述合同相应的内部合同审批流程。该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豁免披露客 户的具体信息。上述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上述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智能伺服液压式硫化机、液压式硫化机。 2、合同金额:合计 57,393.29万元。 3、合同生效条件及时间:自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履行。 5、违约责任: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风险。 四、 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1、2023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国内经济活动持续恢复及海外市场需求提升,叠加轮胎原材料价格和海运费回落,轮胎行业复苏 势头强劲,轮胎的配套市场和替换市场均提供了较大的市场机会。配套市场,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大大拉动了对高品质半钢 轮胎的需求,国内轮胎厂的技改项目和轮胎厂出海项目均有所增加。替代市场,北美的去库存周期基本结束,国内需求复苏,也为轮 胎厂的技改和海外新厂投入提供了动力。本次公司销售的产品“液压式硫化机”是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广东省名优高新 技术产品。该产品经过了用户的长期使用验证,液压系统密封性良好无泄漏,定位精度及其重复精度高,硫化效率高、安全性能高, 节能效果好,已在国内外多家知名轮胎厂批量使用并获得良好的评价。本次公司提供先进、可靠和稳定的设备并且配套专业、贴心的 售后服务有利于双方在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开创互利共赢的局面,并能够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2、本次签订合同的合同金额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60.15%。若合同正常履行,预计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 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根据合同履约义务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 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3、公司在管理及品质、人才及开发、装备及经验等方面均可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充分保障。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性合同,其 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1、上述合同虽已对合同期限、合同价款、合同支付及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约定,但合同的实际履行仍可能因外部环 境重大变化、宏观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成本波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约或全部履行。 2、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交付,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全力保障合同正常履行,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双方签订的《液压式硫化机销售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235285cf-7718-4393-8c3a-206d680890f7.PDF ─────────┬──────────────────────────────────────────────── 2024-01-31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年度、半年度业绩预告适用);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900万元–4,300万元 盈利:3,780.50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7,100万元–8,500万元 盈利:-7,066.16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132元/股–0.0196元/股 盈利:0.017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地缘政治等影响,公司部分境外参控股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对公司本期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2、部分境内子公司目前处于建设期或起步阶段,本期内产能未能有效释放,对公司业绩也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2023年国内经济活动陆续恢复,公司下游轮胎厂持续清库存,部分客户海外工厂处于起步阶段,对公司部分产品的需求滞后 。 另外,公司预计202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出现亏损,其主要原因还包括: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将本期计收2021年12月处置的 子公司未到期的财务资助款资 金使用费收入作为非经常性损益进行扣除。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以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b04e68bc-5801-477e-b349-ba417a214ea4.PDF ─────────┬──────────────────────────────────────────────── 2024-01-31 00:00│巨轮智能(00203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巨轮智能(00203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95201df7-06b7-4728-886b-caf96725a87f.PDF ─────────┬──────────────────────────────────────────────── 2024-01-17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致: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圣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轮智能”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张宇光律师、李勇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事宜进行了审查,现发表本法律意见书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查验,巨轮智能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以 下称“《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召开方式、会议审议议案、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 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等相关事宜。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6 日下午 3:00 在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符合《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吴潮忠先生主持,会议 就《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了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6 日上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 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4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97,320,709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2%。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80,952 ,64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 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6,368,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 2024 年1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董事会提交的以下提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上述提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 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了计票、监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 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 293,309,409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反对 4,010,5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弃权 8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 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2.《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297,147,309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反对 172,600 股 ,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弃权 800 股,占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 有表决权的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经验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就《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了参 与表决的公司股东有效表决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7/5407f268-28d1-4575-9a36-5c56234565b1.PDF ─────────┬──────────────────────────────────────────────── 2024-01-17 00:00│巨轮智能(00203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形,全部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 1月 16日下午 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开发区 5 号路中段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月 1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 :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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